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敲了敲桌,嚴肅的斷然說道:
“你們雙方各執一詞,現在就下結論還言之尚早。
雖說王勇是被告,實則真正的被告卻是其證人顏誌銘。
顏態銘也是真正用這筆貸款的實際操作人。
所以,顏誌銘才是這筆貸款的真正債務人。
本庭持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決不會偏袒任何一方,誰舉證的最有力,誰有可能才是最終的贏家。
之前的舉證暫時擱淺,有待後議。現在你們雙方繼續舉證陳述,輸贏需待合議庭議過再做定奪。
你們雙方有什麼還需要舉證的抓緊時間舉證,接下來繼續。”
顏誌銘首先發話道:“我想對方律師說我前兩次開庭為什麼會不出庭作一下解釋,及我的想法。
首先,我先糾正一下對方律師錯誤的說法。
我是第一次開庭就已經去了,難道對方律師有健忘症嗎?
之後的再次開庭宣判結果,以及第二次開庭我都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
是問,法院是任何人想進就進,想走就走的公共場所嗎?
那可是法院,象征著國家法律頒定實施的機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不是我不出庭,而是沒有得到法官的傳喚,我一個平民百姓根本就進不去。
再說了,你們考慮過我們負債人的艱辛嗎?
我是外出務工,並不在本地,這一來一去不需要路費嗎?
我們是打工的,不是當老板,我們需要上班掙了錢才可能存活下來以及還掉所欠所有外債。
我們請假是不是不掙錢了,請假之後缺勤又少了一筆全勤獎,不是迫不得己,誰想請假?
這一來二去的所有費用及損失誰給我報銷?
本來我們打工的就夠難了,隨隨便便的說走就走,工廠也是我們家開的,你以為想請假每一次就可以辦的了的嗎?
王勇曾給放了第二次開庭時的法官的錄音。
我不知道第二次開庭的女法官是根據什麼判定我不願意為王勇出庭作證的?
但是,這種隨意臆測猜測妄斷他人的法官是不是太剛愎自用,信口開河了?
沒有事實依據就隨意決斷他人想法的法官,我不知道如果讓她審判重大刑事案件會不會造成冤假錯案呢?
匪夷所思,她的這種做法反正我是不敢苟同。
如果每一個法官都像她這樣剛愎自用,我想既便她是一個剛正不阿的好法官,就能保證每一個案件永遠都不會誤判嗎?
我是很懷疑,即便是素有神斷稱號的盛唐宰相狄仁傑狄閣老也不敢這樣自視甚高吧?
何況我也從來沒有逃避推卸過自己應要承擔的責任?
我雖然沒有能力一次性結清欠款,但我卻以我的實際行動每月個都在按時履行著。
難道欠債了就成了千古罪人了嗎?我們也隻是欠錢而已,並不欠命,為什麼就不能得到優待呢?
人無完人,誰能夠保證誰一輩子就不犯錯嗎?
再說了,當初我們積極響應國家政策的號招,上馬養殖業。
一場毀滅性的非洲豬瘟,政府部門為了保全全民的健康,進行強自封鎖隔離,導致養豬人賠的傾家蕩產。
難道我們還能向政府索賠嗎?如果按照對方律師的邏輯,我們是不是應該向政府索賠呢?我們能為難政府嗎?政府也是一片苦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