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8章 過而不改,是為過矣(1 / 1)

知錯就改是一種聰明的做法,強辯和死不認錯會把事情弄得更糟。古人雲:“過而不改,是為過矣。”正是明智的見解。

當我們是對的時候,我們要溫和而巧妙的去得到人們對我們的認同,當我們是錯的時候——先別驚慌地掩飾它,紙是包不住火的——我們要迅速而真誠地承認我們有錯誤。這種方法不隻能產生驚人的結果,而且在某種情況下,比為自己辯護更為有意義。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從小就被教育:“有錯就改才是好孩子。”犯錯誤的原因歸納起來有這麼幾條:年齡和客觀條件所限造成知識的不足,能力有限,行為違背客觀規律;初入社會,見識短淺,經驗不足,加上莽撞與衝動,感情用事,錯誤易出;在經曆了大風浪之後,不小心因一時的欲望和邪念而動心,在陰溝裏翻船;小錯不斷,知錯不改,終成大錯。

如果你不是記性太糟糕,犯了錯轉臉就忘的話,常出錯不是缺點。“吃一塹,長一智”,挫折能使意誌得到鍛煉,使人變聰明。因為錯在某件事上而吃了虧,下一次碰到類似的事情,就不會效仿上一次的“笨”法子,即便這一次不是最聰明的辦法,卻比上一次的要高明,如此這般不斷改進,方能應付自如,較他人棋高一籌。

在犯了錯誤的當時——且不問犯錯的原因——人們會采取不同的態度和處理方法。有的人明明是他的錯,卻緊咬牙關,“我錯了”三個字是怎麼也擠不出牙縫,也許他出於虛榮心、好麵子或其他什麼原因;也有的人“口才好”,好強辯,無理也要攪三分。如果拿以上兩種辦法來對待你的頂頭上司的批評,對付警察的盤問,或者對待一個同樣死不認錯者,情況就不會像你想像的那樣——死不認錯,蒙混過關,結果往往使自己處於被動的境地。

在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我們更不必計較太多。有一則相聲叫《糾紛》,簡言之,故事是這樣的:雨後,馬路上積了很多泥水,這時正值上班高峰期。故事的兩位主人公一個騎車趕著去買藥,一個忙著趕路去上班。由於人車擁擠,買藥的人沒留神,從上班的人身邊擦過去,弄髒了他的鞋和褲腿,繼續向前騎;上班的人怒了,一把抓住買藥的人要他賠錢和軋傷腳的醫藥費,言語過激,買藥的人聽得不入耳,火氣一上來,兩人開始爭辯,最後吵到派出所。民警沒有立即調解,而是讓二人到另一間小屋裏等候。兩人靜靜地坐下來,心平氣和之後才清醒地回想事情的經過。“買藥的”開了腔:“這事最初是我不對,你的腳還疼嗎?”“上班的”麵有愧色說:“不打緊,在這兒待了半天也活動開了。其實當初你要客氣客氣,也就用不著來這裏給民警添麻煩了。”“我是想道歉來著,可是當時你又是什麼態度?你的話也相當不客氣呀。”“你得原諒我年輕嘛!”兩人走出小屋,向民警說明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歡喜地走出了派出所。臨別時,一個問另一個:“怎麼樣,兄弟,還生我的氣嗎?”“哪兒的話,不打不成交,有空上我那兒玩去!”糾紛就此化解。

假如我們知道自己勢必要受責備,先發製人,自己責備自己,巧妙而委婉地陳述事實,你自我批評的誠懇和急切度將使對方的憤怒和爭鬥性被消滅,也許他還會幫你開脫。這種方法的明智之處還表現在使你處於主動地位,在對方有機會說話以前,將他的批評轉成你的自我批評。這時,你是在聽自我批評,不是比忍受別人口中的斥責容易了許多嗎?而且人都有自衛的心理,自我批評也是出於為自身利益著想,故而言語之中少了誹謗,態度顯得誠懇。

出了錯就應迅速主動地承認,死不認錯才是錯上加錯的笨法子,難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