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到為植種,我行花未開,豈無佳色在?留待後人來(3 / 3)

臨時念佛者,齋主或因壽誕或因保病或因薦亡,臨時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陸經懺之變相。

以上二端中,長年念佛尚易實行。因規模大小可以隨時變通,勉力支援猶可為也。若臨時念佛,實行至為困難。

因舊日習慣,惟尚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今遽廢此習慣,改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師《文鈔》中,屢言念佛勝於水陸經懺等。今略引之。與徐蔚如書雲:

“至於七中,及一切時,一切事,俱宜以念佛為主,何但喪期。以現今僧多懶惰,誦經則不會者多。而又其快如流,會而不熟亦不能隨念。縱有數十人,念者無幾。惟念佛則除非不發心,決無不能念之弊。又縱不肯念,一句佛號入耳經心,亦自利益不淺,此餘決不提倡作餘道場之所以也。”

又複黃涵之書,數通中,皆言及此。文雲:“至於保病薦亡,今人率以誦經拜懺做水陸為事。餘與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矣。何以故?誦經則不識字者不能誦,即識字而快如流水,稍鈍之口舌亦不能誦,懶人雖能亦不肯誦,則成有名無實矣。拜懺做水陸亦可例推。念佛則無一人不能念者,即懶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則一句佛號固已曆曆明明灌於心中,雖不念與念亦無異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氣,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為親眷保安薦亡者皆不可不知。”又雲:“至於做佛事,不必念經拜懺做水陸,以此等事,皆屬場麵,宜專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終隨之而念,女眷則各於自室念之,不宜附於僧位之末。如是則不但尊夫人令眷實獲其益,即念佛之僧並一切見聞無不獲益也。

凡做佛事,主人若肯臨壇,則僧自發真實心,倘主人以此為具文,則僧亦以此為具文矣。”又雲:“做佛事一事,餘前已詳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虛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較誦經之利益多多矣。”

又複周孟由昆弟書雲:

“做佛事,隻可念佛,勿做別佛事,並令全家通皆懇切念佛,則於汝母,於汝等諸眷屬及親戚朋友,皆有實益。”

又雲:“請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時,汝兄弟必須有人隨之同念。”

統觀以上印光老法師之言,於念佛則盡力提倡,於做水陸誦經拜懺放焰口等,則雲決不提倡。又雲念佛利益多於誦經拜懺做水陸多多矣。又雲誦經拜懺做水陸有名無實。

又雲念經拜懺做水陸等事皆屬場麵。又雲徒作虛套。老法師悲心深切,再三告誡,智者聞之,詳為審察,當知何去何從矣。廈門、泉州諸居士,皈依印光老法師者甚眾。惟望懍遵師訓,努力勸導諸親友等,自今以後,決定廢止拜懺誦經做水陸等,一概改為念佛。若能如此實行,不惟閩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維持永久,而閩南諸邑人士信仰淨土法門者日眾,往生西方者日多,則皆現前諸居士勸導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傳戒之美備

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儀法會演講記錄:我出家以來在江浙一帶,並不敢隨便講經或講律,更不敢赴什麼傳戒的道場;其緣故是因個人感覺學力不足。三年來在閩南雖曾講過些東西,自心總覺非常慚愧。這次本寺諸位長者再三地喚我來參加戒期勝會,情不可卻,故今天來與諸位談談,但因時間匆促,未能預備,又缺少參考書,兼以個人精神衰弱,擬在此共講三天。今天先專為求授比丘戒者講些律宗曆史,他人旁聽,雖不能解,亦是種植善根之事。

為比丘者應先了知戒律傳入此土之因緣,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東漢至曹魏之初,僧人無歸戒之舉,惟剃發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傳法時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為戒律之始。當是時可算是真實傳授比丘戒的開始,漸漸達至繁盛時期。

大部之廣律,最初傳來的是《十誦律》,翻譯斯部律者,係姚秦時的鳩摩羅什法師,廬山淨宗初祖遠公法師亦竭力勸請讚揚。六朝時此律最盛於南方。其次翻譯的是《四分律》,時期和《十誦律》相去不遠的時候,但遲至隋朝乃有人弘揚提倡,至唐初乃大盛。第三部是《僧祇律》,東晉時翻譯的,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者。劉宋時繼《僧祇律》後,有《五分律》,翻譯斯律之人,即是譯六十卷《華嚴經》者,文精而簡,道宣律師甚讚,可惜罕有人弘揚。

至其後《有部律》,乃唐武則天時義淨法師的譯著,即是西藏一帶最通行的律。當初義淨法師在印度有二十餘年的曆史,博學強記,貫通律學精微,非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實空前絕後的中國大律師。義淨回國,翻譯終畢,他年亦老了,不久即圓寂,以後無有人弘揚,可惜!可惜!

此外諸部律論甚多,不遑枚舉。

關於《有部律》,我個人起初見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後因朋友勸告即改研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變化,能適合吾國僧眾之根器故。現在我即專就四分律之曆史大略說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時期,以前所弘揚的是《十誦律》;《四分律》少人弘揚,至唐初《四分律》學者乃盛,共有三大派:一相部律,依法礪律師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師為主;三東塔律,依懷素律師為主。法礪律師在道宣之前,道宣曾就學於他。懷素律師在道宣之後,亦曾親近法礪、道宣二律師。斯律雖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於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師著作浩如淵海,其中《行事鈔》最負盛名,是時任何宗派之學者皆須研《行事鈔》,自唐至宋,解者六十餘家,惟靈芝元照律師最勝,元照律師尚有許多其他經律的注釋。元照後,律學漸漸趨於消沉,罕有人發心弘揚。

南宋後,禪宗益盛,律學更無人過問,所有唐宋諸家的律學撰述數千卷悉皆散失;迨至清初,惟存南山《隨機羯磨》一卷,如是觀之,大足令人興歎不已!明末清初有蕅益、見月諸大師等欲重興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書不得見。當時蕅益大師著述有《毗尼事義集要》,初講時人數已不多,以後更少,結果成績頹然。見月律師弘律頗有成績,撰述甚多,有解《隨機羯磨》者,毗尼作持,與南山頗有不同之處,因不得見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負盛名的《傳戒正範》一部,從明末至今,傳戒之書獨此一部,傳戒尚存之一線曙光,惟賴此書;雖與南山之作未能盡合,然其功甚大,不可輕視;但近代受戒儀軌,又依此稍有增減,亦不是見月律師《傳戒正範》之本來麵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餘年,關於唐宋諸家律學撰述,可謂無存;清光緒末年乃自日本請還唐宋諸家律書之一部分,近十餘年間,在天津已刊者數百卷。此外《續藏經》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猶有數百卷。今後倘有人發心專力研習弘揚,可以恢複唐代之古風,凡蕅益、見月等所欲求見者今悉俱在;我們生於此時候,實比蕅益、見月諸大師幸福多多。

但學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雖然學律近二十年,僅可謂為學律之預備,窺見了少許之門徑;再預備數年,乃可著手研究,以後至少須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績。奈我現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間,很盼望你們有人能發心專學戒律,繼我所未竟之誌,則至善矣。

我們應知道,現在所流通之《傳戒正範》,非是完美之書,何況更隨便增減,所以必須今後恢複古法乃可;此皆你們的責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