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陳跡,我叫安亦,晚安的安,亦是沒有走之旁的跡(1 / 3)

我叫蝶。

他們說我很像飛舞在花叢中的蝶。

他們戲稱我是第一おいらん。

聽起來挺好聽的,可我就算沒讀過幾本書,也知道這是古代用來形容女人的詞,我不是女人,也不喜歡被當作女人。

從小我媽就一直把我當做個女孩打扮,鄰坊見了我也誇我長得漂亮,像個小丫頭一樣。

但我知道她不是想要個女孩,隻是我那從沒見過麵的爸跑了之後,她哭瘋了而已。

所以在我上三年級之前,腦袋上總是紮著兩個小辮子,偶爾還會戴著兩個不相同的蝴蝶結。

直到三年級,我懵懵懂懂覺醒了的性別意識,才讓我憤憤摘下了頭上的蝴蝶結,丟在我媽麵前,還衝她吐舌頭。

然後跑去樓下雜貨鋪老頭店裏,叫他給我推了個大光頭。

沒有了頭發,我媽再也沒法給我紮辮子了,於是每天隻盯著牆上掛著的畫看,眼睛就是被這麼哭瞎了的。

所以每次豆子嬉皮笑臉地喊我“美女”時,我都會第一時間揪住他的耳朵,再鎖住他的喉,反身把他壓在身下,直到他不敢再這麼叫我了為止。

我是在一所大學旁邊的飲品店,做服務生的,大學晚課的時候生意格外的好,所以我專門應聘了晚上的時間段。

今天晚上格外安靜。

直到有個身影出現,像是塊吸鐵石牢牢粘住了我的視線。

高高瘦瘦的條子,套著件似乎有點發黃的襯衫,推門進來的動作也十分謹慎,看起來像個不諳世事的大學生。

他從門口走進來的每一步都格外拘謹,根本不像是個會出現在這裏的角色。

“您好,麻煩給我來一杯「冰川」。”

怯生生的聲音,格外有禮貌的語句,引的調酒師都不禁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冰川」是KX最便宜的飲品。

老劉偷偷告訴過我,裏麵就是些廉價的威士忌兌水再加些冰塊而已,起個好聽點的名字銷量就會不錯,不過主要還是因為便宜。

我低頭拿吸管喝著「麥卡倫」,餘光悄悄落在他身上。

他坐在離我不遠的位置,一直在胡亂的劃著手機屏幕,躲避著周遭的目光。

他的手很好看,骨骼分明的指節,拈起酒杯時格外性感。

左手腕上有一塊表,看不清是什麼牌子,不過表帶上的皮都被磨的掉了幾塊。

他喝得很悶,像是心裏很不痛快。偶爾兩指捏住眉心,仿佛在努力壓抑著什麼。

哦,一朵需要開解的花。

我不禁在心底勾起壞笑,撥弄了幾下額前的發絲,又要了兩杯「麥卡倫」朝他走去。

徑直將手中的杯子擱在他麵前。

他疑惑的抬眼看著我,那個眼神裏也不隻是疑惑,更雜糅著驚豔。

不知道是因為我今晚過於奪目的打扮,還是因為我這張驚為天人的臉。

我沒有說話,隻是用眼神示意他喝。

“謝謝,不過我好像沒有點...”

他有些靦腆,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看你杯子空了。”

我端起我的那杯朝他致意,可他絲毫沒有明白我意思的樣子,還是呆愣愣地看著我。

沒辦法,我歎口氣,一把牽過他拘謹放在大腿上的手握住杯子,自顧自地和他碰了一下。

“這杯算我的。”

他還是沒有喝,隻是像個木頭一樣握著杯柄,時而低頭看看杯裏,時而抬頭偷偷瞥瞥我。

“心情不好啊哥們?”

我裝作沒看到他的小動作。

“嗯…”

他低下頭,仿佛這句話又勾起了他的不愉快,但也隻是一個沉悶的語氣詞,就又沒有了下文。

“跟我女朋友分手了。”

女朋友?!

我瞪大了眼睛,險些一口嗆著自己,原來這小子是個直男。

我不停咳嗽著,正巧以此來掩蓋自己的尷尬,不過還沒等我抬起頭,那雙好看的手就雙手遞來一疊紙巾。

“你、沒事吧?”

他的語氣有點奇怪。也是,畢竟這家酒吧裏估計也就他這麼一個人不知道這裏是什麼地方。

“沒事沒事...咳咳...”

我訕訕擦著嘴,一邊調侃式的拍拍他的肩。

“嗨!不就分個手嘛,至於把自己鬱悶成這個樣子?”

“我們在一起七年了。”

提起這話的時候,他的眉心鎖得更緊了,“可我還沒送過她一件像樣禮物。”

我的目光不由得落在他身上,有些發舊褶皺的襯衫,早兩年的牛仔褲洗的發白了。

按理說這樣的人不應該成為我的目標,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想與他再多說會話。

“然後她就跟你分手了?”

我坐正了身子,認真聽他的話。

他搖搖頭。

“是我提的分手,她工作很久了,按理說早就該結婚了,可我還在上學,連枚戒指都買不起。”

他的指尖忍不住扣上玻璃杯壁,看著杯中的液體,眼神分外落寞。

“她家裏給她安排了一門婚事,那個男人是個生意人,很有錢。我已經占了她那麼多年青春,總不能再耽誤人家了吧。”

他抬眼笑望著我,他笑起來更好看,眼睛裏藏著一汪星星。

不過那笑容分明是苦澀的,我想陪著他一起笑,可如何也笑不出。

“謝謝你願意聽。”

他突然從位子上站了起來,我居然要抬起頭才能與他對視了。

“我叫陳跡。”

“下回我請你喝一杯。”

這下換我呆愣愣地看著他伸出的手,他眼睛裏的星星特別亮,特別亮,令我有些頭暈目眩,以至於他的手,隻和空氣握了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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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陳跡第一次見麵就是這樣。

後來我不知道多少次在被窩裏想要扇自己的臉,怎麼會沒有和他握手呢!

那隻骨節分明的手一定很好握,怎麼會不記得握手呢!

“你呀,典型的人見得太多,都不記得心動是什麼感覺了。”

豆子把他那份麻辣燙裏的豆皮丟進了我碗裏,美滋滋地嚼著娃娃菜。

“胡說什麼!”

我胳膊肘懟他一下。

“本少爺不可能心動的,這個詞兒就跟我不沾邊,懂不懂?!”

“好好好,小蝶說什麼都對。”

豆子敷衍著我。

“對了,那小子對你有意思吧,畢竟你這麼張臉,誰看了不喜歡。我要是有你這個臉,早賺夠錢給我爸看病去了。”

“誒!大方不大方,能不能一把超過周二爺?”

我不禁沉默,豆子的話讓我一連歎了好幾口氣,筷子一橫,不吃了。

“怎麼?不大方啊?”

豆子見狀,更好奇起來。

“是個學生。”

“啊?”

豆子果然吃驚了。

“那你費勁d他幹嘛?”

“我那不是d!”

我沒好氣地白了豆子一眼,但是說完這話,又不知道該說什麼來圓,便支支吾吾起來。

“是...是...”

“喜歡!?”

豆子驚叫起來,筷子沒拿穩,紅色的湯汁就濺到了他的衣服上。

“閉嘴!”

我一嚇,趕忙捂住他的油嘴,四處觀察著確定沒人了才鬆開他。

豆子瞪大著雙眼看著我,滿眼的不可思議,但又礙著心裏實在好奇,壓低了聲音問我。

“你不會真,真,真喜歡他吧。”

“沒有!”

我別過頭,不理他。

豆子眯著眼睛嘿嘿笑著,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麼,鄭重其事拉過我的胳膊。

“不過,你可別真喜歡上誰,那周二爺……”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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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陳跡真的又來找了我很多次,一來二去我們也逐漸熟絡了起來。

我知道他就在附近的大學上學,而且陳跡他其實是碩士生,年齡比我還要大上幾歲。

他家裏很困難,似乎是在某個山區的村落裏,因為成績好靠著獎學金和補助金生活才勉強過得去。

我對他說我的名字叫安亦,晚安的安,亦是沒有走之旁的跡。

我一直沒有告訴他這裏其實是什麼地方,也沒有告訴他,我不想隻做他的朋友。

我們之間什麼都聊,唯獨不聊關於我的任何故事。

我不想他知道跟他互稱知己的人是個連初中都沒畢業的文盲。也不想他知道我是個除了就什麼也不會做的廢物。

更不想讓他知道安亦其實是個隨便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