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陳明守護丁玲的尷尬2(3 / 3)

沈從文與丁玲的恩怨是否像陳明所言,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裏不做討論。但從學術規範上來說,要對某人進行批駁,應當在某人健在時進行,給人家一個答辯的機會;否則,人已經死了,死無對證,批駁者也勝之不武。陳明所言不無道理。但且慢,陳明采取的是雙重標準:對沈從文的要求是一種學術規範標準,而對自己則是另一種標準。這,可從陳明對待周揚的態度看出。

丁玲與周揚的恩恩怨怨,更為文壇所關注。陳明晚年維護丁玲形象的重點,就是反複地說周揚與丁玲的關係,反複地批駁周揚的一些說法。不過,如果把陳明從1979年丁玲複出後一直到今天所寫的文章包括這本回憶錄,作一個排列、研究,就會發現這樣一個大致的事實:在1989年,也就是周揚去世之前,陳明的文章中,即使談到丁玲所遭受的磨難,也沒有點到周揚的名字:丁玲在延安審幹中的磨難,那賬是算在“康生”頭上的;丁玲在1955年成為“反黨小集團”的頭目,那賬是算在“作協黨組”頭上的;丁玲一直得不到自己滿意的曆史問題結論,那賬是算在中國作家協會“領導人”頭上的。但1989年之後,陳明在文章中開始直呼周揚的名字,開始對周揚此前的做法、說法予以批駁。這隻要翻翻彙集陳明1979年以後所寫文章的《我說丁玲》一書(湖南文藝出版社2004年版),就不難看出來。最典型的事例是,周揚在1978年答趙浩生的訪問,提到丁玲,並有一個在延安就分兩派——以丁玲為首的“暴露黑暗”和以他為首的“歌頌光明”——的說法。該文1979年就發表在《新文學史料》上,但在事隔十多年後,陳明才在1992年專門寫文章進行批駁。在這本回憶錄中,凡涉及到周揚的地方,更是不放過。

用陳明對沈從文的要求反觀他對周揚的做法,如果說陳明等的就是這種“死無對證”的時機,雖合乎邏輯但畢竟是我的揣測;如果不是,那又是什麼?這裏,又有必要把我在2年對陳明的“懇求”重複一遍,希望陳明點撥迷津。

順帶補充一則史料。陳明在書中提到,1978年他在北京為丁玲和自己的平反奔波的時候,看到過鄧小平和當時文化部兩位領導人的一個談話,內中提到了丁玲。當時他沒有抄下來,現在書中憑記憶寫道:“鄧小平說,丁玲和我同年,聽說她現在還在寫文章,寫東西,對她應該有個比較寬的結論,這樣比較好。可以不參加外事工作、外事活動。”(第259頁)我在搜集有關丁玲的資料時,在當年作協一位老人家裏看到過鄧小平談話的記錄稿,並特意把這段話抄錄下來。談話時間是1979年8月19日。鄧小平說:

丁玲在長治,現在結論做得鬆了些,她表示感激。丁玲和我同庚,七十四了,現在還準備寫長篇呢!

鄧小平所言對丁玲的“結論做得鬆了些”,是指1978年7月6日,長治老頂山公社黨委根據中央11號文件和山西省委的指示,為她摘掉右派帽子(第255頁)。鄧小平的話,與陳明記憶中的“對她應該有個比較寬的結論”語意顯然不同;況且,鄧小平也沒有說過丁玲不能參加外事工作及活動的話。如同對待毛澤東一樣,對待鄧小平這樣的曆史偉人的話,也應慎之又慎,力求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