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縣裏的街上,找到了一家定做羽絨服的店子。
當時的羽絨服,也不像現在各種牌子的專賣店都有,尤其是縣裏,沒幾家羽絨服專賣店牌子,那時候買羽絨服,都是靠定做。
我就找了一家羽絨服的店子,問多少一件羽絨服。
那老板說六十。
我就說做三件一百五。
老板同意了。
就這樣,我給我自己、我母親和我弟弟,一人做了一件羽絨服。
花的錢,僅僅是我昨天燒屍體後賺到的錢的三分之一。
這讓我充滿了成就感。
我回了學校,還剩下一百五十塊。
我當時直接請我那幾個同黨,花了四十塊錢,在學校食堂做小炒的地方,搓了一頓。
期間,有個同學要了一杯豆漿,我說豆漿有什麼好喝的,要喝就喝牛奶。
很快,我發了一圈牛奶。
這三百塊錢,讓我浪了好幾天。
我在沒了錢的時候,又出去擺攤。
結果,我又遇上了那個老頭。
那老頭對我笑了笑,說:燒屍體去不?這次高價——五百塊錢!
我說當然去啊。
那天晚上,我跟著老頭,又出了一趟門,繼續去燒屍體。
這次去燒屍體的地方,是另外一個山頭。
隻是這次的屍體,不像上次那樣,有輕微的腐爛,甚至,我還感覺這屍體,稍微有些新鮮——像才死不久的。
我就問那老頭:這屍體是誰啊?像是才死。
“如果想要錢,就不要亂問,懂嗎?”那老頭盯著我,笑蜜蜜的說。
我連忙點頭,說不問了,不問了。
那老頭才嘿嘿一笑,在我燒完了屍體之後,他直接摸出了五張一百塊,塞到了我的口袋裏麵,說道:小夥子,跟著我,你就等著發財吧,嘿嘿。
這次我回了學校,口袋裏多了五百塊錢,那叫一個爽啊,立馬呼朋喝友。
實在話,我從小家裏窮,在學校沒錢,哥們麵前也抬不起頭來,每次他們說要聚餐搞小炒,都是他們請我。
我有了錢,多少是有點膨脹的,那幾天,我帶著幾個哥們,在學校裏麵橫衝直撞的,各種小炒各種耍富,很快,這五百塊錢,也花了個一幹二淨。
期間,我甚至還帶他們去外麵出了一次火鍋,總之,這幾天,讓我倍有麵子。
我這錢,花的那叫一個痛快,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有錢的快g。
我在學校,被幾個哥們前呼後擁,感覺好生風光。
風光是要用錢來維持的。
我那五百塊,也不經花,很快,我錢用完了,我第一時間就想著去外麵擺攤,看看那個找我燒屍體的老頭到底在不在。
實在話,當時我已經感覺事情有些不對了——畢竟燒具屍體,除了需要膽子大點,也沒什麼其餘要求了,幾百塊一次的價格,真的非常高昂。
那老頭,鐵定是有什麼貓膩,隻是我不知道這貓膩到底說啥,也說不上個所以然來。
很可惜,我出去擺攤的時候,那老頭並沒有出現。
我一連擺了半個月的攤。
這半個月裏,哥們對我,又沒那麼熱情了,因為我沒錢了,沒辦法帶他們一起大魚大肉了。
我的心裏,充滿了失落。
我想重新找回榮光,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那個老頭。
找到了那個老頭,我能繼續去燒屍體,就能有錢,繼續帶著哥們出去大吃大喝。
這段等待老頭出現的時間,我甚至都忘記了我的初衷——我初衷是賺點錢,貼補家用、買棉襖啊!
可是我當時隻想賺錢,早就把我自己的初衷給徹底忘掉了,我隻想著出風頭——在同學的麵前,出人頭地。
好容易,那老頭又出現了。
他消失了半個月後,終於出現了。
老頭對我說,這次還要去燒一具屍體——再燒一次,價格可以番幾番——三千塊錢!
三千塊錢是啥概念?
實在話,那年頭工作還不錯的,一個月一千多塊錢出頭,到兩千都是可以在家裏吹牛逼的——三千塊,無疑是一筆巨款!
我心裏徹底犯了地嘀咕,就問那個老頭:這次燒的屍體,和前兩次的屍體一樣嗎?
“說一樣是逗你玩——這次不是……就看你願意不願意跟著我們一起燒屍體了,願意來……就不要多問,燒完了,三千塊錢給你……如果不願意來,咱們就掰了,我的錢,也不出給你了,你跟我去,還是不跟我去!”老頭問我。
馮春生問我:你去了嗎?還是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