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透支未來(1 / 3)

本年3月26日,海洋大學三年級的學生田麗穎,將一份蓋有某單位公章的證明書交給輔導員,聲稱自己找到一份實習工作,需要請一個月的假。這對大三學生來說是很平常的操作,因為通常4月份課業比較輕鬆,也沒有什麼重要的考試,很多學生都會選擇在這個節點找單位實習。

到了4月底,輔導員打田麗穎手機,想問她何時複課,結果連續打了兩天,對方手機始終處於關機狀態。輔導員不放心,找到學校裏跟田麗穎關係最好的一位女同學了解情況。這位女同學一開始還想守口如瓶,但架不住輔導員再三逼問,隻好如實告知輔導員,說田麗穎因為沉迷電商購物,多次從網絡借貸平台貸款,結果欠了很多債,隻好被迫出去打工掙錢還債,根本沒有去什麼單位實習。那份所謂的實習證明,是她從某電商平台上買的,隻是田麗穎到底在什麼地方打工,這位女同學也說不清楚。

一個女學生,沒有什麼社會經驗,外出打工,又處於失聯狀態,輔導員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趕緊將情況向學校做了彙報,學校隨即到當地街道派出所報案。接警之後,派出所方麵第一時間調取了田麗穎居民身份證的使用信息,發現她曾於3月28日入住過位於友好街的青年旅社。隨後,民警趕到青年旅社,了解到田麗穎在旅社裏租了一個床位,最後一次入住的時間是4月9日淩晨。緊接著,民警又調取了青年旅社門前和周邊道路的監控錄像,發現田麗穎最後出現在監控畫麵的時間是4月9日下午4時許,她當時走出青年旅社,在街邊打了輛出租車離開。而在兩天前的監控畫麵中,民警發現她曾被一輛掛著本市牌照的白色轎車跟蹤過,車管所通過查閱該汽車的注冊信息,最終鎖定一個叫陳大力的嫌疑男子。

通過對學校師生的走訪,以及對“白色跟蹤車輛”的調查,派出所了解到田麗穎欠債與被催債的事件經過,並對白色轎車的車主——某財務公司的收債員陳大力,進行了細致深入的調查,結果未找到任何痕跡和物證能證明陳大力以及其所在公司對田麗穎實施過侵害行為。而後,通過陳大力的口供,派出所追查到田麗穎兼職的藍天KTV。據KTV經理介紹,田麗穎是主動前來應聘陪酒小姐的,從3月底到失蹤前總共做了12天,這期間未與同事以及顧客發生任何爭執,不存在因KTV陪酒的經曆而遭到綁架和侵害的可能。田麗穎最後被目擊的時間,是4月10日淩晨2點,有同事看到她在KTV門前搭乘一輛出租車離開,此後便未再出現過。由於晚間監控探頭很難完全拍清楚車牌號碼,再加上前半夜下了場雨,出租車車身濺滿泥漬,所以即使經過了技術處理,仍然無法看清車牌號碼,但從汽車頂燈顯示的字樣看,它應該歸屬於通海出租汽車公司。另外,通過技術追蹤,派出所發現田麗穎的手機關機時間為4月10日淩晨5時許,當時的定位信息,顯示在距離藍天KTV18千米以外的金海北高鐵站區域。

綜合以上信息,派出所認為田麗穎很有可能為了躲債而逃去外地。當然,還有一些疑點派出所方麵還未完全搞清楚:從田麗穎的身份證使用信息中,並未發現她購買火車票或者長途汽車票的記錄,大範圍地調取高鐵站周邊的監控,也未發現她的身影。所以,目前田麗穎的失蹤,雖未被正式立案調查,但派出所方麵仍然在積極尋找線索,希望能夠最終追查到田麗穎的下落,給學校和她的家人一個滿意的答複。

駱辛和葉小秋從陳大力口中打探到有關田麗穎的案子,接著將財貿專科那女孩送回學校後,兩人便去高新區派出所借到了相關案件的調查卷宗,帶回檔案科查閱。

“田麗穎貪圖物質享受,不斷在網貸平台借貸,搞得自己債台高築,不僅騙她媽媽看病的醫藥費,還不惜當陪酒小姐來還債,應該也算是有道德缺憾的人,並且她最後同樣是坐著通海公司的出租車消失的,與李玥涵失蹤案的特征基本相似。”在自己工位上看完卷宗後,葉小秋走進隔斷屋,一臉糾結地說,“不過,與李玥涵相比較,她確實有讓自己悄無聲息消失的動機,她可以事先購買假的身份證,並喬裝打扮坐上火車或者長途客車,又或者在火車站附近包輛黑出租車離開金海,都是有可能的。”

“李玥涵的家人接到過索要贖金的電話,但綁匪最終並未在指定交易地點出現;田麗穎在高鐵站關掉手機,區域內監控探頭同樣未拍到她的身影,你覺得這僅僅是巧合嗎?”駱辛側著身子,看向葉小秋,語氣淡淡地說。

“你的意思是說,是犯罪人故意拿了田麗穎的手機,到高鐵站執行了關機動作?”葉小秋挑著眉毛說,“目的和打給李玥涵家人的那通索要贖金的電話一樣,想要隱藏自己的犯罪事實,乃至真正的作案動機?”

駱辛瞄了葉小秋一眼,不置可否,反問道:“從推理的角度說,什麼樣的犯罪人最受我們警察歡迎?”

“這,這……”葉小秋一時想不出答案。

“善於偽裝,企圖通過一些不必要的手段和行徑,來誤導案件的偵查方向。”駱辛公布答案說。

“這對我們有利?”葉小秋一臉疑惑地問。

“當然,犯罪人自己不會意識到,其實越是這樣,越是容易留下痕跡,而類似的行為痕跡,接二連三出現在相同類型的案件中,就不是巧合能解釋的了。”駱辛說。

“你是說我先前提到的那個理論正在被印證?幾個年輕的女孩,真的是因為具有道德缺憾,而遭遇變態連環綁架了?”葉小秋沒料到駱辛會一反常態,改口認可自己先前的觀點,心裏一陣興奮,但稍微琢磨了下,又帶些遺憾說,“不過張晶晶的案子沒涉及通海公司的出租車,而且沒出現故意誤導辦案方向的行為痕跡,是不是她就被排除了?”

“不一定,我們不能忽視一種可能性存在,她或許是犯罪人選中的‘第一個獵物’,而且從時間線上看,她也確實是第一個失蹤的,所以犯罪人手法沒那麼複雜也在情理之中。”駱辛稍微思索下說,“在連環犯罪中,這種有著相同目的的行為痕跡,被稱為犯罪慣技,它本身就存在著不斷完善的過程。”

“那你覺得她們三個現在還活著嗎?”葉小秋緊接著問。

駱辛微微垂眸,沉聲說:“以往的案例表明,如果非拐賣和綁票性質的,失蹤者在72小時之後,基本上很少有生還的。當然,也有個別被囚禁的特例。”

“唉,那也好不到哪兒去。”葉小秋歎息一聲,隨即又瞪大眼睛鼓勵道,“不過,活著就有希望,咱們來做帶給她們希望的人好不好?”

“如果以你的認知理論,犯罪人選擇這三個女孩,是因為她們身上都有著‘具有道德缺憾’的標簽,那她們就不在特例案件中。”駱辛麵無表情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