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我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我走一步,身後有個姑娘就跟一步。
她身材嬌小,穿黃背心,白色的牛仔熱褲,破舊的人字拖,臉蛋兒都被曬黑了,但她就是不離開我。
她說,明明,你在幾塊木板搭起的床上睡覺,我就陪你睡覺,你在外麵搬貨,我就給你打包裝,你要是沒錢買煙了,我就去收集易拉罐給你換,就算你睡天橋,我也給你驅蚊子,總之隻要你還需要我,我就不會離開你……
她叫孟欣,我叫王明。
我們來自同一個地方,到這座沿海城市奔命。
私奔。
一年半了。
不僅一無所獲,而且身無分文。
千禧年,這個時代充滿了希望,而我和她,卻充滿絕望,甚至想一了百了。
特別是我,因為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去什麼地方,甚至不知道自己來自何方,更加不知道,自己能給孟欣帶來什麼。
出來的時候,我被那個隻會揮拳的父親吊打了一頓。
就是那種把人吊在房梁上,用沾了水的鞭子打。
大概從記事起,我就一直被打,做飯做晚了被打,上小學交不起學費被打,六歲搬不動潲水去喂牛把潲水灑了,還是被打……
當時我就在想,自己到底是不是親生的。
十歲那年,村裏有人問了我一句,“王明,你姐姐有百天照,為什麼你沒有?你長得這麼俊,你爸長得那麼醜,你是他的親兒子嗎?”
我回到家翻找著一切與我出生有關的證據,卻一無所獲。
隨著成長,這種非親痕跡就越發明顯。
在家當牛做馬到十八歲,我才有了身份證,然後我說自己要出門打工,我爸抬手就給了我一巴掌。
那時的我已經懂得了什麼是反抗。
但營養不良的我還是被吊在房梁上。
那是我被打的最凶的一次,被打的皮開肉綻……
即便我大哭大叫,也無濟於事。
逃出那裏的時候,我隻有一身滿是補丁的破衣服,吃過別人剩下的饅頭,喝過別人剩下的湯。
遇到孟欣,是在一個飯店。
那時的我在後廚刷碗,她在前麵當服務員。
其實根本就沒有工資,因為幹不滿頭一個月,就被黑心老板轟走了。
這一點,與我同齡的打工者們肯定深有體會。
有一天,不知道我爸媽和孟欣的家人是怎麼找到我們的,但在他們找到我們的那一刻,我們像瘋了一樣的逃跑。
當我們停下來的時候,就商量,該去哪裏。
然後,我們揣著身上僅有的三十七塊錢,來到了北方,這座靠海的二線城市。
當時的想法就很傻,很天真。
想的是即便我們餓了,沒錢,也能去撈海鮮吃。
到現在我還記得自己和孟欣初見大海的感覺。
心潮澎湃,特別想哭。
我真的哭了。
孟欣問我,“明明,你怎麼哭了?”
我望著一望無際的大海,難受地說,“我感覺自己就像是一頭沒有親人和友人的海怪。”
她擦拭著我的淚水說,“傻瓜,你有我啊。”
那一刻起,我發誓,我可以為她去死。
三天前,廠子裏有幾個人欺負孟欣,我和他們打了一架,結果我們都被攆出了廠子。
基本已經餓了三天。
當然試圖去找過工作,但我們的身份證都被扣在了廠子裏,沒人願意要我們。
走著走著,身後的孟欣忽然很虛弱地說,“明明,我們去水果批發市場吧,去那邊碰碰看,能不能找份工,不給錢也可以,至少可以充饑啊。”
其實我感覺不到饑餓,卻說,“好啊。”
水果批發市場在北郊。
很遠。
走著走著,孟欣的腳步聲逐漸消失在我的身後。
我回頭看去,她在我身後二十多米的位置蹲下了,捂著肚子,一副很痛苦的樣子。
我連忙跑了過去,就看她臉色慘白,還透著那種土黃土黃的顏色,滿頭虛汗。
我著急地問,“欣,你怎麼了?”
孟欣帶著哭腔說,“明明,我肚子好痛,好像要來那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