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講 黨支部工作常用文體(1 / 3)

一、決議

決議是對某些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經過會議討論通過、要求貫徹執行或眾所周知的一種公文。決議是要求對決定事項貫徹執行的一種公文。黨組織的決議具有黨的紀律的效力。決議大致有三種類型:一是批準式決議,是會議批準某一事項或文件而產生的決議;二是有關工作活動的決議,大都是在聽取、審議某一部門的有關報告後相應作出的;三是專門問題決議,多是涉及比較重要的問題和某個人、某個事件的評價。決議的篇幅大多較短,而且采用條文式,決議的寫作格式和決定基本相同。

決議一般由以下幾個部分構成:

1.標題。決議需要有一個簡明的標題概括全文的內容。

2.正文。一般要明確寫出作出決議的理由或根據,再說明決議的具體事項,如果決議內容較多,為了層次分明,可以分條、分項來寫。決議內容如果有時間、數量等限製,則要寫明具體的日期與數字。

3.落款。決議怎樣落款和用什麼名稱落款,要根據作出決議的會議具體來寫,有的是黨的委員會或委員擴大會,有的是各種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的會議等。

4.署名和日期。決議上寫的日期是指通過決議的那一天。署名和日期可以在正文的右下方,也可以寫在決議標題的下麵,用括號括起來。

二、決定

決定是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及決策時使用的一種公文,有規範性和約束力。從內容上看,決定大致有四類:一是指示性、指導性決定;二是規定性、規範性決定;三是原則性、法規性決定;四是知照性決定。

決定的基本格式包括開頭、正文兩部分。決定的開頭部分一般分正副標題,正標題寫明作出決定單位的名稱和決定的內容,副標題寫明這一決定何時作出、何時公布、何時生效等。決定的正文部分,通常是先論述作出決定的原因、根據及決定的目的、意義,以明確認識、統一思想;接著具體敘述決定的主要內容;最後說明對執行決定的要求以及希望、號召。決定一般都是一級組織作出的,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因此行文要有決斷性,要求結構嚴謹,語言明確、恰當,要求具體以便於理解和執行。

三、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是向上級機關要求對某項工作、某個問題作出指示、給予答複、審核批準的一種公文。請示行文的範圍包括:主管上級機關明確規定必須請示審核或批準的工作事項;在工作執行中,對有關方針、政策、指示等理解不準、認識不明的問題;工作中遇到了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章可循,難以處理的問題;某些事項,內部意見分歧,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問題;因本單位情況特殊,在執行統一規定時需變通處理的問題;事關重大、性質嚴重的問題等。

請示報告的一般內容包括:

1.標題。要盡可能把請示報告的問題在標題上體現出來,使人一目了然。如《關於×××問題的請示報告》。

2.主送與抄送單位。主送單位隻能是一個,而且要寫全稱。與請示問題有關的部門可作為抄送單位,抄送單位數量不限。

3.正文。寫清楚需要請示的問題,包括事情的起因、存在的問題,擬要采取的措施等。

4.署名和日期。要用請示單位的全稱,寫明報告的年、月、日。

四、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是在有目的地、細致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經過認真分析,對某些工作或問題寫出的綜合性材料。調查報告除報送上級機關外,有時還公開發表,因此,它要求嚴格用事實說話,還應特別注意政策界限。調查報告的種類很多,常見的有反映典型經驗的、揭露問題的、關於曆史問題的、反映新事物的、反映一般社會問題的等等。調查報告的撰寫沒有固定的形式,其主要特點:一般用第三人稱撰寫,針對性、目的性強,用事實說話,注意事實和數據的利用,內容廣泛,觀點帶有結論性。

調查報告的一般內容包括:

1.標題。標題常見的有事由文種式、提問式、正副標題式三種。

2.導語。導語是說明調查本身的情況,包括調查起因、目的、時間、地點、對象、經過、方法、過程、背景、意義等,要求概括。

3.主體。主體用確鑿的事實、數字來論述調查的情況,要求有理有據,言之有物,材料和觀點一致,包括事實情況、前因後果、發展經過、具體做法、經驗教訓等。

4.結論。結論是對所調查問題的總的看法,或得出結論性的意見,或提出處理意見,或闡發價值和前途,或闡述指導、借鑒、教育意義。

5.署名。寫調查人姓名及整理調查報告的時間。

五、通知

通知是一種比較常用的文體,是將某種規定、情況、事項告訴有關單位或人員的一種公文。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批示性通知。是關於批轉、轉發文件的通知。領導機關在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時,或者在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以及發布某些行政法規時,可用這種通知。

一般性通知。是關於某一件具體事情的通知。在上級機關的有關事宜需要使下級機關知道或辦理時,比如,慶祝某個節日,舉辦某種活動,成立、調整、撤銷某個機構,更正文件差錯,請下級機關單位報送有關材料等。

指示性通知。是上級機關給下級機關下指示的通知。上級機關在對下級機關某一項工作有所指示和安排,而根據公文的內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時,用這種通知。

會議通知。上級機關召開會議,通知所屬下級機關單位所用的通知。內容包括會議名稱、主持單位、會議內容、會議起止時間、參加人員、會議地點、報到時間、攜帶材料等。

任免通知。是任免幹部的通知。上級機關在任免下級機關的領導人或上級機關的有關任免事項需要下級機關知道時,要發任免通知。內容包括任免的機關、會議或依據的文件,任免人員的具體職務和任免的時間。

六、通報

通報是黨政機關和社會團體用於表揚好人好事,批評錯誤傾向,介紹典型事例,傳達工作情況,交流重要經驗教訓以及需要有關單位知道某些事項時所使用的一種文體。

通報的一般內容包括:

通報的標題,應該把哪一個單位(部門或地區)、什麼人、哪一方麵的成績、經驗或錯誤行為都概括在標題裏。

通報的正文,一般可以分成三段:1.簡明扼要地寫明發出通報的理由,說明為什麼說某種行為或作風是值得提倡的或是錯誤的,為什麼值得提倡?為什麼是錯誤的?它違反了黨和國家哪些方麵的規定,已經造成了哪些不良的影響,等等。2.寫明通報的具體事實或具體情節。寫明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場合、參與這一事情的有關人員。必要時寫清楚當時的客觀情況,使人們更清楚被通報事件的重要性。3.針對上麵通報的事實,深刻地進行分析,指出應該吸取的經驗教訓。4.發通報的單位,還可以在這一段裏對有關單位或個人提出一些希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