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興三年秋十月,吏部尚書趙時俊點起了新官上任後的第一把大火,以福建、廣東、廣西三路初定,民生凋敝為名,上書朝廷,請大都督府與皇帝下令重整地方官製,將府、州、軍、監四種行政單位劃分統一為府,每府轄地最低三縣。轄地不足三縣、料民不及十萬者皆裁撤為縣,視地域遠近,與相鄰縣合並為一府。

大都督府許之,帝昺用印,百官嘩然。

大宋劃分天下為二十四路,路之設下有府、州;府、州之外又有軍、監。南渡後又為了滿足官員升職欲望,將大批州、軍、監升格為府。種種曆史遺留原因,導致行政區域和地方官職混亂。而廣南東、西兩路在大宋曆史上屬於邊荒地區,由於朝廷對兩路控製的鬆疏和地方豪強勢力強大,行政區域更加混亂不堪。很多州、軍如橫、貴、賓、雄等,轄地麵積尚不及福建一縣。但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掛著知府、知州、都總管,副總管職位的官員和掛著孔目官、勾押官、開拆官、押司官,糧料官名目的小吏不計其數。朝廷為了安撫地方,對這些不幹活卻白拿糧食的冗官、冗吏往往采取睜一眼閉一隻眼態度,任由其在地方上肆意妄為。

鄒洬和杜滸巡狩兩廣,采用強力手段把那些背信棄義的豪強們全掃平了,一些地方上的職位就空了起來。而這些平白空出來的職位,也就成了行朝龐大的冗官隊伍關注的焦點。

曆史上,一旦亂世結束,或者說由亂世轉入短暫和平時代,都會出現一個繁榮期。由於大量人口在戰爭期間死亡,曆朝曆代令人頭疼的土地兼並問題得到了緩解。而在亂世中活下來的百姓有了自己的土地,會迸發出極大的生產熱忱。加上隻有戰亂時代這個反麵參照物做對比,於是,盛世自然而然地誕生。很多糊塗蛋皇帝和二百伍宰相,都因此成了明君、賢臣。

行朝官員的智力,一點都不比文忠所處的時空分支那些閉著眼睛將異族殖民誇讚為太平盛世的無賴文人們傻。所以,他們才竭盡全力給自己爭取一個外放為官的機會。大宋朝向來有派中央官員兼職地方的習慣,在外行看來,他們的要求完全符和大宋傳統,並且包含了為國盡力的無限忠心。

可趙時俊一招撤州並府,把大多數人的夢想給擊碎了。廣南東、西兩路四十七州,按趙時俊提出的標準裁撤,保留下來的知府職位不會超過十五個。而此刻行朝冗官中,夠資格外放替天子知一府的官員,就有四十餘位。大夥的期望驟然遭受打擊,難耐心頭憤懣,紛紛上書給朝廷,希望楊太後和幼帝出麵給大夥做主。但楊太後生來性子軟弱,經曆崖山一劫後行事更加謹慎,躲在泉州行宮裏對冗官們的陳詞視而不見。幼帝趙昺例行上了幾次朝,麵對禦史、言官、散職和恩蔭們的叫囂,隻是淡淡地說了一句,“諸卿為官,是為民,為國,還是為己。”然後拂袖散朝,羞得眾人無地自容。

見趙時俊的第一把火已經成為事實,麵臨裁撤命運的冗官們又把目光盯到了知府、知縣以外的閑散職位上。按宋製度,一路主官有四,除了總管軍政大權的安撫使外,還有負責糧草稅收的轉運使,負責刑獄公事的提刑官及負責賑濟的提舉,四個大員互不統屬,都直接對朝廷負責。而一縣之地,除了知縣外,還有縣丞、縣尉、主簿,一州之地還有通判,知州等。這些職位雖然沒有路、府正職那樣具有實權,卻待遇豐厚,至少結局比起被裁撤回家好得多。

沒等眾人想好了去盯那個地方副職,趙時俊又燒起了第二把大火。他上書給大都督府,要求改變以往地方官職太多,人浮於事的情況。建議明確路、府一級官員職責,裁撤虛職,把相關職位與大都督府下部門或朝廷各部直接掛鉤,以免地方和中央行政重複,令百姓無所適從。

文天祥允之,奏請幼帝趙昺。十月末,帝昺下令,各路安撫使隻負責維持地方正常運轉,替朝廷管理百姓,不再負責軍務。而轉運、提刑二職及其從吏,皆不得幹涉地方日常政務。轉運使負責地方稅收錢糧,歸屬戶部之下。提刑負責地方訴訟複核,歸屬刑部之下。提舉撤消。另外,參照左相陸秀夫的建議,在各路增加學政一人,負責替天子教化百姓,使百姓明禮儀,知約法。並且在災年有賑濟地方的權力。

在縣這個級別的官位上,帝昺下令,將縣丞與縣尉合並為縣尉,由其負責地方治安。將主簿職責歸屬於轉運使之下,負責地方稅務。在縣尉、主簿之外,增設立督學一人,歸上級學政管理。將區長、裏正歸為朝廷正式官員序列,其任命由地方百姓推舉而生。其他不如流的小吏,則由縣令自行任命,每縣不得超過十五人。這些小吏,亦不得幹涉區長、裏正分內事務。

這一下,地方上的散職又少了三分之一。僧多粥少,冗官們眼睛更紅,恨不得將趙時俊從家中拖出來撕碎掉,免得他再燒第三把火。無奈趙時俊生來膽大,很快提出第三條建議,各府、縣主官,有在地方上推行《臨時約法》,幫助百姓選舉區長、裏正的職責。到任後半年之內,區長、裏正選舉沒有舉行,或不經選舉指派區長、裏正,以失職論處。

行朝官員忍無可忍,跳起來指責趙時俊蓄意擾民。本來大夥在製定《臨時約法》時,就做好了有法不依的打算。官員們的如意算盤是,利用約法規定縣以上官員需經科舉的漏洞,將縣、州、府各級職位抓在手中,然後消極怠工,讓區(鄉)、裏一級的小官產生辦法照舊,把選舉製消滅於無形。昔日王安石變法,大宋官員們就是用這種辦法阻擊新法推廣的。而王安石失勢後,舊黨重提舊法,被發配到地方的革新派官員也是用同一種手段進行對抗。有法不依,是大宋官場慣例。而趙時俊的建議,顯然讓眾人的如意算盤完全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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