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著幾天集中排查嫌疑車輛,除去張家豪與三個橫死者的關聯,這也算目前為數不多能看得到摸得著的線索。車管所給出的資料,相關品牌車係在本地有1260台,通過進一步研究確認,視頻中出現的車為該品牌車於2017年生產的一款經典車型,在本市有485台,而通過車牌號篩查,能與視頻中出現的任何一個數字對應上的該款車隻有22台,經過問話均排除嫌疑,也就是說,剩下的463台需逐台排查,這還沒考慮外地牌照車輛的問題,排查範圍實在太過龐大了。其實這也是現實中警察辦案的最常規狀態,所謂高科技手段隻是輔助,大多數時候還是要靠偵查人員不辭辛苦地奔波走訪和麵對麵的交流。
排查車輛有沒有效果先不說,能夠發現這種犯罪人開車跟蹤尾隨被害人的模式,結合寧雪墜樓前同樣也被一個高個男人從電梯一路跟蹤到酒吧的情節,至少可以證明犯罪人選擇目標的方式是隨機性的。不過這種隨機指的是時機和空間,並非是說任何人都能成為犯罪目標的,犯罪人有他選擇目標的一套標準,同樣地,在被害人身上也一定有能激發犯罪人作案的因素。
那麼來看看目前已知有可能是被同一個犯罪人作案致死的三個被害人——寧雪、吳俊生、孫小東,他們遇害前身上有什麼明顯的特征呢?寧雪就算親眼撞見未婚夫偷情,卻仍不願相信未婚夫出軌的事實,還執意要與其成婚,這個婚結得不可謂不卑微;吳俊生豪擲千金、意氣風發,自以為與美女主播情投意合,可以發展線下情緣,未承想被“美顏”蒙騙,還被斥為願者上鉤的傻×;孫小東遵循真理,為紅顏一怒,為正義發聲,到頭來反倒遭到排斥而丟掉工作,成為辦公室政治的犧牲品。總結起來,這三個人在生活中的境遇,可以用三個字概括,那就是“失意人”。
為什麼犯罪人會對所謂的失意人感興趣呢?按普通人的邏輯,心理陰暗的人看到別人過得不好,不是應該暗暗慶幸嗎?為什麼要嫉妒,甚至憤恨呢?這就是畸形人格的特質,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心理變態。這種人格的自慚和卑微是深入骨髓的,所以當他們被激發型事件刺激到之後,便會在那些看起來境遇比他們更失意、更難堪的人身上尋找存在感和優越感。或者更變態的想法是,把自己生活中的不如意,歸罪到他人的犯錯,認為隻要毀滅了那些人,自己的境遇就會好起來。這就是魯迅先生所說的“弱者發怒,抽刃向更弱者”,在現實中的真實寫照。
可能有人會質疑說,這觀點太片麵了,事實上有一些犯罪人,他的學識、地位、財富都比一般人高很多,人家有什麼可自卑的呢?那是因為變態人格內心的自輕自賤是源於“自我評價”。打個比方:你有1000萬或者1個億,周圍的人都會覺得你很牛,但是你自己心裏非要跟馬雲和馬化騰較勁,你當然會覺得自己一無是處。而關鍵問題在於,你片麵而又錯誤地堅持認為,你不能成為馬化騰和馬雲那種人,不是你自身的原因,是因為他人的犯錯、社會的不公和政府的管製,這就是為什麼在社交媒體上,會看到某些在別人眼裏有不錯學識或者有一定財富積累的人,經常發表一些仇恨社會和仇恨國家言論的原因。
言歸正傳,回到案子中。被害人是失意人,那犯罪人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駱辛開始在心裏默默給犯罪人畫像:很明顯,能夠通過製造橫死假象,連續殺死三人,卻又幾乎沒露出破綻的人,說明他的心智和閱曆已經相當成熟,年紀應該不會太輕,駱辛的估計是在30歲以上。
另一個很明顯的事實,“下雨天”是激發犯罪的因素之一。這種外在因素,一旦成為犯罪中不可或缺的因素,說明對犯罪人已經形成強迫性暗示,而強迫症的本質是恐懼和沒有安全感,這就說明犯罪人眼下的生活正麵臨著生死存亡的挑戰,讓他不可抑製地去聯想發生在某個雨夜中令他終生難忘的慘痛經曆。然而就如前麵分析的那樣,犯罪人目前的生活雖不盡如人意,但不意味著他在現實社會中地位低下,寧雪、吳俊生、孫小東死前都曾在東城區留下過足跡,說明犯罪人日常應該也活躍在繁華的東城區域,再加上他有可能時常光顧浪客酒吧,說明他至少應該比普通的上班族要生活得從容些。
被害人有男有女,性別是無差別的,說明犯罪動機中不涉及性的因素,犯罪人應該已經成家,如果至今他在日常生活中未表現出任何異常行為,說明他大腦中有關連環殺人的認知體係已經相當成熟,意味著他一定會繼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