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1 / 3)

《中國哲學小史》(以下簡稱《小史》)是馮友蘭先生應商務印書館萬有文庫“百科小叢書”邀約出版的一部哲學史,初版於1933年。此時馮先生的成名作兩卷本《中國哲學史》已經出版。本書因為定位為通俗讀物,所以篇幅短小,總共十三節,六萬多字,但內容充實,論述精到,中國哲學的重要內容皆包括在內。馮先生在他另一部名著《中國哲學簡史》(以下簡稱《簡史》)的序言中曾說道:“小史者,非徒巨著之節略,姓名、學派之清單也。譬猶畫圖,小景之中,形神自足。非全史在胸,曷克臻此。惟其如是,讀其書者,乃覺擇焉雖精而語焉尤詳也。”此所謂“小史”,指《中國哲學簡史》,而之所以定名為“簡史”,是因為先有這本《小史》。其實兩本書的英文名皆為A Short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馮先生對《簡史》特點的描述,完全適用於《小史》。唯《簡史》自英文翻譯而來。原書的構想,是為外國人講述中國哲學的曆史,故內容簡練而齊全,中西對比的文字較多。而《小史》則是為中國讀者寫的,目的在於真實地、總括地介紹中國哲學的一般情況,所以較《簡史》更加精練、概括。

(一)

《小史》在寫作之初,就設定了幾個意向,一是延續《中國哲學史》,在當時國人西方哲學知識甚少的情況下,介紹一點西方哲學的基本知識。“哲學”本是日本人對philosophy一詞的翻譯,原意為“愛智慧”。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中國,雖然國人對“哲學”並不太陌生,但中國有無哲學,尚在爭論之中。中國人寫的第一部中國哲學史,是胡適的《中國哲學史大綱》,出版於1919年。胡適的方法是漢學的,這部書對文字的訓詁、考證比較詳細,對史料真偽的鑒別占了大半篇幅,而對義理的體會、了解比較膚淺,所以金嶽霖曾說這部書像是個研究中國思想的美國人寫的,明確說西洋哲學與名學非胡適之所長。馮先生則不同,他所重在義理之學,而且他明確說過,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中期,他的主觀願望是向中國介紹西方哲學。這一點貫徹在他的兩卷本《中國哲學史》中,也貫徹在這本《小史》中。所以《小史》全書有一個簡短的序言,其中說道,所謂中國哲學,是將中國曆史上的各種學問中可與西方所謂“哲學”相當的那一部分選出來加以敘述。照這一標準,中國的先秦諸子學、魏晉玄學、隋唐佛學、宋明道學、清人義理之學皆可歸入哲學。因為中國本無哲學,“哲學”乃一西方名詞。馮先生這一做法是非常合理的。因為中國雖有所謂義理之學,但由於中國傳統思維方法重視洞見,而洞見往往用名言雋語的形式表達,不重邏輯,不重論證,往往說理籠統,語言簡略。在當時舊學籠罩一般人頭腦的情形下,用西方思想長於邏輯論證來激發、改造、充實中國思維,實在很有必要。在二十一世紀初關於中國哲學合法性的討論中,很多人對馮先生這個方法提出批評,說他用西方思維方法、西方哲學內容來建立中國哲學範式,這種批評實是不了解中國當日學術界的情形。

馮先生將他在《中國哲學史》中對哲學內容的分類照搬到《小史》中,這段文字說:“希臘哲學家往往分哲學為三大部分:一、物理學,二、倫理學,三、邏輯學。而且將之用當時通用的哲學名詞表述為:一、形上學,二、人生哲學,三、方法論。具體說來,中國思想中講天道的部分相當於西方的形上學,講性命的部分相當於西方的人生哲學,但西方的方法論,中國學問在先秦思想中尚有,但兩漢以後極少,宋明道學中有所謂為學之方,但講的多是修養方法而非求知的方法。”馮先生以上方法,為此後中國哲學的方向和規模奠定了基礎。此後的中國哲學研究,多沿著這一方法繼長增高,馮先生作為中國哲學體係化、深刻化的開創者,其功績也體現在《小史》中。

二是對中國主流思想的提揭和發揚。本書認為,中國思想之大端,在先秦及宋明。先秦主要是儒、墨、名、道諸家,宋明主要是周、張、二程、朱子、陸王。另外,本書為“百科小叢書”中的一本,意在簡明,又受篇幅的限製,故對離主流思想稍遠的,皆舍去不講。如視魏晉玄學為先秦道家的繼續,視清代義理之學為宋明道學的繼續,視隋唐佛學為印度傳來的宗教思想,皆非中國思想主流,故舍去不講。而五行、八卦之學,因與中國古代學術相關甚大,又源遠流長沒有中斷,所以用了較多篇幅。

(二)

先秦諸家是中國思想的源頭,曆來受到研究者的重視。馮先生選取孔子、墨子、孟子、老子、名家、莊子、荀子、五行八卦幾節加以論述。對於孔子,《小史》著重於孔子在中華文化中的承先啟後作用,認為中國思想變動最激烈的,莫過於春秋戰國時期。孔子身處其時,目睹“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的社會現實,起而為舊製度的擁護者,並給予擁護的理由。孔子的政治主張為“正名”,具體內容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要使各個身份的人皆盡其道,名實相符。孔子欲以“正名”來挽救時弊。孔子在政治方麵擁護舊製,但主張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對禮樂加以損益。在道德哲學方麵,則有新的見解。孔子的道德學說,主要是關於“仁”的闡發。孔子對“仁”的解說甚多,最基本的,仁是人的性情的至真及合乎禮的流露,是本其同情心以推己及人。孔子以此為一貫之道,具體表現為忠恕,行仁的方法簡易直接。馮先生另一個著重點是指出,仁是全德,孔子即以仁統攝孝、忠、勇等,其他如義、禮、智、信,皆是仁的自然包含。仁既然是真性情的自然流露,那就隻問心安與否,不問其行為是否對自己或社會有利。孔子一生亦“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這已開後來董仲舒的“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之先河。孟子繼承了這一點,而與墨家之說大異其趣。這就是馮先生心目中的孔子,終其一生,馮先生都對孔子表尊敬之情。

對墨家,馮先生注目於其功利主義及與儒家的不同,認為孔子是無所為而為,墨子是有所為而為。墨子著名的“三表”法,其本質是功利,一切事為的價值,皆以此來衡定。人民富庶,這是國家之大利,而對之無直接功用者,皆是有害的。國家人民之大害,莫過於戰爭,故墨家倡兼愛、非攻之說。儒家代表士階層,故需一定的文飾禮儀,而自功利眼光看來,皆無用之物,應予摒棄。故墨家倡導節用、節葬、非樂、短喪之說。自知非位高權重,故主張天誌、明鬼,用天帝鬼神之暗中賞罰來儆戒世人。而鬼神之賞罰實是自己行為所招致,故又非命。

關於墨子的政治主張,馮先生引西方近代思想家霍布斯加以說明,說墨家描述的人之初生之世,無有國家,人與人種種爭奪、戰鬥的情形,正與霍布斯所謂“天然狀態”相似。而國家刑政既立之後,在下者須層層與代表國家的天子相同。天子代天發號施令,人民必須服從天子。如將墨子此意推行到底,則除了政治的別裁外無社會的製裁,宗教的製裁也成了政治製裁的附庸。墨子的尚同,與霍布斯有相同之處。而依墨子天子上同於天之說,則上帝與主權者之意誌相合為一。墨子所說的天子,已是君主而兼教皇矣。當然在宗教精神淡薄的中國古代社會,本無霍布斯所說的政教合一那種情形,馮先生這一說法不過是借墨子思想向國人介紹西方古代政治製度知識而已。

在孟子一節,馮先生繼續介紹西方哲學知識,說孟子、荀子是孔子之後儒學二大師,孔子在西方哲學史中的地位類似蘇格拉底,孟子的高明亢爽類似柏拉圖,荀子的篤實沉博類似亞裏士多德。對孟子,馮先生介紹較多的是其王道政治。在孟子的王道理想中,其天子必是有大德者;此大德的選拔,必以民意。這就是“天聽自我民聽”。聖王是人間的傑特之人,也是天選中的代理人。孟子理想的經濟製度是井田製,井田製是對古老的製度賦予新的含義,即由土地為貴族所有,轉變為國家公有;農民代耕公田,不再是為貴族服役,而是為國家交賦稅。農民耕種私田,出產為自己所有,這是王道的基礎。還要行仁政,仁政的根據在人人皆具的“不忍人之心”。帝王以其不忍人之心推之於天下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此即推己及人,絜矩之道。馮先生特別點出,孔子多將仁用於個人修養,而孟子則推廣及於政治及社會;孔子的仁及忠恕等多及於“內聖”,孟子則更及於“外王”。因為仁的基礎作用,所以孟子思想中重要的一點即對人之善性的論證。認為人皆有四端,此四端即仁義禮智四德的端萌,是人性善的證明。人好的行為,是擴充四端的結果;不好的行為,是放失四端的結果。故“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更進一步,人是與天地並存的“三才”之一,人之善性,得之於天,天道人道合而為一。故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天是人的善性的形而上根據,所以孟子說“萬物皆備於我”,“上下與天地同流”。馮先生解釋孟子,有一可注意之點,即注重孟子思想中的神秘主義成分。他在論述孟子天道人道為一時,有一個小注,說到中西神秘主義的種種表現,這則小注兩卷本《中國哲學史》即有,馮先生移入《小史》,文字一仍其舊,而且是《小史》中唯一的注語,可見馮先生十分關注這個問題。此注中說道,神秘主義有種種不同的意義。中國哲學中的神秘主義,指“萬物一體”境界。此境界是個人精神與宇宙精神合一的狀態。但常因後起的隔閡,致二者分離。這種後起的隔閡,如佛教所謂“無明”,道學所謂“私欲”,阻礙個人與宇宙精神合一。若能以精神修養去除隔閡,則人與宇宙精神複合而為一。中國哲學中孟子、莊子皆以此神秘主義境界為最高境界,但達至此境界的修養方法不同。莊子所用的方法在純粹經驗之忘我,孟子所用的方法,在通過“愛”而去私。孟子的“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上下與天地同流”,皆去私後與宇宙精神合一的神秘境界。及孟子強調的所謂養浩然之氣,養氣中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亦此種神秘境界養成中自然而然、不急躁亦不停息的狀態。馮先生一生持理性主義精神,在哲學上尤其服膺程頤、朱子的涵養用敬、格物致知之說,雖為現代新儒家之代表,但也有很強的道家精神。此處以小注的形式說到萬物一體之神秘境界,亦意在提醒讀者它是一種個體性很強的心靈體驗,一般人還應以理性的、大眾化的知識途徑與修養途徑為學問正路。

道家是中國哲學的重要學派,人物眾多,學說紛雜。《中國哲學史》中,馮先生提到的道家人物有《論語》中所載“隱者”之徒、楊朱、老子、莊子、宋牼、尹文、漢初黃老之學等。而在《小史》中,則隻論老、莊,而且認為,道家之有老、莊,猶儒家有孟、荀,為中國哲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學說。馮先生先從比較儒、道兩家入手,謂中國哲學中,天為首出概念,但各家著眼不同,孔子、墨子之天,乃主宰之天;孟子之天,常為義理之天,含道德之意;而老子之天,乃自然之天,取消了主宰、道德之意。古人所謂道,常指人道,而老子則賦予形上學意義,指天地萬物的總原理、總根據。道是自然如此,故“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德即物所得於道而以成其物者,故“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人貴在知道,知德,依道德而行,故“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道的運行法則為反、複,故“反者道之動”,“萬物並作,吾以觀複”。唯其如此,所以應知變化之則:“正複為奇,善複為妖。”“將欲翕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馮先生特別指出,此非主觀上之陰謀,而是客觀上有此法則。此與黑格爾的正反合曆史進化通則有相同的地方。黑格爾說事物發展至極點,必變為其反麵,這是由正而反。老子的“大直若屈,大巧若拙”,是合中包含了正、反。老子的理想人格,常以嬰兒譬之,因為嬰兒符合“無知無欲”“去甚、去奢、去泰”的簡單法則。老子的得道之人,是“大智若愚”;老子的理想社會,是“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誌,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老子的理想國家,是“小國寡民”,是包含野蠻之文明社會。道家的主張,各個方麵皆與儒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