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人生禮儀(1)(1 / 3)

第一節誕生禮

廣義的誕生禮指求子至周歲的一係列禮儀。狹義的誕生禮指嬰兒出生後的慶祝活動。

1.求子

求子的風俗,據古書記載,上古就有之,而在當代社會,可以說還沒有絕跡。古書中,有關求子的故事很多。孔子,就是他父母在尼丘山求子後懷上的,因此,他的名是“丘”,字為“仲尼”,“仲”表示排行,“尼”與名“丘”合起來,就是“尼丘”這山名。中秋夜偷瓜求子的風俗,曾經行於西南和江南。如民國二十六年鉛印本安徽《繁昌縣誌》雲當地中秋節風俗,“婦女聯袂出遊,遇菜圃,輒竊南瓜,為宜男兆,名曰‘摸秋’。其有中年乏嗣者,親友於是夕亦取南瓜,用鼓吹爆竹餉之,謂之‘送子’。”又見本書第六章有關部分。北京等地,舊時元宵節婦女出遊,有到城門口摸城門上釘的風俗,就叫“摸釘”,這也是取宜男之兆(見沈榜《宛署雜記》卷十七、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卷二、彭蘊章《幽州風土吟》等)。“釘”者,“丁”也。龔煒《巢林筆談》卷二記載有照井求子的風俗。《蜀都碎事》卷三雲三月二十一日,成都百姓遊海雲山,到山上一小池中摸石,以為宜子之兆。方信孺《南海百詠》有《花山寺》詩,自注雲:“在扶胥北五裏,漫山皆杜鵑花。

俗傳方春時,婦女往往就擷其花,以為熊羆之兆。”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九雲:“海豐之俗,元夕於江幹放水燈,競拾之,得白者喜為男兆,得紅者謂為女兆。”民間信仰中,向神靈求子,在古代也是很平常的風俗,小說、戲曲中,有關的情節不少。很多神靈,如某些山嶽之神等,就有保佑人生子的神通。還有,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一記載婦女在孔廟向孔子求子的風俗。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九雲:“廣州燈夕,士女多向東行祈子,以百寶燈供神。夜則祈燈取采頭。凡三籌皆勝者為神許,許則持燈而返。逾歲酬燈,生子者盛為酒饌慶社廟,謂之燈頭。群稱其祖父曰燈公。”“燈”與“丁”音近,故俗如此。龔煒《巢林筆談》卷二記載了蘇州到韋蘇州(唐朝詩人韋應物,曾經官蘇州刺史)廟求子的風俗。佛經中說,觀音有許多神通,保佑信仰他的人能生孩子,就是其中的一項。“送子觀音”的信仰,就是這樣產生的。當然,這與我國觀音的女性化,也有很大的關係。

2.懷孕

孕婦必須遵守許多宜忌規定。我國自古就有“胎教”的說法,就是孩子還沒有出生的時候,人們就對他進行教育。如何教育呢?這就是屬於孕婦“宜忌”的內容。孕婦應多聽優美平和的音樂,而不能聽暴烈、憂傷、悲憤、大起大落的音樂;應多聽人朗讀優美的詩歌、文章,而不能聽感情低沉、消極、激烈的詩歌、文章;應多聽美言,不要聽惡言或思想內容不健康的言論;自己的情緒和思想,都要健康平和等等。在飲食方麵,營養必須均衡。還有一些迷信觀念,現在看來很可笑,但確實存在過,例如,說是孕婦不能吃生薑,否則,所生小孩的手會畸形;不能吃兔肉,否則,小孩會兔唇;不能吃青蛙,否則,小孩會夜啼等等。當然,孕婦在飲食方麵確實應該注意,不能吃對胎兒不利的東西,有病用藥就更要注意了。(在西方,有這樣的說法,母親在孩子出生前咒罵他,他將屬於魔鬼,生一副能以一瞥害人的毒眼。懷孕女子如果看到野兔,應速將淚水擦在襯裙上,否則,生出的小孩會兔唇。見《愛爾蘭民俗學會雜誌》,1936年版(The Journal of The Folklore of Ireland Society,Published for The Society by the educational Company of Ireland,89 Talbot Street,Dublin,1936)。)

3.催生

預產期早就到了,怎麼還不生?當然會有生理方麵的種種原因。這些原因,古人怎麼理解得了?於是,就產生了催生的風俗。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五即載此俗:“凡孕婦入月,於初一日,父母家以銀盆或彩畫盆,盛粟杆一束,上以錦繡或生色帕覆蓋之,上插花朵及通草帖羅五男六女花樣,用盤合裝送饅頭,謂之分痛。並作眠羊臥鹿、羊(象)生果實,取其眠臥之義,並牙兒衣物、繃籍等,謂之催生。”又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十雲:“杭城人家育子,如孕婦入月,期將屆,外舅姑家以銀盆或彩盆,盛粟杆一束,上以錦或紙蓋之,……並以彩畫鴨蛋一百二十枚、膳食羊、生棗、栗果,及孩兒繡繃彩衣,送至婿家,名‘催生禮’。”很明顯,宋室南渡,把在北宋京師的風俗,帶到了南方。這類風俗,在有些地方,現在很可能仍然有之,也可能有別的形態,但孕婦的娘家或其他親戚家給孕婦送小兒用品和產後營養品等,則是共同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