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第一回“宴桃園豪傑三結義”,寫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結義”的故事。其簡要情節是:

東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爆發了黃巾大起義,朝廷令各地招募軍隊,幽州官府榜文行到涿縣。在應募過程中,當地人劉備與張飛相遇。身為漢室宗親的劉備,誌欲破賊安民,張飛頗有資產願意招募鄉勇,與劉備同舉大事。接著二人與殺死倚勢淩人的勢豪,逃到這裏的解良人關羽相遇。三人誌同道合,想結為兄弟。於是在張飛莊後的桃園中備下烏牛白馬祭禮等項,三人焚香再拜而說誓曰:“念劉備、關羽、張飛,雖然異姓,既結為兄弟,則同心協力,救困扶危;上報國家,下安黎庶(百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隻願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後土,實鑒此心。背義忘恩,天人共戮!”誓畢,拜玄德為兄,關羽次之,張飛為弟。

這一故事,是否符合曆史實際呢?

《三國誌·蜀書·關羽傳》:

(關羽)河東解人也。亡命奔涿郡。先主(劉備)於鄉裏合徒眾,而(關)羽與張飛為之禦侮。先主為平原相,以羽、飛為別部司馬,分統部曲(私人武裝)。先主與二人寢則同床,恩若兄弟。而稠人廣坐,侍立終日,隨先主周旋,不避艱險。……曹公禽(關)羽以歸,拜為偏將軍,禮之甚厚。……曹公壯羽為人,而察其心神無久留之意,謂張遼曰:“卿試以情問之。”既而遼以問羽,羽歎曰:“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

《三國誌·蜀書·張飛傳》:

張飛字翼德,涿郡人也,少與(關)羽俱事先主。羽年長數歲,飛兄事之。

《三國誌·蜀書·費詩傳》:

先主為漢中王,……(費)詩謂(關)羽曰:“……且王(劉備)與君侯(關羽),譬猶一體,同休(歡樂)等戚(憂愁),禍福共之。……”

《三國誌·魏書·劉曄傳》:

黃初元年(公元220年),……(魏文帝)詔問群臣令料(預料)劉備當為關羽出(兵)報(仇)(伐)吳不?眾議鹹雲:“蜀,小國耳,名將唯羽。羽死軍破,國內憂懼,無緣複出。”(劉)曄獨曰:“……且關羽與(劉)備,義為君臣,恩猶父子;羽死不能為興軍報敵,於終始之(情)分不足。”後備果出兵擊吳。

從這些史料中,我們得知“桃園結義”的故事,不見史書記載。需要明確的是:

第一,劉、關、張三人在曆史上的關係,確實不同一般。他們“恩若兄弟”“恩猶父子”“義為君臣”“譬猶一體”,而且“誓與共死”,有著誓願。但“恩若兄弟”,有著誓願,不等於結盟為兄弟。

第二,曆史上劉、關、張兄弟般的關係,不是通過“結拜”儀式建立起來的。“桃園結義”的儀式(包括用牛馬祭天地、共拜結為兄弟、共說誓詞等),乃是《三國演義》的作者創意虛構的。

《三國演義》的作者根據上列史書記載,結合民間所傳“桃園結義”故事,編成了具有典型的“桃園三結義”,將兄弟間的情誼與忠義、仁義、信義結合起來,彰顯了三人的“尚義”精神,並且凸顯了劉備誌在“安民”的仁者之心。在《三國演義》的開篇之作中,將劉備為首的三“兄弟”的正麵形象,展現在讀者眼前,並在著作的以後部分,著力描繪三人間患難與共、至死不渝的情義。特別是身為兄長的劉備,更沒忘記初衷,在當上皇帝之後,仍然遵守誓言,為了給死去的義弟關羽報仇,冒著危險,討伐東吳,以致慘敗,憂悶成疾,不久,忍恨身死。

“桃園結義”的故事,影響深遠,後世效仿者不乏其人。特別是在下層的群眾,往往以這種“結義”“拜把子”的形式,拉近關係,增強團結,有利於抗爭。不過,在現今新社會,就不需要這樣做了。

移花接木的“怒鞭督郵”

《三國演義》第二回“張翼德怒鞭督郵”,寫張飛鞭打督郵官的故事,其基本情節是:

劉備鎮壓黃巾軍有功,被任為安喜縣尉。劉備到任後僅一個月,與民秋毫無犯,民皆感化。劉備到縣未及四個月,朝廷降詔,凡有軍功為長吏者當沙汰(淘汰)。一個督郵前來督察,劉備出城施禮迎接,督郵坐於馬上鞭指劉備與其對話,極其無禮。接著又指稱劉備詐稱皇親,虛報功績,聲言要免去劉備官職。縣吏說:“都郵作威,無非要賄賂耳。”劉備說:“我與民秋毫無犯,哪得財物與他?”次日,督郵勒令縣吏指稱劉備害民。劉備幾番自往求免,都被門役阻住,不肯放入參見。張飛知道後,大怒,睜圓環眼,咬碎鋼牙,徑入館驛,將督郵揪至縣前馬樁上縛住,用柳條痛打,一連打折柳條十數枝。劉備聽說前來勸止。張飛說:“此等害民賊,不打死等甚!”玄德終是仁慈的人,急喝張飛住手。劉備最後將縣尉印綬掛於督郵之頸,與關羽、張飛一起棄官而去。

在曆史上,“怒鞭督郵”之事是有的,但鞭杖督郵的並非張飛,而是劉備。

《三國誌·蜀書·先主傳》:

靈帝末,黃巾起,州郡各舉義兵,先主(劉備)率其屬從校尉鄒靖討黃巾賊有功,除(授官)安喜(縣)尉。督郵以公事到縣,先主求謁,不通,直入縛督郵,杖二百,解綬係其頸著馬枊,棄官亡命。

《三國誌·蜀書·先主傳》裴注引《典略》:

其後州郡被詔書,其有軍功為長吏者,當沙汰之,(劉)備疑在遣中。督郵至縣,當遣備,備素知之。聞督郵在傳舍,備欲求見督郵,督郵稱疾不肯見備,備恨之,因還治(所),將吏卒更詣傳舍,突入門,言“我被府君(郡守)密教收督郵”。遂就床縛之,將出到(縣)界,自解其綬以係督郵頸,縛之著樹,鞭杖百餘下,欲殺之。督郵求哀,乃釋去之。

史料明顯表明,怒鞭督郵的是劉備。

《三國演義》塑造的劉備藝術形象是寬厚仁義的明主。一位這樣的正麵人物,怒鞭督郵,顯然與其藝術形象相悖。於是便將鞭打之事移植到張飛身上。而且還設計說劉備是“仁慈之人”,讓他出來喝令張飛住手。張飛性格魯莽,讓他盛怒與豪爽結合,不計後果,暴打督郵,對塑造張飛的藝術形象也是有利的。可以說,作者這樣的藝術加工,達到了“一舉兩得”的效果。

《三國演義》的作者在劉備剛一登上政治舞台時,就給他戴上了“秋毫無犯,民皆感化”“仁慈之人”的花環。真是用心良苦。

虛擬的“三讓徐州”

《三國演義》第十一回、十二回寫陶謙(字恭祖)“三讓徐州”的故事,其簡要情節是:

占據兗州的曹操,為報殺父之仇,率軍攻打占據徐州的陶謙,平原縣的劉備領兵前去救援陶謙。陶謙見劉備儀表軒昂,語言豁達,心中大喜,便命麋竺取徐州牌印,讓與劉備。劉備不知何意。陶謙說:“公乃漢室宗親,正宜力扶社稷。老夫年邁無能,情願將徐州相讓。”劉備一再推辭,說:“今為大義,故來相助。”由於曹操兵臨城下,急需商議退敵之策,讓徐州之事,隻好作罷。不久,呂布襲破兗州,占據濮陽,曹操不得不回救兗州。陶謙乘機,又一次將徐州相讓,說:“劉公乃帝室之胄(後代),德廣才高,可領徐州。”劉備說:“備來救徐州,為義也。今無端據而有之,天下將以備為無義人矣。”陶謙推讓再三,劉備就是不受。陶謙隻好請劉備屯小沛,以保徐州。過了一段時間,陶謙病重,乘請劉備商議軍務之機,以“病已危篤,朝夕難保”為由,第三次以徐州相讓,劉備還是推辭,陶謙以手指心而死。眾將舉哀畢,即捧牌印交送劉備。劉備固辭。次日,徐州百姓,擁擠府前哭拜曰:“劉使君若不領此郡(州),我等皆不能安生矣!”劉備無奈,才權領徐州事。

這個“三讓徐州”的故事,史無記載,乃虛構。

《三國誌·魏書·陶謙傳》:

初平四年(公元193年),太祖(曹操)征(陶)謙,攻拔十餘城,至彭城大戰,謙兵敗走,死者萬數,泗水為之不流。謙退守郯。太祖以糧少引軍還。興平元年(公元194年),複東征,略定琅邪、東海諸縣。謙恐,欲走歸丹楊。會張邈叛迎呂布,太祖還擊布。是歲,謙病死。

《三國誌·蜀書·先主傳》:

曹公征徐州,徐州牧陶謙遣使告急於田楷,楷與先主(劉備)俱救之。時先主自有兵千餘人及幽州烏丸(桓)雜胡騎,又略得饑民數千人。既到,謙以丹楊兵四千益先主,先主遂去楷歸謙。謙表先主為豫州刺史,屯小沛。謙病篤,謂別駕麋竺曰:“非劉備不能安此州也。”謙死,竺率州人迎先主,先主未敢當。……北海相孔融謂先主曰:“……今日之事,百姓與能,天與不取,悔不可追。”先主遂領徐州。

《資治通鑒》卷六十:

是時(初平四年),徐方百姓殷盛,穀實差豐,流民多歸之。而(陶)謙信用讒邪,疏遠忠直,刑政不治,由是徐州漸亂。許劭避地廣陵,謙禮之甚厚,劭告其徒曰:“陶恭祖外慕聲名,內非真正,待吾雖厚,其勢必薄。”遂去之。後謙果捕諸寓士,人乃服其先識。

從以上資料中,我們可以得知,曹操征陶謙,劉備助陶謙,陶謙死後劉備領徐州之事,都是曆史上存在的,其不實之處,也很明顯:

第一,曆史上並無陶謙三次將徐州牧官位讓與劉備,劉備三次推辭的記載。盡管《先主傳》中寫陶謙病危時曾對麋竺說:“非劉備不能安此州也。”那也隻是一種意願,而不是當劉備之麵將徐州相讓,也談不到劉備相辭了。

第二,陶謙是一個“外慕聲名,內非真正”“信用讒邪,疏遠忠直”的政客,不可能一再主動讓賢,將“殷盛”的徐州,拱手讓給他人。陶謙表舉劉備做的是豫州刺史,而不是徐州牧。

《三國演義》的作者創作“三讓徐州”故事的目的,顯然是為了渲染劉備的“大義”“德廣才高”,深得民眾擁護的形象。

“殺妻饋劉”事反常

《三國演義》第十九回中,寫劉安殺妻饋送劉備的故事。其情節是:

劉備被呂布打敗後,尋小路投許都。途次絕糧,嚐往村中求食。但到處,聞劉豫州,皆爭進飲食。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問其姓名,乃獵戶劉安也。當下劉安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乃殺其妻以食之。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飽食了一頓,天晚就宿。至曉將去,往後院取馬,忽見一婦人殺於廚下,臂上肉都已割去。玄德驚問,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劉安告玄德曰:“本欲相隨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遠行。”玄德稱謝而別。

這段故事,純屬憑空編造。

第一,翻遍有關史書,連劉安“殺妻饋劉”的一點影子都沒有找到,也不可能找到。因為這荒誕不經的情節太反常了。現實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第二,就故事本身的內容來說,各家生活還過得去,都能“爭進飲食”,劉安又有打獵的本領,生活不比同村人差。在這種情況下,就更不會發生這般野蠻的事件了。

第三,劉安僅僅是為了給劉備吃上肉,一時尋野味不能得,就輕易地、殘忍地將自己妻子給殺掉。這種毫無人性的狠心,是不通人情的,也是違反常理的。

總之,“殺妻饋劉”的創意,於人,違反常情,於事,違反常理,是不可信的。

《三國演義》的作者為了塑造劉備仁義愛民,受到百姓擁戴的形象,竟隨意地編造了既不符合曆史真實,也不符合藝術真實的故事來。這種不真實的吹捧,增加了劉備形象的虛偽性,不能不說是一個敗筆。

虛幻的“躍馬過檀溪”

《三國演義》第三十四回“劉皇叔躍馬過檀溪”,寫劉備乘“的盧”馬飛越檀溪的故事,其簡要情節是:

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冬,劉備由新野去襄陽(荊州治所)見劉表。劉表就立嗣問題向劉備征求意見說:“前妻陳氏所生長子琦,為人雖賢,而柔懦不足立事;後妻蔡氏所生少子琮,頗聰明。吾欲廢長立幼,恐礙於禮法;欲立長子,爭奈蔡氏族中,皆掌軍務,後必生亂。因此委決不下。”劉備說:“自古廢長立幼,取亂之道。若憂蔡氏權重,可徐徐削之,不可溺愛而立少子也。”不料此話被劉琮之母蔡夫人竊聽。蔡夫人與蔡瑁定計想殺害劉備,劉備得伊籍密報,星夜逃走。蔡夫人又與蔡瑁商議,乘眾官在襄陽集會之機加害劉備。劉備乘更衣之機得伊籍報告說:“蔡瑁設計害君,城外東、南、北三處,皆有軍馬守把。唯西門可走,公宜速逃!”劉備大驚,急乘上“的盧”馬,往西門而奔。蔡瑁得報,率軍追趕。卻說玄德撞出西門,行無數裏,前有大溪,攔住去路。那檀溪闊數丈,水通襄江,其波甚緊。玄德到溪邊,見不可渡,勒馬再回,遙望城西塵頭大起,追兵將至。玄德曰:“今番死矣!”遂回馬到溪邊。回頭看時,追兵已近。玄德著慌,縱馬下溪,行不數步,馬前蹄忽陷,浸濕衣袍。玄德乃加鞭大呼曰:“的盧!的盧!今日妨吾!”言畢,那馬忽從水中踴身而起,一躍三丈,飛上西岸。玄德如從雲霧中起。……瑁謂左右曰:“是何神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