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是亦眾生,與我體同,應起悲心,憐彼昏蒙(3 / 3)

(二)地藏法門以三經為主。三經者,《地藏菩薩本願經》《地藏菩薩十輪經》《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

《本願經》中雖未顯說往生淨土之義,然其他二經則皆有之。《十輪經》雲:“當生淨佛國,導師之所居。”《占察經》雲:“若人欲生他方現在淨國者,應當隨彼世界佛之名字,專意誦念,一心不亂,如上觀察者,決定得生彼佛淨國。”所以我蓮宗九祖蕅益大師,禮地藏菩薩占察懺時,發願文雲:“舍身他世,生在佛前,麵奉彌陀,曆事諸佛,親蒙授記,回入塵勞,普會群迷,同歸秘藏。”由是以觀,地藏法門實與淨宗關係甚深,豈惟殊途同歸,抑亦發趣一致。

(三)《觀無量壽佛經》,以修三福為淨業正因。三福之首,曰孝養父母。而《地藏本願經》中,備陳地藏菩薩宿世孝母之因緣。故古德稱《地藏經》為“佛門之孝經”,良有以也。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以副《觀經》孝養之旨。並依教力行,特崇孝道,以報親恩,而修勝福。

(四)當代印光法師教人持佛名號求生西方者,必先勸信因果報應,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然後乃雲“仗佛慈力,帶業往生”。而《地藏本願經》中,廣明因果報應,至為詳盡。凡我同仁,常應讀誦《地藏本願經》,依教奉行,以資淨業。倘未能深信因果報應,不在倫常道德上切實注意,則豈僅生西未能,抑亦三途有分。今者竊本斯意,普勸修淨業者,必須深信因果,常檢點平時所作所為之事。

真誠懺悔,努力改過,進而修持五戒十善等,以為念佛之助行,而作生西之資糧。

(五)吾人修淨業者,倘能於現在環境之苦樂順逆一切放下,無所掛礙。依苦境而消除身見,以逆緣而堅固淨願,則誠甚善。但如是者,千萬人中罕有一二。因吾人處於凡夫地位,雖知隨分隨力修習淨業,而於身心世界猶未能徹底看破,衣食住等不能不有所需求,水火刀兵饑饉等天災人禍亦不能不有所顧慮。倘生活困難,災患頻起,即於修行作大障礙也。今若能皈信地藏菩薩者,則無此慮。依《地藏經》中所載,能令吾人衣食豐足,疾疫不臨,家宅永安,所求遂意,壽命增加,虛耗辟除,出入神護,離諸災難等。

古德雲,身安而後道隆,即是之謂。此為普勸修淨業者,應皈信地藏之要旨也。

以上略述持誦《地藏經》之旨趣。義雖未能詳盡,亦可窺其梗概。惟冀淨宗道侶,廣為傳布,於《地藏經》至心持誦,共獲勝益焉。

不求名利恭敬,在師自己

在泉州檀林福林寺念佛期講:

印光大師為近代之高僧,眾所欽仰。其一生之盛德,非短時間所能敘述。今先略述大師之生平,次略舉盛德四端,僅能於大師種種盛德中,粗陳其少分而已。

略述大師之生平

印光大師為陝西人。幼讀儒書,二十一歲出家,三十三歲居普陀山, 曆二十年, 人鮮知者。至一九一一年, 師五十二歲時,始有人以師文隱名登入上海《佛學叢報》者。

一九一七年,師五十七歲,乃有人刊其信稿一小冊。至一九一八年,師五十八歲,即餘出家之年,是年春,乃刊《文鈔》一冊,世遂稍有知師名者。以後續刊《文鈔》二冊,又增為四冊,於是知名者漸眾。有通信問法者,有親至普陀參禮者。一九三○年,師七十歲,移居蘇州報國寺。

此後十年,為弘法最盛之時期。一九三七年,戰事起,乃移靈岩山,遂興念佛之大道場。一九四○年十一月初四日生西。生平不求名譽,他人有作文讚揚師德者,輒痛斥之。

不貪蓄財物,他人供養錢財者至多,師以印佛書流通,或救濟災難等。一生不畜剃度弟子,而全國僧眾多欽服其教化。一生不任寺中住持、監院等職,而全國寺院多蒙其護法。各處寺房或寺產,有受人占奪者,師必為盡力設法以保全之。故綜觀師之一生而言,在師自己,決不求名利恭敬,而於實際上,能令一切眾生皆受莫大之利益。

略舉盛德之四端

印光大師盛德至多,今且舉常人之力所能隨學者四端,略說述之。因師之種種盛德,多非吾人所可及,今所舉之四端,皆是至簡至易,無論何人,皆可依此而學也。

(一)習勞

印光大師一生,最喜自作勞動之事。餘於一九二四年曾到普陀山,其時師年六十四歲,餘見師一人獨居,事事躬自操作,別無侍者等為之幫助。直至去年,師年八十歲,每日仍自己掃地,拭幾,擦油燈,洗衣服。師既如此習勞,為常人的模範,故見人有懶惰懈怠者,多誡勸之。

(二)惜福

印光大師一生,於惜福一事最為注意。衣食住等,皆極簡單粗劣,力斥精美。一九二四年,餘至普陀山,居七日,每日自晨至夕,皆在師房內觀察師一切行為。師每日晨食僅粥一大碗,無菜。師自雲:“初至普陀時,晨食有鹹菜,因北方人吃不慣,故改為僅食白粥,已三十餘年矣。”食畢,以舌舐碗,至極淨為止。複以開水注入碗中,滌蕩其餘汁,即以之漱口,旋即咽下,惟恐輕棄殘餘之飯粒也。

至午食時,飯一碗,大眾菜一碗。師食之,飯菜皆盡。先以舌舐碗,又注入開水滌蕩以漱口,與晨食無異。師自行如是,而勸人亦極嚴厲。見有客人食後,碗內剩飯粒者,必大嗬曰:“汝有多麼大的福氣?竟如此糟蹋!”此事常常有,餘屢聞及人言之。又有客人以冷茶潑棄痰桶中者,師亦嗬誡之。以上且舉飯食而言。其他惜福之事,亦均類此也。

(三)注重因果

印光大師一生最注重因果,嚐語人雲:“因果之法,為救國救民之急務。必令人人皆知現在有如此因,將來即有如此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欲挽救世道人心,必須於此入手。”大師無論見何等人,皆以此理痛切言之。

(四)專心念佛

印光大師雖精通種種佛法,而自行勸人,則專依念佛法門。師之在家弟子,多有曾受高等教育及留學歐美者,而師決不與彼等高談佛法之哲理,惟一勸其專心念佛。彼弟子輩聞師言者,亦皆一一信受奉行,絕不敢輕視念佛法門而妄生疑義。此蓋大師盛德感化有以致之也。

以上所述,因時間短促,未能詳盡,然即此亦可略見大師盛德之一斑。若欲詳知,有上海出版之《印光大師永思集》,泉州各寺當有存者,可以借閱。今日所講者止於此。

臨終助念

古詩雲:“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人生最後一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今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時

當病重時應將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愈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病既重時,可以不服藥也。餘昔臥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雲:“阿彌陀佛,無上醫王,舍此不求,是謂癡狂。一句彌陀,阿伽陀藥,舍此不服,是謂大錯。”

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於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 宜於病重之時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讚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一一詳言而讚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定生西。

臨終時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閑談雜話。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耳。若欲留遺囑者,應於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須強為。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將更加劇。世有發願生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臨終可生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嗔心,而牽入惡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墮蛇身,豈不可畏。

臨終時或坐或臥,皆隨其意,未宜勉強。若自覺氣力衰弱者,盡可臥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臥時,本應麵西右脅側臥。若因身體痛苦,改為仰臥,或麵東左脅側臥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強製。

大眾助念佛時,應請阿彌陀佛接引像,供於病人臥室,令彼矚視。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輪班念,相續不斷。

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須預問病人,隨其平日習慣及好樂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隨默念。今見助念者皆隨己意,不問病人,既已違其平日習慣及好樂,何能相隨默念。餘願自今以後,凡任助念者,於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尋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魚。以餘經驗言之,神經衰弱者,病時甚畏引磬及小木魚聲,因其聲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寧。若依餘意,應免除引磐、小木魚,僅用音聲助念,最為妥當或改為大鍾、大磬、大木魚,其聲宏壯,聞者能起肅敬之念,實勝於引磬、小木魚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須預先向病人詳細問明,隨其所好而試行之。或有未宜,盡可隨時改變,萬勿固執。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著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用布攪熱水,圍於臂肘膝彎。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殮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其新衣應布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此等奢侈事,皆不利於亡人。

薦亡等事

七七日內,欲延僧眾薦亡,以念佛為主。若誦經、拜懺、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眾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麵,徒作虛套。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如請僧眾念佛時,家族亦應隨念。但女眾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內,免生譏議。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眾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開吊時宜用素齋,萬勿用葷,致殺害生命,大不利於亡人。

出喪儀文, 切勿鋪張。毋圖生者好看, 應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後,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不得謂已得解脫,遂不舉行耳。

勸請發起臨終助念會

此事最為切要。應於城鄉各地,多多設立。《飭終津梁》中有詳細章程,宜檢閱之。

殘年將盡,不久即是臘月三十日,為一年最後。若未將錢財預備穩妥,則債主紛來,如何抵擋。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最後。若未將往生資糧預備穩妥,必致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如何擺脫。臨終雖恃他助念,諸事如法,但自己亦須平日修持,乃可臨終自在。奉勸諸仁者,總要及早預備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