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種全新治國方略的問世:沙王阿拔斯一世的君主專製(1 / 3)

奇茲爾巴什埃米爾們將自己的權勢視為天經地義,極力反對任何對他們影響力存在潛在威脅的改革。麵對這循環往複、一再上演的曆史情境,被人們看作柔弱可欺的阿拔斯該何去何從呢?在國王專製的中央集權與氏族派係及其關係網代理君權之間,他是否真的有選擇的權利?進行實質性改革的時機是否已經到來?沙王是否終於可以讓伊朗向這個對它不甚了解的新世界敞開大門?

1587年10月1日,當阿拔斯一世沙在莫切德·戈利汗警覺、僭越的目光下登基時,這位被遺忘的呼羅珊年輕王子尚不滿十七歲。他如囚徒一般,沒有任何權力,僅有的盟友便是被莫切德·戈利汗姑且容留的幾個沙姆魯族人,他能做的隻有忍氣吞聲,保持沉默,在偽裝自己情感的過程中學習為君之道。

當前,莫切德·戈利汗在烏斯塔吉魯部族的支持下實行最高統治,他甚至住進了舊王儲的宮殿。為了可以更好地給自己的盟友分封官爵,他決定聖旨上不僅要蓋國王的印璽,還要蓋他自己的印章。他自信能將這個無足輕重的青年永遠拘禁在傀儡的位置上,他肆無忌憚,為所欲為,甚至當眾駁斥沙王。一晚,因他點名的一名薩非公主被阿拔斯拒絕,莫切德·戈利汗揚言稱:“薩非王子多的是。如果阿拔斯不合適,可以另擇他人!”阿拔斯聽說了這些話,絲毫沒有公開回應,而當他的“恩人”無視他的意見,命令遜位的沙王及其一家返回加茲溫以備不測時,他也沒有表示質疑。

烏茲別克人對呼羅珊的入侵將加速事態的發展。阿拔斯一世對這個行省懷有深厚的感情,而且在赫拉特還居住著對他來說親如骨肉的人,那便是要塞總督阿裏·戈利汗·沙姆魯一家,因為他們曾在阿拔斯一世被人棄之不顧的少年歲月對他悉心照料。因此,阿拔斯敦促莫切德·戈利汗盡快禦敵。然而,後者卻在城市被圍的十一個月中按兵不動……直到聽說要塞陷落,他的潛在對手——阿裏·戈利汗·沙姆魯總督也因此喪命,他才同意出兵援助幸存者。

意識到莫切德·戈利汗的見死不救是有意為之,阿拔斯便下定決心要除掉他。他與四位奇茲爾巴什領袖聯手,邀請莫切德·戈利汗參加一場縱酒狂歡的晚宴。第二天,1589年7月23日,莫切德·戈利汗的屍首被發現,他是在國王營帳中被殺死的[1]。阿拔斯以這樣的方式得以自由起飛,並成為後世著稱的阿拔斯大帝——一個融強烈救世主色彩的宗教與政治方略於一身的三百年蘇非教會的“第十一代完美宗師”[2]。

獲悉莫切德·戈利汗的死訊,克爾曼、法爾斯和其他幾個地區行省紛紛騷動。那些早已習慣於無視中央權力的總督隻有在獲得更多好處的前提下才願意歸順王權,當前他們策劃謀反。與此同時,烏茲別克人采取了更猛烈的攻勢,繼續出征赫拉特已不可避免。而奧斯曼一側,借高加索地區掌權者的反叛活動,他們大膽進犯,攻進了這一地區。如此,他們占領了洛雷斯坦省的門戶城市哈馬丹和納哈萬德,並朝都城加茲溫逼近。

麵對無法同時招架的多重危機,年僅十八歲的阿拔斯毫不畏縮。他力排眾議,決定在平定內亂之前,首先要不惜代價掃除外憂,而其中奧斯曼的問題更是刻不容緩。為此,他派出了一隊由阿爾達比勒總督帶領的使團前往君士坦丁堡。這位總督的使命是與對方協商擬訂一份可持續的和約,即便條款對伊朗極為不利。在為期一年的和談後,阿拔斯沙於1590年3月21日依照製定的《君士坦丁堡和約》向奧斯曼帝國出讓包括大不裏士在內的阿塞拜疆西部地區、亞美尼亞、格魯吉亞、眾多高加索城市、庫爾德斯坦一部分地區和包括納哈萬德要塞在內的洛雷斯坦一部分地區。在這之後他宣布:“我們今天被迫後退,但這些行省不會永遠喪失。在全能真主的幫助下,它們將在不久的將來重回吾輩之手。”

軍事行動可以暫且放一放了。當前他需要對處於革命邊緣的內部進行整飭。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他具有前瞻性的治國天賦得以充分展現。

他心如明鏡:各個派別意圖分散中央權力,從而削弱君主權威,乃至威脅國家的存續。一名頗具影響力、毛遂自薦接替莫切德·戈利汗的土庫曼人穆罕默德汗·土庫曼為此付出了代價,阿拔斯利用各個派別之間的爭鬥將其處決。這是他在擊破奇茲爾巴什豪門勢力的道路上邁出的決定性的一步——穆罕默德汗·土庫曼的頭顱被插在一根竹竿上在皇家營地中巡遊示眾,這便是這一步的絕佳象征。

同樣是為了應對這種狀況,沙王提拔了一批至少會忠於自己的人在身邊。與此同時,他貶黜、疏遠了莫切德·戈利汗的舊部。一些年輕的埃米爾成了他的追隨者,比如出身於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奇茲爾巴什家族的法爾哈德·貝格·卡拉曼魯,還有格魯吉亞人阿拉威爾迪汗,後者從屬於一個新興派係——主要由基督徒士兵組成的古拉姆。阿拔斯在1595至1596年間擢升阿拉威爾迪汗為法爾斯省兼多個波斯灣行省總督,使他成為自己最重要的親信之一。對於這些任命,即便他征求多方意見,最終的決定卻都是由他個人做出的,這令慣於與國王談判協商的王公貴族錯愕不安。而阿拔斯心之所向的專製統治前景已初現雛形。

然而,國家仍舊掌控在大埃米爾的手中,他們絲毫不將王權放在眼裏。這一情勢與法國曾經曆的針對路易十四的投石黨動亂有諸多相似之處。為此,沙王發起了一場全麵清剿反叛者的激進運動,直到1598年才逐漸平息。其間,法爾哈德·貝格·卡拉曼魯對沙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3]。他為阿拔斯“收複了”此前由阿夫沙爾軍官控製的克爾曼,然後是吉蘭、馬讚德蘭和呼羅珊。為回報他的熱忱,並借此突出重功勞輕門第的用人理念,阿拔斯將他提拔為馬讚德蘭這一搶手的行省中的阿斯塔拉巴德的總督。他並不是個例,阿拔斯有意向他的信徒表明他很重視他們對其事業的作用,並以此敦促那些仍搖擺不定的奇茲爾巴什盡快歸順王權。那些此時仍未看清他才是國家之主的人都被邊緣化、刺殺或流放。這些人中最典型的幾個就是曾參與殺害他母親馬赫德·烏莉婭並謀害他哥哥哈姆紮·米爾紮的那些人。

這一針對過度強大的奇茲爾巴什實施的有力的、帶有鎮壓性的甚或說有些血腥的政策帶來了顯著的成效:大埃米爾們意識到支持沙王比反對沙王更有利,因此開始各歸各位,盡忠職守。沙王阿拔斯卻並不滿足於此,他擔心自己的家族成員與反叛分子暗通款曲,於是下令將自己的父親和弟弟關進阿剌模忒城堡——位於裏海以南加茲溫附近,哈桑·薩巴赫[4]曾經的避難所,並對兩個弟弟阿布·塔利布和易卜拉欣施以盲刑,因為這一殘疾將令他們在“理論上”永遠不可能登上王位。接著,他繼續提拔重用更年輕、更順從、更遠離封建領主性質的新精英,同時將某些奇茲爾巴什首領拉攏回王權的懷抱中。如此,一個名副其實的論功排位並可按需罷免的精英群體誕生了。

在這些極富專製色彩的政策基礎上,他沿著前輩的足跡繼續創新,建立他的帝國。首先,他於1598年遷都。加茲溫在他看來就像之前的大不裏士一樣,過於靠近邊界,他選擇位於國家中心的伊斯法罕作為權力的基地。這一戰略決策不僅釋放出國家複興的強大信號,也令他可以借機展示他在建築和整個藝術方麵的品位。

此外,考慮到人民大眾需要高大的形象和鮮明的符號,他重新審視了對他權力基礎和展示都十分必要的服裝禮製。曾幾何時,那個呼羅珊的窄額頭、藍眼睛、鷹鉤鼻、身材瘦長的內向少年已經被忘得一幹二淨,他一手打造的新形象出現在人們麵前:現在的他是一個擁有光榮曆史的國家的君主——手扶劍柄,身著混合了金銀線的華麗絲質服裝,頭戴一頂嵌有祖母綠、紅寶石和鑽石別針的沉重包頭,腰帶上插著一把閃爍著珠寶光芒的彎刀。然而,隨著年歲漸長,再加上軍營裏簡陋的生活條件,當他既不需要接見外國使節也不必彰顯尊貴時,他會首選最平常的棉麻服裝,寬鬆的長褲和夾襖。他也偶爾如此穿著微服私訪,前往小酒館直接傾聽民意,體察民情。可以說,針對權貴階層,他美化自己的官方形象,展示奢侈豪華的一麵,而對於其他人,則展示自己平凡、謙卑的一麵。他的大膽求新也滲入這一看似膚淺的形象塑造中來。他一反當時的流行時尚,將自己下巴上的胡須剃掉,隻留下嘴唇上方向上翹起的髭須——這成為他特有的標誌。作為潮流引領者,他很快被宮中群臣仿效,並受到詩人的歌頌,他們還稱羨他的眉毛——男子氣概的新象征,也是獲得慷慨賞賜的新希望!

皇家的形象並非他唯一關心的事情,他也希望在地區列強的野心麵前伊朗能樹起一個強大鮮明的形象。他選擇太陽與獅子作為旗幟的徽標,在菲爾多西的《列王紀》中,太陽與執劍的獅子正是英雄力量的化身。他也沒有忘記什葉派是伊朗的支柱之一,而他對國教的態度是眾人關注的焦點。即便他繼承了居魯士大帝的宗教寬容,並對所有宗教都保持好奇,他依舊是個虔誠禮拜的穆斯林。除了對先知和阿裏的尊崇,他也讚頌侯賽因(在卡爾巴拉殉教的什葉派第三任伊瑪目)和第八任伊瑪目禮薩,他於1601年在眾人的跟隨下,徒步前往後者位於馬什哈德的陵墓朝拜。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他專注於體製改革。鑒於奇茲爾巴什大封建領主對他中央集權的威脅已經清除,阿拔斯組建了一個金字塔形的國家結構,並雄踞其頂端。除了自己的良心以外,他無須對任何存在負責,他對所有決策都擁有最終裁定權。為了讓人民,這一財富創造群體不受專橫行為的侵擾,他親自挑選高層官員,向其組成的新精英群體授權在他的監督下進行公正的管理。

他將這一金字塔結構應用到國家的每個管理層,從而使所有行政人員都持續相互監督,這一結構又與原則上的連帶責任製和各方的普遍責任製相結合。在中央行政的最高層,他任命一位被薩非宮廷稱為埃特馬德·道萊(“國之信心”)的大維齊爾作為國家稅收、費用支出和官方會議準備工作的負責人,在他身邊還設置了一名大財務總管協助其工作。在省一級,各省總督同樣也由一名負責管理監督的維齊爾輔佐。在市一級,國王任命的一名卡蘭塔爾(市長)也得到維護人身財產安全的達魯蓋(警察副官)的支持。各個市區和村鎮的組織結構也與之別無二致:由每家每戶的戶主推選的卡德霍達行使中央賦予的權力,而各行各業也選出各自的領導,負責各自經營領域的事務。

然而,這一理應“完美”的係統並不能免除沙王的疑慮。深知掌權之人易腐敗,他設立了一個巨大的信息網絡,借此獲悉在都城加茲溫各個角落發生的各種事件,隨後自1598年該網絡更涵蓋了伊斯法罕及各個行省,甚至更偏遠的地區。此外,鑒於“東方”因商路治安不力而飽受批評,他組建了一套交通網絡的治安係統。於是,人們看到道路沿途出現了一些被稱為拉赫達爾的警衛[5]。“特別是水源附近的商隊必經之地,”讓—巴蒂斯特·塔維涅曾如此記述,他還補充道,“……而且,隻要聽聞一絲涉及偷盜的風聲,他們就會立刻追查,盤問所有過路人從何處來,往哪裏去。”誠然,這是一種嚴格的審問機製,但在當時被視為國家治安的重大進步,並受到包括外國旅行者在內的廣泛歡迎。它也的確對商貿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在這一方麵,沙王阿拔斯別具一格地在每座城市任命一名所謂警務法官(莫赫塔塞布),其職責是每周為日常生活物品定價。隨後,他所確定的物價由宣讀人向公眾宣布,從而使生活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控製。對於違規商販……國王的措施也配合了對私抬物價的嚴厲懲罰。

說到治安與懲罰,就不得不解決司法係統的問題。舊司法係統一般倚仗本地長官和總督的權力,如果某一案件具有宗教屬性,則由什葉派等級最高的領袖“薩德爾”在各地的“伊斯蘭謝赫[6]”的協助下做出判斷。然而這一係統使各個省份的司法裁決帶有極大差異,而且在沙王看來,它阻礙著現代伊朗的建設進程。阿拔斯渴望在全國推行一種平等的司法係統,並借此削弱神職人員四通八達的勢力,而這將在司法界引起一場名副其實的革命。如此,他建立了“底萬內—艾達拉特”(法院),並命其每周開庭四次。一名類似司法總監的“底萬—貝基”作為法院上級領導將參與庭審,確認司法審理是正規的。此外,底萬—貝基每周兩次獨自開庭審案。對於宗教問題,他可以征求薩德爾的意見,但保有對案件的最終裁定權,即使宗教機構已經按照伊斯蘭教法下達了判決,他也可以駁回重判。沙王阿拔斯堅持讓中央政權主導司法係統,並限製宗教權力,這便是伊朗各機構首次“世俗化”的努力。權杖要主宰包頭巾。

國內局勢漸趨平穩,封建領主的體係也一點點讓位給一種由沙王執掌實權的全新體製,阿拔斯終於可以投入到他曾對人民承諾並令他期待已久的計劃中去:收複淪喪的國土。實現這個目標隻有一條路:重建軍隊,使之成為一個有效的戰略工具。麵對奧斯曼帝國“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阿拔斯隻有他的禁衛軍(加伐洛爾),其他軍力都屬於奇茲爾巴什領主,不受王權直接指揮。為與奧斯曼帝國分庭抗禮,並擺脫對埃米爾們的依賴,他決定建立一支由他直接支付軍餉的常規軍。英國人安東尼·雪利和羅伯特·雪利兄弟二人帶領五十幾個英國人進入伊朗宮廷,在這一領域為阿拔斯獻計獻策。借助他們的專業指導,阿拔斯很快擁有了一支一萬五千騎兵、一萬兩千步兵、三千帝國護衛的軍隊,並在一開始就裝備了五百門火炮。雪利兄弟還為部隊組織“歐式”教學,每支隊伍都必須接受嚴格的培訓和軍事訓練,服從鐵的紀律。此外,羅伯特在伊斯法罕、加茲溫、馬什哈德和設拉子建立了火炮鑄造廠。這些努力迅速收效:沙王的軍隊很快成長為一支由四萬訓練有素的戰士組成的武裝力量,此外還有可根據需要由各地領主征集的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