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到為植種,我行花未開,豈無佳色在?留待後人來(1 / 3)

《格言聯璧》reference_book_ids\":[7234779846105107467]}]},\"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

癸酉正月在廈門妙釋寺講:

今值舊曆新年,請觀廈門全市之中,充滿新氣象,門戶貼新春聯,人多著新衣,口言恭賀新禧、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當此萬象更新時,亦應一新乃可。我等所謂新者何,亦如常人貼新春聯、著新衣等以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謂新者,乃是改過自新也。但“改過自新”

四字範圍太廣,若欲演講,不知從何說起。今且就餘五十年來修省改過所實驗者,略舉數端為諸君言之。

餘於講說之前,有須預陳者,即是以下所引諸書,雖多出於儒書,而實合於佛法。因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為詳盡。而我等初學之人,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法,雖佛書中亦有說者,但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適於初學。

故今多引之,以為吾等學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者即是說明改過之次第:

(一)學:須先多讀佛書儒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倘因佛儒諸書浩如煙海,無力遍讀,而亦難於了解者,可以先讀《格言聯璧》一部。餘自兒時,即讀此書。歸信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其親切而有味也。

此書佛學書局有排印本甚精。

(二)省:既已學矣,即須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歟,為惡歟?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於每日臨睡時,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三)改: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諸君應知改過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偉大之人格。故子貢雲:“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雲:“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諸君可不勉乎!

別示者,即是分別說明餘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與諸君言之。

《華嚴經》中皆用十之數目,乃是用十以表示無盡之意。今餘說改過之事,僅舉十條,亦爾,正以示餘之過失甚多,實無盡也。此次講說時間甚短,每條之中僅略明大意,未能詳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麵談耳。且有下述內容,殊略說之:

(一)虛心。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孔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曰:“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二)慎獨。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餘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三)寬厚。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四)吃虧。古人雲:“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隻要學吃虧。”

(五)寡言。此事最為緊要。孔子雲“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六)不說人過。古人雲:“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工夫檢點他人。”孔子亦雲:“躬自厚而薄責於人。”

以上數語,餘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過。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八)不覆己過。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須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麵,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九)聞謗不辯。古人雲:“何以息謗?曰:無辯。”

又雲:“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十)不嗔。嗔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雲:“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於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

最後,餘尚有數言,願為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為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於新年時,彼此晤麵,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餘此次於新年時,與諸君晤麵,亦雲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為賢為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眾生耳。

弘說三皈

癸酉五月在萬壽寺講:

三皈之略義

三皈者,皈依於佛、法、僧三寶也。

三寶義甚廣,有種種區別。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舉之。

佛者,如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等諸佛是也。法者,為佛所說之法,或菩薩等依據佛意所說之法,即現今所流傳之大、小乘,經律論,三藏也。僧者,如菩薩聲聞諸聖賢眾,下至僅剃發披袈裟者皆是也。

皈依者,皈向依賴之意。

皈依於三寶者,乞三寶救護也。《大方便佛報恩經》雲:譬人獲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來無畏,但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係屬於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皈依,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既已皈依於佛,自今以後,決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諸外道等。

既已皈依於法,自今以後,決不再依諸外道典籍。

既已皈依於僧,自今以後,決不再依於不奉行佛法者。

授三皈之方法

一、懺悔。二、正授三皈。三、發願回向。

應先請授者詳力解釋此三種文義。因僅讀文而未解義,不能獲諸善法也。

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種,常所用者如下:我某甲,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結)前三說時,已得皈依善法。後三結者,重更叮嚀令不忘失也。

懺悔文及發願回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發願回向,應有以此功德回向眾生同生西方齊成佛道之意,萬不可惟求自利也。

授三皈之利益

《經律論》中,讚歎皈依三寶功德之文甚多。今略舉四則。《灌頂經》雲:受三皈者,有三十六善神,與其無量諸眷屬,守護其人令其安樂。《善生經》雲:若人受三皈,所得果報,不可窮盡。如四大寶藏(四寶者:金、銀、琉璃、玻璃),舉國人民,七年之中,運出不盡。受三皈者,其福過彼,不可稱計。《較量功德經》雲: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如來,如稻麻竹葦。若人四事供養(飲食、衣服、臥具、湯藥),滿二萬歲,諸佛滅後,各起寶塔,複以香花供養,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淨心,皈依佛法僧三寶所得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