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永久的悔——憶母親(1 / 3)

我的母親姓曹,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農曆七月十九日生於建湖縣高作鎮大墩村。她行三,待字閨中時,外公、外婆叫她三姑娘,嫁給我父親後,叫她三女甫(俗字,義同姑),沒有正式的名字。直到1946年土地改革時,母親已43歲,兒孫滿堂,因為土地證上需要有名字,我的大哥王蔭一一這時擔任髙作區政府文教區員,正忙著搞“土改”,覺得母親沒有正式名字不合時宜,便給她起了個名字:曹效蘭。效是輩分,我的大舅曹效淦,二舅曹效雲,老舅(即小舅)曹效庭。母親有了自己的正式名字,她很高興,但又覺得不習慣、不好意思。好在這個名字平時並不使用。這裏順便提及,我的大嫂姓黃,也沒有正式名字,也是“土改”時,我大哥給她起名黃立英。她的這個名字,有時倒還用得著,如後來成立農業社、人民公社,社員記工分,就用上這個名字了。大哥在晚年,倒常常當麵叫她黃立英,這大概就是“與時俱進”吧。其實,在我母親、大嫂那一輩的農婦中,有很多人即使在“土改”後,仍然沒有正式的名字,不過是張氏、李氏之類而已。她們默默地在土地上耕作,生兒育女,燃盡生命之燈的最後一滴油後,便像秋風吹走一片落葉,無聲無息地消逝。

我的外公叫曹嘉坤,是位木匠世家。起碼在方圓二十裏內,很多人都知道木匠曹家,手藝出眾。但他去世較早,大概在1922年。我在童年時,曾聽母親說過,她與我父親王公恒祥(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農曆五月四日——1975年2月22日)成家後,外公曾來我家,母親在村中小店買一個銅錢的紅糖,放在焦屑(即焦麥麵)裏,用開水衝泡後,請外公吃,外公吃後非常滿意。這在當時鄉村的貧苦人家,稱得上是待客的上等茶點了。母親說,外公的木匠活,不但能幹粗活,並且挑大梁,如蓋房上梁、架風車、造船上大捺(船兩側最關鍵的一根又粗又大的船板),還會幹細活,做八仙桌、木箱、梳妝台、馬桶等。外公死於嗝病,即食道癌。外公死後,能繼承其優良手藝的是二舅、老舅。母親曾告訴我,二舅十四歲時,個子已經很高,但畢竟還是小把戲(小孩)麵孔。有一次有家人家來外婆家,請大舅給他們支風車,大舅不行,二舅便自告奮勇去了。這家當家的見後,說:來這麼個小木匠,能行嗎?二舅自尊心很強,一聽扭頭就走,後經好言勸說,才留下幹活。他身手矯健,技術精良,當天就把又高又大的風車支起來。當八麵由蒲葉製成的帆,在風的吹動下,使風車不停地運轉,牽動水槽裏的木板,不斷將河水運作到稻田裏時,田家放起了鞭炮,讚不絕口,誇小木匠本事真大。從二舅的故事裏,母親使我懂得:人,從小就應當有誌氣,並有真本事。歲月無聲逐逝波。轉眼間就已是1947年秋天。“土改”後,不少翻身農民家有餘糧,便想經商,搞運輸,於是造船成風。遠的不說,與我村一河之隔的孫四爹,他的弟弟、我莊東頭的孫五爹,都請了十幾個木匠造船。當時我在讀小學,放學回家,便去看孫五爹家造船。木匠師傅有二十多位,但我二舅、老舅,起了關鍵作用。我親眼看到了上大捺的情景,二舅最後要把那塊大的船板,使勁推向船體,滿臉通紅。在把麻絲與油灰用鑿子塞進船縫時,需用斧頭敲打鑿柄,又是我二舅帶頭敲打,其他木匠師傅跟著敲,並隨著他變換節奏,發出悅耳的聲音,儼然是現代音樂中的打擊樂章。半個多世紀過去了,那扣人心弦、催人奮進的木工樂章,隨著二舅、老舅慈祥、親切的麵影,仍在我的眼前浮現,在我的耳畔回響。母親一直要我像舅舅那樣勤勞、有本事,我一直銘記著。尤其是老舅的善良、剛直,更影響我一生。

當然,對我母親影響最大的人,是外袓母。她姓張,生於清同治九年(1870年),卒於1950年春天。那天全家人——包括我的父母,正在熱熱鬧鬧替她老人家過八十大壽,老人含笑而逝,成了真正的喜喪。鄉人都說,老人能在慶祝生日那天去世,是很少見的,實在是件喜事,隻有積德行善的人,才能有這個福分。外祖母很慈祥,我從記事起,即喜歡跟她在一起,對她及舅舅、舅母十分依戀。兒時常聽母親說起河西張家,那就是外祖母的娘家,用今天的話說,那裏是她的根,也是我的根重要組成部分。所謂河西是指建湖縣與阜寧縣交界的一條大河——俗名阿拉河的西邊,靠近公興莊(鎮)的一個獨家村。因為常聽母親、外婆說河西張家的故事,我對老外婆的娘家一直心向往之。直到1948年春天,我已虛歲十二歲了,外婆的大侄子——我喊他張大舅,托人帶信給我父母,說他們家大姑娘出門(嫁人),邀請他倆去吃喜酒。他倆忙於農活,加上無論是婚喪喜事,凡是受到親友的邀請,母親總是讓我或二兄春才去,吃頓好飯。當時農村的宴席,簡稱“六大碗”,即羹、肉圓、紅燒肉、魚、百頁、青菜豆腐。其中肉圓算是六碗中的上品,約定俗成,每人隻吃三隻。每當遇到這樣的事——我的家鄉稱為“出人情”,母親總要關照我們:要聽大人的話,要喊人——也就是叫長輩,吃飯時要斯文,不能筷子亂夾,尤其吃了三隻團子(肉圓)後,不能再吃,被人笑話。這次我主動要求去張大舅家出人情,母親說好,給了我一萬元(相當於現在的一元),算是人情錢,要我跟外婆的妹夫、與我同村的孫姨公同去。我們走了二十幾裏路,才走到阿拉河邊。不久前,解放軍華野第12縱隊,與國民黨軍隊打了一仗,河邊用門板構築的掩體,仍曆曆可數。在河對岸,有髙高的碉樓。姨公說,那是大戶人家防土匪用的,並不是國民黨軍隊修的。我們乘渡船過河,沒走多遠,就看到了一個大風車。姨公說:這是張家的風車,風車前麵那個小舍,就是張家。我向舅公、舅奶奶及表舅、舅媽們——請了安,他們見我已讀高小,個子又高,都誇我一表人才,說三姑奶、三姑爹(我的父母)真是好福氣。我吃了喜酒,在房前屋後走了一圈,覺得這裏地勢較高,在陽光下,水田上麵倒映著藍天下一朵朵冉冉逝去的白雲,覺得老外婆的娘家真美。我想象老外婆在這裏度過的童年、少年的情景……嗬,那還是大清王朝的時候呢,不管我怎麼想象,腦子裏總是模模糊糊,甚至是空白一片。

然而,此行我覺得收獲很大。河西張家雖世代務農,卻有被古老農業文明長流水澆灌出來的農耕文化氣氛。張家很重視禮節,客人入席,長幼有序,姨公年高德重,坐主席,但姨公謙讓者再,方肯入席,其他人也是彼此謙讓,良久才坐下,使我看到了古代鄉飲酒禮的遺風。張大舅致詞時,先深深打躬長揖,感謝親友來賀喜。他當過村幹部,致詞時幾次說“因為”、“但是”之類,聽者不免感到新奇。老舅公極愛聽說書、小唱本。他的小兒子張三舅讀過幾年私塾,農閑時,讀小說、唱本給舅公、舅奶奶等人聽,有機會時,他們又把這些故事“批發”給別人。我的外祖母待人和顏悅色,彬彬有禮,很會講故事,這跟她生長在河西娘家那樣的文化氛圍裏,顯然是很有關係的。而我母親堪稱是外袓母最好的繼承者,不但為人溫和、慈祥、愛整潔,而且講故事很生動,有時還表情豐富。大墩曹家與河西張家頗有相似之處。因外公去世早,大舅、二舅都未上過學,目不識丁,隻有老舅讀過幾年私塾,再加上他聰敏好學,不僅能經常給外婆、舅母、表兄等讀小說、唱本,扮演著河西張三舅一樣的角色,而且能寫信,文從字順。20世紀80年代,他給我寫過兩封信,信封的背麵兩頭,分別寫了“封”、“護”兩個大字,儼然是清朝、明朝人寫的家書,真是古風猶存。這兩封信至今我仍保存著,睹物懷人,勾起我對老舅不盡的思念。回想起來,貓是老虎師傅的童話,是外婆教我的,而孟薑女、白蛇傳的故事,是我兒時在炎熱的夏夜,母親在打穀場上,一邊搖著麥稈編成的扇子,或揮動著用曬幹的稻秧編成的佛麈,驅趕著蚊子、牛虻,慢慢講給我——當然還有二哥、大姐等聽的。有時我聽著聽著,就睡著了,第二天就纏著她再講。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1943年盛夏,天氣酷熱。這年我虛歲七歲,晚上,夜幕低垂,當時沒有任何汙染,空氣清新,數不清的星星,好像就在我們的頭頂上眨著眼睛。母親正在打穀場上給我們講故事,忽然一道紅色的流星從我們頭頂上穿過,莊上的維大奶奶、同三奶奶等,都立刻下跪,我大吃一驚,母親忙說:不要害怕,剛才穿過去的叫禍殃,經過的地方都要死人,但年紀大的老人下跪,禍殃就一跪三千裏,我們這塊(這裏)就不會有災殃了。這大概就是母親對我關於民俗文化最早的啟蒙教育了。

母親對我說過,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外婆對她的恩情。她兒時出天花,當時清末的窮鄉僻壤,哪有良醫良藥?麵部奇癢難忍,忍不住用手去抓,外婆則一再告誡她,千萬抓不得,否則抓破了,就會成為麻臉。外婆並用舊布把她的手包紮起來,喂水喂飯,悉心照料。母親感激地說:要不是你外婆奶奶把我的手包紮起來,當時我年紀小,肯定會用手在臉上亂抓,那媽媽很可能就是個一臉大麻子的黃臉婆了!母親的童年、少年時代,中國還是個女人必需裹小腳的時代。用白土布,把兩隻腳緊緊地纏裹起來。母親說:兩隻腳疼得鑽心,晚上夜深人靜,更疼得撕心裂肺,難以入眠,隻好將兩隻腳不斷朝牆上蹬。外婆看到母親這樣痛苦,實在於心不忘,說:“算了吧!不裹了!反正你長大了,也是嫁給種田人,腳太小,還不好下地做農活呢。”於是,母親終於從痛苦中解脫。雖然,母親的腳因畢竟裹過,腳趾有些變形,便幸虧“解放”得早,畢竟還是大腳,走路、幹活,都與常人一樣。其實,從這一點上也可充分看出老外婆的開明、寬厚。而我母親,完全繼承了老人家的寶貴品格。

我的母親隻活了七十歲(虛齡)。她的一生非常勤勞,但不幸的是,她多次遭遇過喪子、喪女之痛。

母親十六歲時,經高作鎮西北廂的木匠孫師傅介紹,與父親王恒祥訂婚。母親曾和我說起當年訂婚的情景:在媒人的陪同下,父親身穿長衫,辮梢上係著紅頭繩——我一聽就禁不住笑了,問道:啊呀,拖根辮子,還紮紅頭繩,好看嗎?母親微笑著說:好看——挑著一擔禮物(有給母親的衣服料子、茶食等),往她家走來。她遠遠地看著父親,覺得他五官端正,人很精神,隻是個子比較矮,還沒她髙呢(父親身高大約一米六,母親身高近一米七),第二年,母親就和父親在陸陳莊租鄰人陳四文家的二間小屋內結婚了。家鄉有從漢唐傳下來的結婚鬧新房的風俗,“鬧新房無大小”,有人簡直是胡鬧,捉弄甚至侮辱新娘。鬧新房時,有人看著她的腳說“新娘子腳太大!”母親覺得有點難為情。從此,父母相敬相愛,櫛風沐雨,苦度光陰,經曆了戰爭及“文化大革命”的苦難。他倆都一字不識,卻含辛茹苦培養我們弟兄三人——春友(參加革命後改名王蔭)、春才、我都成為文化人。對父母的大恩大德,我們是沒齒不忘,時刻銘記在心的。

按照民國中期《續寫王氏宗譜》的記載,我們的老祖宗是朱元璋滅了張士誠後,被朱元璋從閶門外強行遷徙到今建湖縣高作鎮西北長北灘墾荒的。這“長北”二字,大有來曆。今天的建陽鎮,在南宋時誕生了千古不朽的民族英雄陸秀夫,按宋史和別的史籍記載,當時的建陽鎮叫長建鄉長建裏。因此,長北灘就是長建鄉西北的草灘之意。這地近黃海,灘地有大量鹽堿,長滿蘆葦。把這樣的不毛之地開墾成能種稻、麥兩季的熟地,老祖宗們當年的披星戴月、饑寒交迫、辛苦耕作,可想而知。

我們的始祖是撐石公,世代務農,傳到我祖父鳳高公這一代,已很貧窮。家中隻有五畝薄田,卻育有五男一女。袓母吳氏,民國元年(1912年)即病故,我的六叔恒萬尚在幼年。迫於生計,父親十三歲時,即去西北廂一家富農家做小長工,為人傭耕,他學會了用牛。這家的女主人人稱金大師娘,會看手相。她有個老姑娘——即最小的女兒,美麗、活潑,20世紀50年代初,曾跟我一起在墳地裏放過牛,我們很聊得來,至今成了我少年時美好的回憶——這當然是後話了。

父母結婚的第二年,長兄出世。這時的父親,因為去年秋天,家鄉發大水,莊稼被淹,顆粒無收,加上袓父病故,家境十分艱難。無奈之下,父親隨二伯恒廉、五叔恒全,以及別的族人逃荒到我們老祖宗的老家蘇州去謀生。用今天的話說,也就是打工。父親一字不識,隻能幹最粗重的活。他抬過轎子,給虎丘山的遊人牽毛驢、趕毛驢,後來則長期拉黃包車。母親生下大哥後,一人操持家務,還要照顧還是小孩的六叔。(1955年,我考取複旦大學後,假期中去蘇州探望二伯及六叔一家。六叔深情地說:“你父母結婚時,我已喪母,就跟你父母睡在一個床上。老嫂比母啊,你媽媽待我就跟我母親一樣。”因為兒時的這個特殊經曆,六叔對我母親一直念念不忘,很依戀,見了她總有說不完的家常話。)母親後來接到父親來信,她抱著大哥,搭船去了蘇州,與父親團聚。雖說是家人團聚,但那是什麼樣的家啊,不過是搭在閶門一堵城牆下聊避風雨的窩棚而已。奮鬥了幾年,才好不容易在今天桃花塢街道尚義橋東河岸旁的一塊堆滿碎爛磚瓦的空地上,用泥土、毛竹、瓦片蓋起了三小間低矮的房子,算是有了比窩棚強的安身立命之地。其實,在我們家路北僅隔一條馬路的是“小人堂”,專門放死嬰小棺材的地方,一到夏天,往往散發出陣陣屍臭。然而,父母就在這裏生活了很多年,也是我的出生地。20世紀50年代,這個小屋還在,我在故宅門前停立良久,想起母親、父親的辛勞,禁不住潸然淚下。而今,這個舊居早已拆毀,蓋起了屬於居委會的小飯店。這些年來,我每次去蘇州,都要去看一下這個小飯店,坐在尚義橋上沉思,回想著父母在這裏度過的艱難歲月,感慨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