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在論述“六相圓融”時,講到了“總別”、“同異”和“成壞”的相即關係。這裏先把“相即”解釋一下。在自然社會中,無論現象的性質相同還是不同,哪怕它們在統一體中處於對立的位置,都存在著不二或者相互等同的關係,即甲是乙,乙是甲的關係,這就叫做“相即”。以“總別”為例,“總相”是整體,“別相”是構成整體的部分,從總與別的關係講,“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此義雲何?本以別成總,由無別故,總不成也。是故別者,即以總成別也”。意思是說,如果沒有部分,就沒有整體,整體是由部分組成,這叫“以別成總”。另一方麵,沒有整體,也就沒有部分,因為部分隻有在整體存在的前提下才成為部分,這叫“以總成別”。當人們得到“總”時也就得到“別”,反之亦然。由此得出“總即別”和“別即總”的結論。“若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故非別也。思之可解。”如果不是相即關係,那就是整體在部分之外,那就不是一個整體;部分在整體之外,也就不是整體的部分。這是可以想象的道理。就“六相圓融”學說而言,是論證統一體中一切事物均處於“總別相即”、“同異相即”、“成壞相即”的圓融狀態;就“相即”學說而言,是說明統一體中一切事物都具有不二或相互等同的關係。
第三,相互包容、相互滲透。
華嚴宗認為,根據事物所具有的作用的差別,一切事物中都存在著相互包容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甲中有乙,乙中有甲,華嚴宗稱其為“相入”的關係。法藏在《五教章》卷四中用“自他”兩物的作用強弱來闡述“相入”的含義。他認為,在所有緣起事物中,若某物“自體”的“力用”較之“他物”的“力用”強大,此物即具有攝取“他物”於自身的絕對優勢。反之,“他物”如果完全失去自己的“力用”,則必然進入某物自體之內,亦即雙方可以互相包容。
第四,事物的普遍聯係。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從表麵上看都是獨立的、有差別的,由於它們都包含著相同的理,所以,它們之間可以相互融通。有差別的事物是無窮無盡的,那麼,“事”與“事”的融通和諧、互無妨礙,就形成一種生機勃勃的局麵。逐一類推每一事物與它事物的這種“圓融”關係,謂之“重重無盡”或“無盡圓融”。這正如宗密在《注華嚴法界觀門》中解釋“事事無礙法界”時所說:“一切分齊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顯而易見,這種無盡圓融的學說強調了事物的相互聯係,否定了事物的孤立存在的片麵歧見。
華嚴宗的圓融思想對中國佛學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相即相入”、“無盡圓融”、“即事即理”、“事事無礙”等等,逐漸為佛教各派所接收。
強調圓融,有利於激發修行者的信心和勇氣,吸引來自不同階層的信徒;有利於消除宗派間的排斥、仇視和爭鬥,促進不同宗教、不同派別的融合發展。但這種教理在理論上的缺陷也引發實踐上的弊端。過分強調事物間的和諧、一致,完全消除了事物間的矛盾、分歧;過分強調事物間平等,完全泯滅了事物間的差別。這些又往往導致實踐上不顧具體情況的急功近利以及違背客觀規律的以偏概全。
3圓融處世,成就功業
佛家圓融之術,是同其無欲無求的遁世觀聯係在一起的,它強調的是圓滿通融、清除矛盾、和諧和解的處世原則。俗世之人在運用圓融之道時,應吸收其處世精華,祛除其消極因素,以成就自己的事業。我們來看看東漢末年劉備的圓融處世之道。
劉備自亂世起兵後,一直沒有安身之地,本想圖謀益州,但益州地勢險要,易守難攻,劉備苦無良策。正在這時,身揣西川地理圖的益州別駕張鬆在曹操處受了一肚子氣來投劉備。
劉備探知張鬆的行蹤,知道必有緣故,立即派大將趙雲前去迎接。
張鬆來到荊州城,劉備設宴招待張鬆。席間,張鬆問:“皇叔占守荊州,還有幾個郡?”諸葛亮說:“荊州也是借東吳的,隻因我家主公現已是東吳女婿,所以才暫且在此安身。”張鬆說:“東吳占據六郡八十一州,國富民強,難道還不知足嗎?”劉備說:“我才疏力薄,豈敢奢望。”聽得劉備一番話,張鬆覺得劉備是個仁義的君主,便說:“您是漢室宗族,當今聖上的叔叔,仁義四海皆知。別說占據州郡,即便代替皇帝治國也非過分。”劉備仍是謙讓,連說不敢。張鬆在劉備處留了三天,劉備每天都熱情招待張鬆,但卻沒有提及西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