5000年前,汝州西北部的洪山廟村南,一場莊嚴的葬禮正在舉行。
村子的所有成員,都身著素裝,表情嚴肅。就連平日靜不下來的孩子,此刻也安靜地依偎在母親身邊。他們也似乎感覺到,眼前的這場活動容不得半點造次。
在一座臨時搭建起來的土台上,一位有著滄桑麵孔的祭師式人物,左手抱著一個紅色的粗砂罐,右手擎著一截樹枝。他用樹枝蘸取陶罐裏的水,將這一滴滴純淨的泉水灑在台子四周大小不一的甕棺上。
她的口中,似乎念念有詞。
之後,村民們依次走過來,每人抱起一個甕棺,默默地將它們擺放到事先挖好的土坑中。
祭師走下土台,來到坑邊,將一捧捧黃土輕輕地撒向每一個甕棺。
這些精心埋葬的甕棺,寄托了人們美好的願望。誰都不會想到,數千年後的某一天,它們會重見天日!
一、重見天日
1989年10月,汝州市博物館在配合焦枝鐵路複線工程時,發現了一處古代文化遺址。同年12月,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焦枝鐵路考古隊,在洪山廟遺址區內進行了發掘,揭露出仰韶文化時期的房基1座、灰坑5個及大型甕棺合葬墓1座。這樣,一座有著136件(如果加上被破壞部分,可能將近200件)甕棺的大型合葬墓終於在地下深埋5000多年後重見天日了!
墓坑內的136件甕棺,有大有小,擺放的位置不盡相同。除了墓坑的西側有一排南北向的小型甕棺外,其他地方的甕棺都要相對大得多。甕棺均為大口直壁缸,底部有圓形穿孔,孔徑約0.5厘米。缸上有蓋,口沿下有對稱的四個或三個鳥喙狀鋬,鋬尖朝下。蓋的口沿或腹部有與缸相對應的鈕,鈕尖朝上。
很顯然,這種缸是經過精密設計燒製的。可見,這個時期的人們在燒製陶器的過程中,已經具有了一定的整體設計思路。
缸底部有圓形穿孔,這似乎是為靈魂的自由出入而專門設計的。那麼,仰韶時代的人們是否就已經具備了這種靈魂不滅的觀念?在原始社會,由於生產力低下,人類對自然界的許多現象無從解釋,從而對身邊的事物存在恐懼與敬畏,於是產生了萬物有靈的信仰。伴隨著這種信仰,人類不斷認識周圍事物,並試圖對自身的存在作出解釋。為了解釋人類的精神活動和身死現象,靈魂說應用而生。
在原始人看來,當靈魂駐於身體內時,人就活著;當它們遠離後,人便死了;暫時離去便是睡眠;靈魂與軀體不能吻合則是生病(後世也引申為鬼魂、邪氣附體之類)等。個人有生也有死,但靈魂則是永存的。不過,死者的靈魂被稱為“鬼魂”,它已不同於活人的靈魂。這就是人類最早的“靈魂不滅”的形神觀。
原始人還深信:這些鬼魂就在自己的周圍遊蕩,注視著他們,乃至可以庇護部族,影響他們的生活。於是,甕棺下麵出現了靈魂能夠自由出入的小孔。
為什麼同一個墓坑中還會出現甕棺大小不一的情況?甕棺葬最初主要是用來埋葬幼兒和少年的,那麼,它們的大小應該基本相同。而且從這些甕棺來看,應該是專門燒製的,不存在拚湊的現象。難道仰韶時期,就存在了地位的差別?似乎不太可能。
當人們將一件件的甕棺打開來時,發現棺內的人骨堆放在一起,頭骨置於缸的中央,盆骨、四肢骨豎直靠在頭骨周圍,肋骨、脊椎骨等置於底部。那些小型棺中的骨骼比較細小,應是嬰兒或少年的骨骼無誤。但是,那些大型甕棺中的骨骼就明顯要粗壯的多,應當為成年人的骨骼。一個墓坑中,發現如此多的成人甕棺,在以往的考古中十分罕見。
在一個二十多平方米的墓坑內,埋葬著一百多個甕棺。一百多個甕棺合葬在一起,按當時的生活環境和人口規模,是十分了不起的。而且甕棺均是按照一定秩序擺放,自南向北分為13排。從甕棺的形質來看,絕大部分是為死者二次遷葬而專門燒製的。這個墓地很可能是一個氏族的墓地,同一氏族的人死後,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分長幼和性別,集體進行二次葬。
關於二次合葬的動機,一種說法是古人眼中,人之血肉屬於人間,必須待其腐朽之後再作正式埋葬,死者靈魂才能脫離屍身進入陰間;令一種說法是為實行氏族或家族合葬的需要,是氏族血緣觀念進一步加強的具體表現。
在揭露出的136座甕棺中,隻有4座出土了隨葬品,多為泥質紅陶,夾砂紅陶數量較少,主要器物有缸、罐、盆、杯等。這些陶器主要采用泥條盤築的製作方法,並經過了慢輪修整。這說明,當時人們在陶器燒製過程中已經具有了一定的審美,並掌握了先進的製作方法。當時,隨葬品並不流行,人們最多隻是將死者用過的日常生活器物放入棺內,讓它們依舊與主人做伴而已。
甕棺,這個曾經被古人用來安放親人屍骨的器物,是怎樣走進人們的生活中的?
二、大甕:肉身的歸宿
所謂甕棺葬,就是用甕、缸等作為工具的一種埋葬形式。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早期,人們處理屍體時是不用棺槨的。如中原地區的裴李崗、仰韶文化時期,一般在氏族的公共墓地內挖長方豎穴土坑來直接埋葬死者。也許是為了長期持久的保存屍體,以表達對死者的懷念之情,人們開始以器護屍,於是便有了棺槨,並隨著時代的進步,逐漸形成了一套係統的棺槨製度。棺槨製度作為古代埋葬製度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我們研究古代禮製提供了重要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