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合法偷窺(2 / 3)

駱辛正凝神思索,突然間覺得有個什麼東西正衝自己臉上飛過來,他本能抬手擋了一下,隨即看清原來是一名高個男子,不知怎麼突破了民警的把守,正將自拍杆上的手機揮向他的臉。那男子嘴裏嚷嚷著說:“你們是便衣刑警吧?小雨點有沒有消息?你們查到什麼地步了,能跟我們廣大網友交代一下嗎?”

駱辛還沒來得及反應,已經有民警衝過來將男子拽回人群中,搞明白眼前發生的事情,駱辛有些被激怒,一閃身鑽出警戒線,快步奔向高個男子,一把拽住男子的自拍杆,疾言厲色道:“把剛剛拍到的東西刪了。”

“憑什麼?我們老百姓有知情權。”高個男子也不怯場,揚唇反擊道。

“刪了。”駱辛惡狠狠地盯著高個男子強調說。

“我不刪又怎樣,你還能把我抓起來不成?”高個男子挑釁說,“告訴你,我們拍視頻是有法律依據的。《憲法》第41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刑法》第277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背誦法律、法規、條例這種東西,對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的駱辛來說,實在是小菜一碟。

高個男子瞬間被震住,他本意是想當眾賣弄一番,沒料到立馬遭到反駁。實際上關於憲法條例,他也隻會背誦這麼一小段,一時之間便有些語塞,滿麵通紅得說不出話來。

葉小秋這時候走過來,湊到駱辛耳邊,小聲說道:“刪什麼刪?他們這是在直播,不是在錄像。”

駱辛聽到耳語,便將自拍杆鬆開,使勁瞪了高個男子一眼,才轉身離開。

“別太計較了,現在是自媒體時代,人人都算記者,人人都可以搞新聞,這些人都巴不得你把事情鬧大,好搞個大新聞出來。”葉小秋安慰說。

駱辛忍不住回頭,衝著爭先恐後舉著手機的圍觀人群狠狠瞪了一眼,語氣憤憤地說:“這些人算記者?現在做記者不需要門檻了嗎?”

“算了,走吧,走吧,咱去孫佳雨家裏看看。”葉小秋怕他再被激怒,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說,“待會兒肯定還會遇到這種場麵,你可千萬別衝動。”

果然,應了葉小秋的話,當二人沿著坡路向西走了五六十米遠後,便見到一棟居民樓前同樣圍著一群手持自拍杆在做直播的人。樓道門前,也同樣擺滿了鮮花和蠟燭。由於孫佳雨的家與案件並沒發生牽扯,警方也就沒理由派民警把守,可以想象,若不是樓道安全門鎖著,這群人估計早就衝到樓裏了。

葉小秋走到樓道門前,按下孫佳雨家的對講門鈴。很快,從門鈴喇叭中傳出一個男人不耐煩的咆哮聲:“有完沒完,按一早上了,煩不煩,再按我真就報警了!”

葉小秋知道對方誤會了,趕忙解釋說:“我們是警察,麻煩您開下門。”

“警察?”男人輕聲念叨一句,隨即便沒聲了,沉寂了三四秒鍾,門鈴喇叭中再次傳出一聲男聲,但顯然跟先前的聲音不同,“誰啊?是派出所的嗎?”

葉小秋聽出是鄭翔的聲音,回應道:“哥,是我,小秋,還有駱辛。”

“是小秋啊,趕緊上來吧。”應著門鈴中的男聲,樓道門發出哢嗒一聲。

葉小秋拉開樓道門,和駱辛相繼走進樓道。踏著樓梯台階一口氣爬到四樓,便見一處房門微微敞開著,顯然是給兩人留的門。進了門,兩人頓覺氣氛異樣,一個穿著家居服的年輕男子,一臉鬱悶地坐在客廳沙發上,鄭翔和一名民警則虎視眈眈地站在他對麵。

“小秋來了。”鄭翔主動迎過來,同時跟駱辛點下頭,算是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