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一章(2 / 3)

“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一也。自漢氏以來,始從權製,以日易月。臣願陛下雖仰遵遺詔,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釋服,至於宮禁之中,音樂、遊燕、吉慶之事,皆俟三年然後複常,以盡送終追遠之義焉。

“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為其父母齊衰期,為所後者之親皆如子,而為己之親皆降一等,蓋以持重於大宗,則宜降其小宗,所以專誌於所奉而不敢顧私親也。漢宣帝自以為昭帝後,終不敢加尊號於衛太子、史皇孫。光武起於布衣,親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為元帝後,亦不敢加尊號於巨鹿都尉、南頓君。此皆循大義,明至公,當時歸美,後世頌聖。至於哀、安、桓、靈,鹹自旁親入繼大統,皆追尊其祖父,此不足為孝,而適足犯義侵禮,取譏當時,見非後世。願陛下深以為鑒,杜絕此議,勿複聽也。”

己亥,群臣上表請臨朝聽政。表三上,乃許之。

庚子,立京兆郡君高氏為皇後,北作坊使遵甫之女。遵甫,繼勳子也。母曹氏,皇太後親姊。後四歲,與帝同育於禁中,仁宗常謂太後,它日必以相配,太後許諾。既長,出宮;慶曆七年,歸於濮邸,封京兆郡君,於是正位。

五月,癸卯,以太常少卿李受為左司郎中,屯田員外郎王獵為刑部員外郎,並充天章閣待製,受兼侍讀,獵兼侍講。昭宣使、端州刺史、右班副都知石全育領原州團練使,充入內副都知。故事,都知四人,至是並全育而五,詔後有闕勿補。

遼尼嚕古、蕭呼敦謀逆日甚。呼敦欲速發,尼嚕古說其父重元可詐稱疾,欲俟遼主臨問,即圖弑逆;既而忌耶律仁先在朝,謀不果發。尼嚕古、呼敦合言於遼主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討使。”遼主將從之,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諫曰:“仁先,先帝舊臣,德冠一時,不可遽離朝廷。”遼主悟,丙午,以仁先為南院樞密使,徙封許王。

庚戌,封長女為德寧公主,第二女為寶安公主,第三女為壽康公主。

詔:“山陵所用錢物,並從官給,毋以擾民。”詔雖下,然調役未嚐損也。三司計山陵當用錢糧五十萬貫石而不能備,或請移陝西緣邊入中鹽於永安縣。轉運副使薛向陳五不可,且乞如其數以獻,許之。

以右司諫王陶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充皇子位伴讀,屯田員外郎周孟陽、秘書丞孫思恭充皇子位說書。孟陽自以王官教授,與帝有潛龍之舊,而李受、王獵皆非帝故識,顧先得待製,由是觖望,固辭說書不拜。

丁巳,賜鄭州公使錢五百貫,以靈駕所過故也。富弼既除喪,戊午,授樞密使、禮部尚書、同平章事。

庚申,翰林學士王珪奏:“謹按《曾子問》曰:‘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惟天子稱天以誄之。’《春秋公羊》說:‘讀誄,製諡於南郊,若雲受之於天。’然乾興元年夏既定真宗皇帝諡,其秋始告天於圓丘。史臣以為天子之諡,當集中書、門下、禦史台五品以上、尚書省四品以上、諸司三品以上於南郊告天,議定,然後連奏以聞。近製唯詞臣撰議,即降詔命,庶僚不得參聞,頗違稱天之義。臣奉命撰上先帝尊諡,欲望明詔有司稽詳舊典,先之南郊而後下臣之議,庶先帝之茂德休烈,有以信萬世之傳。”詔兩製詳議。翰林學士賈黯等議如珪奏,從之。

戊辰,皇子仲、仲糾始就東宮聽讀。是日,初禦延和殿。帝疾猶未平,命輔臣祈福於天地、宗廟、社稷及景靈宮、寺觀,又遣使禱嶽、瀆、名山。

六月,癸酉,帝複以疾不出。是時唯兩府得入對柔儀,退,詣內東門小殿簾帷之外,複奏政事於皇太後如初。

先是禮院言大行祔廟,而太廟七室皆滿,請增置一室,詔兩製及待製以上與禮官考議。觀文殿學士孫抃等議曰:“謹按《禮》曰:‘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曰世為昭穆雲者,據父子之正而言也。若兄弟則昭穆同,不得以世數數之矣。商祖丁之子曰陽甲,曰盤庚,曰小辛,曰小乙,四人皆有天下,而商之廟有始祖,有太祖,有太宗,有中宗。若以一君為一世,則小乙之祭不及其父祖丁,是古之兄弟相及,昭穆同而不以世數數之明矣。故晉之廟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廟十一室而九世。中宗、睿宗之於高宗,恭宗、文宗之於穆宗,同居穆位。國朝太祖為受命之祖,太宗為功德之宗,此萬世不遷者也。故太祖之室,太宗稱孝弟,真宗稱孝子,大行皇帝稱孝孫。而《禘祫圖》,太祖、太宗同居昭位,南向,真宗居穆位,北向。蓋先朝稽用古禮而著之於祀典矣。大行皇帝神主祔廟,請增一室為八室,以備天子事七世之禮。”詔從之。

於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盧士宗、天章閣待製兼侍讀司馬光議曰:“臣等謹按《禮》,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之廟,百世不毀。其餘昭穆,親盡則毀,示有終也。自漢以來,天子或起於布衣,以受命之初,太祖尚在三昭三穆之數,故或祀四世,或祀六世,其太祖以上之主,雖屬尊於太祖,親盡則遷。故漢元帝之世,太上廟主瘞於寢園。魏明帝之世,處士廟主遷於園邑。晉武帝祔廟,遷征西府君;惠帝祔廟,遷豫州府君。自是以下,大抵過六世則遷其神主。蓋以太祖未正東向之位,故止祀一昭一穆;若太祖已正東向之位,則並三昭三穆為七世矣。唐高祖初祀四世,太宗增祀六世;及太宗祔廟,則遷洪農府君;高宗祔廟,又遷宣帝;皆祀六世,此前世之成法也。惟明皇立九室,祀八世,事不經見,難可依據。今若以太祖、太宗為一世,則大行皇帝祔廟之日,僖祖親盡,當遷於西夾室。祀三昭三穆,於先王典禮及近世之製,無不符合,太廟更不須添展一室。”詔抃等再議。

於是複上議曰:“自唐至周,廟製不同,而皆七世。自周以上,所謂太祖,非始受命之主,特始封之君而已。今僖祖雖非始封之君,要為立廟之始祖。方廟數未過七世之時,遂毀其廟,遷其主,考三代之禮,未嚐有此。漢、魏及唐一時之議,恐未合先王製禮之意。臣等竊以為存僖祖之室,以備七世之數,合於經傳事七世之明文,而亦不失先王之禮意。”詔恭依。

戊寅,以翰林學士、權三司使蔡襄為修奉太廟使。襄乃以八室圖奏禦,又請廣廟室並夾室為十八間;從之。

帝自感疾,即厭服餌,韓琦嚐親執藥杯以進,帝不盡飲而卻之,藥汙琦衣。太後亟出服賜琦,琦不敢當。太後曰:“相公殊不易。”皇子仲侍側,太後曰:“汝盍自勸之!”帝亦弗顧。

丁亥,詔:“今歲製科舉人著作佐郎趙商等十七人權罷,將來到場,便赴秘閣就試。”商,安仁人。

以兵部郎中、權判大理寺陳太素知明州。太素任刑法二十餘年,朝廷有大獄,疑則必召與議。每臨案牘,至忘寢食,大寒暑不變。子弟或止之,答曰:“囹圄之苦,其不堪甚於我也!”以耳疾,數求罷;執政以為任職,弗許;久之,乃出守。

癸巳,司馬光上太後及帝疏曰:“皇帝聖體平寧之時,奉事皇太後,承順顏色,宜無不如禮。若藥石未效,而定省溫凊,有不能周備者,亦皇太後所宜容也。孔子曰:‘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昆弟之言。’蓋言誠信純至,表裏著明,而它人不能間也。孟子曰:‘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蓋言骨肉至親,正當以恩意相厚,不當較輜銖之是非也。伏望皇帝思孔子之言,皇太後無忘孟子之戒。萬一奸人欲有開說,涉於離間者,當立行誅戮,以明示天下,使鹹知讒佞之徒不能欺惑聖明也!”

帝初以憂疑得疾,舉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太後對輔臣嚐及之,韓琦因出危言感動太後曰:“臣等隻在外見得官家,內中保護,全在太後。若官家失照管,太後亦未安穩。”太後驚曰:“相公是何言!自家更切用心。”琦曰:“太後照管,則眾人自然照管矣。”同列為縮頸流汗。或謂琦曰:“不太過否?”琦曰:“不如此不得。”間有傳帝在禁中過失事,眾頗惑之,琦曰:“豈有殿上不曾錯一語而入宮門即得許多錯!琦固不信也。”傳者亦稍息。

戊戌,山陵使韓琦奏:“山陵諸頓所調物過多,乞選朝臣一員付之計度。”乃命鹽鐵判官楚建中往裁其數。時三司使蔡襄總應奉山陵事,凡調度供億皆數倍,勞費既廣,已而多不用,議者非之。

帝疾既平,猶未禦正殿。禦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四方之人,翹足引首,傾耳注目,願觀新政者,累月於茲,而未禦正殿以見群臣。議者皆謂聖躬既已平複,但以未經先帝卒哭,不忍視朝,此實天子之孝逾於高宗矣。今易月之期已在卒哭之外,惟引禮割情,顧思大誼,早禦前殿,南麵聽政,赫然日升,萬物鹹睹,臣民之望也。”

秋,七月,乙巳,以侍禦史呂誨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辛亥,知諫院司馬光言:“竊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軍事各遣親屬進賀表至京,朝廷不問官職高下,親屬遠近,一例推恩,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藩鎮之弊,後來因循不能革正。國家爵祿,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無故受官,誠為太濫。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其進表人若五服內親,或乞等第受一官,其無服非親屬者,並量賜金帛罷去,庶幾少救濫官之失。”同修起居注鄭獬亦以為言,且曰:“昔真宗初即位,有事於南郊,舊例群臣皆得遷秩,而真宗以為僥幸太甚,遂命止加勳階。真宗已嚐革濫賞於南郊之初,則陛下亦宜絕繆恩於登極之後也。”執政謂已行之詔難於複改,遂寢其議。

壬子,初禦紫宸殿,中書、樞密奏事。帝自六月癸酉不禦殿,至是始見百官,感慟者久之。其後隻日禦前殿,雙日禦後殿,惟朔望則前後皆不禦,至祔廟,始如故。

丙辰,夏主遣使來祭吊。其使者固求入對,弗許。諒祚所上表輒改姓李,賜詔詰之,令守舊約。司馬光言:“聞夏國所遣使人,前日不肯門見,固求入對,朝廷不許,勒歸館舍。竊以陛下繼統之初,蕃戎皆欲瞻望天表;又聞向曾不安,意謂未能視朝,所以敢爾桀黠。今陛下已禦正殿,臣謂何惜紫庭數步之地,使之稽首拜伏,瞻仰清光!庶識陛下神武之姿,必能鎮服四海。”

丁巳,遼使祭大行皇帝於皇儀殿,遂見帝於東廂。帝慟哭久之。使者言及大行,輒出涕。後數日,遼使辭於紫宸殿,命坐賜茶。故事,當賜酒五行,自是終諒,皆賜茶而已。

遼皇太叔重元與其子尼嚕古,久萌逆誌,會遼主獵於灤河之太子山,扈從諸官多重元之黨,尼嚕古遂欲因此竊發。戊午,雍睦宮使耶律良聞其謀,以遼主篤於親愛,不敢遽奏,密言於太後。太後托疾,召遼主告之,且曰:“此社稷大事,宜早為計。”遼主詰良曰:“汝欲間我骨肉邪?”良曰:“臣若妄言,甘伏斧锧。陛下不早備,恐墮賊計。如召尼嚕古不來,可卜其事。”遼主從其言,旋召南院樞密使耶律仁先告之,仁先曰:“此曹凶很,臣固疑之久矣。”遼主命仁先察捕之。仁先出,還顧曰:“陛下宜謹為之備。”尼嚕古見使者來召,知事泄,羈使者於帳中,欲害之;使者以佩刀斷帟而出,馳至行宮,以狀聞,遼主始信。

尼嚕古與蕭呼敦遽招集其徒黨,得四百人,奉重元將發,帳前雨赤如血,遂前趨帷宮。遼主倉卒欲往北、南院,仁先曰:“陛下若舍扈從而行,賊必躡其後。且南、北大王心未可知,豈可往乎!”仁先子托卜嘉曰:“聖意不可違。”仁先怒,擊其首。會宣徽使蕭罕嘉努聞變馳至,執轡固諫,如仁先言,遼主悟,悉委仁先以討賊事。仁先亟令環車為營,折行馬作兵仗,率官屬近侍三十餘騎陣枑外。賊勢甚銳,太後亦親督衛士禦之。及戰,南府宰相蕭德身先搏賊,摧其鋒,賊眾披靡。尼嚕古躍馬突出,近侍詳袞阿蘇射殺之,重元眾稍退。仁先以五院部蕭塔喇所居最近,亟召之,分遣人集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