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有些朋友可以不交(1 / 1)

交朋友要交講義氣的人,正如精明的工程師治病前必須切脈考察病根,交朋友也必須考查對方的品德,否則是危險的。

社會交往能增強一個人的活動能力。一個人的接觸麵廣,那麼他的知識、品德愈加長進。如果與人斷絕來往,那麼他的一切能力就可能會減弱。所以,人應該不斷從他人的身上學習長處,積極地在社會中多交一些朋友,獲得精神上的各種給養。我們知道同人格偉大的傑出人物接觸,往往會增加自己的知識和才能;而同許多低級情趣、低級品位的人交往,則會使你墮落、庸俗。

當然交朋友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你所交的朋友需要你去了解。有好多的朋友隻有經過長時期的交往,才能真正了解對方,並作為永久性的朋友,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有的人如果經過一段時間交往,就會對朋友產生遷就的感覺,這是沒必要的,對於朋友的不良風氣與惡習必須加以製止,尤其對於惡習成性的朋友應該批評教育,有必要時甚至遠離。

魯迅和林語堂原是合得來的老朋友,兩人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橫濱橋附近。一次得情趣,不料魯迅不慎把吸剩的煙頭隨意一扔,扔在林先生的蚊帳下,竟把林的蚊帳燒去不小一角,林撲滅後十分不悅,責怪魯迅。魯迅覺得林先生火氣太大,有點小題大做,有傷交友厚道,於是兩人爭吵起來,魯迅當時說完全燒了便怎樣,一共也不過5塊錢罷了!一位是國內外享有聲譽的“幽默大師”;一位是舉世公認的“左翼文壇之雄”,竟然為了這種小事大傷和氣,“自此分居絕交”。

這說是小事一樁,可裏麵反映出“左翼文壇之雄”的度量實在是太小,對朋友的忍耐心實在太苛刻。小事上如此,大事的合作就可想而知了。所以不交也罷,是正確的選擇,而後來的事實也說明魯迅的選擇是正確的。

魯迅的另一位朋友是錢玄同,是在新文化運動中結交的朋友。錢玄同說話有時很過激,一次他說人到四十就該死,不死也該槍斃。胡適聽了覺得很好笑,就說等你到了四十歲,我將送你一首詩,叫做手槍。後來到了錢玄同40周歲了,他周圍的幾名教授學者,無聊地要編一本“錢玄同先生成仁專號。”他們寫訃告,挽聯和挽詩,以及悼念文章。這些醜劇傳到外地,有人信以為真,真的打電報來慰問錢玄同的家屬。

魯迅看到“五四”當年共同戰鬥的夥伴,竟然無聊至此,製造出如此惡趣,玩弄無聊的文字遊戲,感到又可憐又可氣。1932年11月,魯迅北上探親。當時,各大學的學生聽說魯迅到了北平,紛紛邀請魯迅到校講演。錢玄同當時在北平師範大學擔任國文係主任。同學們想請魯迅來校講演,但不知道魯迅的地址,便滿懷信心地問錢玄同。沒想到,錢玄同好像炸彈爆裂了似的拒絕請魯迅講課,甚至說要是魯迅到師大來講演,他將不做中文係的主任了!可同學們不顧他的這種斷然態度,決定自行設法去找魯迅,給他們講課。

魯迅和錢玄同的交往本來沒什麼過節,可他的無聊與囂張使魯迅無法忍受,使魯迅深感厭惡。從此斷絕了與錢玄同的朋友交往。

在朋友當中,當然有可以不交的朋友。比如說悖人情者就不可交,親情、愛情都是人之常情,如果一個人在待人處事中的態度十分惡劣,那麼這種人是不能交往的。這種人往往極端自私,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並慣於過河拆橋;還比如勢利小人也不可交,如果某人是非常勢利、見利忘義也不可交。這種人的一個通病是:在你得勢時,他錦上添花;當你失勢時,他落井下石。他不懂得什麼是真誠,這種人不能交往;最後就是酒肉朋友,這些酒肉朋友是這樣的一些人:當你能給他們實惠時,他們看上去與你的感情很好,但當你真正需要他們幫助時,他們連一點表示都沒有。這是我們在結交朋友時必須引以為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