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5章 知行合一(1)(1 / 3)

“知行合一”表達了這樣一種思想:一個主體的道德活動從意念、動機的萌動到付諸實踐的過程乃至完成,是一個整體統一的過程。也就是說,道德意念的動機世界與道德實踐的現實世界,應是一個和諧完整即統一的世界。道德意念一旦萌動,即是行,也就是已經開始行動,而采取多種形式、措施將道德意念轉化為具體行為,則是主體道德活動的繼續。知行本為一體,之所以分開說是一種不得已而采用的思維方法,目的是為了加深主體的認知,提高主體的道德修養。

一、人生自律的行動實踐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把“知”和“行”能否統一看成是一個人做人的根本態度,把知行統一當成檢驗道德是否完善的標準。作為一種理想的存在方式,“知行合一”為主體道德自律、存養省察、價值自我的實現提供了方向。

1樹立信念,去惡行善

“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陽明提出來的。王陽明說:

“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發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王陽明認為:人的活動是有目的、有意識的,是能夠“致良知”的,但如何使人的主體與客體聯係起來呢?王陽明主張“求理於吾心”,即“知行合一”。他解釋“行”時說:“凡謂之行者,隻是著實去做這件事。若著實做學問思辨工夫,則學問思辨亦便是行矣。學是學做這件事,問是問做這件事,思辨是思辨做這件事,則行亦便是學問思辨矣。”所以,王陽明的“行”範圍很廣,包括了學、問、思、辨,這同《中庸》裏是“知”的四個側麵是不一樣的,王陽明將“知”“行”合為了一體。

王陽明後來更明確地提出了取消真正的“行”的理論,即“一念而發動處即是行”。

他告誡人們要樹立一種信念,在剛開始意念活動時就依照“善”的原則去做,將不善和惡消滅在剛剛萌發的時候,這就是他的“知行合一”的真諦。

2心有良知,指導行動

王陽明的主要哲學思想都收錄於他的一部重要著作《傳習錄》中。在這部書裏,王陽明繼承了程顥和陸九淵的心學傳統,並在陸九淵的基礎上進一步批判了朱熹的理學。知行問題是《傳習錄》中討論的重要問題,其反映了王陽明對朱熹以來宋明理學關於這個問題討論的進一步研究。

“知先行後,行重知輕”是朱熹關於“知”“行”的主要論點。王陽明繼承了朱子重行的傳統,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的論調。王陽明認為,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評朱子將心與理一分為二。他說:“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

“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說知行是一件事的兩個方麵。知是心之本體的良知;良知指導客觀具體的行動或事物,就是行。從這個認識出發,如果知而不行那隻是不知。知是行的主體,行是知的必然。知行本是緊密相聯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說。

在當時社會上,在理學發展中的確有知而不行的情況存在。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對時弊有糾偏的意義。但是他強調知行合一說不是僅僅針對時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說明“知行之本體”。知行合一說強調道德意識本來就存在於人心中,這是道德的自覺性。它也強調道德的實踐性,認為道德方麵的知不是關於對象的知識,而是道德的實現。

王陽明強調道德的自覺性和主宰性的主要論據就是“知行合一”以及“心即理”的理論。他說:“知是理之靈處,就其主宰處說便謂之心,就其稟賦處說便謂之性。”人心能夠知曉行為的善惡,就能自覺地去為善,當然也會自覺地去避免做惡。

正因為人心的本質是理,並且人能自覺達到這種道德意識,所以人不需通過外物去認識本心之理,外物之理隻是人心的表現。

認識達到了真切感知的程度,便是行動;行動到了明確的感悟和精微察知的程度,便是知。在實踐中,知與行本來就是不可分離的。隻是因為後來學者把知與行截然分開,分別下工夫,因而才有了“知行合一並進”的觀點。“真正認識到了就可因此而稱其為行動,沒有行動就不能稱其為真正認識”。

所以說,事物之理並不在自己的心外。到心外去探求事物之理,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事物之理;舍棄事物之理而求理於自己的心,自己的心則可以包容一切。心的本體,就是性;性就是理。比如說,有孝敬父母的心,已經存在孝之理了;而沒有孝敬父母的心,你又到哪裏去找孝之理呢?再比如說有忠君的心,就必然有忠之理;無忠君的心,你到心外也找不來忠之理。理是不可能跑到自己的心外去的。朱熹的論調是“人之所以要學習,原因在於心與理罷了。心雖為一身之主,實際上卻管理著天下理;理雖然分散在萬事萬物之中,實際上不外於一個人的心”,他的說教,使後人產生了“專注於本心的探求,因此而失去了事物之理”,其原因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心就是理啊!到心外去探求事物之理,因而才會有模糊認識和無法通達的地方,這是告子“義在心外”的說教,是孟子批評告子不懂得義的緣由。心就是一切。從它整體上的同情憂懼來說,稱做仁;從它處事合宜來說,稱作義;從它處理的條理來說,稱做理。仁不能到心外去探求,義不能到心外去探求,理同樣不能到心外去探求。到心外去探求理,正是人們與行分離為二的原因;到自己的心中去探求理,乃是“知行合一”的真正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