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依然不代表我認為當下的網絡文學、類型文學具備了堪稱“一時代之文學”的所有要素,我們無法以精英文學這樣的流傳有序的文學水準去衡量生長期不過數年到十數年的網絡文學和類型文學。不過流傳有序無非就是時間造就的個人創造和傳統的累積,就像我不願意懷疑任何一個健康的孩子都可能獲得成長和成功一樣,我沒有想過網絡文學、類型文學會沒有文學意義上的明天。
網絡作為一個新媒體技術賦予了寫作以嶄新的平台,給更多的寫作者以發表的民主和自由。當然,代價是相應的,平等的發表權意味著沒有先在的精選功能、沒有權威評價,網絡在這個意義上天然贈與了人們逍遙的樂趣,但也恐怕天然地不帶有更多的責任和倫理。同時,他的發表與傳播特點必然會修改我們認定的文學形式和文學標準,像語言與敘述的網絡化就是這一載體需要寫作者去犧牲和交換的。這就造成網絡文學在今天看來是一種海量的生產,並且結果不但是良莠不齊,甚至若以基本的文學指標來衡量,優秀之作恰如大海撈針,需披沙揀金。
網絡世界自己借由網民讀者的口碑言傳來推出好小說,相反的,傳統的紙質媒體(出版等)成了這種口碑言傳的寄生和延續。在最初的網絡文學時期,從台灣的痞子蔡、王文華到大陸的寧財神、李尋歡、邢育森、安妮寶貝、慕容雪村、江南、今何在,作者年齡多為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生人,主要以都市愛情和幽默搞笑來結構小說,讀者多為白領小資。他們的小說帶來了國內第一撥網絡小說出版熱潮,而這時的小說,類型意識並不明顯,屬於一種半文學狀態的流行寫作;而新世紀以來,真正進入了“類型小說”的時期,像風靡一時的玄幻武俠《誅仙》,被譽為女性武俠掌門人滄月的《雪薇》、《七夜雪》,由女作者隨波逐流寫就的男人世界的曆史權謀《一代軍師》,曆史奇幻的當家之作《新宋》,被網絡定位為中國的《伊利亞特》的奇幻長篇《紫川》,異軍突起的盜墓類的長篇《鬼吹燈》、《盜墓筆記》……一次次成為出版市場的寵兒,印數多在五至二十萬冊(套)間。網絡世界的點擊率保障著它們有不錯的閱讀特點和故事要素深入人心。但哪怕我們通過這種篩選進入其文學的判定的話,依然還是問題頗多。我們一方麵應該提醒自己網絡文學與傳統精英文學的閱讀本身屬於兩個不同的審美範疇,但另一方麵確實說明今天的網絡文學絕不能說令人滿意,可以故步自封於市場的追捧。語言、情味、結構設計、人性探索和想象力,仍然有巨大的空白等待從事此道的高手去追求探索,精益求精。
而在這個關節,我想提供我對網絡文學概念的理解。首先,從“網絡文學”的命名而言,雖然已經約定俗成,但其實是個不準確和非文學的概念。網絡作為技術平台,隻是一個載體,以載體命名文學,前所未有,當然,相信以後還會有這樣的命名方式,比如手機文學(手機小說)——這在日本這樣的鄰邦已經是不新鮮的事物。國內由於手機上網速度和費用、以及手機內容服務增值等問題的迅速推進,應該也是為時不遠、即將普及的新概念——這充分顯現了新媒體時代技術對文學(以至整個生活)的強勢介入。但我還是認為,網絡文學這樣的概念是個過渡性的文學命名,從文學自身而言,(大眾)類型文學的命名更有其理論價值。也就是說,當我們以後梳理關於此類的文學概念時:通俗文學(小說)——網絡文學(小說)——類型文學(小說),無疑在不同曆史階段各自從不同角度包涵了它們要解說的對象,它們前後相續,構成了一道家族關係。
類型,並不是個新詞,如果說體裁是文學的一級分類的話,類型應該就是文學的二級分類。類型無論雅俗,也打破雅俗。比如西方文學史上的流浪漢小說、成長小說、啟蒙小說、哥特式小說,都是類型文學概念,你很難說孰雅孰俗。而由近代學者提煉的中國古代小說的傑出代表“四大名著”,更是以其類型小說的出身鍛煉出名垂後世的經典地位,《西遊記》的神魔、《三國》的曆史演義、《水滸傳》的俠義、《紅樓夢》建立在明末清初廣泛的才子佳人小說基礎上的“人情小說”(魯迅語),都可以用雅俗兼濟來形容。而事實上,在它們的周圍,也產生了質量不一、堪稱海量的鋪墊、模仿、跟風之作,其情形與今天的類型小說何其相似?並且,這些過去的中西類型小說並非沒有市場機製的驅動,不要認為出版市場隻是今天才有的新鮮事,我們遭遇的過去的作家都多多少少遭遇過,即使在報紙勃興、副刊競爭的時代,媒體早就在改造文學、考驗作家了,遠的不說,即如晚近港台的大家金庸、高陽者流,確實在市場環境和類型小說的領域做出了極富高度的貢獻,我們無法忽視金庸在武俠小說中注入的優秀的文學和文化基因,而同樣,如果當年還把高陽的曆史小說叫做通俗小說的話,今天至少在曆史素養方麵,實在很難在精英作家中挑出他那樣的史學家水準的人物。正是這些曆史經驗,讓我謹慎地對待網絡小說、類型小說,並反之為這些正在生長的新的文學祈禱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