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婚姻家庭心理(2 / 3)

二是湊合著過日子。雙方因各種各樣的原因不能馬上離婚,即采取了暫時不分離的做法,但心理上已經完全不是夫妻關係了,互相都懷著沉重的心理負擔,甚至是巨大的痛苦,各自過各自的日子。

三是拖累對方。一方明知雙方感情破裂,但為了達到折磨對方的目的,使其不能馬上擺脫痛苦,於是拒不離婚,給對方造成心理的痛苦,讓其不太好受,以此達到心理的滿足。這其實是一種報複心理在離婚過程中的反應,是離婚心理中的變態成分。這種報複心理是惡性案件發生的一個心理誘因。

總之,欲離婚的夫妻在出現絕情期的那些心理表現時,一般是難以挽回的,隻要在絕情期雙方感情發生逆轉,那麼,其和好的可能還是存在的。雙方都要認識到感情的修補,而不能使感情的裂痕增加。這就有可能將事情向好的方向轉化。

離婚心理調適

一般來說,離婚後,當事人心靈的創傷需要用時間撫平,所需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具體情況不同。一般兩年的時間,會使很多事情淡化,一切雖然仿若昨天,但好像又很遙遠。

一般會經曆劇痛、傷痛和隱痛三個階段。離婚初始是劇痛,有時感覺痛不欲生,接下來是傷痛,就像被割破的刀口,劇痛後一段時間仍有傷痛的折磨;最後一個階段是隱痛,這種痛要相伴終生。這世界沒有絕對的惡人,每個人都有善的一麵,離婚造成的隱痛,哪怕對於過錯方而言,隱痛都是存在的。離婚後,調節自己的心態是非常重要的,否則容易陷入一種自暴自棄、自憐自虐的心態中去,甚至感覺不到活著的快樂和意義。如何避免自己陷入痛苦的旋渦,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讓自己融入社會,而不是將自己的心圈閉起來,否則,一個人獨處時,容易想得太多。就像一潭池水,隻有與社會的大河大江相通,交流融會,才能擁有更廣闊的天空。

(一)將離婚當成解脫,重獲新的人生

可以這樣想:終於解脫了,再也不必忍受同床異夢的折磨了,可以重新選擇自己的生活了。其實這正是法律規定離婚自由的根據所在。社會的正確理解與支持,可以幫助離婚者振作精神,走出離婚的心理陰影。

(二)離異雙方要心平氣和,切勿報複

離異者要保持一種理智、達觀的心態,拿出一定的美德風範,合理地解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做到好聚好散,不要在經濟上、心理上和身體上報複對方。近年來,人們也正在尋求以一種穩妥、友善的方式進行離婚,心平氣和的“協議離婚”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這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三)要坦然麵對現實,積極轉移注意力

離婚後,不要再怨天尤人,要坦然接受現實,積極轉移自己的注意力,減輕離婚的痛苦。要將更多的精力放在事業進步和對孩子的關愛上,衝淡離婚的心理陰影;要鼓足勇氣投身到集體中去,獲得集體的關懷和溫暖,不可整天自我封閉、長籲短歎、難以自拔;或投身到大自然中,讓美麗的自然風光使自己歡愉身心、豁達心胸,有助於擺脫心靈痛苦。

(四)注意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

離異者,無論是在離異中還是離婚後,都要注意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離異雙方必須要繼續承擔起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為他們提供更多的關懷和保護,繼續培養其對父母雙方的感情,訓練孩子的自我照顧能力。雙方要用愛心去撫慰孩子受傷的心靈,一旦發現孩子出現了不良心理反應,要及時請專業人士對其進行診治。

當愛已成往事,還能重獲幸福嗎

什麼是再婚

再婚,是在夫妻間“生離”或“死別”兩種情況下發生的男女再度尋求配偶的社會婚姻現象,是以前一次婚姻結束為前提的又一次婚姻生活。對於中年男女來說,無論是離婚或是喪偶,都是他們婚姻生活的一幕悲劇。由於各種複雜的原因,選擇再度結婚的中年人,在再婚過程中,還要遇到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遇到許多矛盾和消極的心理現象,就連組成新家後,鞏固和發展婚姻關係,也往往比前一次婚姻要困難得多。據某市區民政部門的調查,再婚夫妻的離婚率要比初婚夫妻的離婚率高出40倍,自殺者也逐年增加。可見,做好再婚者的心理調適,是中年心理衛生的重要問題,也是一個值得重視的社會心理問題。

再婚有哪兩大矛盾

1.自身的需要與照顧家庭的矛盾

從中年心理衛生及生活情感等方麵來看,孀鰥者選擇再婚是一件好事,理應受到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從生理上來看,由於離異或喪偶,中年男女都要麵對寂寞和孤獨的煎熬。但那仍然旺盛的性欲,使他們渴望尋求新的婚姻生活。又由於寂寞,加上工作生活的壓力使他們喘不過氣來,他們渴望有一個人在心智、情感方麵和他們溝通交流。一份女性的溫柔,一雙堅強有力的大手,都會使他們從洞窟生活的陰影走出來,重新揚起愛情的風帆。然而,人到中年,通常是上有老、下有小,個體雖有重新擇偶、重建新家的願望,卻又不能不考慮各種新舊家庭的人際交往及雙方子女教養與老人贍養的問題。這種矛盾衝突,使他們彷徨、猶豫,並引起心理失調、產生心理障礙。

2.渴望找到理想配偶與選擇範圍較小的矛盾

離異或喪偶的中年人,在經曆過一段有異性溫暖的生活體驗後,一般都渴望找到一位稱心如意的配偶,重建美滿幸福的家庭。對於第一次婚姻失敗的人來說,選擇理想的配偶的願望格外強烈。但在現實生活中,受傳統文化和社會偏見的影響,再婚的男女在擇偶時往往受到社會的另眼看待,他們即使遇到較為理想的對象,也因婚變後所形成的自卑心理,不敢有“非分之想”而錯過了機會。再加上年齡大、家庭狀況、學曆、相貌和絕大多數的初婚者不願或不敢選擇再婚者等方麵的原因,這就大大縮小了他們再度擇偶的範圍,難以找到理想的配偶。即使有想實現再婚的願望,也往往由於在這個小圈子中所形成的排列組合的不盡人意及其它因素的影響,比較容易導致婚姻關係的再度裂變。這也許是再婚中離婚率增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吧!期望值越高,失望往往就越大。有些人因此寧願忍受孤獨的痛苦而關閉自己感情的窗口。

再婚有哪幾種消極心理現象

1.懷舊心理

無論是因為喪偶還是因為離異而再婚的中年人,他們與原配偶的婚姻關係雖然已經結束,但因子女等各種原因,仍然會對過去保留著千絲萬縷的聯係。對於離異者來說,不管離異的原因如何,當因為孩子的教養與教育問題,總還是要與原配偶有一些聯係與接觸,由於這種關係的存在,總免不了在再婚夫妻生活中產生一些不快或誤會,加上再婚後的夫妻生活不太近如人意,經過比較與反思,就可能產生舊情的複燃,愛情回歸。對於喪偶者來說,前次婚姻關係的結束,是因夫妻一方早喪而導致的婚姻關係的自然消亡,因而再度結婚時,他們的情感障礙遠比再婚擇偶的離異者要大得多,他們常常情不自禁地沉浸在與原配偶在一起生活的歡樂的情景裏,因此影響新的婚姻生活,導致失去這份來之不易的溫馨。

2.自我貶值的心理障礙

這是中年人,特別是中年女性在再婚過程中較為普遍的心理現象。它主要是傳統習慣和封建文化的影響造成的,認為女性隻要與他人結婚。把最美好的東西給予了他人,從此自己的價值就已降低。再加上當事人本身心靈的創傷、情緒的低落和在不同程度上自卑心理的壓力,妨礙了他們對幸福婚姻的追求,因而表現在擇偶上的是盲目降低條件。

3.情緒泛化

由於初婚的失敗給當事人帶來的心理傷害較嚴重,如被負心人拋棄等。因此,他們特別痛恨負心者,並把這種情緒泛化,不相信天下還有什麼真正的愛情和幸福婚姻。在擇偶過程中,他們步步小心,處處戒備,生怕再度被欺騙。

4.追前忌妒心理

它是否是人們愛情與婚姻生活中的伴隨物。應該說,適宜的嫉妒是對愛情的專注和愛慕對方的表現,有利於雙方感情的專一。但是與初婚不同的是,再婚後的嫉妒心理,常常是以一種追前的方式出現的。一般常常發生在選擇再婚做配偶的初婚者身上,並且以女性為多。主要表現為對配偶前妻的嫉妒,總認為丈夫曾把愛情與幸福給予過他的前妻,本該全部屬於自己的被她先占去了一塊。表現在日常生活中,時不時地將自己的行為與丈夫的前妻做比較,用不適當的語言來刺激丈夫。如“早知道你這樣我真不該和你結婚”、“我哪點不比她強”、“你要不願意再找她去”等等。這種心理極易導致理智的減弱或消失,甚至產生心理變態,強求丈夫忘掉前妻,卻促發了丈夫的逆反心理,引發了他對前妻的懷念。

5.心理重演

這是指再婚後生活中所出現的與前段婚姻生活相同或相似的情境,喚起再婚者對往事的回憶,我們把由此而產生的心理現象稱為“心理重演”。它往往多是痛苦的回憶,但有時也會引起對前婚的追戀,泛起對前夫(妻)的思念,導致心理上的失衡。這種情況,反映了幻想和現實的矛盾。對於喪偶者來說,失去了過去的情和愛,對失去的愛情多少有些眷戀之情,固然無可厚非,但走不出這種情感的誤區,就會不珍惜現在的夫妻之愛,甚至失去更多的幸福。對於離異者來說,與新的配偶發生糾紛時,容易聯想到與原配偶發生相同或相似的事件,給人以惡性刺激,再度造成新的創傷並產生悔恨心理。

6.心理對比

這是再婚者最常見的心理現象,它可以產生兩種不同的心理效應。如眼前親熱和睦的情境可喚起與前次婚姻生活中的糾紛、痛苦的情境對比。這種對比可使其倍加珍惜婚姻生活,加深與配偶的感情,我們稱這種對比為積極的心理對比。但積極的心理對比很難形成,因為很多再婚者選擇再婚的情況十分複雜,他們當初離婚的原因也不盡相同。消極的心理對比一般指再婚後的惡性衝突與前婚和諧的情境相比,產生悔恨、委屈的心理活動,其結果往往削弱對現在配偶的感情,甚至厭惡再婚生活,造成夫妻之間的矛盾激化,而使婚姻再度失敗。因此,這種消極的心理對比是不利於鞏固婚姻關係的。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中年男女在再婚與擇偶過程中產生的矛盾與消極的心理現象,不僅僅隻有以上幾種。如自卑心理、再婚心切、報複心理、挑剔心理等都能導致倉促選擇,草率成婚,引起新的婚姻危機。

如何調適再婚後的心理

1.正確對待與先前愛人的情感;

2.樹立正確的再婚觀,正確地對待自己;

3.避免和減少心理對比;

4.關心愛護對方的子女。

和諧婚姻的五種心理需要

心心相印、親密無間,這是人世間所有夫妻都想努力達到的理想婚姻狀態。要想達到這種狀態就必須先了解雙方的心理需求。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默裏對人類的心理需要進行了歸納,從而得出夫妻婚姻和諧必須滿足雙方的五種心理需要。

(一)尊重的需要

每個人從小時候起就擁有自尊心,自尊心一旦受到損害,便會痛苦不已。如果受到尊重,則會感到欣慰和滿足。夫妻間的相互尊重、信賴,是深化愛情和和諧婚姻的基本保證。任何訓斥、輕視或貶低愛人的做法都會損害對方的自尊心。

(二)交往的需要

交往是人們生活樂趣的源泉。那種不準愛人與他人交往的做法,不但不能保證愛情的專一,還會破壞對方的心理平衡,對家庭生活感到厭倦,對愛人產生反感,其結果隻能是使婚姻破裂。

(三)愛好和感情的需要

每個人的愛好不同,應盡可能滿足對方的心理需求並為對方提供方便。感情的需要以愛為中心,持久的愛會使對方得到最大的心理滿足。否則,失落感便會油然而生,不滿、煩惱、怨恨也會接踵而至。

(四)自主和表現的需要

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思想和意誌辦事,這就是自主的需要。每個人都希望在別人麵前表現自己,盡可能發揮自己的才能,運用自己的智慧創造出可觀的勞動成果,使自己的表現心理得到滿足。夫妻之間應常常通過語言或行為來使對方歡悅、驚奇、著迷,進而讚賞自己。

(五)宣泄的需要

愛人心裏不痛快時,總想找人訴說一番,一吐為快。這種宣泄的對象當然是自己的愛人,夫妻均以對方為宣泄的最佳對象。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應責備對方心胸狹窄,或嫌對方嘮叨。而是應主動接受對方的宣泄,並進一步勸慰、疏導,排解其內心的痛苦,使對方從內心矛盾中解脫出來,建立新的心理平衡。這樣內心的痛苦便會煙消雲散,夫妻感情也會進一步得到加強。

夫妻恩愛的心理學法則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此話雖然有點言過其實,但也並非全無道理。然而,有更多的夫妻,婚後感情與日俱增,兩情相悅,恩愛有加,婚姻儼然是愛情的天堂。是什麼讓婚姻有了“天堂”與“墳墓”的差別?究其原委,全在於夫妻感情是否得到鞏固、發展得法。

(一)經常回憶熱戀

熱戀是婚姻的前導,熱戀中的男女,那種兩情依依、片刻難離的情景,是非常美妙的。結婚以後,經常回憶婚前的熱戀情景,就能喚起夫妻的感情共鳴,並在回憶中增加浪漫情感,更加向往未來,從而增進夫妻感情。

(二)慶祝紀念節日

結婚紀念日、對方生日、定情紀念日等等,是夫妻雙方愛情史上的重要日子。屆時,采取適當形式,予以紀念,使雙方都感到對方對自己懷有很深的愛意,這對於鞏固夫妻感情作用甚大。

(三)安排再度“蜜月”

結婚時的蜜月,是夫妻倆感情最濃的時期。那時,兩人拋開一切紛擾,完全進入賽過蜜糖的愛情天地,享受“伊甸園”之樂。婚後,如果能利用節假日,每年安排時間不等的“蜜月”,如異地旅遊,再造兩人的愛情小天地,重溫昔日的美夢,定能不斷掀起愛河波瀾,使夫妻感情越來越濃。

(四)尊重對方

人都是愛麵子的,當著別人的麵批評愛人,最容易挫傷對方的自尊心,影響夫妻感情。所以,要學會尊重對方,越是人多的時候,越要奉承愛人,以博得對方的歡心。隻有夫妻倆在一起時,你再向他(她)提些意見,甚至可以進行嚴肅的批評,對方就會在愉快接受之餘,感受到你煞費苦心中體現出的濃濃愛意,從而以加倍的愛來回報你。

(五)支持愛人事業

每個人在走上工作崗位後,都有他自己的事業。因此,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不能隻顧自己的事業而忽視對方的事業,更不能強求對方犧牲自己鍾愛的事業來服從自己。那樣,隻會損傷彼此的感情。夫妻雙方既有追求自己事業的權力,也有承擔家庭義務的責任。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想辦法多挑一些家庭擔子,熱情地支持愛人的事業。雙方都能這樣做,就能消除矛盾,增進感情。

(六)創造意外驚喜,學會取悅愛人

出乎意料地使對方驚喜,常會起到感情“興奮劑”的作用。因此,創造一點意外驚喜,對於增進夫妻雙方感情很有好處。如瞞著對方,將他(她)在遠方的親人接來會晤,為對方買一樣很想得到的物品,為夫妻倆創造一個對方沒有準備但卻非常喜歡的活動等等,都可使意外驚喜油然而生,從而在驚喜中迸發出強烈的感情火花,掀起歡騰的愛情熱浪。

有些男女,婚前與對方約會時,總要想方設法取悅對方,但結婚以後便不再在意對方對自己的感受。這種做法是會損傷夫妻感情的。所以,婚後,女性還要一如既往地溫柔嫻淑,對丈夫嗬護關心;而男性則應細心體味妻子的內心感受,不但要處處體貼愛護妻子,而且還要學習一些取悅妻子的技巧,如幫她製定美容計劃,不時來點幽默等等。

(七)適當來點小別

“小別勝新婚”。在過了一段平靜的夫妻生活後,有意識地離開對方一段時間,有意培養雙方對愛人的思念,再歡快地相聚。這時,就能使夫妻倆思念的感情熱浪交織成愉悅的重逢狂歡,把平靜的夫妻感情推向一個新的高峰。

(八)防止子女奪愛

不少夫婦,在有了子女後,往往把情感全用到了子女身上,往往忽視了愛人的感情需要,尤以女性為甚。這種做法有失偏頗。對子女施愛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就應放棄對愛人的感情持續投入。那樣,不但會因為冷落愛人而影響夫妻關係,而且也會給家庭罩上一層陰影。

(九)注意自身形象

有些人,在婚後對衣著、容顏等不再講究,不修邊幅。特別是男性,這方麵的問題更為嚴重。其實,無論夫妻哪一方,都不希望對方在別人的心目中留下不好的形象。因此,注意自身形象,不但可以取悅對方,而且也是在公眾場合下為對方爭麵子的需要。否則,就有可能影響雙方的感情。

(十)留足共處時間

在快節奏的現代社會競爭中,每個人的工作都是十分繁忙的,有不少人因忙於公務而顧不上夫妻倆的感情生活,以致夫妻經常不能一起進餐、共眠,影響了兩人感情的鞏固和發展。所以工作再忙,也要巧於安排,擠出時間,留給兩人共同生活,共浴愛河。

(十一)保持新鮮性生活

性生活是聯絡夫妻感情的重要途徑,良好的性生活是鞏固和發展夫妻感情的必要保障。不少夫婦婚後性生活老是一套,缺乏創新,並導致感情鈍化。所以,要創造新鮮的性生活方式,通過改變性生活的時間、地點、體位等辦法,使夫妻雙方從永遠新鮮的性生活中獲得新鮮的感受,並使夫妻的感情之花永葆新鮮。

(十二)留些個人隱私

肚量再大的人,對於愛人的緋聞也會生出醋意來,至於得知對方“紅杏出牆”的豔事,則更難容忍,由此導致家庭危機四伏的事並不鮮見。所以,將過去個人婚戀史上的隱私,對現在的愛人“坦白交待”並非良策,那樣,非但對增進感情無補,反而會帶來本可避免的感情危機。因此,留些個人隱私,是鞏固和發展夫妻感情的明智選擇。

(十三)慎交異性朋友

夫妻婚後有自己的社交活動,這是很正常的。但是,要注意慎交異性朋友,交往時要留有分寸,讓彼此關係隻控製在朋友般的關係之內。明顯對自己有好感或對自己不懷好心的異性朋友,要主動疏遠,以理智來處理感情糾葛。最好的辦法是盡量少參加一些隻有自己一個人出席的社交活動,即使無法拒絕,也提出攜愛人一起出席的要求。特別在遇有“第三者”插足危險時,更應這樣做,以杜絕其非份之想。

(十四)補償往昔情債

不少夫婦結婚時由於條件所限,未能采取理想的形式來回報對方的愛意,如未能度蜜月,未能給愛人買一件像樣的禮品等等。若幹年後,當條件具備時,記著完成這些當初未盡事宜,以償還過去欠下的情債,就會使對方覺得你是個很重情、多情的人,愛你之情便會倍增,如不少男性婚後給愛人買首飾,許多已過而立之年的夫婦補拍結婚彩照等等。

(十五)警惕財務危機

結婚以後,如果不能搞好收支平衡,就會出現家庭財務危機,影響夫妻感情。有些家庭,錢歸一方管,如果不能做到財務公開,當一方經濟要求得不到滿足時,也會產生家庭矛盾。這些都是值得警惕的。因此,要夫妻共同理財,堅持量入為出的持家原則,勤儉節約,精打細算。手中要始終留有一些機動經費,以防不測之用。這樣,就能防財務危機於未然,拒感情危機於千裏。

夫妻關係出現問題的七種心理暗示信號

在三、四十歲的人群中夫妻關係不和諧成為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隨著時間不知不覺地流逝,兩個人剛結婚時卿卿我我的熱情逐漸被冷淡和漠不關心所取代。但這是否表明你們真的遇到感情危機了呢?要做出正確的判斷,先來看看你的生活中是否出現了以下七個征兆:

(一)不再講甜言蜜語

眾所周知,對妻子甜言蜜語,再加些調侃逗笑的作料,不失時機地誇她一番,夫妻關係就比較容易相處。

對配偶講話的方式是構成夫妻關係和諧與否的要素之一。表達一個意思可以有很多種方式,就看你怎麼說了。如果你不再有興趣對伴侶甜言蜜語,這是一個不好的信號。

(二)穿的衣服不再合身

美國的一項研究揭示:在2500名聲稱夫妻關係不和諧、不幸福的被采訪婦女中,在婚後的10年裏,平均每人增重54磅。執行這項調研的心理學家理查德分析說:“體重的增加對一部分女性來說,能增加她們在家庭中的支配權和成就感,而對另外一些女性來說,這樣可以保護自己免受不必要的性騷擾,當然丈夫也會對其興趣大減。”

(三)羞於把兩個人的合影擺在桌麵上

房間裏沒有你們的合影照片,即使有的話,也是胡亂放在床底下的雜物堆裏,上麵布滿了灰塵。這時候,你就要反省一下了。

(四)熱衷於社交活動

兩個人都忙於參加各種舞會或朋友間的聚會,以避免兩人的親密接觸。兩人在家獨處時,寧可老讓電視開著,也不願意多說話。

(五)不願和伴侶一起度長假

在旅遊勝地一起度假,是一件令人羨慕的美事。但是如果度假隻選擇短假,就意味著無心和伴侶在一起逗留太久,有時候這也是一個感情出現裂痕的標誌。

(六)你是否在悄悄地等待離開的一天

“有時候我想離開他。但我從不敢多想,因為我不知道別人會怎麼看我,讓我感到很為難,隻好責怪自己想入非非,對他不專心。”如果你時常有這樣的念頭,那你的婚姻就很危險了。

(七)兩人不再爭吵

這才是最壞的標誌。那些整天吵架的小兩口反而比有氣悶在肚子裏的夫妻更容易生活在一起。爭吵至少表明你還有熱情,有勇氣真誠地交流。而那種懶散冷淡的默不做聲則是最大的離婚征兆。夫妻間的爭吵有兩種:一是憤憤然,怒氣一消,萬事太平;二是淡淡的,此時已是覆水難收,無可挽回。

婚姻危機的解決辦法

曾幾何時起,恪守“生為同室親,死為同穴類”傳統婚姻觀念的人已經不多了。據統計,全國法院係統受理的離婚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五成以上。一方麵,合則一起、不合則離的婚姻態度,被人們看成是一種社會進步的顯著行為標誌,是人們要注重精神追求的體現,是婚姻質量提高的標誌;另一方麵,抱有“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的感歎也不乏其人。雖然,從整體的社會氛圍來看,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更多地還是以基於一種寬容和理解的平常心,但不可否認,離婚對當事人及其子女和社會也帶來了許多不穩定的因素,深深影響著許多人的一生。

麵對離婚率逐年上升的現象,越來越多的心理學專家開始深入研究、專門探討婚姻危機的解決辦法,並整理歸納出這樣一些忠告。

(一)不要試圖尋找婚姻問題的是與非

在日常生活之中,有許多麵臨婚姻危機的夫婦都在相互抱怨,怪罪對方將矛盾激化,並且試圖尋找婚姻問題的是與非,希望將其化解和彌補。其實,在心理學專家看來,這種尋找是與非的做法不僅是徒勞無功的,而且還會將婚姻的矛盾擴大。與愛情一樣,婚姻中根本就沒有所謂的是與非。麵對即將破裂的婚姻,夫妻兩人都有著複雜的無法分清楚、看明白的原因,很多時候往往是我們一時的衝動或是懶惰,使婚姻走到盡頭。而更多的一部分原因是我們太過於看重婚姻中的錯誤,過高地要求了對方,很多時候甚至變成了苛刻。

(二)不要忽視冷戰的危害

有的夫妻以為冷戰或者分居就可以撲滅戰火,殊不知這種消極的冷戰隻會加重危機,它往往比爭吵的殺傷力還要大。夫妻冷戰是婚姻的毒藥,是家庭的最大殺手。冷戰的前景往往是絕望,誰也不會在這段時間內好好思考婚姻的危機,反而會四處遊蕩,尋找自己的新價值所在。

(三)離婚對孩子的傷害遠遠比想象得要高得多

一般認為,離異家庭的子女多具有自卑、情緒敏感、人際交往萎縮和缺乏自信心等心理障礙。國內有學者認為,“離異給子女造成的傷害僅次於死亡”。據婚姻專家介紹,現在西方的心理學家都在積極呼籲有孩子的家庭,如果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該盡百分之一百的努力確保家庭不解體。離異以後的父母如果雙雙再婚,這些孩子就要麵對兩個媽媽和爸爸,在四個家長裏麵尋求平衡,這對於他們幼小的心靈,實在是一種煎熬。

另外,心理學研究表明,父母離婚和離婚前的不和、爭吵都會給孩子的心靈造成極大傷害。但離婚事件本身給孩子造成的傷害,早在夫妻離婚之前的不和、爭吵狀態中便已形成了,離婚不過是這種不和、爭吵狀態的結果而已。兩者相比,後者對孩子的消極影響更大。

(四)請親朋好友介入隻會越來越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