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發展篇(1)(2 / 3)

洛維格年輕時曾一度貧困,他當過一段時間的推銷員,也從事過其他的很多職業。後來他憑著自信與毅力,擔任了一家燈飾公司商場的副經理,並在燈飾經營方麵積累了不少經驗,洛維格決定自立門戶。

剛開始創業,困難自然不少,最大的“攔路虎”是資金不足,為此洛維格動了不少腦筋。1998年他承包了一個大型超市的巨型燈飾店,接手時這家店已經虧損。但洛維格不怕,利用承包經營的優勢,他不必自己再去尋找鋪位、購置設備和產品,隻需出一些活動資金,比起自己開店,需要的本錢要少得多。他自己有經營燈飾的經驗,在工作的時候也積累了一些客戶方麵的資源。借助這家巨型燈飾店已經擁有的市場和優勢,他努力經營,不到一年,這家燈飾店就“開花”了,還淨賺了好幾萬。

借樹開花中的“樹”一般指那些借來張勢的東西,它應有一個高大的形狀,不但可以使“花”有所依托,還可以花枝招展,形成一定的氣勢。樹上所開之花可以是真花,也可以是假花,可以實開,也可以虛開,也可以虛實結合地開。

在競爭對手強大而我方弱小的形勢下,為了創造和等待戰機,防止被對手吞並,便借別人的力量來虛張聲勢,示強於敵。這包含兩個方麵。一是借局布勢,借別人現成的局麵,布成有利於自己的新陣勢。“布勢”之所以要“借局”,主要是自己的力量暫時還比較弱小,無力獨自形成一種所需要的強大聲勢。二是求之於勢,就是要依靠有利的形勢來取勝。做任何事情都離不開客觀環境,如果客觀環境所提供的條件不利,我們便應因勢利導,使其向有利的方麵發展,以求一舉成功。

強於“借資源”,善搭“順風車”

景氣或者不景氣是相對的,對有眼光的人來說,賺錢的機會永遠存在。

——猶太格言

猶太人認為,一個成功之人必然是一個善於借力之人,而善於借外力的人總是能成功借別人的力量、金錢、智慧、名望甚至社會關係,用以擴充自己的大腦,延伸自己的手腳,提高賺錢能力。正所謂借他人之光照亮自己的“錢”程,這就是猶太人經商的秘訣之一。荷蘭的猶太商人盧斯福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荷蘭的猶太人盧斯福,他從55歲開始創業,經過10多年的努力,就擁有了52億美元的家產,曾被列入荷蘭富豪榜第96位。他的成功也是充分利用了有利於自己的條件。

盧斯福年輕時就很喜歡機動車,對車的結構和零配件了如指掌,所以他想從事做機動車發動機的生意。但他知道發動機市場被國家級的兩大品牌所壟斷,要與這兩大品牌直接競爭,無異於雞蛋碰石頭。於是,盧斯福采取了“背靠大樹好乘涼”的策略。

盧斯福選好其中一個廠家,指示手下將發動機配件買過來,自己仿效裝配,組裝之後再賣出去。配件的成本是1400元,而裝配成成品的賣價就高達1998元。因為零部件出自名門,產品質量是有保證的,這樣盧斯福的“產品”就供不應求。

後來,該廠家察覺到了,就不再賣零配件給盧斯福。盧斯福便采取對策——不定期、不定地方地進行購買,同時自己努力設計替代品。半年之後,等到廠家醒悟過來,盧斯福設計的發動機的替代品已經研製出來了。因為吸收了原廠家產品的優點,改進了其性能,所以比原廠家的產品更受歡迎。盧斯福就是靠這種替代品,成為世界級的富豪。

這就是猶太人。借用資源是猶太商人的拿手好戲,隻要他們動腦筋,總能夠成功。當然,在借用別人“錢袋子”的時候,必須要有明確的指標,將賺回來的錢除去基本開支外,其餘的都放回生產線上。社會上最普遍的籌集他人資金以發展事業的機構是銀行和保險公司。如果有雄心在商業上幹出一番成就,必須借用別人的資源。固守個人風格,隻會困於“自己”的圈子,永遠難以成就令人震驚的大手筆。

聰明人會用銀行的錢

愚蠢的人總是向親人提出要求,而聰明的人總是向銀行提出要求。

——猶太格言

猶太人有一句經商名言:“如果你有一塊錢,卻不能做成10元甚至100元的生意,你永遠成不了真正的企業家。”也就是說,生意場上的成功,靠的是巧妙借用他人的金錢來幹一番自己的事業。

對於商人來說,銀行是朋友。銀行的主要業務是放款,通過把錢借出去,從而賺取利息。銀行借出的愈多,其獲利就愈大。

當然,借用銀行的錢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對於白手創業的人來說,要在短時間內在銀行或私人投資者心目中樹立較好的信用,自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為此,有些人巧用妙策,大獲成功。

白手起家的猶太富豪阿克森,原是一位律師。有一天,他突發奇想,覺得借用銀行的錢可以賺大錢。他很快找到一家銀行的借貸部經理,說要借一筆錢修繕律師事務所。由於他在銀行裏人頭熟、關係廣,因此當他走出銀行大門的時候,手裏已經有了1萬美元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