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線上線下(1 / 3)

孫佳雨是女性,年紀也不大,如果為了積攢人氣刻意隱瞞自己有男朋友,並在網絡直播中和網友曖昧聊天,算是一種道德缺憾的話,她倒也符合連環失蹤案的被害人標準,因此葉小秋傾向於她有可能是連環失蹤案的第四個被害人。不過葉小秋的這種想法,第一時間便遭到駱辛的否定。道理很簡單,從現實意義上看,犯罪人前麵幾次作案,可以說是過程順利,結果圓滿,他有什麼理由要改變選擇目標的方式和方法呢?再一個,有的犯罪人之所以連續不斷作案,是因為心理上貪戀連續作案帶來的快感,通俗點說就是對犯罪上癮。而對上癮行為難以自控的根本,是源於一種強迫症似的心理,強迫症又具有教條化、行為僵化的特征,這一點駱辛自己深有體會,一旦某種行為成為習慣,那就盡可能不去改變它,除非能得到更完美的升華。所以,從心理層麵上說,犯罪人也不應該舍棄通過“運營出租車”來尋找目標的方式。而對駱辛來說,之所以決定要深度參與孫佳雨被劫案,完全是因為案件處於現在時,偵辦及時的話,解救孫佳雨的希望很大。

回歸孫佳雨案子本身。案發時間是晚上10點多,對距離案發現場較近的幾棟住宅樓,辦案人員相繼進行了較為細致的突擊走訪,暫時還未發現可疑人員。如果排除就近作案,那麼犯罪人轉移孫佳雨,必然需要一輛機動車。實質上以案發現場為中心,東南西北四個方向,都有可供犯罪人駕車逃離的出口。

辦案人員對案發現場周邊幾個路口的監控錄像進行了研判,最終鎖定一輛嫌疑車輛,是一輛黑色的寶來轎車。該車輛在案發當晚10點22分時,曾在案發現場以西大約1.5千米處的一個路口出現過。至於為什麼會對其進行鎖定,首先是因為當時汽車駕駛員位置的遮陽板故意被放了下來,顯然是做賊心虛怕被監控拍到容貌,更為關鍵的證據是它的車牌是偽造的,根據車牌號碼調閱汽車登記注冊信息,顯示的是一輛別克轎車。監控畫麵中還能隱約看到,駕駛員應該是一名男性,車中隻有他一個人(孫佳雨應該是被約束在汽車後備廂中),顯示其為單獨作案。

從嫌疑車輛入手追查,主要有兩個方向:第一,從本市寶來轎車的登記注冊信息中,篩查有可能的犯罪嫌疑人;第二,從偽造車牌的購買渠道尋找犯罪人線索,比如二手車交易市場、一些約定俗成的黑市或者跳蚤市場等等。

對車輛進行排查的同時,自然還要對人員進行排查,大致有三個方向:第一,目前還不能完全排除泡山小區內住戶就近作案的可能性;第二,因情感糾葛雇凶綁架,犯罪嫌疑人自然直指孫佳雨的男朋友孫輝和他的社會交往;第三,因發布短視頻和直播惹禍上身,這種可能性駱辛先前也推理過,犯罪人很有可能是通過短視頻軟件關注到孫佳雨和那個完美的作案現場,最終因貪戀美色無法自拔,故對孫佳雨實施了綁架。

如果犯罪人來自孫佳雨的粉絲群體,那犯罪嫌疑人的範圍就太大了。關注孫佳雨短視頻主頁的粉絲有近兩萬人,其中男性占絕大多數,並且實質上即使不關注孫佳雨的賬號,同樣可以觀看到她發布的動態,這樣的人不在少數。而犯罪人如果有意要避免在孫佳雨賬號上留下閱覽痕跡,也會有各式各樣的規避辦法。更為棘手的是,出於隱私保護的考量,軟件經營方不可能把所有相關用戶數據打包一並提供給警方,隻能是警方有針對性地提出具有犯罪嫌疑的用戶,人家才能提供相應數據。所以,目前一大隊辦案人員在網警支隊偵查人員的配合下,正有針對性地從孫佳雨的粉絲以及經常在她主頁裏評論互動的人中,篩查可疑的犯罪嫌疑人。

駱辛和葉小秋則在上述調查手段中衍生出一種思路,認為犯罪人的作案動機有可能是由線下和線上共同催生出的。進一步解釋是:犯罪人是會經常出現在孫佳雨身邊的人,與孫佳雨存在現實中的交集,並對孫佳雨仰慕許久,隻是在現實中並沒有太多接近孫佳雨的機會,而通過短視頻軟件這個載體,不僅能夠近距離反複觀看到孫佳雨的日常活動,也能夠跟孫佳雨有更多的交流和互動。而這一係列的操作,讓犯罪人更加迷戀孫佳雨,甚至到了難以自拔的程度,在明知道無法通過正常方式獲取孫佳雨芳心的情況下,隻能鋌而走險做出極端舉動。由此推論,再結合孫輝提供的所謂“被同事騷擾”的線索,深入孫佳雨工作單位的走訪調查,就顯得十分必要了。

安勝百貨商場在金海市北部商圈中擁有極高的人氣,孫佳雨雖然在商場內工作,但其實隻是商場外租品牌店麵的員工,所以駱辛和葉小秋也沒跟商場方麵打招呼,直接找到了那家外租店麵。那是一家很知名的金店,此時店裏一個顧客也沒有,兩個女售貨員顯得很清閑,一個站在櫃台裏愣神,一個在櫃台裏漫無目的地來回溜達著。

葉小秋亮明身份,說明為孫佳雨的案子而來,兩個售貨員立刻湊到一起,爭搶著詢問孫佳雨的安危,看著跟孫佳雨關係處得相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