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桌上滿滿的一桌菜,上麵有我最愛吃的鹵肉。我心裏恨恨地想著:反正橫豎我媽都得付錢,我為什麼不吃?

我坐到桌前,拚命地吃起來,卻忽略了對麵那一雙帶著得意的笑眼。

他和媽媽舉行婚禮的那天,我死活不肯到現場。我阻止不了他們結婚,但我有權決定自己的行為。我一個人躲在家裏,抱著爸爸的相框默默地流淚。

我後來聽姨媽說,媽媽因為我沒有到現場,很難過。我想她難過是假的,如果她真的在乎我的感覺,她就不應該和他結婚!

他有什麼好?他甚至沒有職業,連班都不上,整天呆在家裏上網,做飯。這樣的男人,我不知道媽媽到底看上他哪一點?

但是,我又不可否認,他做的飯菜特別的香,就連一向挑食的我,都會不知不覺地吃個精光。可是我仍然看不起他,一個吃軟飯的男人,有什麼可讓人尊敬的?

因為這樣,我時常跟他對著幹。我從小就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養成了養尊處優的習慣。那時,總有媽媽跟在屁股後麵幫我收拾。自從爸爸走後,媽媽接管了公司,也管不了那麼多了。可他不是會做飯,會收拾家麼?我就故意把家裏弄得更加亂七八糟,讓他去收拾。他收拾了一二次之後,對我說:“林小柔,以後你自己弄的東西自己收拾!一個女孩子,這麼邋遢,以後怎麼嫁得出去?”

我說:“用你管!你是誰?你還真以為你是我爸呀?”他說:“我當然是你爸,你別忘了,我和你媽,可是法律上的夫妻!而且,如果你老這麼跟我對著幹,我還有可能讓你媽到時把遺產都留給我!”

我氣得跳起來:“你想得美!我早知道,你居心不良!”他聳聳肩,指著一地的雜物說:“收拾好它!不然晚飯沒你的份!”

我委屈地給媽媽打電話,控訴他的不是。可媽媽說:“你這麼大了,也應該學會做些家事了,不然,等出了國,誰幫你?”

媽媽竟然幫著他!我氣得摔了電話,自己在房裏放聲大哭。可是,他在那邊屋裏,並沒有因為我的哭聲而過來看看,我因此更加確定,他是一隻狼,一隻企圖想吞沒我家財產的狼!

我真想立刻就能出國,遠遠地離開這個家。可是,我出不了,因為我的留學申請被拒絕,理由是我筆試成績雖然好,但口語不行,社會實踐方麵更不行。

我知道結果後心情沮喪到了極點,而他居然還火上添油:“我就知道你不行!一個連家都不會收拾的女孩子,怎麼可能得到外國人的首肯!國外的大學,看中的是一個全麵的人才,不是一個隻會念死書的學生!不過,我倒是可以考慮再養你一兩年——”

我用枕頭扔他:“我要你養!你才不要臉,要我媽養!我告訴你,我林小柔會自己養自己,不勞你費心!”

我想我還有機會,因為我還有一年才畢業,隻要明年我的申請能成功,我也一樣可以遠走高飛,離開這個讓我厭惡的家庭。

我開始惡補口語,積極參與學校舉行的各類實踐活動。在實習的時候,我甚至申請去災區支教。我暫時離開了那個家,離開那個我不想看見的人。

在災區的希望小學,我每天會接一個電話,有時是媽媽,但更多的是他打來的。他說:“林小柔,受不了那裏的環境吧?趕緊回家吧!你這麼一個嬌小姐,可別耽誤了人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