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可能,”法醫尖刻地回答道。“是別人幹的,綁得很結實。”
斯達裏特先生得意地微笑著。他認為這句話正合他意。
上校還問了警署總部偵探幾個問題。
“中校,”他說,“你已經講過,是你把那隻鸚鵡從公寓裏取走的。當時是不是一直在說著原引的那句足以使真相大白的話?”
“是的,先生——一直在說著。”
“你監管過一段時間,對嗎?”
“你可以這樣說。我倒是照管著它。”
“那麼鸚鵡間斷過沒有?一直在重複著那句能使人頭落地的話嗎?”
“間斷過。幾天內——兩三天吧——就不講了。學了些別的,或者是講些凶殺案前學會的什麼。不管怎麼說,它變了話題。”
“是啊;是啊;再問一個問題:你最初看到鸚鵡時,它在吃什麼東西沒有?”
“那我倒沒注意——呢——沒有。”
“就你所知,它近來吃過東西沒有?”
“那我怎麼知道?猜也猜不到的。”
“好好想一想。”
“我是在想著。”
“提醒你一下,這樣說吧,鳥籠裏有沒有吃剩的什麼東西,比如啃斷的香蕉或者空香蕉皮?或者在放鳥籠的窗台上,或者在附近的地板上?”
“反對!”斯達裏特先生叫道。
“什麼理由?”法官問道。
“這離題太遠,簡直是毫無意義,就不用說有多麼滑稽了。鸚鵡吃什麼東西對本案的法律依據能有什麼價值?”
“法官大人,”布努上校又慢吞吞地講起來。我希望我這位口若懸河而熱心至極的年輕朋友能再稍稍忍耐一下本人的做法。我想讓您注意到一個事實,在辯方沒有任何反對的情況下,他早已占了相當大的上風。他現在肯定能網開一麵,容本人利用刑事審判的基本法典盡點職責吧?
“他自己已宣稱這是一樁奇案。這我倒同意。不過我得提前告訴你,我代被告辯護的作法將奇得出奇。”
“反對無效。”法官宣布道。
“反對!”斯達裏特厲聲說道。
“反對意見保留。證人可以回答問題了。書記員先生,念問題。”
書記員念完後,帕爾中校說:
“哦,先生,我想了想好像記得看見過鳥籠旁邊有塊香蕉皮。”
“是鮮的嗎?”
“哎,有點蔫了,可還沒幹,不知你是不是問這個?”
“正是。請接受我的謝意,中校。”
偵探厚重的鞋咣咣敲著地板走了。庭內靜了一會兒。
“還有證人嗎,地區律師助理先生?”法官問道。
“沒啦,先生。”他剛一問完斯達裏特先生就答道。
“布努上校,”法庭委員問道,“你打算什麼時候出具主要證據?要不然我們要休庭了,明天上午再開庭。”
“您也許會很吃驚,我根本不用多少時間,”上校講道。“在此我放棄作開場白的權利。另外,被告也不要去證人席上作證。那麼,我要求閣下您告訴陪審員們,被告不為自己作證不能因此對他產生偏見。”
“這一點,先生,早就保證過,你盡管放心吧。不過法庭還會及時強調這一點的。”
法官大人滿以為這個對策不錯,但是陪審員們卻不這麼認為。除非囚犯有前科或者有段說不清的曆史,要麼這一定是個好對策。除此之外,斯達裏特先生也就沒有機會從他口裏套出什麼情況來。最後,這位威爾海姆·路格獲勝的希望不很大。
“我請求,噓,”布努上校說,“我要求再傳控方的第一證人出庭。”
吉本太太又回到證人席上,布努問道:
“太太,那天去你門口的黑頭發陌生人,你隻見過一次嗎?”
“我見過兩次。”
“噢,你還見過一次,是嗎?”
“是的。可是沒人問過我是否見過第二次。他們把這兩位——也就是可憐的婦人和坐在那邊的路格先生——抬出去的時候,我還看見他站在被警察趕到街道另一邊的人群裏遊蕩。我再看時,他已經不見了。可我看得夠清楚的。”
“既然見過兩次,要是再看見他還能認出來麼?”
“會的,他上哪兒我也能認出來的。”
“你能認得出很像他的長相的人嗎?”
“我能。”
這位律師從他禮服大衣裏麵的口袋掏出一個不小的硬紙卡,上前遞到她手裏。“太太,你手裏拿著的是一個人坐在攝影機前的兩張洗片,一張是側照,一張正麵照。請你仔細看清楚。從這兩張照片上你能認出是誰?”
“能。”
“是誰?”
“就是那天來叫我門的人。”
“你能肯定?”
“沒問題。”
“非常感謝,太太。”他向她鞠了個躬,要回了卡片,並讓書記員標上證據甲,作為辯方物證。這件事在法庭上引起小小轟動。緊著要發生的事將引起更大的轟動。
“閣下,”布努上校說,“我們隻需一位證人。我要求羅拉出庭。”
“什麼羅拉?”
“據我所知,就是這個名字,沒有別的。在講西班牙語的種族裏,‘羅拉’是個常見的鸚鵡名,不分性別。應我們的要求,今天上午曾傳喚過前麵提到的那個羅拉。我得到消息她就在外麵。我要求羅拉出庭!”
一兩分鍾後,法警提進來了一隻圓形的錫鐵鳥籠。應上校的要求,放在證人席的椅子上。鳥籠內的棲木上是隻羽毛豎起、有點慍怒的東西蜷曲著,呈深綠色,隻是羽冠呈淺黃色,翅膀的羽杆裏有鮮紅色和藍色。
布努上校走近時,這隻鳥弓起背縮回頭,用一隻不懷好意的眼睛眨也不眨一下地盯著他。他挺直身子說道:
“在座的各位,包括法官先生,也許知道我是個雜家,也鑽研過自然史方麵的一點東西。幾年前我專門研究過鳥禽學,重點研究鳥類模仿能力。我一直堅信,在這種好玩的事情上花費的時間並不都是浪費。例如,我現在就敢說由於我在這個領域的業餘研究,我比一般外行人更有資格來使用我那一點點的知識。我要求大家肅靜。”
說著,他麻利地從上衣內口袋裏掏出一根香蕉剝開一頭。然後蹲下把裸露的那一頭伸到橫杆附近,但讓鳥夠不著。
鸚鵡一下子舒展振奮起來。沿著棲杆向吃的東西靠近。它那冷酷、機靈的眼睛眨巴了幾下。那張惡毒的嘴張開露出了一塊奇怪的圓舌頭。
這個南方佬讓它咬了一點點,它一口吞下去後還焦急地再想吃。他把香蕉扯回來,一邊逗著它一邊不停地說著這句話:“叫警察去找羅曼·加澤!”
就這句話他耐心地誘導著鸚鵡,單調地教著它。
斯達裏特沉不住氣了。“我必須抗議這種毫無意義的可笑表演,”他說道。“我請求法官閣下。這是犯法行為——用一隻愚笨的鳥在這裏瞎折騰。我要——”
而辯方律師深沉的嗓音倒是蓋過了控方的尖嗓子。幾小時前我的對手可是把他剛剛稱為‘愚笨的烏’的靈物作為控告的主要依據的。我謹提醒他,盡管他沒有向法庭出示,不管怎麼說它是控方的主要證人,也是主角。
“那麼,我認為他要麼就贏了,要麼就已經輸了。他肯定諳熟法律,不會無端攻擊自己的證人,說他不誠實,不可靠吧?無論怎樣,我還是懇求控方克製一些,等我把這件非常簡單的事做完。”
“坐下,斯達裏特,”法官莫爾得努命令道。他是法官,但畢竟他是人。人有好奇心,這是自然的。“現在法庭對你的反對將不理睬。布努上校,繼續你的——呃——實驗吧。”
“這可不是實驗,噓,而是演示,”布努上校興高采烈地宣布。他彎下腰去一邊重複著那句話一邊用香蕉逗著它。這下,鸚鵡翹起的黃色小頭伸向前,骨瘦如柴的頸脖上的羽毛直立起來,大肥嘴巴開始卡嗒卡嗒地講起來。“請看,法官大人和陪審團的先生們,演示完畢!”
他掰了一塊香蕉塞給鸚鵡,它一邊吞咽著,一邊叫道:“叫警察去找羅曼·加澤!叫警察去找羅曼·加澤!”
鸚鵡一直重複著。這種副歌一樣的伴音使布努接著發表的激昂言辭更為引人注目,而且他也隻講了這麼多:
先生們,這裏我講一下。我為這位被告所做的結束性講話的一切的一切都包括在裏頭了,我隻講這麼一次。‘叫警察去找羅曼·加澤!’去找鸚鵡以前的主人,也就是訓練過這隻羅拉的人。去找到那個被威爾海姆·路格奪走卡·戴·洛瑪的男人。去找到那個一直跟蹤兩人到東七十六大街那套房子的男人。去找到那個一直伺機下手,偷偷摸摸爬上樓梯的男人。
當他一腳踏進門準備進行蓄謀已久的複仇時,發現他的情敵爛醉如泥,他的老情人自盡後還吊在半空。他隻是把這位可憐的人自盡時站過的凳子翻過來扔到屋角罷了,因為婦人是親手給自己套上綁好的繩索後騰空自縊的;他隻是把婦人的雙手用一個一看便知是隔壁房間裏的醉漢的手帕反綁起來;並造出一些垂死搏鬥過的跡象;並給鸚鵡的腦海裏灌輸了一些把威爾海姆·路格送上黃泉路的話語,這一切可謂用心良苦!
在這一切用心險惡的設計中,每一步都有一處致命的破綻,有一下子就能說明問題的失誤。因而,地區律師助理先生,還是去找那個出了不止一次,而是兩次大錯的那個人。首先,他把頭門鎖上後把鑰匙帶走了。其次,他一直在附近遊蕩,想親眼看看被他陷害的人被當作囚犯抓起帶走並且承受這位本該無辜的人今天在這裏麵臨的審判。
“叫警察去找羅曼·加澤。這對神聖的法律機器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因為你們麵前擺著的是從西部那座城市送來的他的照片,而且他的指紋也存在加利福尼亞州聖昆丁市的監獄長辦公室。”
“去找他吧,他會承認的。我提醒一下,因為一旦陪審團釋放這位被告,他們會釋放的,那麼羅曼·加澤也不足以得到懲罰。另外,即使他的陰謀沒有得逞,他仍然肯定有那種罪犯本來就有的奇怪的自負和他對自己的精明所產生的那種難以言狀的得意。去找羅曼·加澤吧,他在舊金山警方案犯照片欄上,編號為A-6397號,聽聽他的懺悔吧。過後,地區律師助理先生,請幫我個忙,告訴我結果。因為我這個人最感興趣的愛好就是鑽研人類犯罪行為和人類的墮落行為,我想知道個究竟。”
當他們找到他,正像所預言的那樣會找到他的,並聽他坦白後,這也像所預言的一樣,他真的坦白了。有人把消息帶到布努上校辦公室,可是上校不在。他去新墨西哥州了,這位對考古知之甚少但又非常認真的考古學家一心鑽研史前人在懸崖住過的遺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