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吳起(1 / 3)

吳起,衛國(今河北南部、河南北部一帶)左氏人,約生於公元前440年,卒於公元前381年。吳起家累千金,少有大誌,誓為卿相。吳起到魯國向曾參學習儒術,後改習兵法,兵法學成,“殺妻求將”,被魯國國君拜為將軍。在魏國,吳起被魏文侯任命為大將和西河郡守。“與諸侯大戰七十六,全勝六十四,餘則鈞解。辟土四麵,拓地千裏,皆起之功也。”(《吳子兵法·圖國》)楚悼王十八年(公元前384年),吳起離魏入楚。在楚國,吳起做過宛守和令尹(相當於宰相)。他輔佐悼王改革政治、富國強兵,遭到舊貴族的強烈反對,最後,吳起被車裂肢解。

吳起著兵書《吳子》,亦稱《吳子兵法》。《吳子》與《孫子》齊名。《韓非子·五蠹》載:“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可見,《吳子》在戰國時期已很流行。《吳子兵法》曆來被軍事家奉為經典,宋代把它列入《武經七書》之中,作為武學的必讀書籍。《吳子兵法》是我國古代軍事學的奠基作之一,對當時和後世影響很大。後來,《吳子兵法》流傳到國外,有英、法、日、俄等文本。

《漢書·藝文誌》記載,吳起著有兵書四十八篇,《隋書·經籍誌》記為一卷,宋代晁公武《郡齋讀書誌》則記為三卷。現存《吳子兵法》僅有六篇,約五千字。

《吳子兵法》一書,清代以前各家有著錄,無人斥為偽作,而清代姚際恒、姚鼐則斷為偽作。姚際恒在《古今偽書考》中說:《吳子》“其論膚淺,自是偽托。”姚鼐在《讀司馬法六韜》中說:“魏、晉以後乃以笳笛為軍樂,彼《吳起》安得雲‘夜以笳笛為節’乎?”郭沫若在《青銅時代·述吳起》中也認為:“今存《吳子》實可斷言為偽。”高文、何法周在《〈吳子〉考補證》中斷言:“今本《吳子》是先秦古籍無疑。”(載《學術研究輯刊》1980年第2期)許多曆史古籍,在其長期的流傳過程中,後人有所增刪潤色,乃司空見慣之事。我認為,即使有個別可疑之外,也不能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斥《吳子兵法》為偽作。

《吳子兵法》總結了戰國前期及以前的戰爭經驗。我將從吳起的治軍思想和作戰思想兩個方麵去考察。

一、治軍思想

吳起注重治軍。吳起善於治軍。他悉心總結和研究治軍的問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治軍思想。吳起的治軍思想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一)兵不在眾,以治為勝。

一個國家的軍隊,要想成為強師勁旅,不在於數量的多寡,而在於素質的高低。用吳起的話說就是:兵不在眾,以治為勝。魏武侯問吳起:軍隊怎樣才能取得戰爭的勝利?吳起回答說:“以治為勝”(《吳子兵法·治兵》)。魏武侯又問吳起:取得戰爭勝利不在於軍隊的多寡嗎?吳起說:如果法令不明,賞罰不實行,鳴金不停止,擊鼓不前進,雖然有百萬之眾,又有什麼用處呢?吳起認為,必須用明確的號令來統一軍隊的行動,用嚴格的紀律來約束將士。“鼙鼓金鐸,所以威耳;旌旗麾幟,所以威目;禁令刑罰,所以威心。耳威於聲,不可不清;目威於色,不可不明;心威於刑,不可不嚴。三者不立,雖有其國,必敗於敵。”(《吳子兵法·論將》)

吳起治理軍隊的標準是:平時駐軍,一切行為均合乎規矩,戰時行動起來就使敵人望而生畏。如向敵人攻擊,敵人就無法抗拒;如向後撤退,敵人也無法追擊。其前進,其後退,均有節製,或左移或右轉,均能符合指揮上的要求。雖然大軍之中彼此斷絕失去聯係,但各小單位仍能各自為陣;雖然大部離散了,小部還能成行。隻有上下彼此間相互信賴,共安共危,同生同死,這種軍隊才能稱為父子之兵。

(二)簡募良材,合理編組。

吳起主張“簡募良材,以備不虞。”(《吳子兵法·圖國》他指出:齊桓公征募強悍勇猛的士卒五萬,因而稱霸諸侯;晉文公征募善戰的士卒四萬,因而實現了霸業的夙願;秦穆公擁有忠勇陷陣的士卒三萬,因而使許多西戎的國家都順服了他。所以,君主一定要明察百姓的特點,使賢者居上,不肖者處下。要把百姓中膽量特大而氣力特強的、甘願奮不顧身而效死力戰的、身手特別敏捷而能越高馳遠的、失職受罰而願建功贖罪的、作戰失土而願洗刷前恥的分別編成五種部隊。這五種部隊乃是整個軍隊的精銳。有了如此三千人,如為敵圍困自內而出,就可以突破敵人的包圍陣線;如向敵人進攻自外而入,就可以把敵人全部殲滅。

吳起強調軍隊中要擁有勇猛之士,而勇猛之士則是攸關軍隊命運的。因此,國家要把軍隊中的勇猛之士選拔出來,重視發揮他們的作用。

吳起對良材的選拔是很嚴格的。郭沫若在《青銅時代·述吳起》中指出:“魏之‘武卒’便是‘吳起餘故’。”從《荀子·議兵》中看到的魏之武卒的選拔標準,我們便會了解吳起選拔良材的標準了。魏之武卒的選拔標準是:上身、髀褌、脛繳各穿一片甲,肩負十二石重的弩和五十枝箭,手持長矛,頭戴盔,帶上劍,攜帶三天的幹糧,半天走百裏路(約合現在的五十裏)。

吳起既強調對軍隊成員要選材精良,又強調對軍隊成員要合理編組,用其所長,各盡其才,使之發揮更大的作用。吳起根據軍隊成員身材的高矮,體魄的強弱,秉性的勇怯,智力的好壞進行明確分工。《吳子兵法·治兵》:“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強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廝養,智者為謀主。”

(三)全麵訓練部隊,提高部隊實力。

吳起認為,每一個人,往往是死於他所無能為力之事,失敗於他所尚未精練純熟之事。因為兩軍作戰,就是較量智能的優劣,所以用兵的方法是以教之習、戒之慎為先務。

關於訓練方法,吳起主張先少數後多數、先提高後普及的訓練方法。《吳子兵法·治兵》:“一人學戰教成十人,十人學戰教成百人,百人學戰教成千人,千人學戰教成萬人,萬人學戰教成三軍。”

教習的內容是多方麵的:

陣法:“圓而方之”(《吳子兵法·治兵》),既教以圓陣,又教以圓陣如何變成方陣。圓陣方陣互變。

單兵動作:“坐而起之”(《吳子兵法·治兵》),既練習坐姿又練習起立,由立姿再變成坐姿。藍永蔚在《春秋時期的步兵》一書中說:“《司馬法》和《孫臏兵法》都說,步兵的戰鬥隊形隻有采取坐姿時才是最堅固的。所以坐是戰士的防禦姿態,部隊轉入防禦時,圓陣前行的步卒即以坐姿迎敵。”(第216-217頁,中華書局1979年版)

隊列動作:“行而止之,左而右之,前而後之,分而合之,結而解之。”(《吳子兵法·治兵》)既教如何行進,又教如何停止;既教如何向左,又教如何向右;既教如何向前,又教如何向後;既教如何集合,又教如何散開。

陣法、單兵動作和隊列動作,都要反複練習。等到徒手教練達到純熟的程度後,才進行持弓弩、矛戟、旌旗、金鼓的教練。

行軍宿營:由營舍出發分五步——第一次擊鼓先行小集結,第二次擊鼓訓練布陣,第三次擊鼓開飯,第四次擊鼓進行檢查。第五次擊鼓,各單位進入大軍的行列。眾鼓聲合之後,軍隊就舉旗依次出發前進了。在行軍途中,部隊要遵照行止的勞逸調節,要掌握好避免饑渴失宜的分寸,不要使人馬過度疲勞。深穀口、高山頂不能宿營。宿營時左邊置旗,右邊置旗,後麵置旗,中間置中軍之旗。