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著力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1)(1 / 2)

在“十二五”時期,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是一個非常緊迫的要求。實際經驗表明,利益是決定人民思想理念、政治觀點和行為選擇最深刻的動因。如果各種利益關係協調和諧,就能形成萬眾一心、共同奮鬥的生動局麵,否則就會矛盾叢生、衝突不斷,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應該看到,目前社會上利益關係不協調不和諧的情況越來越明顯,最突出的問題就是收入差距較大,部分勞動群眾的利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證甚至受到傷害,由此引發的各類矛盾也日益增多。收入分配不公和不平等,是經濟社會領域的問題,如不及時解決,性質就會轉化,危害就會加劇,最終影響全局,成為我們繼續前進的障礙。因此,在全麵貫徹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的過程中,采取有力措施,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實現利益公平分配,保證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著力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是一個必須高度關注、重點解決的大問題。

一、構建和諧利益關係,要充分發揮黨和政府的主導作用

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需要對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進行合理調整,做到財富分配公平公正,引導人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完成這個任務,不能隻靠市場機製,因為市場機製無法突破其盲目性、滯後性的局限,無法改變勞動在資本麵前的弱勢地位,無法避免貧富分化的自發傾向,因而在利益關係的矯正中難以發揮大的作用;也不能隻靠經濟發展,雖然發展仍是我國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但發展並不能自動地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因為發展隻能把社會財富這個“蛋糕”做大,卻無法把這個“蛋糕”分好。西方國家的現實證明了這一點,據美國智庫經濟政策研究所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報告說,美國貧富差距極大,1%最富有家庭所擁有的財富是普通家庭的225倍。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事實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經濟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社會財富越來越向少數人集中。據胡潤研究院2010年公布的數字顯示,我國前1000名富豪平均財富比兩年前增長了64%,比上年增長了26%。因此,構建和諧利益關係,全麵提高人民生活,全麵保證人民權益,全麵體現人民期待,確保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黨和政府必須發揮主導作用。當前有三個問題要特別關注:一是要找準收入差距調節的突破口。合理調節收入差距,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構建和諧利益關係的關鍵。

目前,我國收入差距相當複雜,最突出的問題是城鄉、區域、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過大。調節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沒有簡單的一勞永逸的方法,必須統籌兼顧、重點攻堅、逐步解決。從近期看,應該在抑製區域之間差距擴大趨勢的同時,把調節區域內的收入差距作為攻堅重點。第一,社會上關注的城鄉、行業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在每個區域內部都存在,如果每個區域在內部把這幾類收入差距調節好了,那麼全社會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也就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決。第二,區域內的收入差距調節更容易顯示效果。區域之間在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麵都存在著巨大的差異,由此形成的差距在短時間內很難解決,需要長期努力,相比之下,對區域內收入差距的調節見效會更快。一方麵,能更好地采取有針對性的舉措。各區域情況不同,隻有從各個區域自身的實際出發,才能抓住主要矛盾,采取相應的對策舉措,把中央合理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要求落到實處。另一方麵,能更好地明確責任。調節收入差距,需要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把調節重心放在區域內,有利於責任到位、任務到人,從而充分發揮地方、部門的積極性,使收入差距的調節變成實實在在的行動。第三,區域內的收入差距,人民感受最直接,最容易產生不滿和意見,也最容易引起共鳴,如能妥善解決,特別是對區域內的勞資、幹群、行業、城鄉和貧富等五類收入差距進行有效調節,對促進經濟發展、密切黨群關係和保持社會和諧穩定,都具有重要意義。上述原因決定,應該把調節區域內的收入差距作為突破口。

二是要把提高勞動群眾的收入作為重中之重。目前收入分配調節更多的不應是“錦上添花”,而應是“雪中送炭”,應該重點關切的不是富裕階層,而是中低收入的勞動階層。勞動群眾是社會的主體,勞動收入是他們的主要收入來源。有材料說,2008年工薪收入占城鎮居民收入的66.2%占農村居民收入的38.9%(《2010年社會藍皮書》第17頁)。應該指出,在改革發展中勞動群眾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在收入分配中卻明顯處於弱勢地位,與資本比勞動不如資本,與幹部比群眾不如幹部。據求是《小康》雜誌的材料顯示,發達國家工資占企業運營成本的比重一般在50%左右,而中國不到10%,勞動報酬占國民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5%左右,而中國不到42%。由於勞動貢獻與收入很不相稱,部分勞動群眾已經產生了不滿和意見,有的甚至產生了被剝奪感。我們要構建和諧的利益關係,堅定地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必須切實維護廣大勞動群眾的利益,使他們的收入普遍有較快的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