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月,賜果州草澤何群號安逸處士,益州草澤章詧號衝退處士,以轉運使言其有行義也。群,西充人,嚐遊太學,石介語諸生曰:“群日思為仁義而已,不知饑寒之切己也。”嚐上書請複鄉裏舉選而罷詩賦,兩製詘其議,遂歸,不複舉進士。詧,雙流人,長於《易》、《太玄》,嚐以薦授本州教授,辭不拜。
遼禁民私獵。
十二月,壬戌朔,遼以北院林牙瑪陸為右伊勒希巴。參知政事吳湛以弟洵冒入仕籍,削籍為民。
初,右諫議大夫周湛知襄州。襄人不用陶瓦,率為竹屋,歲久,侵據官道,簷廡相逼,故火數為害。湛至,度其所侵,悉毀撤之,自是無火患。然豪姓不便,提點刑獄李穆奏湛所毀撤民屋,老幼失業,乞特行責降,或令致仕。詔轉運司察實。甲子,徙湛知相州。右司諫吳及言湛不宜被責,穆聽讒言為權豪報怨。明年,六月,湛卒於相州。
己卯,觀文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王舉正為太子少傅,致仕。
宰相富弼,自祫享禮成,以母老累章求退,帝不許,仍斷來章。弼又上劄子,一留中,一封還。又稱疾臥家,帝遣中使召出之,乃複視事。
知製誥劉敞言:“伏見故事,諸讓官者,或一讓,或再讓,或三讓,皆有品秩。頃來士大夫每有除命,不問高下,例輒累讓,雖有出於至誠,恬於勢利者,然亦已逾典製。若習俗逐巧,流風稍敝,必且挾偽采名,要上迷眾,更以此為進取之捷徑,奔競之秘策,甚可惡也。臣言似迂而慮實遠,望賜裁察!”時士大夫稍矜虛名,每得官輒讓,或四五讓以至七八,天子常優容之。下至布衣陳烈等,初除官亦讓,賜之粟帛亦讓,故敞有此疏。
是歲,遼放進士梁援等一百一十五人。
五年遼清寧六年庚子,1060春,正月,辛卯朔,白虹貫日。
己亥,錄劉繼元後。
乙卯,省禦書院並翰林圖畫待詔以下額外所增員。
是月,鑿二股河。自李仲昌貶,河事久無議者。河北都轉運使韓贄言:“四界首,古大河所經,宜浚二股渠,分河流入金赤河,可以紓決溢之患。”朝廷如其策,役三千人,幾月而成。未幾,又並五股河浚之。
有大星墜西南,光燭地,有聲如雷,占者曰天狗。同知諫院範師道言:“天狗所下為破軍殺將,宜擇將帥,訓練士卒。”詔天下預為備禦。
二月,壬戌,錄係囚。
丙寅,禮部貢院請增江、浙、福建、川、廣諸州軍解額凡一百三十五人,從之。
戊辰,以太常丞、監察禦史裏行王陶為右正言,諫院供職。
帝自服丹藥,寡於言語,群臣奏事,頷之而已。陶言:“王者之言,群臣皆稟受以施於天下者也。今政事無小大,皆決於中書、樞密,陛下一無所可否,豈為人主之道哉!”又言:“皇嗣未立,宜擇宗子昭穆同者育之。”以同列誌趨不合,數請監靈仙觀,不許。
三月,壬辰,詔禮部貢舉。
癸巳,觀文殿大學士、刑部尚書劉沆卒,贈左仆射兼侍中。知製誥張瑰草詞詆沆,其子館閣校勘瑾訴於朝,帝為改命詞臣。其家不敢請諡。帝又為作挽辭,且篆其墓碑曰“思賢”。沆性豪率,少儀矩;然任數,善刺取權近過失,陰持之,故雖以高科仕,其進用多由此。
乙未,歲星晝見。
戊戌,詔流內銓:“自今歸明人年二十五以上聽注官。”
丙午,詔:“廣南東、西路攝官處,皆荒遠炎瘴之地,而月俸不足以自給,其月增錢千五百。”
初,禦史中丞韓絳言:“諸路災傷,朝廷雖行賑恤,而監司親民官未盡究心,致民之流徙者眾。”壬子,下詔訓敕。
甲寅,詔登州改配沙門寨罪人三十二人於諸州牢城。
自詔弛茶禁,論者複言不便,知製誥劉敞、翰林學士歐陽修頗論其事。敞疏雲:“朝廷變更茶法,由東南來者更言不便。大要謂先時百姓之摘山者,受錢於官,而今也顧使之納錢於官,受納之間,利害百倍。先時百姓冒法販茶者被罰耳,今悉均賦於民,賦不時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子子孫孫未見其已。先時大商富賈為國貿遷,而州郡收其稅,今大商富賈不行,則稅額不登,且乏國用。望朝廷因臣言,求便國惠民之策。”修疏雲:“臣聞議者謂茶之新法既行,而民無私販之罪,歲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然而為害者五焉:民舊納茶稅,今變租錢,一害也。小商所販至少,大商絕不通行,二害也。茶稅不登,頓虧國用,三害也。往時官茶容民入糴,故茶多而賤;今民自買賣,須用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四害也。河北和糴,實要見錢,不惟商旅得錢艱於移用,兼自京師歲歲輦錢於河北,理必不能,五害也。一利不足以補五害,乞除前令,許人獻說,詳定精當,庶不失祖宗舊製。”不聽。
遼主如鴛鴦濼。
夏,四月,庚申,權同判尚書刑部李言:“刑部一歲中,殺父母、叔伯、兄弟之妻,殺夫、殺妻、殺妻之父母,凡百四十;劫盜九百七十。夫風俗之薄,無甚於骨肉相殘;衣食之窮,莫急於盜賊。今犯法者眾,豈刑罰不足以止奸,而教化未能導其為善歟?願令刑部類天下所斷大辟罪,歲上朝廷,以助觀省。”從之。
己卯,命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安石以入館才數月,館中先進甚多,不當超處其右,固辭。
程戡與宋庠不合,數爭議帝前,台諫以為言,帝不悅。殿中侍禦史呂誨複論戡結貴幸,癸未,乃罷戡為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學士,以禮部侍郎、知製誥孫抃為樞密副使。
甲申,降右司諫、秘閣校理吳及為工部員外郎、知廬州;太常博士、監察禦史裏行沈起落裏行,通判越州。
初,諫官陳旭建議裁節班行補授之法,下兩製台諫官集議。已定稿,及與起輒增注:“興(軍國)〔國軍〕磁湖鐵冶仍舊與班行。”主磁湖鐵冶者,大姓程淑良也。翰林學士胡宿等劾及等職在台諫,而為程氏經營,占錮恩澤,乞詔問其狀。及等引伏,故並黜之。
丙戌,命權三司使包拯、右諫議大夫呂居簡、戶部副使吳中複同詳定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
遼監修國史耶律白請編遼主所製詩賦,命白為序。遼主好吟詠,其後知製誥耶律良又編禦製詩文曰《清寧集》。遼主命良詩為《嘉會集》,親製序賜之。
己醜,京師地震。
西上門使、英州刺史郭諮獻所造拒馬車。諮嚐知潞州,言懷、保二郡旁山,可以植稻,定武、唐河抵瀛、莫間,可興水田。又作鹿角車、陷馬槍,請廣獨轅弩於它道。詔諮置弩。
諮又言:“頃因北使得觀幽燕,方不及三百裏,無十萬人一年之費,若以術製之,使舉不得利,居無以給,不逾數年,必棄幽州而遁。臣慶曆初經畫河北大水,果斷敵疆,乃其術也。臣所創車弩,可以破堅甲,製奔衝,若多設之,助以大水,取幽薊如探囊中物耳!”
會三司議均田租,召還,諮陳均括之法四十條。複上《平燕議》曰:“自瓦橋至古北口,地狹民少;自古北口至中京,屬奚契丹;自中京至慶州,道旁才七百餘家。蓋契丹疆土雖廣,人馬至少,儻或南牧,必率高麗、渤海、達達、黑水、女真、室韋等國會戰,其來既遠,其糧匱乏。臣聞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用兵之善計。又聞得敵自至者勝,先據便地者佚。以臣所見,請舉慶曆之策,合眾河於塘泊北界以限戎馬,然後以景德故事,頓兵自守。步卒二十萬,騎卒三萬,強壯三萬,歲計糧餉百八十三萬六千斛,及旁河郡邑可由水運以給保州應援。以拒馬車三千,陷馬槍千五百,獨轅弩三萬,分選五將,臣可以備其一,來則戰,去則勿追。幽州糧儲既少,屬國兵不可久留,不半年間,當遁沙漠,則進兵斷古北口、(砦)〔塞〕鬆亭關,傳檄幽薊,燕南自定。”帝壯其言,詔置獨轅弩二萬。尋命諮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及揀內軍器庫兵仗,下南北作坊,以完軍器。
貴人董氏生皇第十一女,庚寅,進位美人,固辭;乞贈父官一級,如其請。
甲午,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龐籍為太子太保,致仕。籍自定州召還,既入見,詣中書省求致仕,執政曰:“公康寧如是,上意方厚,奈何堅求欲去?”籍曰:“若待筋力不支,人主厭棄然後去,豈得為知足哉?”遂歸臥於家。前後凡七上表,乃許之,仍詔籍出入如二府儀。
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
己亥,以潁州進士常秩為試將作監主簿、本州州學教授,翰林學士胡宿等言其文行稱於鄉裏故也。秩,臨汝人,嚐舉進士不中,退居二十餘年,尤長於《春秋》,斥孫複所學為不近人情,著《講解》數十篇。
己酉,以王安石為三司度支判官。
遼主駐納葛濼。
乙卯,錄係囚,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