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大家都是平等的(1 / 1)

人要尊重自己,就必須抱有一種信念:公平對待他的同胞。除非我比過去更能體諒愚昧的人,更能謹慎對待苦難的人,否則,我將責罵我自己是個大大不公的人。

生活的周圍,充滿了“公平”的口號,報刊、雜誌、電視、廣播等媒體上幾乎天天都在呼喚,但現實生活中公平意識卻極為淡薄,不公平意識反而盛行。有一些極為氣憤的事實,你的同伴,或是你的領導他們不時提出一些令人難以接受的建議,叫你做一些偷雞摸狗的小人之事,在別人不曾注意之下勝人一籌。何苦呢,大家平等一些多好,彼此都心安理得,否則人是不是就要有一定的精神負擔呢。作為一個光明磊落的正氣之人,這種做法是應該拒絕在外的。

不公平意識盛行分兩種情況:一、不滿足於公平;二、不敢希望有什麼公平。這種意識表現在人際關係上,“熟人多吃四兩豆腐”,“生人少吃二兩小蔥”。表現在行政事務方麵,卻是偏袒與打擊。被偏袒的對象把受偏袒當作一種理所當然;親人、熟人不偏袒自己就簡直不是個東西。偏袒者卻認為:為偏袒親人,熟人,就太不夠哥們,太不是人了。而怯於受偏袒的人則理所當然地認為一不沾親,二不帶故,憑什麼希望人家秉公辦理?”視不公平、吃虧為公理,甚至以“吃虧是福”來安慰自己。辦事的人也理直氣壯地想:非親非故,我憑什麼要給你關照呢。

我們有時可能沒法改變別人的意識,可是我們可以主宰自己,可以拒絕接受別人強加給我們的不公平。成功領導了種族隔離和種族歧視的革命,建立了開放民主的曼德拉,算是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光輝的榜樣。羅利赫拉赫·曼德拉生於特蘭斯蓋的一個黑人家庭,由於對種族歧視行為的不滿,曼德拉的幼小心靈深處產生了反抗不平等的強烈意識。有了反抗意識,也就有了他走上反抗道路的行為,他自從進入師範大學學習起,就參加了反對白人殖民主義、反對種族歧視、爭取個人自由和國家解放的鬥爭,走上建立民主製度的道路。

他在革命中,並不懼怕拿起武器,但他在坐了二十八年牢,被釋放八年後,他感覺到要真正取得社會的公平地位,就必須與存在不公平意識的政府進行談判,采用和平的方式拒絕政府所持有的不公平意識。曼德拉為了走上民主道路寧願獻身生命,他也要證明,黑人和白人是一樣的社會成員,那些種族歧視政策是行不通的,大家是平等的,世界是向著更加民主的時代前進的。他清楚地知道在發展的社會上,大家都是平等,根本沒有什麼貴賤優劣之分,所以在人們問及如何看待BBG廣播電台對他的領導功績評價時,他笑著說這有助於讓人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凡人。

順著不公平意識的發展,無辜的受害者就可能成為社會的冤魂,深受意識所帶來的殘害。如果不公平意識在社會日益流行,它就不可能不毒化我們的整個社會,深入到了許多人的骨子裏去。這樣下去,民眾就會反貪汙,將行賄受賄、搶劫、殺人放火視為平常,把世間許多不公平之事作為公平之事待之,那我們還有什麼真理可言,我們還有什麼發展可言,社會不將成為冤大頭的場所嗎?

一個國家的製度好不好就體現在“公正”二字上,我們能夠把因不公正而扭曲變形的精神傳給下一代嗎?再這樣下去,人將不人,國將不國了,我們應當深切呼喚公平意識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