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看重自己,那就不管你怎樣的無價值,別人也會尊重你。
當同事或親友托你辦事時,當上司委托你做某事時,請你一定不要不暇思索地滿口答應。至少也要冷靜一分鍾,在大腦中轉一個圈子,考慮這件事自己能不能辦得到,辦得好。把自己的實際情況與事情的難易程度以及客觀條件是否具備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然後再做決定。你如果為爭得麵子,爭得別人的尊敬,也許會違心地接受別人的請求,可一旦這樣,你就擔上了裏外不是人的風險。
為同事或親友辦事,應該是自己應盡的責任,如果不幫他辦,可能會感覺情理上不太對勁,有時事情盡管很難辦,也不得不勉強答應;作為下級,對於上司委托給自己的事,雖然不樂意,但又不好拒絕。這種搪塞性的接受,可能會對自己不利。你可能沒有考慮到,如果為了一時的麵情而接受自己根本無法做到或無法做好的事情,一旦失敗了,同事、親友和上司就不會考慮到你當初的熱忱,隻會以這次失敗的結果來評價你。
一位年輕人初分到某中學工作,市教委向該校抽人,對全市的中學進行實地考察,並要求寫出調查報告。因這位年輕人剛到校還沒有安排授課,他就被抽上了。起初,他感覺為難,心想自己不僅對本市教學情況不熟悉,就是對教育工作本身,自己剛剛走出校門,又能知道多少呢。本不想參加,無奈校長已經開口,實在不好拒絕,隻好勉強服從。
一個半月過去了,別人都按分工交了調查報告,惟有他一個人,由於不諳世故,又缺乏經驗,對自己分工調查的3個中學連情況都沒摸準,更不用說分析了。市教委主任很惱火,責備校長,怎麼推薦這麼一個人。這位年輕人麵子受不了,又是氣又是羞愧,一下子病倒了,在床上躺了兩個星期。
這位年輕人由於當初不好意思拒絕,最終麵子難保,身心都受到了傷害。別人可以尊敬你可以使你尊貴,別人貶低你可以使你卑賤,如果你感到興趣是尊貴而不是卑微,那是可以理解的。確實,尊貴是社會中人生的一種顯眼現象,在有階級存在和等級存在的社會中,尊貴理所當然地成為人們醉心的社會事物。尊貴是天長日久的一種人類的習慣,沒有什麼人可以改變,但人可以選擇。
在上麵的事例中,如果你認為這是上級托咐你的事不好拒絕,或者害怕因拒絕會引起上司不高興而接受下來,那麼,此後你的處境就會更艱難。所以,辦事要量體裁衣,自己感到難以做到的事,要勇敢地鼓起勇氣,說聲:“對不起,我實在無能為力,您是否可以另找別人?”或者說:“實在抱歉,我水平有限,隻能讓您失望了。我想,如果我硬撐著答應,將來誤了事,那才對不起您呢!”這樣,你才是真正會辦事的人。否則,將來丟臉的肯定是你。也許尊貴並不是一件什麼壞的事情,也符合人的某種天性,如虛榮、特殊、坐享其成等。但是在社會中要獲得“尊貴”並非容易的事情。往往需要不擇手段般的角逐,極盡詭詐權術謀略等,沒有什麼可以不付出代價就能得到,而且這種付出是一種擯棄人性的付出。因此選擇自己卑微生命的本來麵目,拒絕和擯棄勞心勞智的排他性尊貴,也無不可以找到人生的樂趣。
為了更有深刻的認識,我們可以把縣長和乞丐放在一起,作一比較來認識這一要自尊還是拒絕別人尊重的問題。縣長當然是自尊的追求者,他為了自尊,勞心勞智,傷人傷己,沒準星期天也睡不安穩。上級一個命令,腿也要跑斷。不就是有點權力,多拿了一點,多吃了一點,走在街上威風了一點。可是,心的自由沒有了,心的懶散沒有了,心的愛意沒有了。人,成了一個政客或黨棍,政治一有風吹草動,自己就提心吊膽了。若是有一兩個仇家,睡覺也要防著呢!不像討飯的,睡在露天也不怕別人打黑槍,更不會被人當作土豪劣紳去算計。如此來看,縣長有縣長的風光,乞丐也有乞丐的陽光。二者孰優孰劣,誰都難下定論。可見,你是沒必要去爭得那份勉強的尊重,你的自尊當時有了,可你得付出更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