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到這裏,蠻橫女就從仆人手裏接過一把小刀。牧雲覺得這把刀似乎很眼熟,再定睛一看,認出來了。

這刀是幾個月前,柔然國的使臣來替他們的太子來求親的時候,作為訂親禮物之一,送與她父皇的。那些黃金白銀和名貴皮草、牲口、珠寶之類的,一件都沒有落到她手裏。父皇收了那麼豐厚的聘禮,卻隻給她這麼一把彎彎的小刀。

這把刀的樣式和燕國的尋常匕首不同,刀身長約七寸,狀如新月,正好可以藏於袖中。刀鞘是鯊魚皮製成的,黃金的刀柄上鑲嵌了若幹寶石和綠鬆石,很精致很漂亮,可牧雲嫌它太過繁雜太過富貴俗氣,看了幾眼之後就丟在一邊。那晚上遭遇巨變,她早已忘記那把小刀的存在,就匆匆地跑掉了,再也沒有機會回去過,就更別說惦念那些屬於她的東西了。

眼下,這把小刀出現在蠻橫女的手中,她並不奇怪。蠻橫女的父親多半是跟著那個惡魔一起出征的高級將領,或者是這魏國的高官顯貴。分得了這把名貴的小刀,賞賜給女兒玩耍,的確是很常見的事情。隻不過她當初萬萬沒有想到,這把她不喜歡的小刀,眼下很可能把她的皮,她的肉,一片片地,細細地切割下來。或者把她手腳的筋一根根地挑出來,慢慢地抽掉。

牧雲在宮中的時候,讀書勤奮,涉獵頗廣,知道很多曆史上的典故。戰國時期,燕國大將樂毅率大軍破齊,勢如破竹,連下七十餘座城池,占據都城臨淄。昏君齊泯王逃至莒,被楚將淖齒所殺。按照史記上的記載,這個過程是“抽筋,剝皮,慘叫三日而絕”。

眼下,這個蠻橫女的手段應該很差勁兒,用不了三日,估計三刻鍾都用不上,就可以讓她流血過多,氣絕身亡了。

蠻橫女拔出小刀,用雪亮雪亮的刀鋒,一點一點地,輕輕地刮蹭著牧雲的臉頰。一麵刮,一麵得意洋洋地問道:“怎麼,現在知道害怕了吧?跪下來給我磕一百個響頭,給我把鞋底舔幹淨,再脫光了衣裳到市井裏最熱鬧的地方跑上一圈,就饒你不死。”

她並不理睬她,隻是高高地揚起臉來,輕蔑地瞟了她一眼,然後兩眼望天,一聲不吭。

蠻橫女怒了,威脅道:“還給我裝啞巴?先刮花你的臉,再割掉你的手指,挖掉你的眼睛,看你將來怎麼迷惑男人!”

牧雲表麵上視死如歸,對她不理不睬,其實心裏還是有點害怕的,更多的是不甘心。她用眼角的餘光打量著周圍,看看會不會有人來勸說蠻橫女。然而,令牧雲失望的是,先前曾經阻攔過蠻橫女的那位姐姐,居然在人群外麵的台階上坐了下來,麵目表情地望著她,不知道是想看熱鬧還是天性冷漠。

蠻橫女似乎不急於立即玩死她,而是慢悠悠地揪起她的頭發來了。這一次不是一大把地抓住,而是以豆子大小的麵積抓住一小綹,一圈一圈地把她那長及腰部的秀發繞在手指上。

“你個小賤人,頭發倒是彎彎曲曲,生得怪特別的,一般人還真是沒有……”說著,她突然猛一用力,就硬生生地把那綹頭發撕扯下來,一小塊頭皮也血淋淋地帶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