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機器設備質量鑒定
機器設備質量鑒定較之房屋建築物的質量鑒定要複雜得多,這是因為機器設備的品種、技術等級及使用機器設備的行業千差萬別,很難有一個統一的鑒定標準。機器設備的質量鑒定可從兩方麵入手:
一是考察原來設計及技術性能狀況,以便作出原設計及技術是否合理、先進的判斷;影響造成的鏽蝕、損壞情況,同時,還要針對不同設備的技術要求,應用相應的儀器儀表進行實地檢測,以便從物理性能、幾何形狀、技術精度等方麵作出該設備質量的判斷。
五、固定資產評估中重置成本法及其應用
在固定資產評估中,重置成本法運用得最為普遍和廣泛,這是由固定資產評估多采用單項獨立評估的特點決定的。所謂重置成本法,是指運用技術經濟方法確定被評固定資產的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然後減去被評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經營性損耗和經濟性損耗,從而確定被評固定資產價值的一種方法。
上述概念中,已表達出固定資產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被評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該固定資產重置成本(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該固定資產的經營性損耗-該固定資產經濟性損耗+(土地的評估價值)
上式中,因采用的重量成本不同,成本法又為複原重置成本法和更新重置成本法,其式中後麵三項扣減因素(即三種 “損耗”)也應該分別以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為基礎來加以確定。
上式中,關於括號內“土地的評估價值”一項,若是機器設備的評估,則不計“土地的評估價值”,若是房屋建築物的評估,則應計入“土地的評估價值”。在我國,“土地的評估價值”主要體現為土地使用權的價值。
(一)固定資產重置成本的確定
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是指某一日期,重新購置或建築、安裝該項同樣的、全新的固定資產所需的全部費用。重置成本分為複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複原重置成本是指在評估日期采用與被評資產相同的材料、相同的設計、相同的建造標準和現行的價格購建類似或相同的全新固定資產的成本。
更新重量成本是指在評估日期,使用現代材料,並根據現時標準和設計,以現行的價格購建或製造的、與被評固定資產功能相同的全新固定資產所需要的成本。
利用成本法評估固定資產價值,一般說來,采用更新重置成本較為普遍,因為資產的買方在選用資產時,往往總是尋求最經濟的資產作為購買資產的參照物,而不願意以“複製古董”為依據來作價。
確定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通常有三種方法。
1.加和法(亦稱詳細法)
此法是指利用現行的價格直接估算被評固定資產的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並將兩者相加而求得重置成本(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即:重置成本=直接成本+間接成本
(1)直接成本的求法
如果是自製的固定資產,直接成本包括生產過程的費用、安裝費用和按成本利潤率計算的利潤三部分。生產過程的費用,包括生產或製造該固定資產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的費用,製造該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折舊,製造該固定資產的工人工資及工資性支出。安裝費用同樣包括在安裝該固定資產過程中所發生的料、工、費等項支出。自製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應包括生產該資產的利潤部分。這是因為,其一,資產評估中的重置成本是指的資產的重置價值,重置價值中理應包括利潤;其二,如果固定資產不是通過自製來滿足,而是從市場上取得,則從市場上取得的固定資產價格中已包括有生產廠家的利潤;其三,資產評估是一種模擬市場交換的定價行為,自製的該固定資產如果拿到市場出售,除強製拍賣或破產清算以外,認購者也必須承認該固定資產中包含的利潤。自製資產中的利潤,通常按社會或同行業的平均成本利潤率確定。即:
自製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利潤=該固定資產自製成本×社會或行業的平均成本利潤率
如果是外購的固定資產,直接成本包括該資產的購置費用、運輸費用、安裝調試費用、人工費用等可以直接歸集的費用。
(2)間接成本的求法
不論是自製的、還是外購的固定資產,其間接費用都包括購置、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生的不能直接歸集的各項費用。如整個工程的總體設計費用、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間接成本通常以直接成本為基礎加以確定。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間接成本一般是按其占直接成本的百分比來計算的。
2.價格變動趨勢法(亦稱物價指數調節法)
價格變動趨勢法的基本思路是,用被評固定資產或類似固定資產價格變化趨勢來推算現時被評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 (複原重置成本或更新重置成本)。
假如,已知被評固定資產原來的價格,而且也知道同類資產或該固定資產的價格變動趨勢(用價格變動指數表示),便可以利用下列公式求得被評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
即:被評固定資產重置成本=該固定資產(或同類資產)原始成本×物價變動指數
3.生產能力比較法(也稱功能比較法或指數調節法)
這是一種通過比較兩個類似的資產,來研究它們的生產能力(產量或規模)與其購置成本的相互關係來推算被評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的方法。生產能力比較法的原理是:兩個同類的不同生產能力(產量或規模)的固定資產,其建造成本與其生產能力(產量或規模)大小不一定成正比例關係(即呈非線性關係),即兩台不同生產能力的同類設備相比,單位生產能力的造價是不同的。設備A的生產能力比設備B的生產能力大一倍,但其購置成本不一定A比B也大一倍。利用這種生產能力造價不同的客觀事實,在公式中采用以冪的指數方式加以調節。
根據這一原理,在已知同類的固定資產的生產能力、造價(重置成本)和被評資產的生產能力的條件下,使可利用下式求得被評資產的重置成本。
即:被評固定資產重置成本/參照物固定資產成本=(被評固定資產生產能力/參照物固定資產生產能力)n
即:被評固定資產重置成本=參照物固定資產成本×(被評固定資產生產能力/參照物固定資產生產能力)n
公式中的指數n是一經驗數據。在資產評估中:通常取0.4~1之間的數值。一般來說,被評資產生產能力與參照物資產的生產能力越接近,n的值應取大一些;被評資產生產能力與參照物資產生產能力越懸殊,n的值應取小一些。
例如,某固定資產購置成本12萬元,生產能力為5 000件/年,而被評固定資產生產能力為10 000件/年,求被評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取n=0.9)。
將有關數值代入上述公式,得被評固定資產重置成本=12萬元×(1 000件/年÷5 000件/年)0.9=12萬元×20.9=12萬元×1.87=22.44萬元
(二)固定資產有形損耗的確定
有形損耗也稱有形磨損或實物損耗。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是固定資產由於受自然力的作用和使用而引起的磨損。馬克思指出“機器的有形損耗有兩種,一種是由於使用,就像鑄幣由於流通而磨損一樣。另一種是由於不使用,就像劍入鞘不用而生鏽一樣。在後一種情況下,機器的磨損是由於自然作用。前一種磨損或多或少地同機器的使用成正比,後一種損耗在一定程度上同機器的使用成反比”。
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取決於多種因素。這些因素主要有:
(1)固定資產本身的質量;
(2)固定資產的負荷狀況;
(3)固定資產的固定程度和安裝質量;
(4)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狀況;
(5)固定資產操作使用者的素質,等等。
確定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通常有三種方法。
1.觀察法
具體做法是,或者憑借資產評估人員的經驗、眼力和判斷力作出固定資產損耗的評定;或者將被評資產與同類全的資產作比較來分析、確定有形損耗程度;或者向資曆較深的、有經驗的工程師或操作者調查加以評定。
2.比率法
比率法確定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這裏的比率是指該固定資產的損耗率。這一比率乘以該固定資產重置成本便是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公式是:
固定資產有形損耗=該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率
上式中,“該固定資產的重置成本”的求法見“固定資產重置成本的確定”。
上式中,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率可利用下麵的公式求得:
固定資產有形損耗率=該固定資產實際已使用年限/固定資產總使用年限×100%=該固定資產實際已使用年限/該定資產實際已使用年限+該固定資產剩餘壽命年限×100%
上述公式中的“該固定資產實際已使用年限”和“該固定資產剩餘壽命年限”的計算方法分別見“設備實際已使用年限的確定”和“設備剩餘使用年限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