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第四回“謀董賊孟德獻刀”,寫曹操謀刺董卓的故事。其情節是: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董卓進京立漢獻帝後,擅權亂政,無惡不作,引起眾怨。曹操向王允借寶刀一口,謀刺董卓。次日,曹操佩著寶刀,來至相府,問:“丞相何在?”從人雲:“在小閣中。”操徑入。見董卓坐於床上,呂布侍立於側。卓曰:“孟德來何遲?”操曰:“馬羸行遲耳。”卓顧謂布曰:“吾有西涼進來好馬,奉先可親去揀一騎賜予孟德。”布領令而出。操暗忖曰:“此賊合死!”即欲拔刀刺之,懼卓力大,未敢輕動。卓胖大不耐久坐,遂倒身而臥,轉麵向內。操又思曰:“此賊當休矣!”急掣寶刀在手,恰待要刺,不想董卓仰麵看衣鏡中,照見曹操在背後拔刀,急回身問曰:“孟德何為?”時呂布已牽馬至閣外。操惶遽,乃持刀跪下曰:“操有寶刀一口,獻上恩相。”卓接視之,見其刀長尺餘,七寶嵌飾,極其鋒利,果寶刀也,遂遞與呂布收了。操解鞘付布。卓引操出閣看馬,操謝曰:“願借試一騎。”卓就教與鞍轡。操牽馬出相府,加鞭往東南而去。

這一故事精彩生動,扣人心弦,但不是曆史真實。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

(中平六年)(董)卓到,廢帝為弘農王而立獻帝,京都大亂。卓表太祖(曹操)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裴注引《魏書》曰:“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裏。”)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裴注引孫盛《異同雜語》:

太祖嚐私入中常侍張讓室,讓覺之,乃舞手戟於庭,逾垣而出。才武絕人,莫之能害。

史料中未見曹操刺殺董卓之事。曹操逃出洛陽的原因,是他認為董卓必將覆敗,不願意與董卓合作,助紂為虐,與行刺董卓未遂沒有關係。《三國誌》是以曹魏為正統的,為其皇帝立傳稱“紀”,而吳、蜀則稱“傳”。如果真有曹操刺殺董卓之事,一定會大書特書的。

謀刺董卓的故事當事有所本。就是《異同雜語》中所說曹操行刺張讓之事。《三國演義》的作者精心設計,將曹操行刺的對象改為董卓,將曹操靠武力脫險改為靠機智脫險,從而凸顯了曹操狡猾善變的形象。

曹操“殺呂伯奢全家”真相

《三國演義》第四回中,寫曹操“殺呂伯奢全家”的故事。其情節是:

曹操刺殺董卓未遂,東歸鄉裏,逃至中牟縣,被縣令陳宮發現。陳宮感曹操“忠義”,跟隨他一起逃走。到成皋時,天色向晚,二人去曹操父友呂伯奢家投宿。呂伯奢去西村沽酒,準備接待。操與宮坐久,忽聞莊後有磨刀之聲。操曰:“呂伯奢非吾至親,此去可疑,當竊聽之。”二人潛步入草堂後,但聞人語曰:“縛而殺之,何如?”操曰:“是矣!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獲。”遂與宮拔劍直入,不問男女,皆殺之,一連殺死八口。搜至廚下,卻見縛一豬欲殺。宮曰:“孟德心多,誤殺好人矣!”急出莊上馬而行。行不到二裏,隻見伯奢驢鞍前鞽懸酒二瓶,手攜果菜而來,叫曰:“賢侄與使君何故便去?”操曰:“被罪之人,不敢久住。”……操不顧,策馬便行。行不數步,忽拔劍複回,叫伯奢曰:“此來者何人?”伯奢回頭看時,操揮劍砍伯奢於驢下。宮大驚曰:“適才誤耳,今何為也?”操曰:“伯奢到家,見殺死多人,安肯幹休?若率眾來追,必遭其禍矣。”宮曰:“知而故殺,大不義也!”操曰:“寧叫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陳宮默然。……陳宮尋思:“我將謂曹操是好人,棄官跟他,原來是個狼心之徒!”……自投東郡去了。……(操)遂連夜到陳留,尋見父親。

這一故事,虛實交錯,虛的方麵多些。先看曆史資料: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

(中平六年)太祖(曹操)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

《資治通鑒》卷五十九:

(曹)操變易姓名,間行東歸,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詣縣。時縣已被(董)卓書,唯功曹心知是操,以世方亂,不宜拘天下雄雋,因白(縣)令釋之。操至陳留,散家財,合兵得五千人。

《三國誌·魏書·呂布傳》裴注引《魚氏典略》:

陳宮,字公台,東郡人也。剛直烈壯,少與海內知名之士皆相連結。及天下亂,始隨太祖,後自疑,乃從呂布,為布畫策,布每不從其計。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裴注引王沈(魏人)《魏書》:

太祖(曹操)以(董)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裏。從數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人。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裴注引郭頒(西晉人)《世語》:

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裴注引孫盛(東晉人)《雜記》:

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淒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從這些資料中,我們可以看出:

第一,史書中無陳宮這時跟隨曹操的記載。《魚氏典略》中稱“及天下亂”,陳宮“始隨”曹操。當是指關東諸軍討伐董卓後,曹操勢力進入東郡時的事,時間是公元191年。而曹操殺呂家之人,是在公元189年,這時陳宮還沒有見過曹操呢!由此可知,陳宮同曹操一起殺呂家之人,是沒有的事。

第二,陳宮跟隨曹操東歸的路線有問題,本來曹操東歸是先到成皋(今河南滎陽縣西)呂伯奢家,然後東進到中牟(今河南中牟縣東)被抓又被放,接著向東回到陳留家。而這一故事為了讓陳宮見證曹操殺人,則安排曹操先在中牟被縣令陳宮放了,陳宮同曹操一起逃走,反方向去了成皋,然後再折向東回到家鄉。顯然這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符合曆史實際的。

第三,在後三處曹操殺人的記載中,無一處說到曹操殺了呂伯奢。一處說“伯奢不在”,一處說“伯奢出行”,一處隻說殺了人。故事中說曹操砍死了呂伯奢,純屬杜撰。

第四,在後三處曹操殺人的記載中,沒有明確說曹操殺的是呂伯奢全家。一處說殺的是“其子與賓客”,一處說殺的是“五子”等八人,一處沒說殺幾個人。而故事中則說殺的是“男女八口”,加上呂伯奢,就成了呂伯奢全家了。這與曆史事實出入很大。

第五,故事中還有幾處自相矛盾、不合情理的情節。呂伯奢年事已高,天色已晚,為什麼不讓家裏的另外人去打酒,非要自己親自去呢?豬已被縛,準備宰殺,家裏人卻說:“縛而殺之,何如?”呂伯奢是去西村沽酒,曹操、陳宮是向東逃走,雙方半路怎麼能碰到一起呢?這些問題隻能說是作者編造情節時考慮不周。

最後,應該說明的是,後三處的記載,哪一種更符合實際和情理呢?我認為王沈《魏書》中的記載,比較符合實際和情理。孫盛《雜記》中曹操所說“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話,誰聽見的?誰傳出的?按此處記載,曹操身邊並沒有別人,被殺死的人說不了,曹操自己也不能主動去同別人說。既然沒有信息來源,那隻能說是作者的想當然了。因此,這一記載是不可靠的。僅僅根據曹操性格有多詐、多疑的特點來斷定這一記載可信,這是不夠的,是很難令人信服的。

《三國演義》是把曹操作為狡詐殘忍的奸雄來塑造的。曹操殺呂伯奢全家的故事,是塑造這一典型最為成功的事例。為什麼這樣說呢?

首先,曹操並沒有殺呂伯奢,殺的隻是他的家人,小說則寫曹操已經知道“誤殺好人”之後,還將買好酒回來款待自己的呂伯奢用計“揮劍砍於驢下”。這樣一來,曹操不就太陰險了嗎!

其次,曹操身邊沒有陳宮這個人。小說則寫陳宮與曹操同行,並且借陳宮之口說:曹操“知而故殺,大不義也”。又說曹操“原來是個狼心之徒”。這樣一來,曹操不就顯得太狠毒了嗎!

再次,曹操殺的人中並沒有女性,小說則寫“不問男女,皆殺之,一連殺了八口”,加上了濫殺女人的內容。這樣一來,曹操不就太殘忍了嗎!

還有,“寧我負人,毋人負我”話中的人指的是“別人”,即呂伯奢的家人,小說則把這句話變成了“寧叫我負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負我”。將虧欠別人的個別人改為虧欠天下的所有人。這樣一來,曹操不就更自私了嗎!

《三國演義》作者僅用三四百字,就將曹操奸詐猜忌的性格,刻畫得入木三分,將曹操殘忍自私的品質,揭露得無以複加,令人讚歎不已。

曹操從未“發矯詔”

《三國演義》第五回“發矯詔諸鎮應曹公”,寫曹操發“矯詔”號召各地起兵,討伐董卓的故事。其基本情節是:

曹操回到家鄉陳留後,得到財主孝廉衛弘的資助,一方麵招兵買馬,組建軍隊,一方麵發出矯詔,即假托皇帝的名義,發出詔書,號召各路諸侯起兵勤王。渤海太守袁紹得到矯詔後,先來與曹操會盟。曹操又作討伐董卓的檄文,先指明董卓的罪惡,後表明自己是“奉天子密詔大集義兵,誓欲掃清華夏,剿戮群凶”。最後“望興義師,共泄公憤;扶持王室,拯救黎民”。檄文發出後,各鎮諸侯起兵響應。共有袁術、韓馥、孔伷、劉岱、王匡、張邈、喬瑁、袁遺、鮑信、孔融、張超、陶謙、馬騰、公孫瓚、張楊、孫堅,加上袁紹、曹操共十八鎮。各路諸侯兵馬有的三萬,有的一兩萬,分別投洛陽來,會齊後,推舉袁紹為盟主,準備進兵。

這一故事所說曹操發矯詔、作檄文,諸鎮響應曹公,不是曆史事實。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

太祖(曹操)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董)卓。冬十二月,始起兵於己吾,是歲中平六年(公元189年)也。

《三國誌·魏書·武帝紀》裴注引《世語》:

陳留孝廉衛茲以家財資太祖,使起兵,眾有五千人。

《資治通鑒》卷五十九:

是時(公元189年12月),豪傑多欲起兵討(董)卓者,……東郡太守橋瑁詐作京師三公移書與州郡,陳(董)卓罪惡,雲:“見逼迫,無以自救,企望義兵,解國患難。”

根據以上史料,結合其他記載,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第一,曹操從未發出“矯詔”使各路諸侯響應。曹操也不具備這樣的條件。因為他這時身無官職(董卓任其為驍騎校尉未接受),軍隊又少,威望尚不高,正依附於陳留太守張邈,沒有資格發“矯詔”使各路諸侯響應他。

第二,是東郡太守橋瑁(討董卓諸侯之一)詐稱京師“三公”,移書到各州郡,號召有“義兵”來解救國難,各路諸侯起兵響應。故事中將橋瑁發的“矯書”改為曹操發的“矯詔”,顯然與曆史實際不符。

第三,先後參加討伐董卓的“義軍”,實為十四路,而不是十八路。“義軍”名單中的北海太守孔融、徐州刺史陶謙、西涼太守馬騰、北平太守公孫瓚,在曆史上都沒有進入討伐董卓“義軍”的行列。

第四,以家財資助曹操建軍起兵的,是衛茲,而不是衛弘。這可能是筆誤。

《三國演義》是把曹操當成“奸雄”來創作的。作者在塑造曹操“壞”的形象時,也不否定他的英雄事跡。甚至有時加以誇大。發“矯詔”的故事,就表現了這種情況。

曹操未用“詐死”之計

《三國演義》第十二回“曹孟德大戰呂布”,寫曹操同呂布大戰於濮陽,用“詐死”之計,打敗呂布的故事。其簡要情節是:

各路諸侯討伐董卓散夥後,曹操將勢力發展至兗州。陳宮支持呂布趁曹操東征徐州之機,襲破兗州,占據濮陽。曹操回軍與呂布接戰。呂布接受陳宮之計,命濮陽城中富戶田氏,給曹操寫信,詐稱願意為內應“獻門”。待曹操入城後,四門放火,用伏兵殺之。曹操不知是計,領兵入城後,很快被呂布打敗衝散,曹操倉皇逃命。火光裏見呂布趕來,忙“以手掩麵”,呂布用戟在曹操盔上一擊,問曰:“曹操何在?”曹操反指曰:“前麵騎黃馬者是也。”呂布棄了曹操。曹操戰馬被火梁打著,曹操墜落倒地,手臂須發,盡被燒傷。幸得典韋保護,突火出門回寨。操曰:“今隻將計就計:詐言我被火傷,已經身死。布必引兵來攻。我伏兵於馬陵山中,候其兵半渡而擊之,布可擒矣。”(郭)嘉曰:“真良策也!”於是令軍士掛孝發喪,詐言操死。早有人來濮陽報呂布,說曹操被火燒傷肢體,到寨身死。布遂點齊軍馬,殺奔馬陵山來。將到操寨,一聲鼓響,伏兵四起。呂布死戰得脫,折了好些人馬,敗回濮陽,堅守不出。是年蝗蟲忽起,食盡禾稻。……曹操因軍中糧盡,引兵回鄄城暫住。呂布亦引兵出屯山陽就食。因此二處權且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