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是一場“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比試,雙方為了各自利益,使勁渾身解數,試圖讓自己通過談判,獲得恰到好處的利益。但是,如何談、怎麼判才能獲得恰到好處的利益?
談判是場複雜的磨合戰,而非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利益分配。在談判中,對於自己的期望和真實想法不能和盤托出。相反,談判時要心口不一,嘴上的開價永遠要高於心理的預期價位。隻有這樣,才能給對方討價還價的餘地;有了商量的空間,才會給對方“占了便宜”的錯覺。如此,談判才能在皆大歡喜的氣氛中贏得圓滿的結果。
你去市場上買東西,在與店主砍價時,肯定會往低於心理價位的價格說,隻有這樣,才能留一些空間和店主抬價,在一砍一抬中,最終以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成交。麵試中,問及工資待遇,聰明的求職者總會報出比自己預期工資高一些的要求,這樣一方麵可以抬高自己的身價,一方麵也留一些餘地給麵試官下調,讓他得了便宜你也賣了乖,皆大歡喜。
我們強調談判桌上不能有“蛇吞象”的貪婪,但是,為了獲得恰到好處的利益,也應該擁有一個“獅子般的大口”——開口時永遠要比自己預期高一些,既可以借此提升自己身價,也可以給自己留個退路,留出合適的退讓空間。
為了將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須一談再談、一逼再逼,直至將對方的利潤空間剝奪殆盡。如果一開始就實事求是,說出自己的心理底價,則在接下來的談判中,要不一讓再讓,直至喪失自己的利益;要不堅守自己的利益底線,在談判中不談而崩。
雙方都有討價還價的願望,而唯唯諾諾、老老實實地將自己的預期價位、合理價位和盤托出,則等於無形中侵占了雙方討價還價的空間,結果自然不歡而散。
假裝獅子大開口,給對手一個下馬威。然後,再通過巧妙的退讓,讓對手有一種“占了便宜”、“贏了更多利益”的錯覺,最後以一個能接受的價位成交,既照顧了自己的利益,又滿足了對方“砍價”的心願。何樂而不為呢?
某廣告公司在和客戶談判時,遇到了這樣的情景。
客戶:“設計這麼一個策劃案,你們怎麼收費?”
廣告公司:“我們是一家專業的廣告公司,一定會給您製定最符合您要求的策劃案。相應的,我們也收取合理的廣告費,10000元。”
實際上,廣告公司一個策劃案的收費標準是6000元,但為了應對客戶的討價還價,廣告公司故意把報價往上提了4000元。
客戶:“太高了,我覺得這樣一個策劃案根本不需要那麼多費用。請給我們一個合理的價格。”
廣告公司:“我們的策劃案肯定令您滿意,如果不滿意可以無償修改至您滿意為止。我們相信您的這個項目肯定值得這個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