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前夫沒有生育能力(1 / 1)

路文博和婆婆都說我瘋了。

他們要拉我去看心理醫生,要把我關進精神病院。

我是瘋了,任何一個憑空失去孩子的母親,都會發瘋的。

但我不能被關進去,我還得繼續找我的寶貝兒子。

我看過很多可怕的新聞,人販子把拐來的孩子打得遍體鱗傷甚至製造傷殘讓他們去沿街乞討。還有更喪心病狂的,把嬰兒弄死泡在藥水裏,賣給那些搞迷信活動的生意人,說什麼養小鬼!

他那麼健康那麼可愛,被我養得白白胖胖,他已經會翻身,還會對著爸爸媽媽甜甜地笑。

我不能讓他遭這樣的毒手!

當路文博和婆婆第二次提起要送我去看精神科,並打算強行把我扭送去醫院時,一向脾氣溫存的我跑進廚房拿了把菜刀,指著他們母子倆,大吼道:“來啊,我看你們誰敢送我去醫院,反正精神病殺人不用坐牢!”

不是為母則剛,而是想到自己孩子可能麵臨的悲慘境遇,多一分剛,他就有可能少受一分罪。

母子倆被嚇住,都歇了聲。

第二天,路文博跟我提離婚。

我平靜地簽了字。

他是孩子的爸爸,卻已經不再是我同一戰壕裏的戰友。我理解他,但也無法接受他在找孩子這件事上的冷漠。

房子和車都是婚後婆婆出錢全資購買的,自然不能給我。結婚時路文博給了我八萬八的彩禮錢,產檢和生孩子花去了大半,剩下的錢他說留給我調養身體。

這段婚姻統共隻維持了一年零兩個月,我生了個孩子,卻最終兩敗俱傷。

好在我自己名下有一套全款的小公寓,是我的婚前財產。

匆忙離完婚以後,我繼續著白天滿世界找孩子,晚上回到自己的小公寓裏去住,餓了就隨便吃個路邊攤或者泡個麵的生活。

卡裏的錢日漸捉襟見肘。

找軒軒的事,依然毫無眉目。

這期間我認識了一些同樣丟了孩子,已經找了幾年、十幾年的父母,我才知道,這有可能將成為我一生的事業,而且可能會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一聽說哪個城市可能有消息,就得馬上動身趕過去。

我得工作。

我懷軒軒的時候孕反特別嚴重,幾乎到了膽汁都吐出來的地步,所以辦完婚禮,我就辭職了。

準備重新找工作時,我才想起來,我的一些證件資料落在前夫家裏了。

回去翻找證件時,我無意間看到一張檢查單。

姓名:路文博。

年齡:27歲。

診斷結果:先天性性無能,伴隨無精症。

也就是說,他的生育能力基本為0。

我認認真真地把檢查單反反複複看了好幾遍,確定自己沒有看錯。

但,怎麼可能?

如果是這樣,我是怎麼懷的軒軒?

跟路文博交往之前,我是處子之身,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我確定自己沒有跟其他男人有過任何親密接觸,連親吻都沒有過,我從來沒懷疑過軒軒的身世有什麼問題。

我深吸了一口氣,迅速把那張檢查單放進自己的包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