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後 記(1 / 1)

寫完這本書,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究竟是什麼樣的人才算一個成功者?比爾蓋茨?巴菲特?李嘉誠?一般出現在我們腦海裏的都是那些功成名就並在各自領域有非凡建樹的人。誠然,他們是典型的成功者。但是,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這樣的成功需要實力、機遇、運氣還有心理素質等等各方麵的因素。但是這樣的成功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我們所處的環境、接受的教育背景和個人性格都皆不相同。成功不能被複製,隻能被傳頌。

雖然如此,也不能剝奪我們想做成功者的權利。因為每個人對於成功的定義也許都不一樣。有些人覺得隻有諾貝爾獎才算是成功的獎項,也有些人拿到了單位的嘉獎就已經很滿足;有些人覺得必須是家財萬貫才是富有,也有些人每個月拿著固定的工資就很開心。

同一個人在不同階段對成功的定義也有所區別。10歲時,你的考試成績考了班上第一是成功;20歲時,你考上理想的大學是成功;30歲時,你成家立業是成功;40歲時,你事業輝煌是成功;50歲時,你兒女有出息是成功;60歲時你身體健康是成功不管什麼階段,都有對成功的不同定義。

然而,我認為不管是領域還是階段的不同,成功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快樂!獲得成功不就是想要那份快樂的感覺嗎?既然如此,成功又何須那麼糾結?對自己定好可以實現的目標,快樂的生活,我們就能體會成功者的感覺。

所謂十誡,就是不要讓人的十大情緒問題阻斷我們的快樂。隻要我們正視它們,努力不讓這些不良情緒影響我們正常的生活,影響我們的快樂,我們也能做自己的成功者。成功是自己的事情,與別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