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推選林伯渠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任命周恩來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毛澤東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沈鈞儒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羅榮桓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會議決定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下午3時,30萬群眾齊集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親手升起第一麵五星紅旗,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檢閱了三軍部隊,並宣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結束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曆史,開創了中國曆史的新紀元。
中國古代文史常識
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乃是秦朝時確立的中央官製,三公是古時輔助國君的三個最高官員,九卿是中央政府的9個高級官員。周代曾經出現過“三公六卿”,分別以輔佐皇帝的太師、太保、太傅為三公,以塚宰(總管軍政)、司馬(負責軍務)、司寇(分管刑罰)、司空(負責工程)、司徒(負責民政)、宗伯(負責禮儀)為六卿。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聽從李斯建議,建立了以皇帝為尊,以三公九卿為中央官製的中央集權製。三公分別是丞相、太尉、禦史大夫。其中,丞相主管全國行政;太尉負責總攬全國軍政;禦史大夫則負責皇帝與群臣的溝通並監督群臣。九卿分別是:奉常(掌管宗廟禮儀,為九卿之首)、郎中令(領導宮廷侍衛)、衛尉(掌管宮門警衛)、太仆(掌管宮廷禦馬和國家馬政)、廷尉(負責司法)、典客(負責外交事務)、宗正(分管皇族事務)、治粟內史(掌管賦稅徭役)、少府(負責宮廷財政)。三公九卿的基本構架被漢代沿用,隻是具體名稱有所變化。丞相被改為“大司徒”,太尉改為“大司馬”,禦史大夫改為“大司空”;九卿中的奉常變成了“太常”,廷尉變為“大理”,典客成了“大鴻臚”,治粟內史變為“大司農”等,不過其基本職責都變化不大。三公九卿製的建立首次確立了中國中央集權製。另外,可以看出九卿中的大部分官職本來都隻是負責皇家家事的奴仆,卻紛紛擔任起處理國家要務的職責,這也暴露了皇帝製度建立之初皇帝家事、國事不分的粗糙之處。自秦至兩晉,各王朝都以三公九卿製為基本的中央官製構架,直到隋朝文帝創立三省六部製,三公九卿製才宣告結束。但事實上,三省六部製仍受到了三公九卿製的影響。
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朝廷中的行政首腦。宰相職位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齊國的管仲、秦國的商鞅等都是當時著名的宰相。後來秦朝統一全國後,實行中央集權的郡縣製,以分封製為基礎的貴族統治階層消失,官僚組織成了國家機器運行的載體。作為這個官僚組織的首領,宰相一職得以正式確立。但“宰相”隻是對於最高行政長官的一種泛稱,曆史上除了遼國曾有過“宰相”這個官職名稱外,其他朝代的宰相職位都采用的是其他稱呼。秦漢時期行使宰相權力的官職是丞相、相國、三公(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隋唐以及後來的宋朝,實行三省六部製,宰相職位由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個部門的長官共同擔任,官職名稱、權力、人數經常有變動,但不出“三省”。具體名稱則有內史令、納言、尚書令、尚書左仆射、參知政事、同平章事等;元代設左右丞相。明太祖朱元璋廢宰相製度,內閣首輔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清代行政實權掌握在軍機處,軍機大臣分滿漢兩班,兩班首領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可以看出,從人選上來講,宰相是國家政權的一個組織部門,並不一定由一個人擔任,其人數經常是有變動的;從功用上來講,皇帝隻是作為國家政權的象征,宰相才是具體主管全國行政的人,對於任何一個政權都是不可缺少的(即使名義上沒有宰相的政權也往往有事實上的宰相)。因此宰相的地位相當高,是區別於一般大臣的。宋代之前的宰相上朝時是唯一可以坐在朝堂上的大臣。隻是宋太祖趙匡胤不斷擴大皇權,削弱相權之後,宰相地位開始下降,上朝時也沒椅子坐了。曆史上,皇帝和宰相職權的劃分一直都是曆代政治的大題目,一般而言,皇權和相權劃分得合理時,政權都能運轉得很好。劃分不合理的,要麼皇帝好大喜功,大權獨攬,將國家推向戰事(如漢武帝),或者出現宦官專政(往往出現於皇權很大皇帝卻無能的情況下);要麼宰相專權,架空皇帝(如西漢王莽、東漢曹操、明張居正),甚至出現篡權。
十三曹
十三曹是漢丞相直轄下的十三個辦事機構,有些類似於丞相的大秘書處,“曹”大概相當於現在國務院的一個司。具體為:一西曹,主管府史署用。二東曹,主管包括軍吏在內的二千石長吏的遷除。二千石是當時最大的官,地方上的太守以及中央的卿都是這個級別。三戶曹,主管祭祀農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大致相當於唐代的樞密院,明代的通政司。五詞曹,主管詞訟,即負責法律民事部分。六法曹,掌郵驛科程,類似於現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交通燈時限及量限等。七尉曹,主管卒曹轉運,是管運輸的,相當於清代的漕運總督。八賊曹,管緝拿盜賊。九決曹,主管罪法。這兩曹所管屬於法律之刑事方麵。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貨幣鹽鐵。十二倉曹,管倉穀。十三黃閣,主管簿錄眾事。從十三曹的具體負責事項可以看出來,這十三曹要處理全國政治、經濟、司法等各個領域的事情,儼然是全國行政的總機關。由此可以看出中國漢代皇權和相權的分工已經相當明確了。
太尉與大司馬
太尉曾是中國古代掌管全國軍事的最高武官。秦朝時,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並稱三公。對應於丞相掌管全國行政,太尉則掌管全國軍事,地位與丞相相同。漢代基本上沿用了秦製,太尉一職也繼承下來。漢武帝繼位後,為加強對軍隊的控製,不再像過去那樣封軍功卓著的武將擔任太尉,而是任命貴戚擔任此職。此後太尉便隻是個虛職,並無實權。後來漢武帝幹脆廢太尉一職,以大司馬代之。大司馬隻是一種用於加封的榮譽稱號,更無實權。漢大將軍衛青、驃騎將軍霍去病均因征匈奴的軍功被加封為大司馬。到東漢,光武帝又將大司馬改為太尉。司徒、司空、太尉成為新的三公,太尉又重新成為全國軍事統領,並參與政事,權位極重。東漢末,曹操自任丞相,廢三公。此後魏晉南北朝期間,太尉與大司馬均或置或廢,比較隨意。隋朝後,太尉與大司馬均成為一種加贈的虛銜,宋代時太尉還一度成為對於高級武官的泛稱。元代後,太尉與大司馬均不再設置,另外,大司馬常被當做兵部尚書的別稱。
禦史大夫
禦史大夫是秦朝設立的官職,與丞相、太尉合稱為三公。禦史大夫主要有兩個職能,一個是作為丞相副手處理政事,因此有副丞相之稱;另一個則是作為監察機構禦史台之長,負責監督百官,尤其是丞相。因為秦國實權曾一度被丞相呂不韋掌控,秦王政直到22歲除去呂不韋之後才得以掌握實權,非常擔心丞相再度架空自己,於是設置禦史大夫來牽製丞相。並且秦漢時期,丞相空缺後,一般由禦史大夫補缺,這就使丞相更加忌憚禦史大夫,從而得到製衡。漢哀帝時,禦史大夫更名為大司空,東漢時又改為司空。大司空和司空仍為三公之一,但均已不再是最高的檢察長官,最高的檢察官由禦史中丞擔任。魏晉南北朝時,禦史大夫官職又偶有恢複。隋唐之後的禦史大夫,除宋代為虛銜外,均為最高的檢察官,但不再有秦漢三公的權位。明代改禦史台為都察院,禦史大夫一職遂廢。
郡縣製和州縣製
郡縣製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國家結構形式。西周時期,國家實行分封製,除天子直接統治區域外,其他地方被劃分為許多小諸侯國,小諸侯國內則以同樣方式再次劃分成小的采邑。諸侯國對於天子有一定的義務,但總體上是一個獨立王國,天子無權過多幹預。卿大夫的采邑對諸侯國也是這種關係。春秋戰國時期,以楚、秦為代表的許多國家開始設立郡縣製度。秦代統一全國後,在全國範圍內實行郡縣製,將全國分為36郡,郡下設縣。郡守和縣令都直接由中央政府任免,其職位不得世襲。這樣,便建立起了一種幹壯枝弱的中央集權製度,地方不再有力量對抗中央,有利於全國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漢代沿用並完善了秦朝的郡縣製,在開疆拓土過程中不斷設立新的郡縣。至東漢順帝,已有105郡,兩千多個縣。漢代一縣麵積大約方百裏,一郡則下轄20縣左右。需要指出的是,郡縣製並非一定是僅僅有郡、縣兩級地方政權,而是強調其中央集權的性質。實際上,曆代的郡縣製往往都並非僅有郡縣兩級地方政府。比如漢代時便在郡之上設立了州,全國總共分13個州,州長官稱刺史,後改為州牧;隋朝地方政府設為州、縣兩級;唐朝則為道、州、縣三級;宋代為路、州、縣三級;元代則設立行省製度;明清基本繼承元代行省製度,並稍作改變之後形成了省、府、縣三級行政製。這些結構形式雖然並不是嚴格的郡、縣兩級製,但考慮其中央集權的性質,仍可說是郡縣製。
州縣製是郡縣製的流變,本質上與郡縣製差別不大。魏晉之後,進入南北朝亂世,北方政權更迭頻繁,百姓四處流亡。新政權建立或新的人口流入,便要重新劃分行政區域,分割原來的郡縣。於是,郡不斷變小,州不斷增多。南朝也模仿北方劃郡為州。至隋文帝時,撤郡建州,實行州縣製。後來唐、宋基本沿用。
郡守和縣令
郡守與縣令為古代官職名稱,均是在戰國時期隨著郡、縣的設立而開始存在的。戰國時的郡都設在邊遠地帶,邊防任務很重,因此其最高長官稱作“守”,一般由武人擔任。後來這些郡開發成熟,郡守逐漸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秦統一全國後,實行全麵的郡縣製,每個郡都設一名郡守,為一郡的最高長官。後來漢景帝將郡守更名為太守,但也習稱郡守,之後太守又一度更名為州牧。南北朝時,太守權力逐漸為州刺史所奪,太守一職逐漸為刺史所代替。唐中後期,刺史又逐漸為節度使、觀察使所代替。到宋明清之際,知府、知州則相當於原來的郡守。值得一提的是,因宋代之前的郡守(刺史、州牧、節度使、觀察使)經常集行政、軍事、人事大權於一身,一旦中央控製力變弱,郡守往往成為地方割據的基本單位。
縣令是一個縣的行政長官,剛開始與郡守是平級關係,戰國末期,正式成為郡守下屬。秦漢法令以戶口多少為標準,大縣長官稱縣令,小縣長官稱縣長。至南朝宋時,不再區分戶口多少,一縣長官皆稱縣令。至宋代,縣令稱為知縣,元代稱縣尹,明清又稱知縣。因為朝廷委派官職隻派到縣令一級,其下則實行鄉紳自治,縣令是政府與百姓接觸的樞紐。因此縣令一職在整個政權機器上的地位是至關重要的,中國自古有“縣寧國安,縣治國治,下亂,始於縣”的說法。
刺史
刺史是古代官職。刺,檢核問事之意,刺史的本義是負責監督類的官員。秦時,每郡設監察禦史,負責監督郡守。漢代時,監察禦史往往與郡守勾結起來欺騙朝廷,丞相於是又派出一套人馬出刺各地,檢查郡守和監察禦史。這樣重疊監督,顯然成本高而效率低。漢武帝時,廢除原來的兩套監察官員,將全國分為13個州,每州設立一名刺史,正式建立刺史製度。這套新製度的特點是,充任刺史者均為俸祿六百石的低級官員,其檢查對象郡守的俸祿卻是兩千石。因其官職卑微,故顧慮不多,勇於言事;另外,一旦官職低,也就急於立功,會更加恪盡職守。同時,為防止刺史濫用權力幹擾地方政治,朝廷對他所調查監督的內容明確列明條目,其外不得多管。這套製度剛實行時是比較好的一套檢查製度,但一項製度時間一久,便難免出現弊端。到東漢時,刺史權力逐漸擴大,成為實際的地方長官。漢靈帝時將部分資深刺史改為州牧,使之成為郡守(太守)的上級,這便在郡、縣的基礎上又多出了州一級。到隋文帝時,鑒於刺史權力基本替代了郡守,幹脆廢郡,實行州縣兩級,如此,刺史即相當於原來的太守。唐代中期,出於屯田與守邊的需要設立新的地方軍政長官節度使、觀察使逐漸侵蝕刺史之權,或者兼任刺史。尤其“安史之亂”後,節度使更是遍布全國,刺史職任漸輕。宋代郡守名稱為知州,刺史成為武臣虛銜,元代以後消失。
三輔
三輔本指西漢時治理京畿地區(國都及其附近的地區)的3個官職,後指這3個官職所管轄的地區。漢景帝時,將首都長安城以及城郊地區大體分為3塊,分別設置左內史、右內史、主爵中尉(後改為主爵都尉)管理。因共同管理京畿地區,故合稱“三輔”。漢武帝時,此3個官職又被命名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後世其具體的行政區劃雖然有所變更,但直到唐代,人們仍然習慣稱京畿地區為“三輔”或者簡稱“輔”。
僑郡縣
西晉“八王之亂”之際,許多北方人為躲避戰火,紛紛南遷。之後的“永嘉之禍”又導致晉王室南遷建立東晉政權,北方則陷入“五胡十六國”亂世,於是更大規模的北方人選擇南遷。東晉政權為吸引人口,建立許多新的郡縣將這些北方僑民按照其北方原籍予以集體落戶,並以其中的大族擔任刺史、太守、縣令,然後給這些郡縣一定的賦稅徭役方麵的優待,這種郡縣便稱作僑郡縣。隨著北方僑民的增多,東晉政府陸續建立了琅琊郡、青州、徐州、兗州、幽州、雍州、秦州等僑州。同時,在北朝割據的諸多政權,為爭奪流亡人口,也紛紛建立了類似的僑郡縣。總體而言,僑郡縣乃是當時的亂世政權為爭奪人口、籠絡大族的一種手段,對於安置流民、穩定社會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這種倉促建立的僑郡縣往往出現一縣同時屬兩郡、一郡同時屬兩州等情況,給地方行政管理帶來相當大的紊亂。隋朝統一全國後,這些僑郡縣大多被取消了,但一些地名還是保存了下來。
三省六部製
三省六部製是中國古代繼三公九卿製之後的另一套中央政府機構組織形式。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則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六部製的出現是皇權侵蝕相權的結果。漢武帝時,設尚書台。三國時期,魏文帝曹丕又設另一個秘書機構中書省,以削弱尚書台權力。至晉,皇帝的侍從機構門下省也開始處理政務。至此,由皇帝的小臣組成的“三省”開始成為全國政務中樞。到隋朝,朝廷明令確立三省製度,三省成為正式的政府機構,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至於六部,則是尚書省下設的六個具體部門。漢光武帝時,尚書台已開始分為三公曹、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書分曹辦事。後六曹經魏晉南北朝發展演變,至隋唐時期形成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後世將三省六部製視作隋朝除科舉製度之外的另一個重要製度貢獻。三省六部製結束了自漢光武以來的皇帝與政府(以宰相為代表)權限不分的混亂局麵,可以說是中國政治史上的巨大進步。三省六部製雖然在唐代以後多有變化,但其基本骨架為後世曆代中央政府所采用,尤其六部製度直至清末連名稱都未曾變動。
三省的職能
三省原本均是皇帝身邊的近臣組成的機構,剛開始掌管政務時均一度是全國政務中樞。至隋唐三省六部製正式形成後,三省共同作為中央朝廷的最高行政機關行使相權,具體又有所分工。其中,中書省是各種政策的決策部門,往往由中書省製定各種政令,寫成奏章上呈皇帝。得到皇帝認可後,該奏章又轉交門下省,門下省負責對政令及皇帝詔令的審查,有“封駁”之權,即反對權。如果門下省不批準,則皇帝詔令和中書省政令均不算數;而如果門下省批準了詔書、政令,這便是合法的詔令了,稱之為敕。尚書省則為敕的具體執行者,按照敕的內容分交六部具體部門去辦。可以看出,中書、門下兩省對政令起決定作用。因此製定政策時,皇帝往往召集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共同商議,故唐代此兩省的長官中書令和門下侍中才被視為真宰相。唐代中後期,皇帝逐漸任用三省之外的人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是為事實上的宰相,三省地位變輕。至唐末期,藩鎮割據,三省已無實權。至宋,仍設有三省製度,但尚書、門下兩省基本無權,中書省掌管行政大權,與掌管軍事的樞密院合稱“二府”。元代,門下、尚書兩省皆廢,原屬尚書省的六部劃歸中書省,中書省與樞密院、禦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明代初設中書省,並將六部劃歸其下,後朱元璋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統領六部。由此,三省不複存在。
六部的職能
六部分別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確立於唐代,歸屬於尚書省;到元代時則歸屬於中書省;明代朱元璋為加強皇權,廢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清代則沿襲明製。總體而言,六部乃是中央朝廷的政務樞紐,屬於執行機關,而非決策機關。具體而言,吏部負責全國文職官員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驗封封爵、世職、恩蔭,為官員辦理丁憂守製手續,為新科舉子、進士分配官職,為退休官員辦理退休手續等;戶部則掌管全國戶籍管理、土地測量、流民管理以及賦稅、錢糧等財政事宜;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等事,並負責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另外還要負責和藩屬、外國往來之事;兵部掌管全國武官任免以及招兵、武器、後勤、發布軍令等事宜;刑部負責全國司法機構的運轉以及法令的頒布,並經常直接審理大案要案;工部則負責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六部的長官名稱均為在本部名稱上加“尚書”兩字,如“吏部尚書”。其品階在各代有所變化,清代均為從一品。清光緒年間推行新法,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又增設商部、巡警部,改兵部為陸軍部、刑部為法部等,六部製度遂廢。
尚書仆射
尚書仆射是一度相當於宰相的官職。仆,意為主管,因古代重武,由主射者掌事,故諸官之長稱仆射。後來隻有尚書仆射沿用下來,其他仆射的名稱大都廢棄,因此魏晉南北朝之後的仆射,專指尚書仆射。尚書仆射的官職最早在秦朝設立,其時為尚書之首,隻是皇帝身邊近臣,沒有權力。西漢時,置尚書台(後稱省),尚書令為尚書頭領,尚書仆射為其副職。東漢光武帝時,因尚書台權力越來越大,尚書仆射的權力也漸大。漢獻帝時,設左、右仆射,此後曆代沿置。魏晉南北朝之際,尚書仆射上有尚書事、尚書令兩職,但因經常空缺,尚書仆射已相當於宰相或副宰相。例如東晉謝安、北魏李衝、北齊楊愔等都是以尚書仆射一職分掌或專掌朝政。隋朝時,尚書事一職遭廢,尚書令則常常空缺,尚書仆射成為宰相。唐代,因唐太宗李世民登基前任尚書令,此後無人敢任此職,尚書左、右仆射成為事實上的尚書省長官,一度與門下省、中書省長官並稱宰相。唐高宗後,尚書省職權漸低於中書、門下兩省,尚書仆射已不能和門下、中書省長官同稱宰相,而需加封平章事封號才是宰相。玄宗後,尚書仆射未曾被加封過,從此不再是宰相。宋代時,尚書仆射名稱屢有變化,並一度重新成為宰相。宋以後無仆射之官。
侍中
侍中是古代一度相當於宰相的官職,始設於秦。侍中在秦漢之際原本是皇帝身邊小廝,幹的事情相當雜,負責皇帝乘車服飾乃至便溺器具等一應事情。因其常在皇帝身邊,經常給皇帝出一些主意,逐漸成了皇帝的顧問,地位漸重。之後侍中經常成為皇帝對於臣子的加封,官不在大小,上可至列侯,下可是郎中這樣的小官。官員獲此加封後,可出入皇宮,經常伴隨皇帝左右,也是一種榮耀。東漢時,設侍中寺,晉時改為門下省,唐時一度改名為東台、鸞台、黃門省等,以侍中為其長官。魏晉之時,侍中已經不再負責皇帝的生活雜事,而是專備皇帝顧問。隋唐之際,侍中一度稱納言、左相、黃門監等,與中書省長官中書令、尚書省長官尚書仆射共同被尊為宰相。宋代沿用唐製,元豐改製後,以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行侍中之職,另設侍郎為其副職。元朝侍中隻是禮官、從官。明代侍中地位有所恢複,但已不複昔日風光,僅為正二品,地位低於尚書。清無侍中一職。
中書令
中書令是古代一度相當於宰相的官職。漢武帝時,始置中書令,由宦官擔任,後來逐漸由皇帝信賴的士人擔任。其職責是幫助皇帝在宮中處理政務,並負責直接向皇帝遞交大臣密奏。因其為皇帝近臣,一度淩駕於丞相之上,司馬遷就曾以太史公的身份擔任過此職。東漢光武帝時,尚書台成為全國政務中樞,與尚書工作性質有些相似的中書被冷落。魏晉時期,魏文帝曹丕為牽製尚書台,另外成立中書省,以中書令為其長官。之後中書省日益架空尚書台,成為全國最機要機關,中書令則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其時中書令一般由社會名望與才能俱高者擔任,謝安就曾以中書令之職執政東晉。南北朝時,門下省又逐漸取代了中書省的政務中心地位,中書令的宰相位被門下省長官侍中取代。到隋唐之際,三省六部製確立,中書令與門下省長官侍中、尚書省長官尚書仆射共同執掌宰相之權。其中,因中書省是政令的決策機構,而門下省則對政令有審核權,故中書令和侍中被唐人尊為真宰相。唐肅宗後,包括宋代在內,中書令逐漸成為大臣的虛銜,無實權。元代中書令又掌相權,明代朱元璋不設宰相,“三省”俱廢,中書令自此不複存在。
侍郎
侍郎在西漢時曾是郎官之一,是皇帝外出時的隨從,不是正式官職。東漢尚書權力變大時,侍郎成為尚書下屬。當時每曹設6名侍郎,六曹共36人。魏晉以後尚書曹數增多,一尚書轄數曹,郎官遂成一曹頭目。隋朝三省六部製既定,侍郎隨尚書一起成為朝廷正式要職,相當於現在的國務院各司司長,初時官階不高,卻是實權官員。明侍郎升至正三品,清侍郎升至正二品。另外,門下省和中書省也曾設立侍郎官職,一般為一個部門的二把手。
政事堂
政事堂為唐、宋宰相和皇帝議事的地方,乃兩朝最高決策中心。唐初,中書、門下、尚書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左右仆射)共執宰相之權,三省長官經常與皇帝一起商議國家大事。剛開始其地點設在門下省,後來又改在中書省。政事堂後分列五房:吏房、樞機房、兵房、戶房、刑禮房,隨時待命,具體執行政事堂的各種政令。貞觀年間,唐太宗為集思廣益,同時分化宰相權力,給一些職位不高但能幹的官員加封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三品(以後逐漸統一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名)等稱號,讓他們也以宰相身份參加政事堂會議。另因尚書省隻是政策的執行機關,沒有決策權,尚書省長官的宰相身份一向有些勉強。唐高宗後,尚書仆射同樣須加封封號,才能參加會議。玄宗後,尚書仆射再未被加封此封號,從此被排斥在政事堂之外。唐代後期,中書令、侍中也逐漸被排斥在政事堂之外。皇權變大,相權變小。唐玄宗時,將政事堂改名為中書門下,也有稱中書政事堂或中書都堂的。後晉時又改名為政事廳。北宋沿唐製,以政事堂為宰相、參知政事議事辦公處,設於禁中。政事堂囊括門下省、中書省和尚書省的主要職權,是最高行政機構。宋以後曆代不設政事堂,不過明朝的內閣和清朝的軍機處的功能略等於政事堂。
禦史台
禦史台是中國古代監察長官的官署名,同時也指古代的監察機構,其屬即為言官。秦代,建立禦史製度,設眾多監察禦史監督政府,並以三公之一的禦史大夫為眾禦史之長。漢代,禦史大夫更名為大司空(後改為司空),不再負責監察事宜,其副手禦史中丞成為禦史以長。因禦史中丞一直駐紮在宮中蘭台辦公,因此其官署便被稱作禦史台。禦史台在後來曆代均存在,隻是名稱偶有變化,另有憲台、蘭台、肅政台等稱呼。禦史台下設三院,一曰台院,其屬為侍禦史,即監督皇帝的禦史,禦史中丞初時便是專門駐紮在皇宮裏監督皇帝的官員;二曰殿院,其屬為殿中侍禦史,負責監督皇宮內禮儀等事;三曰察院,其屬為監察禦史,主要是監督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員。總體而言,禦史台設立的主要目的是監督百官,即“為天子耳目”。禦史的品階一般都不高,多由具清望之人擔任,往往不怕得罪官員,越得罪人,名聲越大。派往地方的監察官員往往都是由禦史台派出,但曆代都經常發生監察官員到了地方之後取代原來的地方長官成為事實上的地方長官的事情,比如漢代的刺史,唐代的節度使、觀察使都屬於這種情況。明代時,太祖朱元璋改禦史台為都察院,禦史台之名遂廢。
唐代五監
唐代五監指的是唐代時的5個負責工程、教育、軍需、後勤等事宜的政府機關,分別是:國子監、少府監、將作監、軍器監、都水監。唐代五監是將隋朝長秋監改為軍器監之後形成的。其中,國子監是負責全國教育及考試的部門,其長官稱作祭酒,為正五品上;少府監負責推動和普及農業、手工業技術,主官為監、少監,分別為從三品、從四品;將作監負責宮室建築、金玉珠翠器皿的製作、紗羅緞匹的刺繡等事,其長官為監,有2名,從三品;軍器監負責弓弩盔甲等軍需用品的製造,其長官為監,正四品上;都水監負責全國的水運、黃河及其他河流湖泊的治理,其長官為監,正四品。唐代是中國各項製度的一個重要轉折點,該五監的形成使政府機構得到很大完善,社會各項公共事務有了更專門的機構來管理,政府職能得到提高。五監的基本結構為後世曆代政府所采用。
轉運使
轉運使是中唐以後各王朝設置的主管運輸的中央或地方官職。唐代建都長安,因關中地狹,糧食不足,每年要從江淮地區調糧入關。玄宗時期,朝廷官員激增,加之軍需民用,糧食需求增大,漕運對於朝廷的重要性隨之增加,於是設專使水陸轉運使,掌洛陽、長安間糧食運輸事務。安史之亂後,朝廷財政全仗江淮地區鹽鐵之稅,又設鹽運使。後來鹽運、轉運二使合二為一,由宰相或重臣兼任。到宋代時,轉運使成為一種普遍的官職。宋初為集中財權,置諸路轉運使掌一路財賦,稱某路諸州水陸轉運使。另外皇帝出巡時設有行在轉運使,出兵征討則有隨軍轉運使。宋代轉運使往往由朝中位高權重者兼任,是一種顯官,除掌握一路或數路財賦外,還兼有考察地方官吏、維持治安、清點刑獄、舉賢薦能等職責。如此,轉運使職掌擴大,實際上已成為一路之最高行政長官。後來朝廷幹脆將路作為州縣之上的又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全國總分為15路。元、明、清時期,轉運使官職不再流行,隻剩下一個鹽運使,負責運鹽,雖品秩不高,卻是個肥差。
觀察使
觀察使是唐代後期出現的地方軍政長官,全稱為觀察處置使。由於漢代設立的專門監督地方官員的刺史逐漸侵蝕了地方長官的權力,到隋朝時朝廷幹脆明令刺史替代太守,成為地方長官,這樣,朝廷中央便沒有了專門的地方巡察員。到唐代前期,中央常常不定期臨時派出使者監察州縣,玄宗開元年間,宰相張九齡設置十五道采訪處置使(簡稱采訪使),行使原來漢代刺史的督察權,考評地方官政績。後來,采訪使製度又重蹈刺史製度之覆轍,本是中央派到地方的特派員的采訪使又逐漸淩駕於刺史之上,成為實際上的地方一把手。而在不怎麼受中央管製的節度使地區,采訪使往往為節度使所兼任。唐肅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采訪處置使改名觀察處置使。“安史之亂”後,本為地方長官的刺史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權力,各地的節度使與觀察使成為地方軍政一把手。相比而言,節度使往往地盤較大,經濟、軍事實力雄厚,不聽中央調遣,成為顧盼自雄的藩鎮;而觀察使則地位相對較低,地盤、勢力較小,還能夠服從朝廷,因此唐朝廷後期得以苟延殘喘的財賦收入多由觀察使所上繳。宋代在各州置觀察使,但隻是虛銜,為武官升遷之前的寄祿官(暫時作為升遷跳板的官職,無實權)。遼、金也曾設置觀察使作為政務官,元代廢。
參知政事
參知政事並非一種固定官職,而是唐宋時期的臨時職銜,中低級官員可憑此職銜行宰相權。唐貞觀年間,唐太宗為削弱相權,強化皇權,在與宰相議事的最高政務會議政事堂上,經常給其他非宰相但比較能幹的官員加封諸如參知政事、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等職銜後讓他們也參加會議,共議國政。太宗之後的唐代皇帝都采用了這個辦法,乃至到唐高宗之後,原本是宰相的三省長官都先後被排擠出了政事堂,隻剩下這些頂著臨時頭銜的宰相們執掌唐王朝的最高政治。如此,可以說唐朝在很長的時間裏是沒有宰相的。就參知政事而言,其又簡稱為“參政”,行使副宰相之職,唐中葉以後廢去。宋代沿用了唐代政事堂製度,開始同樣以參知政事為副宰相,宋開寶六年(公元973年)後,參知政事的職權、禮儀開始和宰相差不多。宰相出缺時,其代行宰相之職。北宋範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因為正規的宰相經常空缺,因此參知政事往往是北宋事實上的宰相。南宋時,參知政事和門下、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以及樞密使、副使,知樞密院事,簽書樞密院事等,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相當於常務副宰相。元、明時參知政事隻是一個中級官員,清不設此職。
計相
計相是宋初中央財政機構——三司的首腦。宋代三司沿自五代。五代時期,天下不穩,稅法混亂,後唐明宗設鹽鐵、度支(負責財政支出統計)和戶部“三司”,統一掌管朝廷財政,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宋代沿用並完善三司製度,三司掌管天下各種田賦、丁稅、商稅、礦稅、酒稅等財政收入和官奉、衣糧、軍費等財政支出,當時稱為“計省”,其長官為三司使。財政大權本是相權的一部分,但由於宋初皇帝想將財政權收歸自己,以加強皇權對政權的控製,便令三司使不再統轄於宰相,而是直接對皇帝負責。這樣,三司使便與掌管軍政的樞密使、宰相各成一體,不相統攝,故被稱為“計相”,意即財政宰相。但後來三司的權力逐漸擴大,職權涉及原來的兵戶工禮吏等各部事務,並且時間一久,這個機構本身也變得臃腫而效率低下,三司開始成為宋朝行政機器上的一個不和諧部件。王安石變法時,曾試圖分拆三司,但未能成功,隻是將三司部分職權轉移到其他部門。後來元豐改製,三司侵奪其他部門的職權才被重新歸還各部。三司使改任戶部尚書,雖仍管理財政,但已成為宰相直接下屬,就職權和地位而言,已遠遠當不得“計相”的稱號了。
諫官
諫官是古代言官的一種。言官即是專門負責監督並提意見的官員。古代言官分兩種,一是禦史,負責監督政府,諫官則職在監督皇帝。諫官並非正式官職名,而是對監督皇帝的官員的泛稱。其最早在春秋時期設立,當時齊國的大諫、晉國的中大夫、楚國的左徒等都屬於諫官性質。秦朝時,設諫議大夫為諫官,同時,禦史類官職中的禦史中丞也有些諫官性質。諫官製度得以正式化是在漢代,當時的光祿大夫、太中大夫、諫大夫、中散大夫、議郎等官職,都屬諫官,統一歸漢九卿之一的光祿勳管。諫官最活躍的時期是在唐代,當時的諫官機構不斷擴大,所設諫官有左右諫議大夫、左右拾遺、左右補闕、左右散騎常侍等。另外,當時中書、門下兩省的官員也都有兼職進諫的職責。唐代著名諫官甚多,例如魏征、褚遂良、孫伏伽、蕭鈞等。著名詩人杜甫、陳子昂、元稹等都任過諫官之職。因唐太宗開納諫之風,唐代皇帝都比較重視諫官。宋朝皇帝起初也很重視諫官,曾專門將諫官從門下省中獨立出來,成立專門的諫院,以左右諫議大夫為長官。但諫院獨立後,諫官不再由宰相裁定,而是由皇帝任命,並且可以兼任禦史,逐漸由監督皇帝變成了監督宰相和百官。後來,朝廷不再重視諫官,又開始出現蔡京、秦檜等權相。
宋代之後,諫官或名存實亡,或名實俱亡。
路、軍、府、州
路、軍、府、州均是宋代的地方行政單位。宋代地方行政區劃為三級製,其基本的結構是路、州、縣,依次變小。其中,路是最高一級,大略相當於現在的省。宋初時,除路以外,還有一個道,與路為同級別的地方區劃單位。後廢道,將天下總分為十五路,分別是:京西路、京東路、河北路、河東路、陝西路、淮南路、江南路、荊湖南路、荊湖北路、兩浙路、福建路、西川路、峽路、廣南東路、廣南西路。路的長官稱作監司,每路4個。宋代的州由秦漢的郡變化而來,根據麵積和人口可分為上、中、下州,長官稱知州。縣是最低一級行政單位。另外,在路、州、縣的基本體製之下,宋代還有一些與州同級但稍微特殊的行政區劃單位,府與軍便屬於此類。府由地位比較重要的州升級而成,分京府、次府。京府為首都或陪都所在地。宋初以都城開封府為東京,陪都河南府(今河南洛陽東)為西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為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為北京,遂有四京府,其餘則為次府。州升府一般源於皇帝登基前所封或任官之地,如宋太祖以歸德軍節度使代周,後來便升歸德軍所在之宋州(今河南商丘)為應天府。軍則是因軍事需要而建的地方行政單位,一般在邊疆地帶,分大軍和小軍。大軍與州府同級,直屬於路;小軍與縣同級,屬州管轄。就數量而言,這些地方行政單位並不固定,時有變化。
知府與知州
知府與知州均是出現於宋代的官職。唐代隻稱建都之地為府,宋代由於城市的快速發展,許多比較繁榮的州都升級為府。宋代統治者鑒於唐代地方長官坐大割據的教訓,不給州府長官刺史以實權,而是以中央朝臣充任各府長官,稱作“權知某府事”。“權”是暫時之意,意即暫時代理該府政事,簡稱知府。知州與知府的來源相同,同樣是宋朝廷派朝臣臨時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軍,乃指軍事,州乃指民政。如此,宋代原本以唐製而設的府州長官——刺史便被架空了,而事實上的地方長官又隻是臨時充任,這便加強了中央集權,避免了藩鎮割據的局麵。但這也導致了地方力量的弱小,以至於金國攻破首都開封,北宋政權便轟然垮掉。知府與知州在元代成為地方的正式長官,隻是其上置有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的達魯花赤(蒙古官名,為所在地方、軍隊或官衙的最大監治長官);明清時期,知府與知州成為正式的地方行政長官。其中知州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相當於知縣。
宣政院
宣政院是元代設立的一個掌管全國佛教事宜和吐蕃地區軍政事務的中央機關。宣政院原名總製院,由元世祖忽必烈設立,後借唐朝皇帝曾在宣政殿接見吐蕃使臣的典故,改名為宣政院。因蒙古人信奉喇嘛教,因此此院地位相當高。宣政院剛開始以國師八思巴為其長官,後來該職一般由朝廷大臣擔任。宣政院官員為僧俗並用,其中設院使2人,後來又增至10人,秩均為從一品,另有幾個正二品、從二品的官職。宣政院官職任命不走吏部程序,而是自行任命,與中書省、樞密院、禦史台並為元朝四個獨立的任官係統。諸路、府、州、縣置僧錄司、僧正司、都綱司,為宣政院下屬地方機構,負責管理各地佛寺、僧徒。總體而言,蒙古人設立宣政院有兩個目的,一是掌管全國佛教,二是通過宗教與軍政結合的方式控製同樣信奉喇嘛教的吐蕃國。
行省製度
行省是行尚書省(後改為行中書省)的簡稱,本是尚書省的一個臨時派出機構,後來演變成為地方最高行政機關。元朝總共分為12個大的行政區,除了大都(北京)為中書省直轄區外,另有11個行省。元代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參知政事,其行政機構名稱和官吏品秩與中央同,全省軍事、行政、財政權力集中,由蒙古貴族總領。從行省的劃分方法來說,元代行省是從軍事角度進行的劃分。元代統治者害怕地方反叛,於是使各省邊界犬牙交錯,無山川險阻可依,北向門戶洞開,形成以北製南的軍事控製局麵;另外,各省重鎮的拱衛之城也都被劃分到另一省。一旦一省叛亂,其重鎮也很容易被攻下。也正因為此,後來的明、清繼承了元代行省製度。元代的行省在後來,數量增加不少,名稱也有所變化,但就其實質而言可以說是一直沿用的。
達魯花赤
達魯花赤是元朝的官名。蒙古鐵騎當年橫掃歐亞,占領了廣闊的地域,但並沒有足夠的人手來統治這些地域,便培養起一個個主要由當地人組成的傀儡政權。在這個政權的各級軍政組織中,表麵上以當地人為長官,實際上另設有一名被稱為達魯花赤的蒙古長官對其進行鉗製。達魯花赤雖然與當地行政長官平級,但實際權力在其之上,是軍政的最後裁定者。蒙古人當初與南宋對峙期間,由於人手不夠,曾有一些漢人也做到了達魯花赤的職位。至元二年(1265年),元代朝廷正式規定,各路達魯花赤隻能由蒙古人擔任,總管由漢人擔任。如此,原本已經當上達魯花赤的漢人也都紛紛被解職。一時沒有稱職的蒙古人時,則由色目人擔任。達魯花赤這個官職在有元一代普遍存在,在省、府、州、縣和錄事司等各級官衙,都設置達魯花赤。另外,在異族軍隊的元帥府、萬戶府、千戶所,也都設達魯花赤以監軍務。
土司
土司出現在南宋時期,元朝時形成土司製,明朝時土司製完善,清朝時土司製衰落,民國時土司繼續在邊疆地區存在,是中央封授給西北、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部族首領的官職名稱。土司的職位可以世襲,但是襲官需要獲得朝廷的批準。元朝的土司有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三種武官職務。明朝與清朝沿置土司製度,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三種文官職務。土司對朝廷承擔一定的賦役,並按照朝廷的征發令提供軍隊;對內維持其作為部族首領的統治權力。
清朝雍正年間,為加強對邊疆地區的統治,開始改土歸流,即將世襲的土司改為由朝廷任免的流官。為了推行改土歸流的政策,清朝發動了對少數民族的多次戰爭,但是土司製度直到清朝結束也沒有完全消失。中華民國時期,寧夏、青海一帶的馬步芳武裝接受民國政府的任命,但對於其轄地仍然自行管轄,實際上和前朝的土司製度沒有什麼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剿匪、土地改革、民族區域自治等政策的實施,土司製度徹底被廢除。
內閣
內閣是明清時期的最高官署。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為加強皇權,以謀反罪殺宰相胡惟庸,從此廢去宰相一職並明令後世子孫不得設宰相。這樣,全國政務全都彙集到皇帝這裏。朱元璋行伍出身,精力充沛,後來又仿宋製設置了一些殿閣大學士作為自己的顧問,還勉強能夠應付。到永樂皇帝,因他經常外出征伐,對政務便有些顧不過來,於是正式建立內閣,以大學士充任閣員,參與機務。內閣剛開始並無實權,但自仁宗起,明朝的皇帝們都隻是成長於深宮的嬌貴皇子,不具備一個人掌控全國政務的精力和耐性,內閣權力漸重。到成化、弘治之際,內閣已經相當於宰相府。尤其到萬曆年間,由於萬曆幼年登基,政務完全由內閣處理,內閣首輔張居正的權力甚至已經超越了以前的宰相。明朝晚期,宦官權力上升,內閣權力開始下降。崇禎時,內閣權力被虛化,明內閣製度名存實亡。
清朝剛開始時沿用明朝內閣製度,以滿、漢同比例的方式設置內閣大學士,行使相權。但因皇帝基本都比較勤政,內閣差不多隻是個執行機構,權力遠不如明朝內閣大。到雍正時,設立軍機處作為最高決策機關,內閣基本上成了一個類似於秘書處的文書機構。但在清代,內閣一直都是名義上的最高官署。
大學士
大學士是古代官職,最早出現在唐代。唐代曾先後置弘文館、昭文館大學士、集賢院大學士。唐代的大學士一般由宰相兼領,隻是一種榮譽稱號。宋代也曾仿唐製,搞過一些大學士稱號,同樣隻是一種榮譽稱號。明代時,朱元璋怕宰相奪權,不設宰相,但自己政務又忙不過來,開始置一些翰林學士到武英殿、華蓋殿、文淵閣、東閣中參與政務,稱作殿閣大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大學士官階很低,僅為五品官職,也沒什麼職權,隻是皇帝顧問而已。仁宗以後,大學士往往兼有尚書、侍郎等重職,握有實權,地位尊崇,稱為輔臣,內閣首輔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朝名相張居正就是以內閣首輔的身份行使相權。清代沿用內閣製,置三殿三閣(保和殿、武英殿、文華殿、體仁閣、文淵閣、東閣)大學士,為正一品,設滿、漢頭目各一人,相當於宰相;又置協辦大學士,為從一品,滿、漢各一名,相當於副宰相。漢人一般非翰林出身不授此職,我們所熟知的和珅、紀曉嵐、劉墉均曾擔任內閣大學士或協辦大學士之職。雍正時設軍機處,取代內閣成為最高政務決策中心,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但軍機大臣及內外官員之資望特重者仍授大學士,以示尊崇。另外,明清時的大學士也習稱中堂。
司禮太監
司禮太監是明朝一度權勢很大的宦官機構裏的太監。明洪武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太監機構——司禮監,掌管宮廷禮儀。明朝沒有宰相,權在內閣。內閣具體掌控政務的方式是由內閣大臣閱讀奏章後在上麵批注自己的意見,稱“票擬”,然後交由皇帝審核並用朱筆做出最後批示,稱作“批紅”。因明朝中後期皇帝大多疏懶,或不懂政務,“批紅”也就隻是走走形式,基本上就是以內閣大臣的意見為準。到明宣宗時,為壓製內閣勢力,廢除朱元璋定下的太監讀書禁令,在宮內舉辦內書堂,教授太監識字,然後由這些識字太監幫助皇帝“批紅”。此後,“批紅”的權力便逐漸落入太監之手。“批紅”分兩道程序,先由司禮監秉筆太監“批紅”,然後司禮監掌印太監審核確認後蓋印,才算通過。由此,司禮太監便與內閣形成了一種權力製衡。曆史上的劉瑾、馮保、魏忠賢等權傾一時的太監就是司禮太監的頭目。
明晚期,宦官權力逐漸滲透到國家政權的各處,在中央掌管提督京營兵權,在各地方則派遷駐守太監,職在地方長官之上。尤其東、西兩廠特務組織具有獨立的司法、審查權力,並且有自己的監獄,可以隨便提審百姓乃至官員。因此宦官組織已經變成一個與外庭相對應的嚴密的內廷官僚組織,而司禮監便是這個內廷的最高機關。司禮太監儼然相當於朝廷大臣,而其一號人物司禮監掌印太監則對應於作為外庭宰相的內閣首輔,有“內相”之稱。總體而言,司禮太監的濫權乃是明朝皇帝出於私心而采用的一種統治權術,也是明朝政治的最大問題。
都察院
都察院是明清兩代最高監察機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改前代所設禦史台為都察院,設左、右都禦史為最高長官,其職權總的是“糾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都禦史下設副都禦史、僉都禦史,為都察院各級長官;又按照十三道,分設監察禦史。監察禦史是都察院官員的主體,負責巡按州縣,專事官吏的考察、舉劾。大體而言,都察院的官僚體係與漢、唐的禦史台差不多,禦史台的職能也都包含在了都察院之內。但相比於禦史台,都察院還另外具有很強的司法功能,其與大理寺、刑部合稱為三法司,遇到重大案件均由三法司共同會審。到清代,都察院製度基本沿襲明製。因清代係異族統治,擔心地方官員和軍隊對抗中央,經常派都察院禦史以巡撫、提督、總督等臨時官銜到地方上監督行政長官和武官。久而久之,巡撫、提督、總督等這些本是特派員性質的都察院官員便成了地方行政長官或軍政首腦。
東西二廠
東廠是明永樂皇帝朱棣建立的由宦官掌控的特務機關。因建文帝既年輕有為,又懷柔天下,尊重士人,深得明朝官員擁護。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奪了侄子建文帝的江山,大批官員殉難,剩下的朝廷官員亦不大支持朱棣的新政權。朱棣因此對大臣也都十分猜忌,於是采取了兩個措施,一個是遷都北京,另一個便是在錦衣衛之外另建一個更加方便自己使用的特務機關。因奪江山的過程中,幾個太監曾出了不少力(如鄭和、道衍),朱棣覺得太監比較可靠,便建立了一個由宦官掌領的偵緝機構。由於其地址位於東安門北側(今王府井大街北部東廠胡同),因此被命名為東廠。東廠直接向皇帝負責。起初,東廠隻負責偵緝、抓人,審訊犯人的權力則在錦衣衛。但到明末宦官專權後,東廠也具有了審問權,並且設有自己的監獄,對百姓乃至官員都可抓捕、審問,成為獨立於國家司法體係之外的獨立體係。另外,朝廷審理大案,東廠都要派人聽審;朝廷各衙門裏,也都有東廠人員坐班,監視官員;朝廷各種文件,東廠也都要查看,甚至民間百姓的日常生活都在其偵緝範圍內。東廠的人每天在京城各處活動,經常羅織罪名敲詐勒索良民,成為上至朝廷下至民間的一大害。西廠則是明憲宗為強化特務統治所增設的,其人數比東廠更多,權力更大,並且不再局限於京城,而是遍布全國。後因受到反對,存在不久被撤銷。東西二廠與錦衣衛共同構成明代的“廠衛”製度。
錦衣衛
錦衣衛是明朝皇帝的侍衛兼特務機構。其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所設的禦用拱衛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為大內親軍都督府,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為錦衣衛。錦衣衛是朱元璋為強化皇帝對政權的控製而建,其作用有二:一個是作為皇帝的侍衛,與前代的禁衛軍作用相同;二是作為一種特務組織充當皇帝耳目,監督百官。明代錦衣衛之所以在曆史上很有名是因為它的第二個功能。錦衣衛不僅擁有自己的軍隊係統,而且擁有獨立於政府司法體係之外的司法特權,可以繞過政府係統直接對上至大臣、武將,下至普通百姓實施偵緝、抓捕、審問,並擁有自己的監獄。
錦衣衛的建立除造成國家司法混亂及朝廷上下的恐怖氣氛外,也起到了一定正麵作用。如,對於預防官員腐敗起到很好的作用,以至於明代官員可算是曆代最清廉的官員;另外,錦衣衛還擔當了部分國防及情報工作。錦衣衛首領稱指揮使,一般由武將擔任。後來宦官統領的特務組織東廠成立後,錦衣衛地位逐漸低於東廠。晚明宦官專政時,錦衣衛指揮使見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整個明代,錦衣衛和東廠、西廠這樣的特務組織一直存在,乃是一種酷政,不少學者認為明代即亡於“廠衛”製度。
三司
三司是明代省級地方政府的三個權力部門,分別是布政司(全稱承宣布政使司)、按察司(全稱提刑按察使司)、都司(全稱都指揮使司)。明代初時沿用元製,設行省統轄郡縣,洪武九年(1376年)又改行省為布政司。全國除南北兩直隸外,分為13個布政司,就地域範圍而言其實和原來的行省差不多。明代每一個布政司都設有三司,作為常設政府權力機關。其中,布政司相當於現在的省政府,其長官為布政使,是一省行政長官,負責全省民政;按察司是一省的最高司法與監察機構,主管一省的刑名、訴訟事務。同時也是中央監察機關都察院在地方的分支機構,對地方官員行使監察權。按察司長官稱作按察使,別稱臬台。都司乃是一省最高軍事機構,長官稱作都指揮使,掌控全省軍事。三司之間,互不統屬,各司其政,其長官官職相同,均直接對中央負責。三司之間互相製約與牽製,誰也不能一方獨大,有效地防止了地方割據。可以說,三司的設立正是明朝政府中央集權、地方分權的治國方略的體現。到明朝中晚期,文官勢力的上升和武官地位的下降打破了三司之間的平衡,明政府又派遣中央官員以巡撫、總督的官職到地方協調地方事務,三司的權力逐漸為巡撫、總督所奪。
總督
總督是明清時期的地方軍政大員。明代實行空前的中央集權,地方長官權力不大,中央經常派尚書、侍郎、都禦史等京官至地方安撫軍民或主管兵事,事畢複命,稱之為巡撫、鎮守等。後這些下派官吏統一定名為都禦史巡撫兼提督軍務(或都禦史兼其他事務)這樣的名稱,負責多方麵事務的則稱總督,並非正式官職。明朝代宗景泰三年(1452年)設兩廣總督,自此,總督成為專門官職。此後,又陸續設立鳳陽總督、薊遼總督、宣化總督、三邊總督等,先後有12個,所轄地區廣狹不等,一般在一省以上。明朝總的治國方略是重文抑武,總督的作用一方麵在於以文臣鉗製武臣,防止武臣割據;另一方麵在於協調各省、各鎮之間的關係,統一事權,防止各省、各鎮有利互相爭搶,無利互相推諉的情況,體現了中央對地方控製權的加強。
一般而言,總督由中央政府的顯官擔任。
清朝剛開始時沿襲明朝的總督製,不過久而久之,總督又成了地方最高長官,俗稱封疆大吏。總督轄一省或二三省,先後設有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也稱兩湖總督)、兩廣、四川、雲貴及東三省9個總督。各總督綜理軍民要政,級別一般為正二品,如加尚書頭銜則為從一品。此外,清代還有一些負責專門領域的總督,如專管漕運者稱作“漕運總督”、專管河道的稱作“河道總督”等。顯然,這些專門領域的總督沒有封疆總督實際權力大。一般而言,清朝的官員如果被簡稱為總督的,均指封疆總督。
巡撫
巡撫是明清時期的省級地方軍政大員,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又稱撫台。明代宣德、正統以後,三司之間互不統屬的局麵使地方行政的運轉極為不靈,行政效率低下。於是,中央政府開始設置總督、巡撫這樣的臨時官員到各地方代表中央統一協調地方行政,同時也對權勢日大的地方文官集團形成一種製約。巡撫剛開始為臨時職務,後來逐漸長期駐紮地方,一年回中央彙報一次。在職權上,巡撫剛開始僅負責督理稅糧、總理河道、撫治流民、整飭邊關,後來逐漸偏重軍事,並逐漸成為事實上的地方行政長官。
清襲明製設立巡撫,並使之成為製度化的正式官職,具有處理全省民政、司法、監察及指揮軍事大權。巡撫均兼右副都禦史,官職從二品,加兵部右侍郎銜則為正二品。總體而言,巡撫和總督非常相似,剛開始都隻是中央派下來的臨時官員,後來侵蝕地方權力,成了地方最高首腦,是一種中央集權策略在製度上的體現。就清代而言,其地方大員中,以總督為最大,一般為兩三個省的首腦,其次便是巡撫,是一省首腦,有的總督則兼職下轄省的巡撫。
道員
道員是明清官職。明朝時,省級行政長官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和左、右參議,均為輔佐布政使的官員。其人數不定,因事添設,職責同樣不定,根據布政使的需要,或管理轄區內部分地區,或負責具體某一專門事務,這類官員稱作分守道。另外,負責一省司法與監察事務的按察使也有自己的佐官,稱作副使、僉事,也無定員,分管各按察使轄區內部分地區、刑名等事,稱分巡道。清初襲明製,後乾隆廢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官銜,設分守道,主管一省內若幹府縣的政務,其長官相當於現在的地委書記;設分巡道,掌管全省的教育、屯田、糧儲、鹽法等專門事務,其長官相當於現在的教育廳長、農業廳長等。分守道和分巡道長官均稱作道員,俗稱道台,尊稱觀察。就品階而言,道員為從三品或正四品官員,官職低於巡撫,略高於知府。
“京察”和“大計”
中國明清兩代對文武官吏定期進行考績的製度。京察在中央官員中進行,六年一次;大計隨地方官員朝覲進行,三年一次。四品官以上由本人自陳,由皇帝裁定;五品以下具冊奏請。京察大計特別卓異的,可予提升;不合格的,按貪、酷、無為、不謹、年老、有疾、浮躁、才弱等八法,分別予以革職、冠帶閑住、致仕、改調等處置。清代考察則發展為“四格八法”之製。四格是才、守、政、年四項標準,才分長平短,守分廉平貪,政分勤平怠,年分青中老,綜合四格決定官員的加級、升職、留任、降調。
廷寄
廷寄是清朝發布和傳遞皇帝諭旨的一種機要信件,並形成一種文書製度。清朝初期,皇帝頒發諭旨都由內閣傳抄各衙門遞發執行。這種傳達方式不易保密,且比較遲緩。雍正七年(1729年)設立軍機處後,廷寄形成製度。軍機處辦理皇帝的上諭檔簿有5種,其中用寄信形式寄發的稱“寄信檔”。由於寄信是由居內廷的軍機處發出的,所以稱之為廷寄。凡有關機要又不便由內閣明發的諭旨,就由軍機處廷寄發出。
皇帝向軍機大臣指示機宜後,軍機大臣即擬旨,經皇帝修改閱定後,再由軍機處密封發出。據事情的緩急,於封函注明驛遞日行裏數,或三百裏、六百裏不等。廷寄諭旨隻許受命者本人拆閱,不許代拆。受命大臣領旨以後,須將接到廷寄的時間、承旨寄信者銜名、諭旨的內容以及如何辦理的情況,向皇帝複奏明白,以保證旨意的落實。這一套廷寄製度,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大大加快了辦事效率。
南書房
南書房始設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是清代皇帝文學侍從值班的地方,舊為康熙帝讀書處。初由翰林學士入職南書房,為文學侍從,稱為“南書房行走”,後逐漸參與機務,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雍正朝自軍機處建立後,軍機大事均歸軍機處辦理,南書房官員不再參與機務,其地位有所下降。但由於入職者能經常覲見皇帝,因此仍具有一定地位。南書房亦作為皇帝研討文學處得以長期保留,直至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撤銷。
順天府尹
清代北京地區稱為順天府,其長官稱順天府尹。順天府由於是中央機關所在地,所以府尹的職位特別顯赫,品級為正三品,高出一般知府二至三級,由尚書、侍郎級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門用銅印,唯順天府用銀印,位同封疆大吏的總督、巡撫。順天府所領二十四縣雖然在直隸總督轄區內,但府尹和總督不存在隸屬關係。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區由直隸總督衙門和順天府衙門“雙重領導”,大的舉措要會同辦理。北京城垣之內,直隸總督無權過問。
羈縻
羈縻製度是曆代封建王朝對社會發展不平衡的少數民族地區所采取的因地製宜的一種民族政策。所謂羈就是用軍事和政治的手段加以控製;縻就是以經濟和物質利益給以撫慰。這一製度能基本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統治地位。羈縻地區除在政治上隸屬於中央王朝,經濟上有朝貢的義務外,其餘一切事務均由少數民族首領自己管理。
但大多數羈縻地區隻是名義上的行政區劃,其版籍並不向中央呈報,也並不承擔必需的貢賦。羈縻地區的具體情況十分複雜,各地區不同,各部族不同,又會因時因勢而變。有的羈縻地區剛開始往往處於中央的有效控製之下,但不久就鬧獨立,或為相鄰的羈縻府州占領役屬。有的羈縻州縣自始至終就隻是一個虛名。
羈縻製度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有利於多民族中央集權國家力量的增強和全國大一統局麵的相對安定,並且也有利於各民族地區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
議政王大臣會議
議政王大臣會議是中國清代前期滿族上層貴族參與處理國政的製度。起初,努爾哈赤令八旗旗主即八大貝勒(亦稱八王)“共治國政”,共同處理軍國要務。後又設八大臣以資輔佐,稱議政大臣。崇德二年(1637年),議政王大臣會議作為中央輔政機關的地位最終確定。議政王大臣會議製度最終形成。“議政”是一種正式的職銜,必須經過皇帝的任命。最初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極大,皇位繼承這樣的重大決策都由議政王大臣會議決定,甚至議政王大臣會議有權罷免皇帝。
清軍入關以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有了進一步的擴大,皇權受到了極大限製,康熙曾設南書房對其進行有效抵製。雍正年間又設立了軍機處,一切政事均由皇帝“幹綱獨斷”,議政王大臣會議名存實亡,變成一些不當權的貴胄世爵掛靠之地,或者是給予一些大學士、尚書之類官僚兼虛銜的部門。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議政王大臣會議終被取消。
軍機處
軍機處亦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軍機處的設立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著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軍機處成立於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軍機房”,乾隆後稱“軍機處”。軍機處本為辦理軍機事務而設,但因它便於君主有效實施專製獨裁,所以常設不廢,而且其職權也愈來愈大。軍機處的職官有軍機大臣(俗稱“大軍機”)和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官員內特選,有些也由軍機章京升任。
軍機處成立後,一切機密大政均歸軍機處辦理,但實際上軍機處完全等同於皇帝的私人秘書處。入職軍機者,隻能跪受筆錄,傳達諭旨,決策大權完全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製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誌。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製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說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工具。
總理衙門
總理衙門相當於清朝的外交部。鴉片戰爭前,中國沒有多少外交事務,與清政府打交道較多的隻有俄國,另外的日本、朝鮮等國是清王朝的附屬國,並不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外國。與這些國家的外交事務一般都由清政府設立的處理少數民族事務的理藩院一並處理。鴉片戰爭後,中國與歐洲國家事務日繁,除理藩院外,清政府又委派兩廣總督專門負責與歐美國家的交涉,並特加欽差大臣頭銜,稱“五口通商大臣”。但歐洲各國不滿足以“蠻夷”身份與效率低下的理藩院打交道,同時又認為地方大臣負責外交於製不合,要求清政府成立專門的外交機構。鹹豐十年(1860年)《北京條約》簽訂後,在恭親王奕訢等人奏請下,清政府於同治元年(1862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總理衙門頭目稱為首席大臣,由親王擔任。另外,按照一滿一漢的原則下設大臣、大臣上行走、大臣學習上行走以及總辦章京、幫辦章京、章京等官職。其中,有權的是大臣,人數初為3人,後來由幾人到十幾人不等,其首席大臣,先是恭親王奕劻做了28年,其後慶親王奕訢又做了12年。總理衙門下屬機構有同文館、海關總稅務司署,名義上,南、北洋通商大臣也歸其統屬。在職責上,總理衙門最初主持外交與通商事務,後來還負責辦工廠、修鐵路、開礦山、辦學校、派留學生等事,權力越來越大,凡外交及與外國有關的財政、軍事、教育、礦務、交通等,全歸其管轄,成為清政府的重要決策機構之一。總體而言,總理衙門的設立是中國重新直麵世界、同時也是中國半殖民化的標誌。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施行憲政改革,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居於六部之首。
南、北洋大臣
南、北洋大臣是晚清政府設置的負責外交事宜的專設大臣。其中,南洋大臣全稱為辦理江浙閩粵內江各口岸通商事務大臣,其設置要早一些。《南京條約》簽訂後,因為條約所規定的廣州、廈門、上海、寧波、福州五個通商口岸的開放,清政府設立五口通商大臣,專門負責沿海口岸的通商、海防等事務。先是駐在廣州,由兩廣總督兼任,後來移駐上海,由兩江總督兼任。南洋大臣大多由湘軍人物擔任,湘係集團的曾國藩、曾國荃、左宗棠、沈葆楨、劉坤一等專任此職40餘年,職責除交涉、通商、海防外,還包括訓練南洋海陸軍,興辦工礦交通事業,但局限於兩江一帶。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鑒於天津等北方城市也開始開埠通商,便專設北洋大臣負責北方口岸的通商、海防事務,駐紮天津。後來為擴大北洋大臣權限,以直隸總督兼任北洋大臣。1870年,李鴻章調任直隸總督後,在北洋大臣的位子上待了28年。李鴻章到任後,興辦船廠、鐵路、學校、紡織企業等,並將北洋水師訓練成了當時硬件水平亞洲第一的海軍。加上畿輔本為重鎮,直督為疆吏領袖,李鴻章又久於其位,後起的北洋的重要性遠遠超過了南洋。李鴻章之後,王文韶、榮祿、袁世凱也先後任職。總體上,北洋大臣由淮軍人物擔任。
南、北洋大臣名義上統轄於總理衙門,其實並不受其管束。尤其到後來,總理衙門隻是做一些後勤性質的外交工作,外交談判方麵的事務基本上依賴於南、北洋大臣,尤其是北洋大臣。總體而言,南、北洋大臣是晚清曆史上的重要角色,為中國外交做出了一定的貢獻,但總體上因其並不具備真正的現代外交素質,又缺乏一套完整的外交策略,在對外交涉中存在局限。
欽差大臣
欽差大臣又簡稱欽差,是明清時一種臨時官職。欽,意為皇帝,欽差即是皇帝差遣之意,因此欽差大臣是由皇帝專門派出辦理某事的官員。因為代表了皇帝本人,所以其地位十分了得。擔任該官職往往都是皇帝信得過的高官,能得此職事本身也是一種榮譽。一般事畢複命後,該官職便會被消。其實,皇帝派遣大臣外出辦事在中國古代一直都有,但從明代開始,擔任這種職事的官員才有了“欽差大臣”這種固定的稱謂,其地位也高出以往曆代此類大臣,這也與明代實行高度的中央集權製有關。清代更是實行空前的中央集權,派遣欽差更加頻繁。清代欽差又稱欽使,統兵者則稱欽帥,駐外使節稱欽差出使某國大臣。比如,當年林則徐到廣州禁煙即是以欽差身份前往。總體而言,明清兩代,欽差大臣的流行,與此兩代均不設宰相、皇帝權力空前強大有關。
駐外大使
駐外大使是清末設置的官職。中國第一位駐外大使為駐英公使,於1876年設置,首任此職者為郭嵩濤(後又兼任駐法公使)。郭嵩濤是道光二十年(1840年)進士,早年與曾國藩是嶽麓書院同窗,後鎮壓太平天國時入曾國藩幕府,是當時曾國藩著名的幕僚之一。郭嵩濤是湘係經世派的代表人物,具有濃重的洋務思想。他在倫敦擔任公使期間,潛心學習,了解西方,留意西方政治、社會層麵的種種細節,最後寫成《使西紀程》一書,稱讚西方政教製度。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郭嵩濤及使館人員因紮著辮子,且不懂英語,剛到英國時屢屢遭到嘲笑,但他們最終以其品格與才識贏得了英法人的尊重。雖然郭嵩濤遭到其副手的誣陷,擔任公使僅2年多便被召回(曾國藩之子曾紀澤繼任),但第一位駐外大使的設置標誌著中國自此步入了世界外交舞台。
軍統
軍統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的簡稱,是國民黨統治集團為維護其統治而設立的特務組織。1938年8月成立。前身是“軍事委員會密查組”(1927年建)、複興社特務處(1932年4月建)、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第二處(1937年建)。主要負責人為戴笠。
軍統局在各大城市設“區”,在各省設“站”,在一些重要城市設“特別班”。特工人員最多時近5萬名,分布到國民黨的軍隊、警察、行政機關、交通運輸機構,乃至駐外使領館中,專門以監視、綁架、逮捕和暗殺等手段進行特務活動。軍統局在許多地方設有集中營、秘密監獄和看守所,囚禁和迫害進步人士和革命學生,施以種種酷刑。重慶的“白公館”、“渣滓洞”兩個集中營成了他們殺人的魔窟。
軍統在抗日戰爭期間也從事搜集敵方情報、對敵施行恐怖等活動,因此,對打擊日本侵略者及漢奸起到了一些作用。1946年戴笠乘飛機失事後,軍統局進行改組,核心部分組成國防部保密局,毛人鳳為局長。1949年,軍統主要機構撤至台灣。
中統
中統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的簡稱。1938年3月,蔣介石提議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中統由此正式形成。
中統以各級國民黨黨部為活動基地,在省市黨部設調查統計室,在文化團體和大專院校、重點中學廣泛建立了“黨員調查網”,進行各種反革命特務破壞活動。中統局局長由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兼任,而由副局長負實際責任。陳立夫、張厲生、朱家驊先後擔任過局長,徐恩曾、葉秀峰、顧建中、鄒學峻、季源溥等先後擔任過副局長。
中統是蔣介石搞獨裁統治的禦用工具,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它的勢力不僅控製了黨務部門,而且還深入文教部門、政府機關、經濟係統之中。這個特務組織除了進行反共顛覆活動外,還對國民黨內部及國內的思想言論進行嚴密的控製。
1 9 4 7年,中統局改名為黨員通訊局。1949年又改名為內政部調查局,隸屬於國民政府行政院內政部。國民黨政權覆滅後垮台。
民國“五院”
民國五院是南京國民政府根據孫中山“五權分立”的思想設置的五個中央政府機關,分別是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和監察院。
立法院為國民政府最高立法機關;行政院為國民政府最高行政機關;司法院掌管司法律政事務;考試院負責官員的選拔和考核;監察院負責監察。各院皆可依據法律發布命令,並有權在職權範圍內向立法院提出法律議案。其中,行政院因民眾關注度較高而處於五院中樞地位。
世界曆史大事
猶太王國
公元前12世紀,從事遊牧的希伯來人進入巴勒斯坦,形成部落聯盟。後來北方各部落統一為以色列王國,南方各部落統一為猶太王國。大約公元前10世紀,猶太國王大衛統一兩王國,建立以色列猶太國家,定都耶路撒冷。這是最早的猶太王國。大約公元前935年,國王所羅門死後,又分裂為兩個國家,北部獨立為以色列王國,南部由所羅門繼承者統治,稱猶太王國。公元前722年,以色列王國被亞述所消滅。公元前597年,新巴比倫和猶太之間的戰爭爆發。公元前586年,耶路撒冷被攻破,猶太王國滅亡。
日耳曼人大遷徙
日耳曼人居住在古羅馬帝國的北部地區,有20多個分支,其中比較有名的有哥特人、汪達爾人、法蘭克人、盎格魯—撒克遜人等等。紀元初年,這些日耳曼人散居在多瑙河以北、北海和波羅的海以南、萊茵河以東、維斯瓦河以西的大約50萬平方公裏的土地上。大約從公元4世紀下半期開始,這些被羅馬人稱為“蠻族”的日耳曼人的各個部落紛紛進入羅馬帝國的境內,掀起了民族大遷徙的浪潮。日耳曼人大遷徙運動波及中歐、西歐、南歐和北非等廣大地區,前後綿延200多年。
波斯帝國
波斯位於今伊朗高原的西南部,波斯帝國曾是古代西亞地區的奴隸製國家。波斯商人的足跡遍及亞、歐、非三大洲。
在波斯帝國興起前,伊朗高原先後出現過巴比倫和米堤亞兩個國家。公元前558年,居魯士二世統一了波斯各部落,打敗了米底王國,建立起了阿契美尼德王朝。公元前550年,居魯士二世成為波斯王。公元前538年,波斯攻陷巴比倫,統一了整個西亞地區,同時不斷對外擴張,波斯帝國在大流士一世統治時期達到極盛。它的疆域東起印度河,西至愛琴海,北達裏海,南到埃及,成為當時地域空前的大帝國。
馬其頓帝國
公元前5世紀至前4世紀,位於希臘北部的馬其頓逐漸形成了統一的奴隸製王國。馬其頓在腓力二世統治時期成為軍事強國。公元前337年,腓力二世在科林斯召開希臘會議,確立了馬其頓在希臘的霸權。後來在亞曆山大當政期間,馬其頓又先後消滅了波斯帝國,攻占埃及,遠征印度,建立起了馬其頓大帝國。公元前323年,亞曆山大病逝,帝國隨即分裂,埃及建立了托勒密王朝,西亞建立了塞琉西王朝,馬其頓本土建立了安提柯王朝。
神聖羅馬帝國
公元814年,被稱為“羅馬人的皇帝”的查理帝國皇帝查理大帝死了。30年後,他的3個孫子在凡爾登締結了三分帝國的和約,萊茵河以東地區劃歸日耳曼路易,稱東法蘭克王國。公元919年,薩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東法蘭克王國的政權,正式建立了德意誌王國,開始了薩克森王朝在德意誌的統治。公元961年,他出兵幫助教皇約翰十二世鎮壓了反抗教皇的運動。教皇於公元962年加冕他為皇帝,並宣布新帝國為“神聖羅馬帝國”。
阿克蘇姆帝國
阿克蘇姆帝國建於公元2世紀,它位於非洲東北部紅海岸邊。到4世紀時,阿克蘇姆王埃紮納統一了埃塞俄比亞北部,征服了蘇丹的麥羅埃王國,成為東非和紅海地區的統治者。阿克蘇姆國盛行基督教,在埃紮納統治時期,興建了許多高大的獨石柱尖頂塔。公元570年,薩珊波斯侵占了阿克蘇姆部分海岸屬地和通商城市。7世紀以後,阿拉伯國家興起,東、西方貿易商路北移,紅海貿易趨於衰落。再加上北方遊牧民族貝紮人的侵擾,阿克蘇姆國勢日衰。1000年左右,阿克蘇姆國滅亡。
特洛伊戰爭
公元前1500年左右,希臘人的一支阿卡厘人在南希臘建立一些城邦,其中以邁錫尼最強。公元前12世紀初,邁錫尼聯合其他城邦出征特洛伊城,特洛伊人頑強抵抗。該戰爭持續了10年,最後在“木馬計”中結束。希臘人獲勝後,毀滅了特洛伊城並大肆擄掠。希臘人雖勝,但也消耗了自己的力量,從此,邁錫尼諸城邦走向衰落。不久,另一支希臘人——多利亞人南下,征服了邁錫尼諸城邦。
斯巴達克起義
斯巴達克起義是公元前73年羅馬爆發的一次奴隸大起義,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一次奴隸起義。
斯巴達克是色雷斯(今保加利亞一帶)人,在戰鬥中被羅馬人俘虜,被賣到卡普亞城一所角鬥士學校當角鬥士。斯巴達克不堪忍受角鬥士學校裏非人的待遇,率領70多名角鬥士發動起義,逃往維蘇威山區。周圍許多逃亡奴隸和破產農民都紛紛前來投奔,起義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多次擊敗羅馬人的軍隊。
斯巴達克希望率領起義軍北上翻越阿爾卑斯山,返回家園。但在翻越阿爾卑斯山時遇到了困難,斯巴達克改變計劃,揮師南下,希望前往西西裏島。但由於缺乏船隻也隻好作罷。在阿普裏亞省南部,起義軍和羅馬軍隊展開了總決戰。由於寡不敵眾,斯巴達克戰死,起義失敗。
斯巴達克起義軍在戰鬥中能組織好步兵和騎兵的協同進攻,力求奪取和掌握主動權。行軍時隱蔽迅速,設置埋伏,實施突襲,對敵人實行各個擊破戰術,多次打退羅馬精銳部隊,對後來的奴隸起義提供了許多寶貴的經驗。
英法百年戰爭
自從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成為英國國王以後,英法兩國的封建主在王位繼承和領地歸屬的問題上分歧不斷,最終引起了一場持續100多年的戰爭,史稱“百年戰爭”。
英國王室在法國占有大量的領土,法國國王在12、13世紀逐漸奪回一部分,但英國仍占據法國南部部分地區,成為阻礙法國政治統一的最大障礙。另外,富庶的佛蘭德爾是當時歐洲商業和手工業最發達的地區,也是兩國爭奪的焦點。
1337年,法王腓力六世宣布收回英王在法國的領地,而英王愛德華三世也以法王腓力四世外孫的資格,爭奪法國王位,戰爭由此爆發了。
1428年,英軍再度入侵法國,席卷法國北部,包圍了通往南方門戶的奧爾良。就在這時,法國民眾在女英雄貞德的率領下奮起抗戰。在貞德率領的農民軍的支持下,查理七世轉敗為勝,於1436年收複巴黎。1453年,英法兩軍在波爾多附近決戰,法國大獲全勝。英國在法國的領地除加來港外全部被法國收回,英法百年戰爭結束。
百年戰爭,不論對英國還是法國人民來說都是一場災難,當時又是黑死病流行的時代,在戰爭和疫病的雙重打擊下,英法兩國的經濟大受創傷,民不聊生。百年戰爭結束之年也被認為是中世紀結束的標誌之一。
美國南北戰爭
美國的南北戰爭是1861年4月到1865年4月,美國南方與北方之間進行的戰爭,又稱美國內戰。在南方,堅持戰爭的隻是種植場奴隸主,他們進行戰爭的目的是把奴隸製度擴大到全國,而北方資產階級的目的在於打敗南方,以便恢複全國的統一。
19世紀中葉,美國北部自由勞動製度與南部奴隸製度之間的矛盾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南部奴隸製度成為美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南北之間的鬥爭在西部土地的爭奪中表現得最為激烈。
林肯就任總統後,曾試圖同奴隸主謀求和解,勸告不要破壞聯邦的統一,但是南方人不願做任何妥協。1860年4月12日,南部同盟開炮轟擊塞姆特要塞,公開挑起內戰。1861年4月15日,林肯發布宣言,宣布南部各州叛亂,號召人民為恢複聯邦的統一而戰。
戰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由於南方軍事準備比較充分及北方的輕敵,南方奴隸主控製著戰局的主動權。第二階段由於林肯政府采取了解放奴隸、實施《宅地法》等一係列革命性措施,戰局向有利於北方的方向發展。1865年4月3日,北方攻占南部同盟的首都裏士滿,9日,南軍總司令李將軍在弗吉尼亞州的阿波馬托克斯法院小村向格蘭特將軍投降。曆時4年之久的南北戰爭宣告結束。
南北戰爭是美國曆史上的第二次革命,掃除了奴隸製障礙,美國完全確立了資本主義製度的統治地位。從此,美國資本主義經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起來,逐漸成為世界上經濟力量最強大的國家。
巴黎公社
1871年3月18日巴黎工人起義,奪取了政權,梯也爾政府逃往凡爾賽。26日進行了巴黎公社委員會的選舉,28日正式成立巴黎公社。布朗基派、新雅各賓派(多數派)和蒲魯東派(少數派)掌握公社委員會的領導權。公社砸碎資產階級軍事官僚機器,廢除征兵製,取消舊的警察機構、法院、舊官僚製度等;建立了公社委員會及其分工領導的10個委員會作為無產階級自己的政府,兼管立法與行政權。公社頒布一係列法令保護工人利益,重視發展人民的文化教育事業。5月27日,凡爾賽反革命軍在普魯士軍隊的幫助下,攻入巴黎。經過激烈的巷戰,28日公社失敗。巴黎公社在工人運動和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留下了極寶貴的經驗。
十月革命
1917年11月7日,隨著“阿芙樂爾”號的一聲炮響,攻打冬宮這座沙皇專製統治的堡壘的戰鬥開始了,十月革命爆發。
攻占冬宮是一場非常艱苦的戰鬥。從11月7日清晨起,守衛冬宮的2000多人,用成垛的木頭排成堅固的街壘,街壘裏布置著機槍巢,堵住了冬宮的全部出入口。但攻打冬宮戰役的指揮官安東諾夫不懼危難,親自率領起義部隊,衝進廣場,衝向宮門。經過激戰,起義部隊終於攻占了冬宮。
11月8日晚上9點鍾,蘇維埃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斯莫爾尼宮開幕。代表大會通過了列寧起草的《和平法令》和《土地法令》,發表了《告工人、士兵和農民書》,莊嚴宣告俄國一切政權歸蘇維埃。列寧當選為蘇維埃政府——人民委員會主席。斯大林、安東諾夫等被選為人民委員。十月革命取得了勝利,人類曆史上第一個工農政府誕生了。
第一次世界大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是一場主要發生在歐洲但波及到全世界的世界大戰。當時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卷入了這場戰爭。
戰爭過程主要是同盟國和協約國之間的戰鬥。德意誌帝國和奧匈帝國是同盟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帝國和塞爾維亞是協約國。在1914年至1918年間,亞洲、歐洲和美洲的很多其他國家都加入了協約國。戰場主要在歐洲。值得注意的是意大利雖是同盟國,但是後來英國、法國及俄國與意大利簽訂密約,承諾給予意大利某些土地,意大利也加入了協約國對抗同盟國。
這場戰爭是歐洲曆史上破壞性最強的戰爭之一。大約有6500萬人參戰,1000萬人失去了生命,2000萬人受傷。
戰爭的導火索是1914年6月的薩拉熱窩事件,戰線主要分為東線(俄國對德奧作戰)、西線(英法比對德作戰)和南線(又稱巴爾幹戰線,塞爾維亞對奧匈帝國作戰)。其中西線最慘烈,著名的戰役有馬恩河戰役、凡爾登戰役和索姆河戰役。
第二次世界大戰
1939年8月31日,一隊化裝成波蘭軍隊的德國法西斯黨衛隊隊員,襲擊並“占領”了德國自己的格蘭茨電台,於是,希特勒宣稱波蘭侵略了德國。9月1日淩晨4時45分,德國出動大軍——62個師、2800輛坦克、2000架飛機和6000門大炮,襲擊波蘭。希特勒的“閃電”戰術,使波蘭軍隊措手不及,波蘭陷入一片混亂。9月底,波蘭軍隊全軍覆沒,德軍占領波蘭。
英、法是波蘭的盟國,兩國政府要求德國停止軍事行動,遭到拒絕後,不得不於9月3日對德宣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直至1945年8月15日法西斯的投降才宣告結束。
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一場規模空前的戰爭,給全世界人民帶來了空前的巨大災難。據統計,全球60%的國家、4\/5的人口卷入戰爭,戰火遍及亞洲、歐洲、美洲及大洋洲,大戰造成約6000萬人死亡,物資損失超過40000億美元。但最終,正義戰勝邪惡,橫掃一時的德、日、意三個法西斯國家被徹底打敗,人類文明得以拯救,世界恢複了和平。從此,世界曆史進入一個新階段。
“冷戰”
“冷戰”指西方資本主義集團對社會主義國家進行的封鎖等非武裝的對抗行為,後來逐漸發展成為蘇聯、美國兩個超級大國的爭霸。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不久,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政治集團,竭力想顛覆新生的社會主義國家。他們不僅通過戰爭,即所謂“熱戰”,還依靠除軍事對抗形式之外的一切形式反對社會主義的活動,其表現為組建軍事集團、進行軍備競賽、在國外建立軍事基地、幹涉他國內政、扶植代理人進行局部戰爭等。“冷戰”成為特定曆史條件下的一種狀態,與“熱戰”一詞相對應。
“冷戰”這個詞起源於1947年4月16日伯納德·巴魯克在南卡羅萊納奇倫比亞的一次演說。此外,1946年丘吉爾訪問美國,在這次訪問中他發表了著名的“鐵幕”演說:“從波羅的海邊的什切青到亞得裏亞海邊的裏維斯特,一幅橫跨歐洲大陸的鐵幕已經拉下。”由此間接表示“冷戰”的開始。
到20世紀90年代蘇聯解體、東歐劇變之後,國際社會幾乎一致認為“冷戰”時期已基本結束。
東歐劇變
自20世紀80年代年起,東歐局勢發生劇烈的動蕩,各國的共產黨和工人黨在短短的時間內紛紛喪失政權,社會製度隨之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東歐各國的劇變大體經曆了3個階段:一是執政的共產黨和工人黨由於內部和外部的原因,在經濟上和政治上麵臨著嚴重的困難,黨內出現了反對派。二是執政黨在國內外的壓力下,不斷對反對派妥協退讓,放棄社會主義原則,實行政治多元化、多黨製,反對派勢力擴大。三是反對派通過不斷製造動亂,施加壓力,使執政黨陷入困境,然後取得政權。個別國家甚至通過武裝衝突,實現政權更迭。
1989年1月,波蘭統一工人黨提出實行政治多元化。1989年2月6日到4月5日,包括團結工會在內的第一次圓桌會議在華沙舉行。政府當局和團結工會達成了政治、經濟改革方案,並且修改憲法,實行總統製。4月17日,華沙法院宣布團結工會為合法組織。在6月4日的大選中,團結工會獲勝,統一工人黨慘敗。12月29日,波蘭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取消了關於波蘭統一工人黨在國家中起領導作用和實行社會主義製度的條款,改波蘭人民共和國為波蘭共和國。
1990年1月,波蘭統一工人黨通過《關於波蘭統一工人黨停止活動的決議》,決定結束黨的存在。1990年5月,國會通過了政黨法,禁止各黨派在工廠、軍隊和國家機關中從事黨派活動。12月9日,瓦文薩當選總統。由此,波蘭進入了多黨角逐時期。
1988年5月,匈牙利社會主義工人黨提出實行社會主義多元化,加速改革。1989年2月,社會主義工人黨重新評價了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認為這是一次“真正的起義——人民起義”,並通過了實行多黨製的決議,認為政治體製多元化可以在多黨製範圍內實現。1989年10月,社會主義工人黨將黨的名稱改為社會黨,並把黨的奮鬥目標定為民主社會主義。原黨中央總書記格羅斯不同意這一決定,改組社會主義工人黨。社會主義工人黨宣稱長遠目標是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當前目標是阻止資本主義複辟。1990年10月18日,國會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改匈牙利人民共和國為匈牙利共和國。
1986年,保加利亞共產黨提出了對社會主義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生活方式等一切領域進行根本性的變革。1989年5月29日,保加利亞開放邊界,引起31萬保加利亞人大出逃,造成國民經濟的停頓。1989年11月10日,姆拉德諾夫任保共中央總書記,他極力倡導政治多元化。12月,黨的領導機構大改組,30多名中央委員被開除或解職。
1990年1月30日至2月2日,保共中央召開第14次特別代表大會,通過了《保加利亞民主社會主義宣言》和新的黨章,正式放棄原來的奮鬥目標,政治上主張建設民主與人道的社會主義社會,實行多黨製、三權分立;經濟上實行所有製多元化和市場經濟。4月3日,保共改稱保加利亞社會黨。1990年4月,國民議會通過憲法修改法、政黨法和選舉法,姆拉德諾夫當選為總統。1990年6月10日,保加利亞舉行政治多元化後的首次選舉,社會黨獲得多數席位,成為執政黨,組成新政府。此後,各派政治力量之間的鬥爭仍然非常激烈,社會仍處於動蕩不安之中。
1968年布拉格之春事件後,捷克斯洛伐克一直陷入僵化和停滯狀態之中。1989年春,捷克斯洛伐克圍繞如何評價布拉格之春事件,爆發了一場政治風暴。各地發生大規模遊行。11月19日,以哈維爾為首的公民論壇成立。11月29日,捷議會批準憲法修正案,取消了捷共的領導地位。11月30日,捷共中央主席團舉行會議,宣布蘇聯1968年出兵捷克是錯誤的。12月20日到21日,在捷共非常代表大會上通過了《在捷克斯洛伐克實現民主社會主義》的行動綱領。12月28日,聯邦議會選舉剛被恢複名譽的杜布切克為捷共主席;29日,選舉哈維爾為總統。至此,捷克斯洛伐克的國家領導職務已不在捷共手中,捷共成為在野黨,失去了執政黨的地位。
1991年4月,捷克斯洛伐克國名改為捷克和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1992年6月5日到6日,在新的議會選舉中,捷克主張維持聯邦製,斯洛伐克主張獨立,雙方意見相左。1993年1月1日,捷克斯洛伐克聯邦共和國分裂為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共和國兩個獨立的主權國家。
1989年12月,羅馬尼亞西部城市蒂米什瓦拉,因抗議解除一名持不同政見的神父職務舉行的群眾示威,演變成騷亂。不久,布加勒斯特也開始了騷亂,軍隊倒戈。黨和國家領導人齊奧塞斯庫被捕,並被秘密處決。12月27日,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改名為羅馬尼亞。1990年5月20日,羅馬尼亞舉行全國大選,伊埃利斯庫當選總統,救國陣線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組成新政府。
鐵托逝世後,南斯拉夫民族矛盾加劇。境內的不同種族中,塞爾維亞人占人口的36%,克羅地亞族占19.8%,穆斯林人占9%,斯洛文尼亞人占8%,此外有馬其頓、黑山、阿爾巴尼亞等。1990年5月26日,南共聯盟宣布解散,各共和國的共盟分別改稱社會黨、社會民主黨或民主改革黨。
1990年4月到5月,各共和國先後進行了選舉,克羅地亞和斯洛文尼亞的原共盟失去了執政黨的地位。1991年6月25日,克羅地亞共和國和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分別宣布獨立。南人民軍進行幹預,發生了流血衝突,國際社會介入調解。1991年10月8日,克羅地亞和斯洛文尼亞正式脫離南斯拉夫獨立,並得到國際社會的承認。1992年3月,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宣布獨立,但境內塞族反對,自行成立塞爾維亞波黑共和國。1992年4月,雙方衝突演變為武裝衝突,發生了迄今為止歐洲規模最大、時間最長的波黑戰爭。由於歐共體、美國、俄羅斯的介入,波黑戰爭不僅曠日持久,而且越來越複雜。1992年4月27日,南聯邦議會通過了成立由塞爾維亞共和國和黑山共和國聯合組成的新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1945年以來成立的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不複存在。
東歐發生的這場劇變,其性質絕非是社會主義完善自身的改革,而是社會主義向資本主義的演變。
“9·11”事件
2001年9月11日,紐約市世貿中心雙塔摩天大樓被恐怖分子劫機撞毀,共有2823人遇難,另外還有105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000億美元,間接經濟損失難以估算。這就是人們談之色變的“9·11”事件。這一事件直接導致美國華爾街股市休市一周,歐洲和拉美股市、亞洲股市都遭受巨大衝擊。“9·11”事件後,美國經濟全麵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