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12)(3 / 3)

采取資料的原則,與其貪多而失真,不如極謹嚴,真可信才信,無處不用懷疑的態度。清崔述著《洙泗考信錄》,把關於孔子的神話和偽跡都一一的剔開,隻保留真實可靠的數十事。雖然未免太謹嚴,或致遺漏真跡,但我們應當如此。隻要眼光銳利,真跡被屏的一定少,偽跡混真的一定可以被屏。

崔述采取資料,專以《論語》為標準,《左傳》、《孟子》有關於孔子的話也相當的擇用。這種態度大體很對。但一方麵嫌他的範圍太窄,一方麵又嫌太寬了。怎麼說他太窄呢?因為《論語》以記言為主,很少記事,就是《鄉黨》篇多記了點事,也隻是日常行事,不是一生經過。像崔述那樣,專靠《論語》,不采他書,實在太缺乏資料了。這種地方,本來也很困難,放寬點範圍便會闖亂子,所以崔述寧可縮小範圍。譬如《論語》以外,兩部《禮記》也記了孔子許多事,到底哪一種可采,哪一種不可采,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崔述既然以《論語》做標準,看見和《論語》相同或不背謬的便采用,否則完全不要。這樣,不免有些真事沒有采用。又如《孟子》那部書關於孔子的話是否可以和《論話》一樣看待,還是問題。孔子死後百餘年而孟子生,又數十年而荀子生。論理,孟子、荀子,同是當時大師,同是孔子後學,二人相隔年代並不遠,所說的話應該同樣的看待。崔述看重《孟子》,看輕《荀子》,《洙泗考信錄》取《孟》而棄《荀》,未免主觀太重罷。即使以《論語》為標準,也應該同等的看待《論語》以外的書如《孟子》、《荀子》、《禮記》等,才不致有範圍太狹窄的毛病。

為什麼說崔述采取資料的範圍太寬呢?譬如他以《論語》為主,而《論語》本身便已有許多地方不可輕信。他自己亦說過《論語》後五篇很靠不住。但是他對於五篇以外諸篇和《左傳》、《孟子》等書常常用自己的意見采取,凡說孔子好的都不放棄,也未免有危險。固然有許多故意誣蔑孔子的話應該排斥,但也有許多故意恭維孔子誇張孔子的話,常常因為投合大家的心理而被相信是千真萬確,這種,我們應該很鄭重的別擇。若有了一種成見,以為孔子一定是如此的人,決不致那樣,某書說他那樣,所以某書不足信,這就範圍太寬的毛病。

現在舉三個例,證明有許多資料不可靠。譬如《論語》說:“公山不狃以費叛,召,子欲往。子路不說,……子曰:‘夫召我者,而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從前都很相信孔子真有這回事。其實公山不狃,不過一個縣令,他所以反叛,正因孔子要打倒軍閥。孔子那時正做司寇,立刻派兵平賊,那裏會丟了現任司法總長不做,去跟縣令造反,還說甚麼“吾其為東周?”又如《論語·陽貨篇》說“佛肸召,子欲往。……”佛肸以中牟叛趙襄子是孔子死後五年的事,孔子如何能夠欲往?又如《論語·季氏篇》說“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子路問於孔子。……”子路做季氏宰是孔子做司寇時事,冉有做季氏宰是孔子晚年自衛返魯時事,如何會同時仕於季氏?這三例都是崔述考出來的。可見我們別擇資料應該極端慎重,與其豐富,不如簡潔。

但是別擇以後,真的要了,偽的如何處置呢?難道隻圖傳文的幹淨,不要的便丟開不管嗎?如果丟開不管,最少有二種惡果:一、可以使貪多務博的人又撿起我們不要的資料當作寶貝;二、可以使相傳的神話漸漸湮沒,因而缺少一種可以考見當時社會心理或狀態的資料。所以我以為作完《孔子傳》以後,應當另作《附錄》。《附錄》也不是全收被屏的資料,隻把神話分成若幹類,每類各舉若幹例,列個目錄,推究他的來曆。這樣,一麵可以使一般人知道那些材料不可靠,一麵又可以推測造神話者的心理,追尋當時社會的心理。

許多神話的一種是戰國政客造的。那些縱橫遊說之士全為自己個人權力地位著想,朝秦暮楚,無所不至。孟子時代已有那種風氣,後來更甚。他們因為自己的行為不足以見信於世,想借一個古人做擋箭牌,所以造出些和他們行為相同的故事來。如《漢書·儒林傳》說“孔子奸七十餘君。”《論語》說“公山不狃召”、“佛肸召”都是這類。這對於孔子的人格和幾千年的人心都很有關係。從來替孔子辯護的人枉費了不少的心思,勉強去解釋;攻擊孔子的人集矢到這點,說孔子很卑鄙;其實哪裏有這回事呢?完全是縱橫家弄的把戲。

孔子神話的另一種是法家造出來的。法家刻薄寡恩,閉塞民智,因恐有人反對,所以造出孔子殺少正卯一類的故事來。《孔子世家》說:“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政者少正卯。”《孔子家語》說,少正卯的罪名是“心逆而險,行僻而堅,亡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飭。”其實孔子攝相是夾穀會齊時做定公的賓相,並不是後人所謂宰相,並沒有殺大夫的權限。況且孔子殺少正卯的罪名,和太公殺華士,子產殺史何,完全一樣:這種故事,不是法家拿來做擋箭牌,預備別人攻擊他們刻薄時,說一聲“太公子產孔子都已如此”,還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