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1 / 3)

1

故事的結局是,你們漸漸遺忘了它的開始。通過遺忘達到某種取舍,如火山灰下,愛的龐貝,凝固在最後的瞬間。

沙夏發現他不再那麼頻繁而劇烈地夢見你了。如果平時足夠忙,足夠渾渾噩噩,很可能一整天都不會想起你來。不像剛到“這裏”的時候。

剛到“這裏”那會兒,一切都叫他想起你——院子裏的青苔、石階、芭蕉和竹影,屬於那個墨綠色的夜晚;而峻峭的遠山、柔順的湖泊、朗月、疏星……則像家庭教師每天到訪,向他重點複習你的存在。

好在愛如四季,一切都將化為霧靄而後消散。時間的腐敗在於,喜歡背後做手腳,讓每個人從目如刀鋒,變為心有絲絨。

“許多事兒,不是想明白之後才能無所謂,而是無所謂之後,才能想明白。”

顏斯林這樣講是沒錯,但有時候,在想明白之前,他已經迷迷糊糊想不起來了——比如那次和你大吵一架,他氣得摔門而出,咚咚咚衝下樓,發瘋似的快跑了幾十圈,最後蹲在狗尿味濃重的灌木叢邊嘔吐。

但那次是為什麼?他全不記得了。

那些刀鋒一樣明晃晃的瞬間,鈍了,鏽了,被丟在櫃子後麵。他隻選擇性地記得一些絲絨般的時刻,你們美妙的日子中像山與湖,互為倒影的時刻。

2

從水下仰望:晨光蕩漾著,紛紛斷裂。

沙夏喜歡每天晨起,到湖中遊泳的感覺。自然界的物理現象是浪漫的,比如清晨,湖麵總是鋪著一層薄霧。他紮入水中,感覺自己健康、整齊、銳利,像一艘首次下水的潛艇,對未來充滿掌控感……的幻覺。不止一次,在波光蕩漾中,他意識到你說得沒錯,“別活得像根發條,沙夏。別每天擰緊自己。你都離開了紐約、上海,來了這兒,你還是像根發條,不停地擰自己”。

剛來“這裏”的時候,大不溜和小不溜都不敢下水。沙夏一遊泳,它倆就焦躁不安地在岸邊徘徊,狂吠不止,每每忍不住往水裏探,剛濕了四條腿就趕緊逃回岸上。直到半年後的一天,大不溜偷吃了樹樹做的醪糟,醉到發起酒瘋來,跑著跑著一腳跌進湖裏,一米,兩米,三米,不知不覺用狗刨式遊出了好遠,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變成沙夏的泳伴。

沙夏常常故意潛在水中,聽它們在岸上的叫聲,感到安心。入秋後,最開始他在湖中隻能待十分鍾,後來是十五分鍾,現在可以遊半小時。這個細節時常提醒他,時間消逝的速度有多快。

近水岸邊,木質平台,四角立起四柱,搭成正方體框架,掛著白色紗麻幔帳。它時而脹鼓如帆,時而癟向一側,展現著風的形狀。這座茶寮曾經是為你搭建的,雖然他清楚你可能再也不會來了。現在它成了遊泳跳台,是個不錯的用途,否則它會無時無刻不提醒沙夏,你曾經站在這兒,就在這兒,就在夕陽裏,說:“這兒要是有個近水平台就好了……茶寮什麼的,白帳子的那種……”

他一直記著,你的頭發完全被晚霞染色,是金黃的。那天已經變得很遙遠。

晴朗的下午,陽光被窗欞切割成塊,成片成片地擱置在客棧的門廊上,如幾張金箔。如果在光線強烈的時候登上山,飛幾趟滑翔傘,會看到風平浪靜的湖麵呈現出一層皮革般的細細紋路。在強光下,青山會變成淺藍色。

傍晚,涼快下來後,沙夏給院子裏的豆梨、金銀花和光蠟樹澆水。日頭像個壞掉的玩具車輪,一不留神就從山坡上滾下來。夕陽是滿地鏽色,是時空交錯的熔點。澆完水,隻要稍稍蹲低,就能看到露珠在星星點點地燃燒著,每一滴都飽含晚霞。

樹冠上綴滿了窸窸窣窣的聲音,意味著晚風總是在這個時候,不請自來。

3

風起,雲裂開,滿月如一枚鋯石,被完整地剝露出來。

山崖上亮如白晝。風眠湖就在一箭之遠,湖麵如一匹墨色的絲綢,謙遜地鋪在山腳下。月光在湖中央剖出一道長長的光痕,如一柄靜置的銀劍。

風如約而至,如此柔韌、綿緩,還有令人無法抗拒的塞壬[1]之邀。

他聽到天空在召喚他回家。

他起傘,衝向崖邊。傘衣恰正,南風二十裏,天時地利、完美無缺。當腳尖離開懸崖,風一把托住他,力道這樣誠懇,那種可靠與溫柔,幾乎叫他感到淚意。這個世界上能像這樣托住自己的,畢竟不多。沙夏感覺自己完全融化在月華之中了,化成一彎傘弧下麵綴著的那個小黑點,像夜色中的蒲公英,就這樣飄向星海。

你走後的很多個夜晚,他就是這樣度過的,戴上耳機,放一首當下喜歡的歌,起傘,去夜空滑翔。莫蘭迪色係的大地,燈光綴成金線,勾勒出一幅安寧的人間美景。這是多麼靜好的世界,仿佛是七十億人都不存在的星球。這個星球隻有他一個人活著,此時此刻,活在空中,活在風裏。

他對這一片地貌過分熟悉,幾乎閉著眼睛也能知道哪裏適合降落。雖然他一飛起來,就根本不想降落。截至2010年,滑翔傘的世界紀錄,是隨風飄了五百公裏。沙夏不覺得那個距離不可思議,隻要是個好風天,盤住了氣流,他也是個在空中樂不知返的頑童,俯仰,擺蕩;當天地近墨,耳機裏的歌單列表剛好聽完一輪,沙夏用一個漂亮的“大耳朵[2]”,回到地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