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谘詢師的職業人格
上麵這些職業道德似乎是一些生硬的條條,但是,當這些融入到一個谘詢師職業生活的時候,就會從轉化成谘詢師的個人的職業道德人格,就會讓人感到心理谘詢師與眾不同的人格魅力。從職業人格的角度說,心理谘詢師應該是怎樣的人呢?
心理谘詢師應該是心理健康的人。
谘詢師應當是心理健康的人,起碼是心理比較健康的人。谘詢師健康的心態,本身就是影響求詢者的積極因素。如果谘詢師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很差,不能很好地自我平衡,怎能為求詢者提供心理幫助?再有,谘詢師經常麵對的是求詢者負麵的一些東西。如果情緒不穩定,經常處於心理衝突,不能較好地調整自己的心態,長期接觸負麵的東西,會讓自己陷於不能自拔的地步,又何談幫助別人?
當然,谘詢師也是人,也會出現心理的矛盾和衝突。然而,這並不一定影響他對別人進行谘詢幫助。這就要求谘詢師有自知之明。所謂自知之明,就是谘詢師在上崗之前,或經過自我反省,或經過督導的幫助,將自己內心的各種“結症”搞清楚,並有正確的認識,保持相對的心理平衡。這樣,遇到與自己“同病相憐”的求詢者時,就可以有意識地避免將自己尚未解決的心理障礙和不良情緒,投射給求詢者。這是谘詢師應有的道德。谘詢師不應因經濟利益或其它任何個人的理由,違背這條要求。
心理谘詢師應該是樂於助人的人。
雖然心理谘詢不是慈善事業,不應無償服務,雖然心理谘詢是很辛苦的工作,應該有合理的報酬,但是,如果把心理谘詢完全當成賺錢的買賣,完全鑽進“錢眼”,是很難當好心理谘詢師的。有助人為樂價值趨向的谘詢師,在谘詢關係中,可以體驗到助人便是助己。在幫助他人獲得良好心態的同時,自己也獲得道義上的滿足。滿足自身這種高級精神需求,確實是一件快樂的事。不難理解,一個助人為樂的谘詢師,也容易搞好谘詢關係,促進谘詢效果。
心理谘詢師應該是有責任心的人。
這裏,谘詢師的責任心有三層含義:一是對求詢者認真負責,嚴格按照道德、法律規範的權利幫助他們;二是對社會負責,在社會生活中,消除人們的心理問題,給他們的家庭帶來和諧,給他們周圍的人帶來安定,給他們的親友帶來快樂。這一切都是有社會意義的事;三是對職業負責,竭盡全力,避免因為自己的失誤,給心理谘詢業造成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