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過去的類型創作用通俗小說、網絡小說命名都是合適的,現在卻未必合適。原因是當代“類型意識”的明確。如早期網絡小說的作者從沒自覺地認為自己在寫愛情或者別的“類型”作品,而今天的大多網絡作者卻都已經自覺到自己在從事哪個類型的創作——我認為,這是越來越消費化的時代對我們寫作的又一改造和考驗。消費市場是根據消費終端的需求來創新消費服務的,今天的大眾需要更為明確、簡單、快捷、平麵化的標識來指示他們選擇文化產品——一本書和一聽飲料、一袋方便麵、一件飾品在這個意義中沒有歸類上的根本區別,它們都是賣場裏的待賣品。因此,消費終端的要求最終會影響到生產的起點,作為小說創作者的作家無疑會這樣那樣受到影響,而沒什麼架子的通俗文學、網絡文學是最容易實現其類型上的分類的,於是,一個被當代文化消費規律規約的“類型文學(小說)”時代應運而生。所以撇開此前的文學史,我認為“類型文學(小說)”的命名在今天才到了一個可被準確使用的時候,它兼顧到這一時期大眾文學的內在特點與時代(市場)特點。
隻有首先在指認類型文學的正當性和文學譜係後,我們才能心安理得地理解或者批評它。否則,不閱讀,不介入,不瞻前,不顧後,又陷入了我們混亂而頑固的心理定勢裏去,會逐漸變得陰暗而一味抗拒驅逐,但未過幾年,又因為形勢強於人,開綠燈拉他們進中國作協——哪怕他們連個市作協的會員都不曾是——這倒真成了笑柄。
有些事情,你隻有真誠而大膽地進入探索才會有切身的領會。我依舊像過去說的那樣期待類型文學與純文學之間有更多照應和自省,我願以過去的一段文字作結:
對於類型小說,它天然具備的想象力,以及它像年輕而最具生命活力的個體那樣,在不同類型間積極地融合實踐,造就了新變的可能,這都是傳統文學創作久違和缺乏的氣息。我甚至天真地希望,類型文學可以用它良好的閱讀魅力承擔對人性力量、宇宙解釋之類大命題的內涵性把握;而同樣的想象力與活力,則可以啟迪當代純文學作家走出外在焦慮和內心迷茫的怪圈,把故作姿態的幹澀寫作轉化為新鮮的創作心態,讓停留在新聞式樣的寫實敘事出現藝術的飛翔的美。就像《百年孤獨》,以及托妮·莫裏森或者艾·辛格小說中出現的民族神話和傳奇元素,就像帕慕克用懸疑形式來反懸疑小說,就像多麗絲·萊辛用科幻小說寫人類文明的死亡與重建,或者是像愛倫·坡那樣開創了恐怖與懸疑小說的格局,使之進入純文學譜係絲毫無赧顏愧色,這都是好作家的本分。
2008.3.31於鳳起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