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李白與杜甫》的一些異議(3 / 3)

2.《水上遣懷》是從嶽州到潭州路上寫的,這時詩人在饑餓中輾轉,僅存一息。他回憶起自己一生的遭遇,十分悲憤,而且他眼前遇到的一些少年輩又對詩人十分無禮。他想到古代賢人屈原、賈誼也曾到過這裏,因而寫道:“中間屈賈輩,讒毀竟自取;鬱沒二悲魂,蕭條猶在否?”郭老說:“這冷淡嚴格的態度有點驚人,照他看來,屈原、賈誼遭到讒毀是活該,是咎由自取。”這裏分明是詩人以屈賈自況,否則吊問“二悲魂”“蕭條猶在否”幹什麼?饞毀自取是統治階級對一切由於他們的迫害而橫被災禍的人的訓斥,杜甫不是也受到這種訓斥嗎?封建史臣不是說他“性褊狹”嗎?所以這裏既非自我責備,更不是指責屈賈,而是把矛頭指向製造災難的統治者。此詩中對那些少年新貴的指麾無禮也氣憤地說:“後生血氣豪,舉動見老醜。”如照郭老的詮釋,這裏一定是讚美那些少年後生的豪舉而自哀自艾自己的老醜了。

《官定後戲贈》是一首自嘲的詩。本來詩人懷抱稷契之誌,經過千辛萬苦卻得到一個“河西尉”的小官。這是直接鎮壓人民,負責“分判眾曹,收率課調”《新唐書·百官誌》的小官。杜甫的好友高適就做過這種官,後來他不幹了,賦詩言誌說:“鞭撻黎庶令人悲。”當鞭撻的職責完成得不好時,自己也難免受到鞭撻。高適一定對杜甫講過這一點,所以杜甫在送高適的詩中說:“脫身尉簿中,始與簍楚辭。”可是命運卻讓杜甫任此職了,所以他堅決不幹,後被改任“率府參軍”,一個管器杖的閑官。當時杜甫已是“貧到骨”了,是“饑臥動即向一句,敝裘何啻聯百結”的。所以他這個“不作河西尉”是需要一些勇氣的。在這首自嘲詩中有壯誌未酬的憤懣,有風塵俗吏的悲哀,有對於直接參與鎮壓人民活動的不滿與厭惡。而郭老對這首詩的解釋說表現了杜甫“挑肥擇瘦”,“留戀都門生活而不願意去窮鄉僻境與民眾接近”。這好像在要求詩人要堅決服從封建統治者的分配了。

《夔州詠懷》中的“綠林寧小患,雲夢欲難追;即事須嚐膽,蒼生可察眉”的解釋是沿襲舊注造成的錯誤。“綠林”並非一定指農民起義,凡是反叛朝廷者都可以這樣稱呼。當時農民起義很少,給社會帶來動亂的主要是藩鎮割據和異族的侵擾。“雲夢”一句用《史記》“高祖偽遊雲夢”的典故。漢高祖此行為了防止韓信的叛亂。此句意為像高祖那樣順利防止和平息叛亂是不可能了,非如郭老所說的用《左傳》定公四年“楚子於雲中遇盜”之典;如用此典則應是“悔難追”而不是“欲難追”了。後二句意為應處處學勾踐臥薪嚐膽,這樣就要減輕百姓負擔,因為他們的疾苦已經可察於眉宇之間了(“民之疾苦可察於眉宇之間”,典出《東方朔傳》)。

對《新婚別》,郭老指責詩人是以“地主生活習慣寫‘貧家女’”的。根據是“貧家女”不能脫離勞動,何至於“父母養我時,日夜令我藏”。這種說法是不能成立的。古代婦女在太平時候很少參加室外勞動,男耕女織就是這種分工的概括。直到解放前北方農村還是如此。至於“父母養我時”這兩句,也證明不了新婦的地主階級的生活習慣。地主豪門深宅大院,何須躲藏。正因為是貧家女,沒有閫內外之別,所以才須“日夜令我藏”。

由於疏忽而引史失實

開篇引《通鑒》“肅宗寶應元年八月……”(第123頁)。寶應是代宗年號。

第125頁言杜甫在左拾遺任內以疏救廢相房镟獲罪,被謫貶為“華州司功”。查杜甫被貶華州在上疏救琯一年之後,出自何因,史無明文,詩中也無可征者。那次救琯隻被肅宗放歸探親。

第39頁說,張珀“投降了安祿山,又為安的部下所殺”。據史書記載,張珀在肅宗收複兩京後被流放嶺表。

第117頁引了《詩經·七月》的幾句詩“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並說“這歌頌秋收的快樂多麼開心”!其實《七月》一詩充分描繪了農奴一年所受的苦難。他們冬天“無衣無褐,何以卒歲”,春天是“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經過了一年的辛苦,歲終還要“躋彼公堂”為農奴主祝福。這裏本身就有許多眼淚,那裏來的“快樂”和“開心”。

第154頁言天寶九年杜甫年39歲,曾經直接進獻《雕賦》。其實獻《雕賦》應在獻《三大禮賦》之後,序有明文:“自七歲所綴詩筆向四十載矣!”獻《三大禮賦》是天寶十年,獻《雕賦》約在天寶十二三年。

最後所附年表中言,天寶五年杜甫與王維、岑參、鄭虔等交遊。查那時鄭虔被貶在外,何由交遊?

以上談了一些對郭老《李杜》一書的異議,筆者讀書不多,定有許多不妥之處,望讀者指正。

這篇文章寫於1979年,發表於《讀書》1980年第三期。時過17年,再看此文中的一些觀點是很膚淺、很幼稚的,也有一些硬傷。如第四段批評郭沫若對“蒼生可察眉”的理解時所引“民之疾苦可察於眉宇之間”,並注明“典出《東方朔傳》”。實際上我用的是二手材料,即宋人注中的偽“東坡注”。這個偽“東坡注”非常可惡,經常隨手造典,不負責任。它注的出處,你不用去複核,大多是他編造的。其作者可能是為書坊生利而製造“假冒偽劣”書籍的薄劣文人。他還冒用了蘇軾的大名。當時刻印書籍剛剛走入市場,就出現了缺少職業道德的編書者、注書者。但為了反映我當時的水平,全文未作改動。

70年代初在書店都是清一色《毛選》或《毛著》的時候(那時候連馬克思、思格斯的書也很難買到),突然出了兩本評論古典文學的書,一是章士釗的《柳文指要》,一是郭沫若的《李白與杜甫》。這引起多少愛書者的興奮啊!章先生的書是用文言寫的,發行量還不大;郭先生的書發行了有數十萬冊之多(我想這是破記錄的數字吧,從古到今,也許沒有任何一部評論古典文學的著作能發行近百萬冊),讀書人幾乎人手一冊。我讀了很失望,因為這本書不僅褻瀆了杜甫、杜詩,而且褻瀆了我國許多傳統的美德。所以當我開始寫作關於古典文章時,便想到要批評這種褻瀆。盡管我的學問恐怕永遠不能與學貫中西古今的郭老相比,但是直至現在仍然認為郭老的那本書的出版,有學術研究以外的目的,因此根本不能得出正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