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集體領導權威
形成堅強的集體領導,離不開組織紀律的有力保障。我們黨的紀律是建立在高度民主、高度自覺基礎上的紀律,同時它又是嚴格的、鐵的紀律。“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少數服從多數、全黨服從中央”是民主集中製的基本原則和組織紀律。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是黨內民主和團結的保證,是組織統一和集體行動一致的保證。任何一級黨組織,要想正確貫徹民主集中製,形成堅強的集體領導,增強自身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就必須不斷強化黨的組織紀律。因此,基層黨支部的每一個成員,一定要加強黨的組織紀律觀念的修養與鍛煉。馬克思在1864年10月為國際工人協會寫的臨時章程中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我們都要牢記這一體現民主集中製精髓的名言。作為支部成員,有參與重大決策、發表自己主張、保留自己意見的權利,同時又承擔著執行集體決議、維護集體權威、遵守組織紀律的義務。維護鐵的紀律,就必須堅持從嚴治黨,堅決同那種違反民主集中製原則、損害集體領導、危害組織統一的現象進行鬥爭。要特別注意反對自由主義,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強化黨內的監督和製約,維護支部的集體領導和集體權威。
三、明確主要領導職能,強化黨支部的思想政治領導作用
黨支部統一的集體領導,到底“統”什麼?怎麼“統”?這是實踐中的一大難題。把握不好往往會產生兩種偏向:要麼“統”得過多,導致包攬一切;要麼“統”不起來,產生個人專斷。因此,“統一領導”最根本的問題是要明確黨支部的領導職能,在抓大事上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這是提高黨支部領導基層全麵建設能力的關鍵所在。
(一)需要黨支部討論和決定的霣大問題根據《政工條例》的規定,黨支部要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有12項: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憲法、法律,軍隊的條令、條例、規章製度和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的貫徹執行;重要工作任務的部署;―連隊建設的計劃;
——官兵思想狀況的分析和加強思想工作的重要措施;骨幹配備,組織調整,人員的調動與分配;軍銜的晉升;
——選改專業軍士和推薦優秀士兵入學;發展黨員;連隊人員的獎勵、處分;―重要的財務開支與重要物資的使用;團支部、軍人委員會的建設;
——連隊的其他重要問題。
(二)黨支部的主要領導職能
《中國共產齎章程》總綱明確規定:“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必須製定和執行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做好黨的組織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發揮全體黨員在一切工作和社會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黨支部要抓的大事可以列舉很多條,基層黨的工作千頭萬緒,.但歸結起來無非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三個方麵。抓住了這“三個方麵”,黨支部的領導才能“統”得起來,才有駕馭全局的能力。
——政治領導。就是要堅定不移地領導連隊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指示決議,把握住建連、治連的正確方向。政治領導主要是路線、方向上的領導,方針、政策上的領導,基本原則和製度上的領導,本單位建設目標和總體布局上的領導,中心任務和重大決策上的領導。
——思想領導。就是要有效地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堅持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我軍的根本宗旨和優良傳統教育連隊、武裝連隊,提高廣大官兵的思想政治覺悟,保證連隊高昂的士氣和高度的穩金。思想政治建設是部隊戰鬥力構成的基礎要素,長期忽視思想領導,是很危險的。“量變”到了一定的“度”就可能發生“質變”,久而久之部隊的素質就會下降,甚至使我軍特有的政治本色、革命精神和優良作風有“失傳”的危險。因此,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必須切實加強對連隊的思想領導,全麵履行黨支部的領導職能。
——組織領導。就是通過“黨管黨員”和“黨管幹部”,從組織上實現黨支部的統一領導。管好、用好黨的組織,使每個黨員和幹部都處在組織之中、製度之中、監督之中,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同時還要指導好軍人委員會和共青團組織建設,發揮群眾組織的作用。
(三)如何提高領導基層全麵建設的能力
基層是部隊的“細胞”,是軍隊戰鬥力的基本構成單位,現代化、正規化革命軍隊的各項建設目標和任務,最終都要落實到基層、體現在基層,基層建設是一項艱苦的“基礎工程”;基層自身的戰鬥力由諸多因素構成,涉及方方麵麵的工作,基層建設又是一項複雜的“係統工程”。作為基層單位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黨支部隻有提高領導基層全麵建設的能力,才能有效地履行“統一領導”的職能。黨支部對基層全麵建設實施領導,最根本的是要胸有全局,管好連隊建設上的大事。如何管好大事?有的基層幹部感到“老虎吃天——無從下口”;有的同誌感到“基層工作都是些具體事”,看不出大事,抓不住大事,整天忙忙碌碌,工作卻抓不到點子上,黨支部的領導作用難以體現。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把黨支部的主要精力放在研究解決連隊的重大問題上,在實施領導的過程中主動地想大事,有效地議大事,堅定地抓大事。
——想大事。支委會“一班人”要經常地、主動地去思考連隊建設上的大事。大事是客觀存在的,關鍵看有沒有洞察力和判斷力。隻有主動地去想,才能抓準現實中的大事,預見將要到來的大事,掌握工作的主動權。相反,平時“胸無大誌、心無大事”,大事臨頭,隻好倉促應付,這就難免在大事上失誤。想大事,不是脫離集體的冥思苦想,也不是脫離群眾的自我空想。“想”的原料來自集體的實踐和群眾的智慧。一要圍繞黨的路線方計政策和上級的意圖去想;二要圍繞依法治軍,貫徹落實條令條例和規章製度去想;三要圍繞基層全麵建設的目標和本單位的中心任務去想;四要圍繞連隊工作規律、薄弱環節和傾向性問題去想;五要圍繞群眾思想情緒的變化去想;六要圍繞黨支部決議的反饋信息去想。按照辯證唯物論的認識路線,去發現問題,琢磨問題,提出問題,就能全局在握,想到點子上,抓到關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