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美洲自然之謎(1 / 1)

在美洲流行著一種叫做“大腳怪”的“野人”傳說。居住在哥倫比亞南部的印第安人把這種“大腳怪”的動物又叫做“沙斯誇支”,即“林中野人”之意。它們出沒在美洲大陸西北部的深山老林。多年來,英國和美國的許多學者一直在對美洲“野人”——“大腳怪”進行考察研究。據統計,在美洲已有數以百計的人目睹過這種與人相似的巨型動物,有的還對“大腳怪”遺留下來的腳印複製了石膏模型。最早發現這種大腳印的,是一個探險家和一個商人,他們於1811年在雪地裏發現了這種奇怪的大腳印。1920年,一個小孩把這種腳印叫“大腳怪”。從此,這個通俗而形象的名字就由加利福尼亞傳到俄勒岡、華盛頓和英屬哥倫比亞。

根據目睹者描述,對“大腳怪”特征的認識基本上是一致的:“大腳怪”與人相像,直立行走,渾身長毛,身高8—9英尺,不會講話,也不能有組織地活動。

在一份專家的研究報告中,對“大腳怪”的形象作了以下描述:我們第一次獲得“大腳怪”形象的地方,是在太平洋東北岸(英屬哥倫比亞、華盛頓、俄勒岡以及加利福尼亞西北部),這個多毛動物,體高7—10英尺,重400—900磅(這個數字是根據腳印的深度和寬度計算的),長臂,看起來似乎有脖子,手掌和腳心是裸露的,如同眼和鼻子一樣,腳的平均長16—18英寸,走起路來笨拙,搖擺它的長臂。耳小,體毛顏色從黑到紅棕,肩部周圍偶爾出現銀灰色,一股味,臭得難聞。

加利福尼亞的“大腳怪”略有不同,它的毛色從棕到暗棕色,個子也稍矮,臉麵呈白色,樣子像猿。阿拉斯加的“大腳怪”身長6—8英尺,重300—400磅,毛紅棕色或古銅色,寬肩、長臂、小眼睛。

獵人帕特生和季姆林在加利福尼亞北部的森林地區曾用攝影機拍下了“大腳怪”的形象。

有一天,帕特生和季姆林騎馬經過北部森林的蘭灣山區時,突然遇見一個高達8英尺的“野人”。被嚇慌了的馬摔下主人就跑了。這時,“野人”已發現被摔的人,但是沒有傷害他們,仍然向森林奔跑。大膽的帕特生趁機用16毫米攝影機拍下了“野人”。整個影片雖然隻有十幾秒鍾,可是清楚地顯示了“大腳怪”的樣子:直立行走,兩臂搖擺,全身是毛,完全符合腳印的分析判斷和多數目睹者敘述的特點。

專家們根據目睹者和考察者獲得的資料,作了比較係統地研究,從而提出了“大腳怪”與人類相似的結論。

較多的專家認為,“大腳怪”是巨猿的後裔,它是目前地球上還活著的一種最大的靈長類動物。化石遺骸表明,巨猿在中國和印度曾經生活過。那麼,在美洲尚無巨猿化石,“大腳怪”何以是巨猿後代?難道中國和印度的巨猿能到達美洲?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答。旅居在美洲的印第安人,就是由亞洲去美洲的。他們經過西伯利亞,越白令海峽陸橋,然後旅行至阿拉斯加的漢第,再經加拿大抵太平洋的東北部。既然印第安人能從亞洲去美洲,那麼,更新時期的巨猿亦能用同樣的方式抵達美洲大陸。它們在那裏逐漸適應新的自然環境,像印第安人那樣,在美洲安家落戶,直至現代,也是可能的。有些專家提出,人類進化到了古人階段,由於某些原因,在某個特殊的地理環境中,保留了更多的動物性質,爾後,逐漸地發展成了所謂的“大腳怪”。

但是也有不少專家認為,“大腳怪”隻不過是一種動物。華盛頓的一位靈長類生物專家指出,沒有任何實質方麵的材料可證明“大腳怪”是“巨人”。目前美洲“大腳怪”研究,同樣缺乏過硬材料,既無骨骼,又無活體,隻停留在目睹、腳印或者毛發證據方麵是沒有說服力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它仍然是一個自然之謎,有待科學工作者艱苦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