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洛的出發點,是柏拉圖的理念論。柏拉圖認為,理念是客觀存在的,理念與神是不同的存在。而斐洛對柏拉圖理念作了修正,直接將理念歸結為神的思想。
神是一幢宅第,是無形理念的無形居處;神是萬物之父,因為神出生萬物,同時,又是智慧的丈夫,為了人類把幸福的種子,投落到善的處女地之中。
對古希臘的柏拉圖來說,理念世界的獨立存在是很自然的,但作為一名虔誠的猶太教徒斐洛來講則是十分困難的,因為在他的意識深處,以色列的神是唯一的最高存在。
由於把理念解釋為神的思想觀念,這就決定了斐洛必須重新說明神的創世。因為在《舊約》的創世中,神是從無中創造世界的,“起初神創造天地……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斐洛將神的創世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神“首先完全地形成了可知世界,為的是神可以使用和它完全一樣的和無形的範型”;第二階段,神以可知世界為模型,創造可感世界。斐洛將可知世界的無形範型稱為邏各斯。這裏,邏各斯相當於神與世界的中介,是神賦予自然的規律:“這些作用,是在命定和規律下永恒不變地發揮作用的;這些命定和規律,是神把它們作為永恒不變的東西,擬定在他的宇宙之中的。”正是這種規律意義上的邏各斯,宇宙秩序中出現了周期性運動,這種神聖的邏各斯決定城市的興起和衰敗,決定民族的退化和新生,決定國家的強大和落後,它川流不息,永無休止。
基督教的創世紀:“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裏的道,在斐洛看來就是邏各斯。從赫拉克利特的自然邏各斯到斯多亞學派的倫理邏各斯,現在又有了神聖邏各斯。與《舊約》相區別,斐洛的神不是從“無”中去創造世界的,而是按“規律”去創造世界的。再進一步,斐洛將邏各斯分為“內在的、無形的邏各斯”和“外在的、可感的邏各斯”;前者決定神的偉大城市,後者則決定人類之城。與此相對應,人也有雙重的存在:靈魂和肉體。對靈魂來說,肉體是監獄、棺柩、墳墓。靈魂必須擺脫肉體和感官的束縛,才能尋找到神的居所。因此,人必須在上帝的關懷和幫助下,將自身的美德和智慧,提升至高於他的可感存在,最後在迷狂中與神性之光融為一體。恩格斯指出,斐洛的理論已經包含著基督教全部的本質觀念——原罪、邏各斯(這個詞是神所有的並且本身就是神,它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介),不是用犧牲而是把自己的心奉獻給神的懺悔……因此,斐洛“是基督教的真正父親。”
斐洛之後,生於埃及的普羅提諾(公元204—270年)將包含斐洛著作中的神秘主義發揮到一個新的階段。普羅提諾理論的核心是所謂“三一原理”。他認為世界的本原是“太一”,它是唯一的、絕對的,它超越精神和物質,無法言說和形容。“太一”的流溢產生第二原理——“心智”,這是對太一的沉思,是從“太一”中獲得的多樣性。這種多樣性的發展導致第三原理,即“靈魂”,靈魂是處於無形心智世界和有形的感覺世界的中間環節,它不可避免存在雙重性質,高等級的靈魂屬於非物質世界,低等級的靈魂屬於可見而可悲可恥的物質世界。人隻有擺脫物欲,才能與神同在。
我們一定要趕快脫離這個世界上的事事物物,痛恨把我們縛在這些事物上的鎖鏈,最後以我們的整個靈魂擁抱愛的對象,不讓我們有一部分不與神接觸。即便在這個世界裏,在肉體中間,我們也可能用這樣的方式來看神和我們自己,因為我們這樣看是合法的。我們看到自己沐浴在光明之中,充滿著靈明事物的光輝,甚至可以說充滿了光明本身,純淨,毫無重量,一直向上升。
與斐洛相似,普羅提諾的上升過程同樣具有濃重的思辨色彩,首先,通過理智靜觀的淨化,靈魂擺脫了可感世界的誘惑。其次,心智感受到多樣性世界背後的數字和諧與形式秩序。再次,心智期待“太一”的降臨並與之融為一體。這樣,猶太教的教義和古希臘哲學的方法結合,通過斐洛和普羅提諾的改造,發生了重要的變化。這種變化主要表現為從律法到信仰,從奇跡到神學。
但在斐洛和普羅提諾看來,敬仰上帝不僅是遵守律法,更重要的是要與上帝心靈相通,理解神聖的邏各斯,迎接“太一”的閃現,從而進入一種與神同在的境界。這些思想與保羅的格言“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一脈相通。唯有真誠的信仰方能與上帝溝通,個人隻有通過內心的祈禱和虔誠方能得救,隻要信仰上帝與耶穌的都可以成為基督教徒。外在的強製變為了內在的道德律令,這種道德律令轉變為了信仰,這對於西方的思想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後來,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就是以此為起點進行宗教改革,從中鍛造出新教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